作者:双枪
当你脑子里头什么都不剩下的时候,连那仅余的一点狗屎都着掏粪工人拿去领劳动模范奖去了的时候,你也会变……变得跟我一样看到什么都是黑的,连心带屁股都是黑的。
以前总觉得自己是个道士,挥着桃木剑,嘴里叫嚣着“天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妖列,快快显身!!”
今天才发现,原来我只是个婊子,还是一个想立牌房的婊子……因为我正在干一个婊子一样的职业,红了,有名气了,也他妈的最多算得上一个名妓!
晚上,一中年男人,嘴里菜叶子还夹在牙齿逢里,走过来一脸的淫笑对我说:“妹儿,包夜多少!”
我说“200”
他说不得行,太贵了,现在世道不好,赚点钱不容易,我说X你妈,我赚钱就容易?
“150,你看着办吧,行就行,不行就拉倒,我找别的”
150就150,总比没得好,我边想边拉起勒个看起可以当我叔叔的男人走进切。三下五除二,两个人豆一丝不挂了。
被压在身上,我感觉真的是什么都完了,婊子就是婊子,怎么样立牌房,那片卫生巾还是那么脏,污都污了,洗不干净了。
操,名妓?去你妈的!
大象法师过世的那天,他所有的弟子都围跪在他的前面哭泣,温柔哭得最是利害。
“这是我的最后一天,这个身体即将结束,我再没有仅利拥有,而你们为什么要哭泣?我以前一直以为你们都已经得到了我的教导,没想到你们还是没能明白这个道理,身体只是假的,它已经死了,而我自己早在我得道的那一天就死去,所以我只是借用了这个身体,而这个身体正在消失,请你们不要哭泣。”
正文
公元1985年大象出生在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大象绝望的坐在地上,今年他已经二十七了,但连自己的生活也不能自给自足,而且连对像也没有一个,大多数情况下对于这个生理正常的男人来说,是痛苦的,他只能自己动手满足那罪恶的欲望。为了能够独立生活,大象决定离开那个自己生长了近三十年的地方,出去闯荡江湖,正是因为大象的果断而离开那巴掌大的村子,才造就了以后成名江湖的大恶人“人狗不留”和禁欲寺“大法师”两个极端性格的大象。
一间破庙里,对着佛像,大象浑身赤裸、通体臭汗,满脸发烧,口中止不,是的,做为一个二十七年只在梦中与女人做过爱的大象来说,自给自足是他的一惯行事原则。
一阵哆嗦之后,大象用地上的烂布擦干自己的小和尚和身上的汗水,他神情沮丧的对着佛像说:“佛主,为了能够执行好你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原则,我大象今天以我的人格起誓,我一定要做一个大恶人。”
说完大象捡起门口那堆混饭吃的家伙,准备继续修行之路的时候,突然从庙的左侧走出来一个女人,一个惊艳的女人,一个比天上月亮还美的女人,大象看呆了,不知道不觉口水已经流到了门口的石板上,“滴滴滴”的水滴声终于上大象回过神来,便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好一个月亮美人啊!美女看到大象的表情之后笑了,笑得花枝招展。听到美人的笑声后,大象内心深处那罪恶的欲望又开始侵袭他的脑神经,她是我的,于是大象一个飞步朝女人冲了上去,抄腰抱起之后窜进破庙关上了庙门……女人没有反抗,她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男人,一个可以满足她欲望的男人,比如眼前的这个看起来有点呆头呆脑的男人。
看着死睡如猪的大象,女人笑了,刚才的云雨让她回味,不过她不想这个男人再看到她,她要消失掉,她管自己这种态度叫做反欲望,其实却不知道自己越反亦强,一个可怜的女人。
自从破庙云雨之后,大象变得更加威武不凡,更加的迷人与凶残,很明显的说,正是这个女人的出现让大象真正的开始了他成名之路。十四年里,大象杀人如麻,自己都不清楚到底杀了多少人,强奸了多少无辜的少女。大象从不为钱杀人,也不为情杀人,更不为仇杀人,他只为他心中的理想杀人,成佛,为了成佛大象不惜麻木的杀害了不知道多少生命。不管别人的指责与追杀,大象有自己的认为,他自己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那些人,人死之后才能超渡,才有机会成佛,他只是在帮助别人成佛而已。大象不光有杀人,还有爱人,他爱她的妻子和儿子以及他家里几十口人,尽管这种爱是建立在牺牲别人性命而成佛的条件下,但大象是快乐的,为杀人而快乐,为爱人而快乐,更为成佛而快乐。
这一天终于来了,数不清的仇家冲到了大象的家里,杀光了大象家里所有的人,当然除了大象以外。大象手中的大刀从一个人身上飞划到另一个人身上,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生命随着大象的刀起而倒下,刀落而消失,大象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杀人,所以他杀得特别多,特别狠,当然除了人,死的还有狗,有自己家的也有仇家带来的,大象特别恨狗,他觉得自己活得像狗,所以要成佛首先便要杀死自己,所以他杀光了在场所有的狗。他终于放下了包袍,终于能够得到解脱,此生成佛,至死不悔,这就是大象的誓言,那是多么的伟大,朝霞照在大象身上,由于血的挤压,使得阳光照在大象身上只剩下了灰色,这正如大象一生的灰色历程。此役之后江湖闻明的“百晓生”统计了一下这役之中除开大象的家人佣人家丁外大象一共杀了三百七十八个半人,包括那个残废的人,没有一个活的,至此,大象“人狗不留”之恶名永留于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二十年后,早已贵为禁欲寺主持的大象法师已不问世事多年,但却从未停下对门下弟子的教导,大象的手稿给予弟子门翻阅,以便悟道成佛,在大象的手稿里有这样一段话:“真的是一场幻觉,从我生命的开始到结束,最生命是不值得的,也是没有意义的。一旦你明白了,觉知了,什么都不值得了。你已经知道了生命有什么东西,突然间,所有的事完全放下了,动机没有了,欲望也就没有了,梦也就失落了。最伟大的人不是佛,也是不大象,谁也不是。”
今天下午突然停了电,于是我与大飞到他新租的房子去打扫卫生。在经过式厂的时候见到一只黑狗一只白狗一前一后在狂奔,我以为是在打闹,谁知当大黑狗追到小白狗的时候,居然用那罪恶的根源强行进入小白的身体里,一分钟后,这场对抗结束了。我看呆了,以前从未看过狗的这种行为,原来狗也会强奸。
去年八月,我跟熙哥第一次在川美见面的时候,有幸得见那只传说中的黑猫,这是一只全身无一丝杂毛的黑猫,如果是在晚上不用手电,除了看到两颗移动的珠子以外就看不到任何东西,而这只黑猫背后有着传奇般的故事。据说在几个月前,几川美学生去小卖部买酸奶时发现小黑正在追着一只黄灰色的狗,他们立刻停止自己的所有动作,当这一处定格的时候,小黑已经追上了那条狗,接下来的事也都明了了,就是说一只叫小黑的黑猫强奸了一只叫小黄的黄狗。我走上去好奇的摸他的头,感觉跟一般的猫一样,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好奇的人,因为在我看来好奇通常不是什么好事情,我当时只是想看看这只敢于强奸狗的猫倒底头是不是分成四块的。结果证实了他的头只有一块,并没有跟其它的猫不同,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只有可能是她的思想在净化,在变异。也就是说如果这只猫不死的话再过几百年有可能比我还聪明。
几个月后,熙哥告诉我,这只猫已经死了,原因不明。
我很想做那只黑猫,一只敢于强奸狗的猫,至少它敢于反抗,突破这个千万年不变的定律,“猫永远都是被狗追”,在猫的世界里,小黑无一是一个英雄,一个在压迫下不屈的带有传奇色彩的英雄,而在狗的世界,小黄无一是一个可怜的被强奸了又无法反抗的妇人。而在我们的世界里,我又是什么,是英雄还是凡人?是被强奸还是在强奸别人?
冰冷的枪管幽怨而空洞,
射出的子弹带着灿烂云彩的笑容。
不仅只是美,也有残虐。
一把一米多长的枪,这是把长枪,精确,而又耐用。枪托木制,表有纹,无装饰,枪身铁造,没有多余的部份,杀人用的枪是不需要多余点缀的。
这是一双同样空洞的眼睛,没有生息,没有色彩,更没有感情。握枪的双手很纤
瘦,指骨凸起,同样杀人的眼睛,杀人的手。
用来杀人的枪不须要名字,更不须要历史,它充满邪恶,却透着感情,除世间之邪恶,正义责任感情。后座部份散出微黄的光亮,没有七色的环绕,只有单一的黄光,在枪背后的终点仍旧是那双沾染无数鲜血与灵魂的双手,魔鬼的双手,魔鬼的手执行正义的使命,这是这双手的命运,也是这把枪的命运。
子弹喘息出堂,穿过心脏,凄美的快感涌上枪托,那是兴奋,激动,无奈得却理所当然。如是弹光闪过,也结束了生命,结束了魔鬼的生命,渡其灵魂归于极乐,而枪也终得又一轮回。
从子弹出堂的那一刻起,就完成了它的使命,而轮回权利,永远都掌握在那双手中,那双魔鬼的手,艺术家的手。
杀人是一门艺术。
就从我的身世说起,对于我的身世我一直觉得是个迷,不知道是不是刻意的,在父亲和母亲的一次做爱后,精子遇上了卵子,产生了变异,于是便有了我。一开始我便是艺术的,而我伟大的父亲母亲就是艺术的前辈,正是由于两位艺术家的努力,从而产生了我,所以我很感激他们,不仅让我有了生命,而且有了艺术。
小的时候,我便发觉我是个诗人,这是当我看到《鹅》这首诗之后感到兴奋时发觉的,那个时候我只有四岁,这个年纪的人不管有没有反抗的思想,都是不能反抗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就在我父母的屋檐下。父亲是一名教师,开始是教理科的,因为他对物理,化学很感兴趣,他认为那是一种艺术,于是便做了老师。这种艺术直到我出生前不久才宣告结束,父亲发现英文很不好学,如果以后我学不好那就丢了我们家书香门弟的脸,念即于此,父亲便开始教英文,当然我也就很自然的成为他的第一位学生,牙牙学语后我已经有很高的语文水平了,至少相当于同年人的教授级别。自从学习英文之后,我再也没有在母语这门艺术里抬起过头,导至这一结果的凶手现在在我面前对于此事罢口不提,我也就没有办法下狠手了。
我很喜欢幻想,也很喜欢做梦,有白日梦,夜阑人静的梦,更有不切实际的梦,对于这些梦,我总是不能在梦醒那一刻从床上爬起来,用笔记录下来,现在想来如是从我开始做梦起就记录的话,现在我可以写一部上千万字的小说,不过我从来不把这种像与合租女室友递卫生纸的事情放在心上。
我也是个艺术家,对于这个问题我与大象争讨了好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大象承认我是艺术家,而我也不得不承认大象是个诗人,扯平之后,慢慢想来,自身的艺术与外界的左右是不同的。想通之后,我便开始于艺术的追求,例如看电影,小说等等一切,都只能喜欢一个人的,思想是不能不被外界左右的,自身的艺术是不纯正的,由此处便会想到,反正都不能反抗,就选择继续被压迫,就让一个人左右我的思想,所以现在我通常喜欢的电影只有一部,连演员也只有一个,作家,画家等等都只有一个。
至于女人,从小我一般就只看一个女人,以至于现在我看女人都是只看一眼。红的,白的,黑的,灰的,绿的,蓝的,黄的,各种色彩的女人我都看过,也体验过,体验他们的眼神,体验他们的味道,气质并不都是与生俱来的,后来往往多于先天,于是就有了现今无数的气质美男帅女,我只能承认我后悔了,女人确实本身也是一门艺术,让无数英雄折腰,尺管我的腰只有一尺八寸,该折的还是要折。
你的话语,在大象看来好像是圣人的话语,也像训导师的话语,但无论这是这两种话语间的哪一种,我都是不能荀同的,在你看来也许我只是一个你嘲讽的对象,对此我无话可说,你要怎么说是你的权利,是你实行话语的权利,如是我硬要不让你那,那岂不是我的话语权利大过了你话语的权利,我并没有这种想法,所以你可以你的话语,
我对我现在的话语相当满足,因为在我看来这是充满智慧的话语,而你怎么想我无法更正,但我无法忍受你对我的打量,这是不屑的打量,你从头到脚打量完我之后再对我评头论足,以你的方式,你的价值观,你的生活方式,你的准则.对于这个我是不暂同的,就像我可以暂时一条狗对着我看,而不能忍受他对着我狂吠或者洒屎一般.
关于打量,我相信你目前只停留在第二个阶段,在我看来打量人也是要分阶段的,第一个阶段,就像两只野狗相互看见,而打个招呼或者只看一眼,甚至看也不看一眼就匆匆离去,第二个阶段就是,当一条狗看见别的动物的时候他会很好奇,因为这种动物他是从未见过,或者见过但不了解,但又想去打量一番,之后,如果自己不喜欢就会评头论足,当然狗也有狗的权利.第三个阶段就是当狗看到人的时候,他们知道人是他们的主人,自己天生下来就一定要忠于人,哪怕打死我也不还手,要到了这种地步才算是真正的打量,打量到了人,了解到了人,知道人就是自己的主人,自然也不会再对自己的主人评头论足了.既使打量过,但也只是保留意见沉默不语.第四个阶段,到了这个阶段,狗通看不管看到任何动物,他们都不会去打量,连心里也不会去打量,喜欢的就摇尾巴,不喜欢的调走不看,讨厌的,就会对着你狂吠不止,很可能还会冲上来咬你一口.
从上面狗的四种打量来看,显然第四种打量方式的狗是最可恶的,但是我最喜欢,至少他想到什么就会去做什么,不会掩饰,老老实实地做自己的狗,该摇尾巴的时候摇尾巴,该吠的时候吠,该咬的时候咬.
侃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不要做.不要太好奇,打量归打量,打量完了适宜说的就说,不适宜的就埋在肚子里.什么也不要说.
到该交班的时间了,我接过王松的半包娇子继续着我们的工作,看看多久能把这台电脑用坏。当我看到温柔的贴子之后我无语了,那贴子叫《江湖》,居然里面把我写成了一太恶人,他末了还来句“自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确定你在我心中完美恶人的形象”这都什么跟什么?这都算了,我最想不过去的是他把我写成了一和尚,天啊!我怎么说也是一性取向正常,一身体无障碍的男人,真真正正的男人,要我当和尚,这叫我怎么活,我的精神思维空间还没有达到与罗纳尔多共存的竟界,所以我并不能随时爆发自发性行为。那么我在这当和尚就当得累,当得苦也当得无奈了,我总不可能每天都自给自足,总要进口一些新鲜食品来补充,但是在这里实现伟大友谊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第一,在这寺庙里面找不到一个女人,连大树都是公的,所以在内来说是不可能了,第二,在外来说,要到其它地方找女人,这样是影响很坏的一件事,因为我在故事里面是一个主持,一寺之主,所以我决定用第三种方法——花和尚,是的,我准备当一个花和尚,但由于我的等级实在是差得很远,用“我们之间有一条无法跨越的红沟”来比喻是最恰当不过了。但是我是一个对精神理想(我的精神理想只有两样东西,性和爱)非常执着的人,所以我不决定就这样放弃,于是我去找书来学习怎么做一名好的花和尚,一小时后,我找到了《水浒传》这本书,因为我知道里面有个我非常佩服的人,他叫鲁智深。
鲁智深并不是一个地到的和尚,他是被迫杀人之后,逃到了寺里,半路出家。也许这些经历来对于他成为一个花和尚来说是有很大帮助的,第一,他没有从小就被佛陀所谓的圣言所精神催眠,第二,他没有受到过主持给予其肉体上的折磨,第三,他本就是个性情快直之人,加上这些经历之后更是酒不离口。我终于看到重点了,那就是鲁智深好像并没有对某位妇女或者说小姐有性趣,难道他都是自己动手做?虽然不敢肯定,但我基本上可以断定他就是鲁迅先生一类型的,冬天穿秋裤到操场上练兵来禁欲。犯得着吗?欲望是人本来就俱备的一种东西,我终于反应过来了,原来他两个都姓鲁,话果然说得没错,鲁智深五百年后跟鲁迅是一家的。
既然鲁迅先生都说小伙子,这事你干不得。那我还有什么办法,只有向着其它两个方向走,酒,肉。对于酒肉一说普通人肯定没说的,除了个别人群之外,其它一律正常吃肉喝酒。相反来说对于佛门之下的修行者来,酒肉就是大忌,和女人并称为佛门三大忌,从古至今,哪一个佛门之人没有守这三条忌的?回答是否定的,而且很多,比如十八罗汉之一的济公,再比如我们的这位鲁智深鲁大和尚。虽然他是半路出家,但总算是佛门弟子,为何敢以身犯忌,难道不怕天雷么?原来他真的是人如其名,鲁智深,也就是人虽粗,心却细,是个大智之人。既然佛陀不决门下弟子犯忌,那为什么鲁智深这样的花和尚犯忌之后却不下雷而反之加以大智亦?这就是我们不得而知的了,所谓佛门三大忌,凡佛门弟子都得守其忌,如有犯忌者都会受惩戒。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根本就是一个谎言,实事的本质就是修行者根本用不着守这三大忌,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这些都是没有用的,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坐,酒肉和尚才是真正的修行者,才真正算是佛门弟子,因为他们比那些没有犯过忌的和尚要有经验得多,控制力要强得多,而那些规规矩矩的和尚却容易坏透心。所以,我决定了,我要做一个酒肉和尚。
陈三中举——60年代生人的黄金时代(1)——
他们的黄金时代
序
父母一辈都是五,六十年代生人,在我们看来他们似乎没有什么青春年华,而一次聚会中,无意的从三叔嘴里得知原来他们也有那样快乐,也有值得记忆的黄金时代.
关于主人公:
陈三,一九六五年出生,初中学历.长像一般,中等身材,身体结实.十九岁正式进入重庆氮肥产工作,现为重氮车间主管.
1
陈三小的时候就住跳石公社旁的一户两层木楼,重庆不同北京一样都住大杂院,而是石板街加木楼,所以认识的人也就多了,生活也就丰富些.陈三一家五口,父亲,母亲,陈大,陈二,陈三.其中只有陈二是女的,所以相对来说陈三与陈大一起玩耍的时候要多一些,尽管陈大比陈三大8岁.
十五岁的时候陈三初中毕业,成天与几个朋友一起胡乱混,无所世事,也不知道以后该做什么,确切的说那时候的他是一个胸无大志,一无事处的小混混.夏天没事就约起几个朋友去挖鱼,但由于父亲不准他与朋友常期来往,就把他关在房里不让出来.这点小把戏哪里能拦得住他.很简单的办法,他虽然住楼上,一楼门被父亲从外面锁住了出不去,但二楼对街住有一一米多高的正方形窗户,下方正是正门.找了条绳子,把锄头,盆子都绑起来放到一楼门口,那早就有几个朋友等在那里.弄鱼的工具出去之后人接着再下去然后把绳子挡住,以免父亲回来看见.逃出来之后大摇大摆的跟几个朋友到河沟里弄鱼去了.当时那里的河沟很小,水也很少,那个年代的鱼啊什么的东西很多,到处都是,而生活条件又差,没多少人吃这些东西.下完雨之后田里,河沟里的水就会往外流,流多了就会形成一个水池,小的有三四平方米,大的也不过十平方米左右.用锄头挖些泥土出来在水里堵一块地方出来,一般来说一到三平方米的就行了,然后没有另一半的水就挖一个小沟引水流到其它地方去,这样就不会再有水流到这块用土堵上的地方了.接下来就是把弄干,用带来的盆子一盆一盆子的把水往外倒.干了之后就可以轻松的把鱼拿回家了.
一次,陈三与潘五一起在河沟里弄鱼,分好工一人负责一个小水池的之后就开始干活了.陈三负责的这个水池不大,四平方米左右的面积,所以他也没有用泥堵,就直接用盆倒水.倒了一会之后他发现脚下面有东西在往上冲,虽然当时是白天,但是毕竟只有十几岁,还是比较怕鬼的,以为是什么水鬼之类的,就丢下盆子跑到潘五那里叫他过来一起来,潘五过来倒水的时候也发现脚下有东西在冲,但还是继续的再倒水,终于水差不多倒完了,他们就看到跟盆子差不多面积的沙在左右移动,就把盆子倒过来盖在上面用力一按,再翻过来一看,一个白肚皮四支小脚在乱动,原来是一只大约两斤左右的甲鱼.两人相视一笑,接着就把盆子往不远处的干田里面一扔,干田里是没有水的,所以泥沙这些流出来甲鱼也就跑出来了.陈三快步上去用锄头把它按在地上再在背部边缘钻个小洞用野草穿过提了起来.
在集市上刚好遇到个得了病要甲鱼治病的人,于是就以十元钱的价格卖给他了,陈三和潘五一人分了五元钱自然是高兴.要知道当时的十元钱可不少啊.当他笑着从衣店老板手里接过三元钱买海航彬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要劳动才能换来高质量的生活.这些事对他以后的前途起了不小的做用,让陈三明白他是可以靠自己的劳动来赚钱的——
他们的黄金时代
序
父母一辈都是五,六十年代生人,在我们看来他们似乎没有什么青春年华,而一次聚会中,无意的从三叔嘴里得知原来他们也有那样快乐,也有值得记忆的黄金时代.
关于主人公:
陈三,一九六五年出生,初中学历.长像一般,中等身材,身体结实.十九岁正式进入重庆氮肥产工作,现为重氮车间主管.
1
陈三小的时候就住跳石公社旁的一户两层木楼,重庆不同北京一样都住大杂院,而是石板街加木楼,所以认识的人也就多了,生活也就丰富些.陈三一家五口,父亲,母亲,陈大,陈二,陈三.其中只有陈二是女的,所以相对来说陈三与陈大一起玩耍的时候要多一些,尽管陈大比陈三大8岁.
十五岁的时候陈三初中毕业,成天与几个朋友一起胡乱混,无所世事,也不知道以后该做什么,确切的说那时候的他是一个胸无大志,一无事处的小混混.夏天没事就约起几个朋友去挖鱼,但由于父亲不准他与朋友常期来往,就把他关在房里不让出来.这点小把戏哪里能拦得住他.很简单的办法,他虽然住楼上,一楼门被父亲从外面锁住了出不去,但二楼对街住有一一米多高的正方形窗户,下方正是正门.找了条绳子,把锄头,盆子都绑起来放到一楼门口,那早就有几个朋友等在那里.弄鱼的工具出去之后人接着再下去然后把绳子挡住,以免父亲回来看见.逃出来之后大摇大摆的跟几个朋友到河沟里弄鱼去了.当时那里的河沟很小,水也很少,那个年代的鱼啊什么的东西很多,到处都是,而生活条件又差,没多少人吃这些东西.下完雨之后田里,河沟里的水就会往外流,流多了就会形成一个水池,小的有三四平方米,大的也不过十平方米左右.用锄头挖些泥土出来在水里堵一块地方出来,一般来说一到三平方米的就行了,然后没有另一半的水就挖一个小沟引水流到其它地方去,这样就不会再有水流到这块用土堵上的地方了.接下来就是把弄干,用带来的盆子一盆一盆子的把水往外倒.干了之后就可以轻松的把鱼拿回家了.
一次,陈三与潘五一起在河沟里弄鱼,分好工一人负责一个小水池的之后就开始干活了.陈三负责的这个水池不大,四平方米左右的面积,所以他也没有用泥堵,就直接用盆倒水.倒了一会之后他发现脚下面有东西在往上冲,虽然当时是白天,但是毕竟只有十几岁,还是比较怕鬼的,以为是什么水鬼之类的,就丢下盆子跑到潘五那里叫他过来一起来,潘五过来倒水的时候也发现脚下有东西在冲,但还是继续的再倒水,终于水差不多倒完了,他们就看到跟盆子差不多面积的沙在左右移动,就把盆子倒过来盖在上面用力一按,再翻过来一看,一个白肚皮四支小脚在乱动,原来是一只大约两斤左右的甲鱼.两人相视一笑,接着就把盆子往不远处的干田里面一扔,干田里是没有水的,所以泥沙这些流出来甲鱼也就跑出来了.陈三快步上去用锄头把它按在地上再在背部边缘钻个小洞用野草穿过提了起来.
在集市上刚好遇到个得了病要甲鱼治病的人,于是就以十元钱的价格卖给他了,陈三和潘五一人分了五元钱自然是高兴.要知道当时的十元钱可不少啊.当他笑着从衣店老板手里接过三元钱买海航彬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要劳动才能换来高质量的生活.这些事对他以后的前途起了不小的做用,让陈三明白他是可以靠自己的劳动来赚钱的.
陈三中举——60年代生人的黄金时代(2)
一日,陈三正与潘五在喝酒,是从老远的石林酒厂打来的酒,附近几个镇的酒鬼都喜欢去那打酒,正喝得高兴的时候陈大来了,陈三起身正准备叫陈大一起喝酒的时候,陈大说话了。
“三,我刚接到的通知,公社说重庆氮肥产要招人,我想了一下你的条件也还凑合,是不是考虑一下?”
“重庆氮肥产,国营单位,那可比我们共销社之类的好多了.给我看看.”陈三听完大哥的话后兴奋的跳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陈三就跑到公社去报名了,然后找父亲要了钱买了教材,就赶紧跑到陈大那开始学习.至于陈大,长陈三八岁,古人云长兄为父,对于这个从小就不爱学习,平时也爱调皮惹事的弟弟一下子开了窍居然要学习,看来他真的是懂事了.于事对陈三说
“三,等我上完课回来再跟你细说,自己先看看.”说完就去上课去了.
陈三的大哥陈大是乡中学的一名教师,17岁就开始教书了,做过知青,当年考大学的时候三次都是差两分,于是就一气之下放弃从政,当起了教师,由于没考上大学,当了几年还是个教师,他也没有什么心思去想其它的.因为自己的儿子也出世一个多月了,只有安下心来过几年再说.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家里和陈三都比较满意这份工作,毕竟那是国营单位,当时还是不少人想去都没办法去,从此陈三很少跟朋友一起出去鬼混了.因为陈大也要看书自考大学文凭,所以就叫陈三每天到他这里来看书,自己看书之余还可以辅导弟弟.刚一开始辅导陈三的时候,陈大那个劲才叫大,就像挤牙高一样把陈三挤得每每回想起来都怕得要命,比如说叫陈三背那个什么色盲书,由于陈三是色盲,考试如果过不了的话也不能进厂工作,所以陈大叫找了本色盲书给陈三背,陈三看起来像一个水瓶的东西其实是一把椅子,他就把他看到的与实际的都做下记号,然后背下来,希望考试的时候能用得上。不过贪玩喜欢胡混的陈三实在受不了这种所谓的“辅导”,在苦思一夜不眠之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这片的电线给剪了,晚上不就没电了,不就可以不看书了,哈哈,想到这里陈三不由得笑了,半小时后陈三把事情搞定后也不跟陈大请假就独自一人跑出去胡混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灯居然亮着的,咱回事?想看个究竟的陈三推开陈大的门一看陈大正在洗脸,见陈三回来就说道:
“不知道是哪个哈儿把电线剪了,害得停电了,不过还好我接上了,你回来了就接着看书,再看两小时就回去睡觉”
天啊!陈三心想,陈大居然把电线接上了,看来今天还是要看书。次日,陈三还不放弃,又一次用那双罪恶的手剪断了电线,不过他想不到的是二十分钟之后灯又亮了,正欲晕到时传来陈大的声音:
“最近的人怎么都喜欢剪电线?”
此役过后陈三终于屈服在陈大的教育之下,做起了好学生,就这样几个月之后陈三在大哥的嘴皮书本攻式之下终于学完了教材,接下来就是准备考试了.
考试已经结束一周了,陈大叫他去公社看看通知来了没有,从公社出来之后,他很纳闷,怎么通知还没到,哎呀,不管他了,选逛会再说,过了一会,在街上遇到了潘五,问他有没有得到入取通知,潘五说已经收到了,正准备体验的事情。陈三心想,咦,不对啊,他都收到通知了,我为什么还没收到,是不是公社的人搞错了,或是放在什么地方没想起来,于是就返回公社再去确认一遍,没想到结果还是一样,没有!
晚上,陈三回到大哥的住处之后被得知消息的大哥说了一顿之后很烦,但又不得不继续看书,心想看来我是完了。看了一会书过后陈三突然想起今天晚上要放电影,第一部功夫片《少林寺》,肯定好看,一会得去看看,但念头一转,通知没接到,估计大哥是肯定不会让自己看电影的,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这事,不用大哥说了,看见不还在看书的大哥越想越不是滋味,决定出去逛一会,于是就把开水悄悄的倒在椅子背后用来装菜的桶里面,然后对大哥说
“哥,没开水了,我想回家里打点开水来!”
正在专心看书的陈大看了陈三一眼后说:
“嗯,不过半个小时之内要回来,我看不见你的话明天看一天的书不准出去耍”
说完之后陈大又埋头继续看书。
得到假条的陈三赶紧放下书往街上跑去,逛了会后无聊得紧,于是回到家里准备喝点水继续逛街。没想到刚走到屋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人,这不是公社的刘叔?来这干麻?公社老刘一看陈三来了就问到:
“你是不是陈三?”
“是我,有什么事?”没想到刘叔居然不认识自己,下午自己还去问过他通知的事,看来这个人上了年纪记忆是有问题。
“哟,是这样的,城里刚来的通知,重庆氮肥厂的通知书,遇到你就好,我还以为你家没人呢!”刘叔笑了笑递给陈三之后转身离开了。
我这不是在做梦?下午的时候还没个信,现在就有了,陈三的心情从底谷一样子兴奋了起来,惶天不负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没想到我居然中了,不由得感叹人生的大起大落实在是来得太快了,太刺激了。突然想到,哎呀,电影,于是马上直奔陈大住处。
陈大正坐在椅子上看书,根本没有感觉外界的事情,就像老曾入定般,突被陈三撞门声吵到。
“你干啥?不知道小声点,你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喝水喝这么久?快点坐下来看书,考试没考上的人还玩什么玩。”
陈三这时哪还管你这些事,一句话不说拿起桌上的玉米棒子张嘴就肯。
“你是越大越不懂事了,快点吃了来看书。”陈大觉得陈三也太不像话了,考试没过还乱跑去胡混,回来教训他居然还理都不理。正准备再教训陈三的时候,看见一支手,手上握着一张纸,上面有些小字,看不清,不过影约还是看到“XXX录取通知书”模湖的字样,再抬头一看,手的主人正啃着个玉米棒子对着自己傻笑。陈大想也没想伸手夺过通知书仔细一看,中了,这小子居然中了,也不费我这几个月来的教导。于是转头对正在啃玉米棒子的陈三说:“走,买电影票,看少林寺!”
其实陈大自己也想看《少林寺》不过由于要以身做侧,所以不好自己一个人去看,所以就让陈三找个理由出去胡混,自己等会时间差不多了就悄悄出去看,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被录取了,看来以后不用悄悄出去看电影了,想到这里陈大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待续)
刚才看到的一切已经让我在接近两米的超低空尝试人生第一次自由落体运动,后脑很结实的撞在花岗石地板上,顿时我看到久违的星星,如此畅快,我已经失去了一切思维能力,几秒钟内,我回忆残存的记忆,那些片断,一闪即逝,当画面定格在我推门那一镜头的时候,我站了起来,不,应该说是淡然的爬起来,摸了摸摸后脑,还在,只是热热地,好像破了个洞
镜头一转
光秃秃的天花板,没没有花的白床单,女人被男人压在身上,做着激列的运动,呻吟着,享受着。
先预支点生命
23点整,又是明月当空照,我很兴奋,夜生活在一轮之后又开始了,坦白说我并不享受这种生活,这种透支让我心脏承受不住那突来的压力,但是我始终还是要跳舞,而我的心脏也要跳动,灵魂也在哀求。2点整,直觉告诉我我的世界到来了,所有的事情都停住了,只留下上帝给我的时间。狗一样感谢过上帝继续我未完的事。
以刀会友,月入水土
不为别的,只想和同类一起诉苦,但不是要可怜,同情与帮助。我是一名刀客,做为强者,不要这种东西,强者是永远不要这种东西的,你不要望图与我说教,那不是你该做的事,你真的要说教可以找一个女人,生一个孩子慢慢教导,但是,千万不要来引导我,那是在冒充一个武者的导师,如是你不信,我便会踩你,直到踩扁为止。
前几年还住大杂院的时候,生活实在过得充实,不仅每日有爱机相伴,最让我感觉畅快的就是隔壁的楼上楼下客.按说大杂院都是平房,不应该有楼上楼下之分,不过听邻居们讲我隔壁楼下那位大爷以前是二万五千里过来的老红军战士,当年搞革命的时候运气不好,把右手给弄折了,政府又没安排工作,大爷反映了很久那边都没回个确话儿.后来老大爷自己买砖买料买水泥在平房上又多加了一层.估计这是大杂院里唯一的楼房,那边见着大爷是老革命,又没给人分个工作,所以这事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去了.老大爷刚修好二楼贴上单子出租没几天…这不就有两搞对像的小青年来租房了
“唉,我说大爷,你这房是要租吗?”
“租,不租我贴单子干啥,你眼睛有毛病,没看清楚吗!”
嘿…这两青年没想到刚来租房子就遇上个钉子…呵呵,不过由于刚到北京,没地方落脚,只有将久住下
房租一月是850,水电另算,没有天燃气,自己想办法…
啥玩意…一月还得要850?没办法小青年也没办法.
瞅着那女的还不错,不过脸上没啥表情,除了笑之外,不知道敢情以为一白痴.男的戴个眼镜,看上去蛮斯文的,不过我估计这小子肯定不是好货…为啥?不是那个谁说十个眼镜九个坏…
就这样,两青年也就在红军大爷楼上安顿下来了,开始几天倒也相安无事,我还跟他两打过几次招呼.每次我上班的时候他们就一块出去找工作,下班的时候他们就回来…把我那个气得,我说你两没事找事啊…知道我这么大个人了,又没个对像,存心气我啊…成双成对的我呸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不过也只是想想,别的事我啥也没做…我没女人还不能DIY麻我CAO…
到了第五天,他两终于忍不住了,生理需要麻,可以理解,不过你也别弄太大声了让我这光棍干巴巴的望了又望…听了又听…我倒是没啥,就干着急,呵呵红军老大爷可就没这么好说话.
“喂!我说你两干麻呢这干革命是不是也得注意点啊,搞这么大动静,敢情你来折我房呢”
“对不起啊,大爷,咱两注意点…对不起啊!”
嘿.我说这大爷真TM牛这句说得人家两小青年又三四天没动静搞得我倒蛮为难的你说他两动静大我睡不着,没动静麻这不让我思维空间停留不止麻
又过了几天,为了伟大的爱情必然产物,那两小青年又开始发泄情绪…
“操,你两是听不懂话还是咱地…啊…叫你动静别弄太多,你聋了啊你!”
“我说大爷,你说话也太难听了点吧….这…”
“啥?我说话难听?你两小的当年咱干革命的时候你两还没生出来…居然当着我的面弄这么大动静…”
“大爷,咱知道你当年是干革命的,你呢是老红军战士,可是我们还知道你们当年什么二万五千里长征啊,什么什么的都是搞的地下组织…如今咱中国解放了,咱两干革命干得是光明正大,你说不就动静大点,招你啥事啊.”
“…………………….”
“咚咚咚………咚咚…”
“谁啊?”刚听那男青年巴扎完就听见有人我心想这时候还有人找我…不对啊,朋友都不知道我住这儿
“我说小陈啊你看今晚要不咱两挤挤,行不?明儿个我就把他两给赶了”
“啊……”
文/温柔
我是一个演员,一个无法让别人喜爱自己的喜爱,更无法堵住别人的流言蜚语,也无法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别人的头上的演员。所以,我只有尽力去演好该扮演的角色。没有向往中的天堂,也没有永远的童话,无论笑着亦或流泪,我都这样走过。人生其实没有什么,一切都只是在创造明天,当生活成为一场演出,我只能以一个演员的身份生存……
混混噩噩中,看穿整出戏的关键所在。瞬间的执着然而马上化为乌有。现实,还有网络,想想所有,所无,所得,所失,会忽然觉得茫然。但我还是演员,还是必须上台表演。浮华的背后有多少痛苦,笑脸的背后有多少悲哀,活泼开朗的性格背后是多少寂寞和脆弱,我们被这个舞台腌出了咸味,却说舞台变淡了。
舞台的灯光亮了,白得刺眼,让我看不清台下的观众。我能感觉到一双双鄙夷的目光望着我,我知道谁都有鄙夷我的权利。当一切的现实不那么温柔却那么残忍的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麻木的表演,是不是心装得太满负荷过重而无力向前?是不是手抓的太紧用力过多而无法摆平其它的事?又或是思想过重,想得太久,精神疲惫而无处安神?我没有勇气打破自己早设置好的障碍,怕什么,不清楚,可我知道用最完美的虚假表情来修饰自己的坚强,我真的坚强么?我承认自欺欺人,一切都要随波逐流地消失,我又能挽留什么呢?
表演在继续,我虽无喜无悲,却也在轩然大波的浊气散播一些阴影绰绰的迷乱。不能珠联壁合体会人世的暖,只能在悄然泪下不断的回味爱的味道。走过那一季青翠嫩叶,站在秃秃的惨白世界里,才开始深深浅浅的暗自思忖爱到底是什么?弹指一挥间,一切便纵横了千万里,唯有回忆的芳香萦绕心头。久不散去,久不褪色。
漫长的时光里,脸上没有笑颜,一些命运的安排是一场无法逃脱的宿命。展望,可以回到过去,也可颓废未来。淡淡的苦涩,泛起一个僵硬的笑容。影象渐渐的迷糊,而后淡了去。灰蒙蒙的心绪刚好消瘦,带着伤痛的颜色,隐了下去。
我是一个演员,你懂吗?
双枪:
独坐街头思佳人,路灯夜下黄昏逝
是非皆由欲念起,弹指一挥五百年
温柔:
别后不知君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
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
双枪:
情缘已尽只到此,与君相伴等来世
遥见当年相思苦,恨怨千万又何必
温柔:
山色横侵蘸晕霞,湘川风静吐寒花
梦到故园多少路,酒醒南望隔天涯
双枪:
温柔又见温柔乡,猪头仍是猪头心
男人皆有男人欲,诗人已非诗人情
温柔:
破屋萧萧败叶声,大象山上沉云梦
女人镜里朱颜瘦,狗妄逞龙始春空
双枪:
破屋山前雨花露,大象疑是温柔乡
女人泪泣对黄昏,狗吠不甘嗅不止
温柔:
空城千村廖廖落,墙垣青山遮不住
硝烟吴楚笙歌作,难民梦断家何处
双枪:
空城渝亮试高低,墙垣三国争天下
硝烟赤壁战鼓擂,难民龙昶安何在
双枪:
巍巍群山遥起黄河之水,千层浪
幽幽海江沲逝群山之颠,万重山
温柔:
炎炎正午红床绿窗娇软小寐,睡美人
冷冷性情风流不羁离经叛道,狂书生
双枪:
烈阳当空红尘凡事万里黄沙,好男儿
明月夜下灯红瑙绿温柔绵绵,小佳人
温柔:
孤山薄云峰,红尘烟雨楼
才子书沓沓,佳人梦悠悠
双枪:
独江万年流,凡尘化无形
佛陀口念经,木鱼日复日
任逍遥:
青波碧潭幽溪愚夫困坐萌下,林中人
赤门绿瓦青墙独酌杯盏杜康,醉酒郎
温柔:
壮岁从戎写得家书空满纸,流清泪
功名梦断行遍天涯真老亦,愁无寐
双枪:
太阳炽烈升温大姐田间抱汉,怕日晒
破屋脊架厚土小妹凉处独挡,手遮阴
温柔:
春如旧,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
人空瘦,多情谁似南山月,桃花落
双枪:
东亦邪,药师一灯把酒欢,南有帝
西旧毒,洪七欧阳战华山,北启丐
任逍遥:
春香魂一缕随风漫入夜夏冷月
秋庭烟阶露叶堕泻石髓冬雪霜
温柔:
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双枪:
风显摆丝光溢溢进破屋雨迷雾
雷霆火幽暗皆淡凡尘事电飞逝
双枪:
是亦非万事皆化佛成空对即错
黑与白凡尘欲事亦难猜假难真
任逍遥:
说风流叹今生谁舍谁收凭尔去
舞狂留一团团逐队成流奈何愁
温柔:
聚千里,常系柔肠千万缕,留不住
终须与,肯将心绪向才郎,待拟处
双枪:
话痴狂怨男女情恨情长无绝期
情难了衰声道熟非我愿谁之过
温柔:
睡魂销,此时春态暗关情,独难平
泪还流,落花芳草过前期,没人知
温柔:
香风隔岸闻,凉月白纷飞
随意坐莓苔,飘零酒一杯
双枪:
午后金光映小窗,高楼伫立影成双
此般光景难长久,憾事凭空又一桩
蓝色颜娴:
银辉洒高楼,吾独自沉醉
遥望窗外夜,霓红浊酒偎
温柔:
风微烟澹雨萧然,柳映危桥桥下路
桥下红装戏绿波,隔岸马嘶鸣何处
双枪:
平常夏日觅清凉,旧影私心向艳阳
转首回身皆不是,未知何处问端详
蓝色颜娴:
翘首以待繁花似锦惹人爱
高朋满座喜气洋洋添新作
秀阁厅堂谁家碧玉斗艳阳
隅闾墙角吾自哀呤思君谣
文/温柔
金
金子是财富的象征。这是它的宿命,我们很早以前就赋予了它的。追求金子是我们的宿命,是在金子成为财富的象征后很久的年代。我们有着对金子最虔诚的信仰,在追求金子的宿命轮回里,我们尔虞我诈,钩心斗角,六亲不认,穷极我们之所能。于是,我们的宿命便在为金子轮回,为一个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宿命而生,而死。
很多人说:真心换真金。一分真心,换回一份真金,我们在获得金子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付出了我们的真心,这是在再也没有公平的功利时代,唯一公平的东西。我们在捧着金子,站在浪头狂笑的时候,往往,没有看到自己的心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用心去换金子,如此,给我再多的金子我又有何用呢?我只想留住我的心啊!
木
木一直以来被我们认为是大地上的伞。我们都活在木荫下,木为我们挡去了风、雨、雪……我们没有听到一句怨言,我们在木下成长,很幸福地。
也许,我们长大了,回过头来,想给呵护我们成长的木一点什么,哪怕是仅仅的一捧清水而已,却猛然发现:那呵护我们长大到懂得报恩的木,已经死了,只剩下枯枝永远指着太阳。我们又把它背回家里,用来烧火。
在温暖的火光中,模糊地映出父母的脸,也许我才知道,父母也是木,呵护我们长大的木,我们长大了,他们却走到了另一个世界,待我们懂得报答他们时,已经没有时间了。
父母是永远也报答不了的。我们只能把木烧成的灰用坛子装起来,天天看它,正如我们把父母的骨灰盛好,放在大厅的显要位置上,天天拜他。但我们拜的只是灰土而已。
水
里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水是天地间最温柔的东西,于是,我就一直以为水做的女人是最温柔女的人,水般的温柔乡啊,我多少次想扎进去再也不出来。
很多人都扎进了温柔乡,不肯出来了,于是便有国灭了,城塌了,家破了,人亡了……温柔乡,英雄冢。在水般的温柔乡这块美丽的乡土上,埋葬的仅是我们豪情天纵的英雄而已?那些凡夫俗子的尸体都只是一捆捆的稻草把,倒在地上就像草一样。
红颜祸水,明知道祸水,却不惜一切的扎进去,谁之过?情欲毁灭英雄,毁灭理智,明知道毁灭仍执意追求,犹如飞蛾扑火,这就是人类悲剧性的性格与命运。我终于明白:最温柔的东西也能毁灭一切,而且更容易。
火
火的出现,中外各有一种流传千古的浪漫说法:中国的是远古传说,燧降人世,教众生钻木取火。古希腊的是古老的神话,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赐予人间。但不管孰真孰假,火是出现了,作为文明的象征。
我们天真地希望,用火温暖我们的身体,用火照亮我们的眼睛,然后找到我们梦想中的文明国度。于是我们出发了,从那个单纯得只有肚子问题的社会,一路走来,走到了今天。当我们回过头望时,在来路上,我们用火烧了一个个国家,一座座城堡,一片片村庄,一个个人……到今天,我们也许才发现,火不仅没有温暖我们,照亮我们,反而使我们的心灵更冷漠,内心更黑暗,火只利用了我们,把罪恶之火传遍了大地。而我们至今依然在努力的进行着!
土
土,我们生与斯,长与斯,到死了,我们便依依不舍地告别人世,钻到它的怀里,土地永远是我们的最后归宿。
土地对于要进入它的怀抱里的人是不带任何一丝抱的,即使你生前是如何的折磨它,土地是最宽容的,在它全部躯体,存在着丑陋、罪恶,或许也有少许的美丽与善良,她是最兼容并包的,容纳着一切的一切,可是没有人说它有容乃大。
后来,当我们死了,埋在土地里,日久天长,我们都变成了一掊黄土,我们终于拥有了宽容。
悲哀的是,我们在死了后,才真正的拥有了宽容。假如可以的话,我情愿现在就是一粒泥土。
二月初七是个人
一个为杀人而生的人,他在世上唯一的理由就是杀人!
杀手之所以杀人都是为钱,但他不是,他杀人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只要他想杀
的人一定就要死,人死了,理由也不重要了。
正午
火辣的阳光直射在太原药铺的牌匾上
也射在了他身上
一身灰黑色的劲装,在阳光下异常光亮。全身的肌肉都被长袍包住,没有一丝多余的,空洞的眼神完全没有生气,就连他四周也死气沉沉。背上黄色的包袱好似千均,如太山压顶般的气势让人无法直视。到底里面是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小三笔直站在上胡同的街上始终没有动一下身子,就连眼睛都未曾眨过一下,握剑的友手青筋乱传。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不能动,这已经不能用紧张来形容,周围的杀气让他无法动弹。既然不能动,干脆就不动,这是小三做人的原则,不能做到的事情就干脆不去做。但现在他却不能不想怎么去解决这件事,因为他面对的是自己出道以来最强的对手。
是谁让千翼楼的副楼主义小三连动都不能动,只怕就是千翼楼楼主苏千翼或者金洪帮的大当家雷英也做不到。世上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管义小怎么出手,眼前的人都完全封死了他的路线。
这已经不能叫做可怕,也许可以说是恐怖,此人之强可能连大侠朱百玉也不是他的对手。既然连当世第一高手朱百玉都不是对手,那他肯定也不能敌过此人,小三当然是这么想的。想归想,逃命是每个人在遇到危险时的本能,义小三也是人,所以他也要逃命。
“阁下为何拦我去路”
长袍人没有动过,不是嘴巴没动,而是全身都没有动过。
“既然阁下有意为难在下,那在下只好得罪了”
话虽如此说,小三还是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全湿了。不是晒的,是浓重的杀气逼的。
此时
长袍人终于开口了,只有四个字:
“二月初七!”
炽热的阳光射在义小三的头顶,但此时他却暧不起来。遇到二月初七,只能说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因为二月初七杀的人都是高手,而且是顶尖高手,这说明他也是个高手,是个高手吗?连动都动不了,想到这里小三心里凉透了。
不行,不能这样就死了。难道我二十几年都白练了?无论结果怎样,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所以他拔出了他的武器,很平凡的一把单刀,没有龙雕凤刻,任何的装饰在危机时刻都是不能救命的,而义小三的刀不是切菜的也不是砍材的,而是用来杀人的!
“不管你是谁,想要我的命就得拿出真本事。”
没有等二月初七回答,义小三的刀和他的人已经离开原地射向空中,阳光照射下的刀显得更加有杀气。他本来就是以轻功和那三招家传刀法阵摄江胡的,自叹就连苏楼主也未必能在他三招之下全身而退。所以本来已经消失的斗志重新回到了身上。
尤如苍龙摆尾的刀气从他丹田涌出,晃动的身行已无法用肉眼分辩,单刀交由左手,由下往右上刺出,360转到左下.这就是义小三家传三招无极刀法第一式"影蝶花舞"
面对如此凌历而怪异的刀法,二月初七不敢大意,尽管他掀起江湖腥风血雪,让各门各帮高手闻风上胆.可惜,他却不是神,如果连他都不是神那谁又是神?神在天上,剑在心中,心中有剑,手中便有剑.于是他出手了,没有任何花式,没有任何动作,一个闪身就来到了义小三的背后.
这是一把长四尺宽七寸的长剑,剑柄上没有任花纹,因为杀人的剑只是为杀人而煅,为杀人而炼,有没有花纹都是一样的杀人.义小三看到这把剑的时候,它已经离他的背心只有几寸而已,没有丝毫尤豫,他选择了一个最安全最有把握射避的方法,当然硬抗是不可能敌过这把真气足足超过自己五倍以上的长剑,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这就是差距.二月初七在他背后他是如何能感觉到长剑,那是武者的心练,当心修到一定成程过后,不管对方如何隐藏杀气与剑气都是能够感觉到的,除非是你们之间根本没有决斗的必有,有时候差距太大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再打下去,非打不可的时候必是少有.易小三现在的感觉就是这样,脑海一片空白,跑!不是他想跑,而是他不得不跑,一个照面他已无力招架,如果两招之内没有被那长剑结果他还是有自信逃得掉.
爬在地上过后,义小三使出无极刀第二式"地堂旋风"企图阻止二月初七下一次杀招.不管有没有用,试了才知道结果,人有的时候总是不敢于去尝试,以至于到最后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当然易小三不是这种人,二月初七也不是笨胆.
还是一个照面,二月初七身行屯时施展开来,一招江湖人都不愿意面对的:"苍鹰展翅"掠到了晚小三的头顶,双手松开长剑之后紧接着使出独门绝技"霸皇无敌"整个身体充满真气向易小三压了下来,右拳击向他的头顶,而大剑以怪异的方式快如闪电般的射向他的背后.
一个是脑袋,一个是后背.都是不能被击中的部位,尽管二月初七还没有击到他身上,但真敢已压得他动弹不得.不管是任何一个地方受了一击都不可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太阳是易小三天天想见到的东西,既然想见到就得先活命再说.当于他怒吼一声,双手举天护住头顶,将命身的真气灌入背后大穴,拿出最后的本钱赌上一把,当然像易副楼主这样的大人物当然不是个赌徒,不过此时如果不赌就连翻本的机会都没了.
"你是第一个接我全力一招不死的人,也许我该让你活下去..."
空洞而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这是易小三第见到二月初七第三次听到他说话.易小三没有觉得他二月初七自以为是,实力就代表一切,输了就是输了,而且输得很惨,输得心服口服.一招..仅是一招就让他的身体平白的多了一百多斤,换做是你背上背着一把长剑半跪在地上也不好受吧.还好他选择的是保住头,而二月初七好似手下留情故意偏离心脏发出一剑.也许是运气,但他不相信在高手面前还有运气可言,实力差了这么多运气就等到放屁.
"有什么条件,你说吧,我败了..."
"要求?我说过要跟你提要求吗?"
"那你...?"
"你走吧,有一句话要告诉你,我不是凶手"
"你何必...算了,我败了你放我走,我没有资格再说你的事,我更没有资格再管你那些事,希望下次我们不要再见面."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你听到的或者说你看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从未杀过人."
"哈哈哈!!二月初七居然是一个敢做不敢认的人..今天我受命前来捉你,没想到..败得如此之惨."
"记住我的话吧,我跟你一样,不希望我们再次见面.当然多一个朋友我肯定欢迎."
街角的空地上,一股酸味塞满四周,易小三颓废的坐在破屋的干草上,伤口不住地淌着血,大穴已封,却不知为何血没有停过.虽然二月初七已经走了,但那恐怖的实力使他知道自己难以完成任务..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一个高大而又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锐利的双眼望着易小三,三分关切,三分担心还有六分却不知道是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知道了,安心治伤,其它的事我来办!"
"二月初七的确....啊...!"
叶凡:
凡人死了没人知道
英雄死了流芳百世
英雄气短
大象:
两者是不同世界的,就好比两个同一平面不同空间的特殊体,相互遥见,却不触之
叶凡:
非也非也
象兄误解了英雄与凡人的意义
没有人出生就是英雄
英雄是在凡人中升华出来的
就在下而言两者只不过是同一空间的两个不同体
象兄是否对英雄有一个向往
这也是英雄和凡人的区别
英雄到处都是我们的母亲就是英雄
大象:
大象不为英雄而活,更不为神佛而活,大象只为大象而活
长久以来大象的愿望只是想背如来而另立门户,却不知前路艰难曲折
叶凡:
像兄台这种不问世事的人,居然也在泡这种娱乐BBS,说明象兄仍然远离不了世俗,所谓佛门有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只有个人连接不同而存在差别的法。所谓说法,其实无法可说,只是说他在说法。
在下看象兄仍难摆脱世俗
大象:
大象出世二十余载,却未能向英雄的世界跨越一步,感叹之下愿留凡尘,做一个红尘中人
叶凡:
入佛天之地。其佛天之地。
此等快乐。世尝有之。为人性贪而不觉。而又取其乐。人世有之者何。
且佛天之地。如为国君.及王侯者。若不作非。为善能保守此境非佛天者。
何如不能保守而伪为用妄想之心。即入空虚之境。
象兄何必强求~~~
大象:
大象的思想是天马行空的,也是神经错乱的,有大象才有大象的念,大象念极乐,更念凡尘,念及此处不由想起人世间轮回无数……生死各异……此中大象最敬佩就是伍安君,屠杀敌军近一百万,在战国时期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大象不由感叹在那样的年代有着伍安君这样的高人,秦国有何理由不一统天下?
叶凡:大象:
所谓愚者智,智者愚,象兄大智若愚,令在下佩服,所谓乱世造英雄,象兄与佛如此有缘,何不遁入不二法门,普渡众生。
大象:
大象早已放下心中之一切杂念,佛念已是如此,说到底大象也只是凡人,就算可以实现被凡人,英雄,神佛共同抛弃的最后一个神话的反抗那也是枉然的。大象早已学会不再反抗,在大象心里也早已没有压迫……所以也就没有反抗
叶凡:
如象兄所说又何以敬佩伍安君,征战对人来说就是反抗与压迫。
象兄很难自圆其说哦
大象:
佛法早已留在过去……
何为习,更为习
大象深知自己的佛缘已尽
缘虽尽,念却在
大象现在是酒肉和尚是也
凡人世界,英雄世界,神佛世界,都存在着压迫与反抗,更有不为大象等小角色所知的杀戮
虽杀,却不透,不只是凡人看不透,不明了,就连英雄,神佛也惨不透,所以大象佩服伍安君可以给凡人在自己的世界看到英雄世界,以及神佛世界里的东西,因为那是凡人看不到的。
叶凡:
既缘以尽
象兄如果强求就违背了佛理
如不强求就要远离佛理
象兄果然是一个矛盾体
“念”既是一种追求
那更不能修得佛门涅磐
象兄请三思
象兄绝非世俗之人,也并非佛门中人,在虔诚飘荡的年代,象兄的矛盾只是你自己的矛盾,违背的也只是自己的常理,所谓事事无常,世间没有绝对的善恶,这并不是矛盾,而是自然伦理。
只是象兄没有参透罢了
大象:
也罢,随他去吧
主人公简介:
大象,198X出品,中国制造,身长176CM,重量62KG,国际终级认证(ISO9001)
一
其实,大象以前本不是法师。很久以前,大象只是一个诚心向佛的小沙弥,大象和师父住在一起,师父对大象很好,至今大象都不知道师父的名字,只知道他们住的地方叫《归去来寺》。大象还有一个师兄,名叫莫名,师兄这个人平日里怪怪的,话也不多,但大象知道师父和师兄都是好人。
大象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知道从记事开始就和师父师兄生活在一起,大象虽然偶尔也会想想自己的父母是何许人也,但大象并不在意他们,大象有师父和师兄,他们就是大象的亲人。每日里大象都会跟师父学习经文,然后帮师兄劈劈材,到小溪边挑挑水,偶尔和师父一起下山去帮人治病,大象相信佛是至高无上的,大象也相信世间自有公道,大象的生活很单纯,他的目标是成为师父一样的有为高僧。
直到有一天,师父问他:“你,得到了什么?”“弟子知一切有为法皆是虚妄。”“还有呢?”“世间无有定法?”问:“佛说无人像无我像无众生像无寿者像所谓何者?”“不可有任何执作?”“你以为如何?”“弟子亦作如是想。”师父叹口气说:“痴儿,无有执作也是一种执作啊。”大象道:“弟子不明。”师父说:“看来你太过执作还放不下啊!”“弟子不明?”师父乃道:“未曾拾起,如何放下。罢了罢了,你下山去吧。”大象抱师袖而哭不止,师脱衣而去,行前言:“看在你我师徒一场,赠你一言(放下屠刀之日,便是你立地成佛之时)。”大象往辞莫名师兄,就师之赠言问于彼,莫名沉吟良久方言:“破而后立。”再三追问,乃携大象至溪边问:“依你看,此处何物可喻为佛?”大象指溪中一巨石曰:“以溪喻世界,此石威临众生,傲然于世,可当佛否?”答:“错。”指砂言:“遍布众生,知微见细,可当否?”答曰:“否。”兄乃指溪言:“此红尘。”反指己身曰:“我即是佛。”象未明,兄乃言:“久后自知。”
大象与莫名别后,顺溪而行,不一日至长江,望见前方有一城,走到近前一看,城门上书{渝洲}。大象进了城,站在人流之中,大象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虽然师父不让大象当和尚了,但大象觉得那是因为他的领悟还不够,所以大象还是以僧人自居,平日里仍持具足戒,不敢有违佛戒之举。每天,大象都会在城里化缘,然后在城西的破庙里诵读经文。这一天,大象又和往常一样进城化缘,在城门边大象看见了一个女子,手拿棉花糖,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大象看着看着竟然痴了,世间的一切仿佛都已淡去,只有那女子的微笑。大象不知道那个女子长得漂不漂亮,大象以前很少见到女人的,大象不知道什么叫漂亮,大象只知道看见女子的笑,这些天对师父思念的痛苦都渐渐消失了。不知不觉中,大象已经跟了女子很长一段路,女子走他也走,女子停他也停,浑不觉旁边的人群对他指指点点。大象没有其他的想法,大象只是想看见她。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天了,大象一直跟着那个女子,那女子却也并不害怕,有时还会回过头来对着大象浅浅一笑。这个时候,大象就会觉得自己离佛很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终于有一天,女子走过来问大象:“你跟着我干吗?”大象一惊,呐呐不语,女子娇嗔道:“你这个人呐,干吗看贴不回帖啊?”大象只得言道:“我从来看帖都要回的我只想看着你。”女子说:“你看着我干吗啊?”急切见大象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段话,于是答道:“你观花我体会,你吃饭我细尝滋味,你睡觉我决不打搅你。”女子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大象说:“不知道,我相信你是个好人。楼主他也会相信的.”女子闻言笑笑说:“你知不知道,和我在一起会有很多麻烦的?”大象先摇摇头,又点点头,女子见状,轻叹一口气,解下了身上的包裹递给他。大象先是一愣,然后大喜接过了包裹。大象开始知道了女子的名字,叫阳光下,四处流浪,其他的就不清楚了,大象也不想知道,大象只知道和女子在一起自己就很满足了。慢慢的,就如同大家所想一般,他,和她,好上了。两人携手同游于渝洲论坛之间.
二
这一天,他们又回到了长江边,却被一群来势汹汹的大汉围住了。看见那群大汉,阳光下的脸色边得不太正常了.大象冲到阳光下身前,张开双臂将阳光下挡在身后,大象知道这群人肯定是不怀好意的,大象不想阳光下受到伤害,大象想保护她。从对面的人群中走出一个男人,手拿一把杀猪刀(刀上书有“渝报屠猪宝刀”几个红字),哈哈一笑道:“阳光下,终于找到你了,这次你逃不掉了吧。”大象说:“你们想干什么,她是好人,我不许你们伤害她!”男人闻言大笑:“我杀猪匠混迹江湖多年,还是第一次头到有人说阳光下是好人的。”恶狠狠的问大象道:“你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江湖上最出名的女贼!被她盗过的江湖中人不计其数,她干的坏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大象问道:“那你们呢?你们难道还是好人?”杀猪匠狂笑道:“我们?我们也不是好人,江湖中有好人吗?本来我走我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指着阳光下说:“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偷我的《屠猪刀法》,那是当年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我派祖师猪肉荣所创之不世刀法。”大象又是一惊,因为他记得有一次为她整理包裹的时候确实看见过这么一本书,当时还笑世人屠猪之术竟也编印成书,不想竟有这般来历。
阳光下把大象拉到一边,冷冷的道:“不错,是我偷的,要怪就怪你们的看守太垃圾。”杀猪匠大怒道:“偷了东西还理直气壮,我看你是活腻了。”阳光下冷笑道:“你也是老江湖了,难道忘了,江湖的规则是强者为尊吗?只要有本事,不要说偷你一本书,就是把你杀了,也没人会出来吭一声的。”杀猪匠怒极反笑:“我知道你这些年来偷了不少秘籍,功夫自然是好的了。”看看自己的周围又说:“不错,我知道江湖上是胜者为王,但你以为今天你还能胜下去吗?”阳光下一把将大象推到一边,抽出宝剑道:“废话少说,手底下见真功夫。”挥剑向杀猪匠扑去。大象这时候已经呆了,愣愣的站在一旁看着一群人刀来剑往。等他回过神来,阳光下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抬起头边咳嗽边对大象说:“其实你才是个好人,江湖,不是你来的地方,我瞒了你这么久我是真的不想让你知道江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大象疯狂地扑上前,抱起阳光下大喊:“你不要死啊!!!你还答应我陪我找我的父母的啊!!!你说过要和我永远在一起啊!!!!”
杀猪匠不耐烦地把大象拉开:“小子,滚一边去,等爷爷找到秘籍再收拾你。”大象扑向杀猪匠,大象不会武功,大象只有帮师兄劈材的时候用过刀,大象只会疯狂的抓咬,边打边叫:“你们为什么要杀她?她只是偷了你们一本破书而已!!你们为什么要杀她啊!啊!!!!”杀猪匠一脚把他踢开:“小子,江湖就是这样的,你不犯人,人还要来犯你,何况是她先犯我。”抬头看看四周,狞笑着对大象说:“反正你也活不过今天了,还有一个原因我也告诉你,听说这女人偷了不少好东西,你知道什么叫怀璧其罪吧。”
大象心乱如麻地站在那里,半晌方问道:“难道,这就是江湖吗?”众人却不理她,纷纷扑向阳光下的尸体,不时听到一声:“哈哈,这是少林的《易筋经》!”“《葵花宝典》!!这就是《葵花宝典》啊!”一众人等发出一阵阵怪叫。有两个大汉本来还看着大象,听到众人的欢呼也忍不住丢下大象扑了过去。
等到众人都心满意足得回到原来的地方的时候,却发现大象早已不知去处。杀猪匠对那两个大汉破口大骂:“你们两个笨蛋,让这小子跑了,这下全江湖不都知道我们有秘籍了吗!!!还不快追!!!见到人格杀勿论!”众人轰然应诺,分几路急急忙忙追了下去。
三
其实,大象并没有走远,他就藏在江边的芦苇丛中,只是众人太过忙乱中没有发现罢了,等到众人离去,他又回到阳光下的尸体边,哭了起来。突然,他听到远远的传来脚步声,原来那两个看守他的大汉觉得自己没抢到什么好东西,又回来想再找找。这时这两人也发现了大象,加快脚步往这边跑了过来。大象慌忙起身,撒腿就跑。
已经不知道是第十几天了,大象躲在路边的草丛中啃着又冷又硬的馒头,身上的衣服早已破破烂烂,还带着斑斑血迹。这十几天中好几次被发现,都被自己侥幸逃了过去。不知道下次还有没有这样的运气呢?大象自嘲地摇摇头。现在的大象,早已不是当时那个单纯的小沙弥了,这十几天的生涯,已经使他变得胆小狡猾而多疑了,现在如果有人问他还信佛吗,他一定会说,世上难道有佛吗?有的话为什么不就阳光下啊?大象现在只相信自己。每次想起阳光下的时候,大象就想哭,心里暗暗的发誓,定要为她复仇.望向路边的茶肆,真想过去找口水喝,但是大象知道,现在的情况,是不能够随便暴露行踪的。终于,他还是忍不住饥渴,小心的向茶肆摸了过去,他不停的对自己说:“不要紧的,只是喝口水而已,他们不会这么快追上来的。”离茶肆越来越近了,猛然间,他停住了脚步。因为,他听到了那两个大汉的声音:“这小子还真TMD狡猾,追了这么久都没有追上!”口中不停的骂骂咧咧,另一个大汉接道:“可不是吗,这真不是人干的活,追半天了,口也渴了,咱们喝口水再说吧。”大象目送着两人进了茶肆。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自己的身上还带着当年师父给人治病的时候用的麻沸散。大象绕到了茶肆后面,看到那个烧水的大壶就在眼前,乘茶肆唯一的店小二出去招呼那两个大汉的时候,大象把一整包麻沸散全倒进了壶里。
等两个大汉从茶肆里出来,大象便偷偷跟了上去,算算时间药力也该发作了,便看见两人不停的打着呵欠说:“怎么这么困啊?”“大概是这几天追那小子累坏了吧。”“那咱们先去树林里睡一会吧,反正那小子也不一定往这边逃了。”“就是就是,先睡觉。”说着走进了树林。因为他不会武功,所以他很小心地等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才轻轻的猫腰摸进树林。走到躺着的两人身边,大象先用草棍捅了捅左边的大汉,见没什么反应,又捅了捅右边的人,才松了一口气站直身来。先把两人怀里的东西都掏了出来,然后抽出他们的刀
大象看着两人,心中不由得一阵慌乱,虽然已经决定了要为阳光下报仇,但大象连个蚂蚁都没杀过,提起刀的那一刹那,大象不停的说:“你们不要怪我,阳光,你看见了吗?我要给你报仇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这就是江湖,你们不要怪我,不要怪我”
两天了,想起那两人身首异处的,血流满地的场景,大象还是忍不住,又一次的吐了。大象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江湖这条不归路。大象一直记得杀猪匠的那张脸,每每深夜,大象都会从那张脸的噩梦中惊醒。“杀猪匠,我记得你了!”大象已经开始接受江湖这个事实了。大象的目标就是杀猪匠。但是大象自己也清楚自己现在不可能是杀猪匠的对手,想到这里,大象就会拿出从那两人身上搜出的几本不知名的小书,有刀法有剑法还有一本是记录着下九流的暗算手法的,大象知道要报仇就要有实力,所以大象很努力的练习这些不知名的功夫。大象选择了躲,躲起来练功。
两年过去了,大象对着身前的屋子,紧了紧手中的刀,“咄!”突听大象吼道,随着吼声,大象拔地而起,挥刀向小屋劈去,刀法中充斥着一种一往无前的煞气。刀未至,刀气已是压得房梁一阵乱颤,发出一阵“吱呀”之声,一声巨响之后,小屋笼罩在一片灰尘之中,待到尘埃落定,小屋已变成一片残骸,只有大象的身影站在其中。大象伸出左手,往刀上一抹,刀身上顿时一片血红,大象将刀举到面前,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的血液,面无表情的说:“江湖,我来了。”
我遇见小四的时候他已经是老四了,气哼哼的躺在猪圈旁边,虽然他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苗条的身形,但是打皱的皮肤让他的老相已经无处可藏。我低下头很仔细的看他,因为我第一看到这么老的猪,甚至比我还老。老四很感慨的和我对视了半天,突然间老泪纵横,他艰难咂吧着嘴对我说,我28了,大概是最老的猪了,我老得连潲水都吃不动,我从前的日子啊,都活到屌毛上去了。
我对猪有没有屌毛并没有研究,我只是着迷于他的年龄和感慨。他带着一种沧桑的悲痛,这是其他猪身上所没有的。他咂吧咂吧的述说方式,断断续续溢出的泪水,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伤感都强烈的吸引着我,让我蹲在那里听完了一头猪对自己一生的叙述。
小四其实并不是一个名字,只是他从娘胎里出来的顺序号,小四现在还愤愤不平的觉得当初如果不是小五在后面推搡他,他是绝对不会出来的,他为从一个熟悉的幽暗的环境里掉入了一个充满白色的光的世界感到恐惧不已,瑟瑟发抖。但是在抢奶头的那一个月他却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结果小四的身体开始急剧的膨胀,露出肥头大耳,欣欣向荣的趋势。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突如起来的事情,让小四的猪生观发生了巨变。
那天早上灰蒙蒙的,一眼都看不到猪圈对面的山坡。小四是被他妈的叫声吵醒的,他妈几百斤的肥重的身体在几个人的拉扯下变得扭曲。小四看见一个猪圈的猪都开始叫唤,小五是最起劲的,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呈爆破型增长,但是他还是费力的窜上窜下的嚎,买力,悲痛,兴奋。隔壁一头四年的猪叫得非常的悠扬,叫得一头母猪亢奋的向他眨眼睛,只可惜这头悠扬的猪三年前就被阉掉了。小四看见他妈在最后的时候还不回头边叫边骂,死五仔,跳个鬼,跳了还长屁个肉。小四的妈妈最后被一个壮汉一刀解决了,她血血泊泊的流出来的时候猪圈也开始安静下来,小五开始去拱墙边的软土,那只悠扬的猪甚至开始打鼾了。小四始终一言不发的看完了整场闹剧,然后他就决定摆脱这种生活。
小四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不是下过决心减肥,但是他的体重的确开始江河日下,一泻千里,甚至只有小五的一半这么重了。小四有时候将前蹄扒在猪圈的上眺望远方,或者忧郁的看着那些来往的人们。许多人在看见他之后变得失态,小四甚至还记得,有许多提着药箱的人将莫名其妙的红红绿绿五花八门的药水强行的灌入他的口中,但是小四的体重一点也不见起色。最后有一个带着眼镜很有学问的人看了小四半天说,你的猪患了抑郁症。一个女人紧张的问,传染不?眼镜看了女人半天说,把它和最老的猪养在一起试试?女人忙不迭的将小四带到四年猪的圈里关好。眼镜很奇怪的着女人,最后笑笑走了,小四在眼镜拐过南墙的时候听到他压抑不住的笑声,笑得非常的轻佻和张狂,这让小四很生气。
和四年猪在一起的日子不长,小四也没有变得胖起来,只是不再趴在猪圈上往外看。他开始和四年猪一起学习一种特殊的技能,就是吹口哨。四年猪说,知道为什么我比他们多活了三年吗?小四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哲理问题,难道因为他会吹口哨?可惜四年猪说了就忘了,到死也没有回答小四这个问题,他从四年猪向五年猪发展的时候被宰掉了,然后就只剩下小四孤零零的一个在那个被称作养老院的圈里冥想。
小四的命运是在咬了小五拱过来的猪鼻子的那天发生改变的。养老院的日子非常的无聊和乏味,小四甚至从里面看不见外面的的那片绿油油的山坡。只有隔壁的猪寻食的时候会来拱这边的圈栏。小四开始的时候对着鼻子叫小一,小二,小五或者小六,这个鼻子还哼哼的答应,后来叫谁都不吭声了,只管将地下洒泼的潲水翻上来吃。小四顿时陷入了一种寂寞的情绪之中,这让他非常的烦躁,结果他一冲动就将小五拱过来的猪鼻子咬豁了。
然后那个将它关进养老院的女人暴跳如雷,你个鸡吧猪,她很大声的骂小四,你自己不长还不让其他猪长吗?老子今天就把你宰了。说着还提了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出来在小四面前比划,但小四知道就算杀他也不应该是这个暴跳如雷的女人动手。果然一会一个高大的男人走出来说,算了,这么瘦,杀它浪费开水。女人看了男人一眼,突然把刀一扔,转身大步的回了里屋。男人楞楞的看着刀,然后也冲了进去,大声说,死娘们,敢给我脸色看。小四跑到里屋门口看了一眼,女人和男人正打的乒乒乓乓,于是小四向着外面那片绿油油的山坡大摇大摆的走过去了。
小四走到山坡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这是从猪圈里看出来最美丽的风景,这个绿色的山已经开始变黄了,有人赶着羊从他面前走过,很漠然的看了他一眼。小四就屁颠颠的跟着那只咩咩叫的羊走了。那个人是走村说书的,走到哪里将竹竿一插,就开始说起来,这时总是有许多人围拢上,小四和羊也被围在中间,觉得特别的威风。小四走到草黄又黄了几次的时候开始明白一些事理了,虽然很多事情还是让小四困惑,但是小四至少明白了一群人不是围着自己,而是围着说书人。
小四要走的时候没有一点征兆,羊还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小四说话,小四觉得几年来和羊已经没有话说了,无非就是花黄草肥的事情,最要命的是羊有时候会无尽的回忆那些和他擦身而过的美丽的母羊,然后伤感的咩咩乱叫。小四在一天人很多的时候,跟着一个老逗他的十多岁的女孩走了。
小四后来听说说书的到处找了他一阵,人就是这样,本来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见了还想要回来。小四本来想自己过日子的,他突然觉得家猪不可能生活在山上,结果又只有硬着头皮跟着女孩走了。女孩的父亲和杀四年猪的那个男人很象,他很惊喜的看见女孩和一头小猪有说有笑的回来,然后又皱着眉头说,是只成年猪,这么瘦。
小四从此就一天到晚屁颠屁颠的跟着女孩跑。女孩每天很早就爬起来给小四去割猪草,吃得小四扎嘴,然后他就跟着女孩一起到教室去,取代了女孩家那条老黄狗的工作。每天早上许多狗和小孩都是这样踏着黄色的朦胧的日光走出村口来到学校。小四在女孩上课的时候就睡在许多狗的中间,一言不发。
这些狗的颜色清一色的和土地一样,只有一条非常凶悍的狗带着一些光亮的黑色,它不时的过来嗅一嗅小四,非常挑衅,其他的狗也学着它的模样围着小四转。有天小四在睡梦中看见黑狗伸过来的鼻子,就好像回到了“养老院”一样,小五的鼻子就这样在他面前拱来拱去,于是小四一口就咬了下去,还甩了两下,黑狗的鼻子顿时豁开,鲜血直流。黑狗被吓了一跳,飞快的退了几步望着小四。小四瞌睡也醒了,他看见许多狗都围着他狂吠,黑狗在愣了一秒后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一样向他扑过来。
小四掉头开始了生命中第一次奔跑,猪是不怕死的,但是一种莫名的恐惧让小四拼命的奔跑。小四觉得两边的景物都在飞速的倒退,黑狗就象一个梦魇一样紧追不舍,以至于多年以后小四依然会在梦中感觉到身后呼呼的风声。
小四最后慌不择路的跑进了一个正在搭建的帐篷中,然后慌不择路的边爬边跳的爬上了帐篷的一块梁上。这时许多人象变戏法一样的冒了出来,对着小四指指点点,黑狗在人群中间越发的得意,试图窜上来。小四有几次都感觉到黑狗已经快要碰到自己了,黑影就像死亡一样在他面前张牙舞爪。这时一个中年的男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对黑狗说,滚。黑狗停下来看了男人一眼,又飞快的向男人身上扑去。男人只是一个闪身,然后拧起一个大棍对准再次扑上来的黑狗头上就是一棍,黑狗被打在地上翻了一圈,然后爬起来呜呜的走了。
小四于是从梁上爬下来,吹着口哨蹦蹦跳跳的走了。小四悠闲的回到学校的时候女孩已经放学了,她并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情,拍拍小四说,你不乖哦,乱跑。小四就跟在女孩后面趾高气扬的走着,好像刚才是他教训了黑狗一样。
小四和女孩回到家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也来了,他和女孩的爸爸在门外谈了很久。然后女孩的爸爸就数着钱进来了。他指着小四对中年男人说,诺,牵走吧。女孩望着爸爸又望着小四,突然站在中间说,不许牵。爸爸顺手一个耳光就打来了,女孩退了几步,又猛然扑上来,死命的拉住中年男人,叔叔,求你不要把它带走。女孩的爸爸正准备又给她一耳光中年男人拉住了他,别和小孩子这么计较。中年男人很轻易的把女孩提起来放到女孩爸爸怀中,然后抓起小四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四就这样被带到那个大帐篷,和许多食火者,钢丝人,驯兽师以及一头狮子一起开始了颠簸流离的生活。小四在走的前一天曾偷偷跑回女孩家,他听见女孩的爸爸对女孩说,乖囡,爹有了钱才能继续供你上学啊,你别像爹一样种一辈子地,没出息。小四歪着头想了一下,决定换一种新的生活。
小四是一只非常有天分的猪,驯兽师这样说。他飞快的学会了跳火圈和走钢丝。这个破落的帐篷车开始因为小四的加入变的富裕起来。许多人为了看一只走钢丝的猪拼命的向帐篷里面挤,小四知道这一次人们是围着自己看了。小四的压轴戏是在钢丝上面吹口哨,小四没有忘记这项从四年猪那里学来的技巧,他喜欢藏在喝彩声中的这种悠扬的旋律。
小四似乎过上了一种明星的生活,它开始在各个城市里面表演。然而小四总觉得隐隐的有什么不安,直到有天它半夜醒来听见隔壁狮子放肆的鼾声,才明白了什么。小四和狮子隔着一道坚硬的铁栏杆,但是小四看见它总是不寒而栗。狮子其实从来就没有注意过小四,它慵懒的打着呵欠,慵懒的踩着皮球在台上走来走去,从来不去管台下观众的反应,仿佛台下根本就没有观众。小四慢慢的开始觉得自己象一个小丑一样,在钢丝上又蹦又跳。
这种想法让小四非常没有精神,他开始不能又蹦又跳又吹口哨的闹全场了,帐篷车不得不另外找一些节目来吸引顾客,食火者也开始重操旧业,他甩着手对钢丝人说,终于不用天天拉幕打杂了,累啊。钢丝人默默的看着他,然后回头看了看小四,继续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小四看见他眼神里带着一种弥散的荒凉。
钢丝人其实总是躲在某个地方练习他自己琢磨出的各种钢丝杂耍姿势,可惜他的天分并没有小四高,小四这样想。小四能将他练出的每一个姿势作到完美无暇,钢丝始终在小四脚下跳着轻盈的舞蹈。但是小四想给钢丝人一个机会,小四已经开始厌倦了小丑一样的表演。小四是一只猪,总有自己的活法。
小四于是在某一天装病不起,不管中年男人怎么拉他,他都只是哼哼,走钢丝的任务就只能落在钢丝人的身上。钢丝人颤抖着爬上了久违的钢丝,下面是狮子在懒洋洋的踩着皮球。钢丝人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做那些他练了千百遍的杂耍动作。小四突然觉得其实钢丝人在上面也非常的飘逸,像一阵吹过它家乡那片绿油油的山坡微风一样。微风在钢丝上抛起,变得狂暴起来,变成了一阵狂风,还伴着场下如雷般的掌声。
小四决定回头走出帐篷的时候,钢丝人正在准备完成他的一个高难度动作,他并不知道小四准备放弃这个在他看来非常荣耀的职业,所以他准备将一个自己还没有练熟悉的高难度动作来夺回自己的位置。小四走到门外突然听到了钢丝人落地的巨大响声,和许多人疯狂的叫喊声。小四看见帐篷开始左右摇摆,然后轰然塌下,狮子和着一股血腥味道从里面喷薄而出。
许久以后小四还记得那个傍晚,中年男人和一只被血和呻吟激发了野性的狮子在城市的空旷中对峙,黄昏的落日将他们镀成了金色。狮子开始疯狂的扑向男人,男人总是准确的躲开,然后将手中的铁棍一次一次的击向狮子的身上,就好像当年击在黑狗的身上一样。可惜狮子不是黑狗,中年男人手中的铁棍已经开始弯曲,扭断,身上也沾满了不知道哪里来的鲜血。中年男人最后一次将已经断掉的铁棍击在狮子身上的时候,他的胸口也被狮子重重的击上了一爪。中年男人在狮子的长啸声中轰然倒下,仰面朝天。狮子开始慢慢的撕咬中年男人的大腿时,许多亮着红灯,鸣着笛声的车子将这里包围,然后小四听到几声响亮的声音,狮子就摇了几下倒在了中年男人起伏的胸膛旁。
夕阳继续摇摇晃晃的落下,黑暗迅速的吞没还在帐篷的废墟里面忙碌的人们。小四转身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只脚在不停的流血,他摇了摇,听见碎掉的骨头在里面碰撞的声音。小四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候就在那天结束了。小四若有所思的在街上流浪,许多人奇怪的看着这只小的不可思议的猪拖着断腿一瘸一拐的走,猪在城市里给人们以极大的好奇。小四曾经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流浪下去了,但是某一天的一个早上,一个年轻的女人将他抱回了家。
女人家里还有一只猫和一条狗,他们成天默然的望着小四。小四开始很积极的向他们交谈,小四向他们描述很久以前的村庄,被遗忘的人们,以及刚刚毁于灾难的那个马戏团。但是他们总是一言不发,然后从小四身边穿过,像一对沉默的影子。小四于是慢慢的失去了交谈的兴趣,孤独的趴在窗子上看外面怎么也看不完的工地。
女人也是一个沉默的人,她的沉默来自于房屋里良久的空旷。她在给他们喂食的时间里也是敲着碗低低的召唤,声音幽深绵长,好象墙壁与墙壁间的回声。女人只有在男人回来的时候才变得活泼,猫狗也活跃起来,只用小四还习惯性的沉默,一声不吭。男人对女人说,这猪真可爱,这么小。男人又对女人说,这猪怎么不叫啊,是个哑巴猪?男人对女人说,上次过你这里来差点就被我老婆发现了,以后我要小心点。男人摸了一张存折给女人,这上面有几万块钱,你花着,我可能要几个月后才来。
女人在男人走后摸着存折看了很久,她对小四说,猪,你说我到底喜欢他的人呢还是他的钱。小四回头看了看女人的嘴,又看了看墙壁,小四在那个时候甚至没有分清楚,是墙壁在对他说话还是女人在对他说话。
小四再也没有看见过那个男人到过这个房子,女人有时候木木的站在窗前,门外的房子已经越修越高,渐渐的挡住了外面耀人的阳光。猫和狗也无声的守在女人身边,像三个沉默的雕像。女人也会过来抱着小四亲昵的抚摩,小四听见墙说,你说我还等他不呢?也许他已经不在了,没有人知道我和他有什么关系,就算他不在了,谁有想到告诉我一声呢。然后墙和墙相对而泣。
一年后的一天,小四被女人吵醒了。她拉着小四说,我们回家吧,回乡下吧。小四看见女人将许多的钱放进一个大提包里面,将一床被子轻轻的盖在熟睡的猫和狗身上,然后走出了大门口。他们都是城市的动物,不适合乡下,小四听见墙最后一次对他说。直到到火车上小四才想起猫和狗嘴角浅浅的血迹和打翻的饭盆。他们在小四的梦中化身为那条令人窒息的黑狗,化身为斜阳下中年男人倾斜倒下的身躯。
小四无从知道哪个中年男人是否还活着,无从知道女人的男人是否还活着,无从知道猫狗是否代替了女人死去,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无从知道自己还是否还活着。
经过漫长的了旅途后小四看见了女人的父母,他们已经开始老去,但是小四依然认出了那个将他卖到帐篷的男人。他笑呵呵的对女人说,你在哪里把它龟儿子给找回来了,居然还活着,真几吧命长。小四这时候才认出那个曾经和他一起蹦蹦跳跳玩耍的女孩,现在如水般平静的女人。
女人在几个月后将他送到了自己的一个亲戚家,因为她亲戚有一个巨大的养猪场。小四知道出了一些事情,他曾看见有一天,女人的父亲气势汹汹的走进来问女人,他们说你在城里是做那个的。女人望着父亲,说,不是。不是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女人想了很久,悠长的吐了一口气,其实也是吧。小四已经不记得当时女人的父亲是给了女人一个耳光或是暴打了女人一顿,小四只记得女人似乎有鲜红的血从脸上掉下,掉在了路过的小四身上,带着一股苦涩的甜味。
小四没有多久就被送到了那个巨大的养猪场,许多气哼哼的猪盯着这个不足他们三分之一的小东西。小四开始还不安分的跑来跑去,独立特行,气得养猪的老倌大声嚷嚷,这是个什么鸡巴猪,屁大一点,还没有屌大,杀了都浪费开水。其他少言多睡的猪也开始嘲笑小四,让小四觉得非常的不舒服。
小四在某天躲过了老倌破锣一样的嚷嚷声和猪群杂乱的哼哼声独自一人跑到山坡上玩耍。那也许是在一个枯黄的秋天,小四在最后一次吹起口哨的时候看见了女人的棺木,守在女人棺木旁的母亲已经枯悴得象一个垂死的老人,她默默的将女人提包里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点燃成一堆巨大的火焰。许多灰烬随风飘向小四站立的山坡,又变成灰色的蝴蝶藏进了枯黄的草丛中。小四在回头离开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步履蹒跚,老朽不堪。
小四再也没有欲望逃离那个满是潲水味道的猪圈,就像一只猪告戒他的的一样,你只管吃,只管睡,你是何苦乱跑呢?你乱跑就不会死了吗?你没看见猪老倌这么忙活是为了什么?为了有的吃有的睡,我们过得难道不是万物中最好的生活吗?
小四混迹在猪群中,没有人能看得出它与其他的猪有什么不一样,或者只是觉得他很小。小四开始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够和其他猪一样的光荣的死在杀猪匠的刀下,听听满圈猪为他齐声的高叫,哼嚎。可惜小四只是被当作女人的遗物一样保管,他已经很老了,没有人愿意杀他。
我起身走的时候,小四已经开始淌着涎水死去,他巨大的失落感强烈的感染了我。让我惶惶而且失去了方向。
(代朋友发的)
(by:流鹰)
我一直怀疑何为和吴强就是一个妈生的,虽然我暂时还没有什么证据。
我曾经把这个想法告诉何为,那个时候何为正带着我参加一个什么电影研讨会,我突然对他说,哎,我有一个朋友长得和你一模一样。他瞪了我一眼,继续和别人讨论一个叫什么安达鲁狗电影的先锋性,屏幕上正放映这部乱七八糟的黑白片。
会开完了,他很气愤的说,那几个傻子,完全不懂电影。我揉着有些惺忪的睡眼,但是又不敢露出厌倦的样子,小心翼翼的对他说,哎,我说,我真有一朋友和你特像,我是说强子。干什么的?何为不耐烦我老是纠缠这个问题。大概是跑出租的吧,我打牌认识的。打牌?何为突然停下来看我,你这个人越来越庸俗了,不像以前的你了啊。这么多好书你不看,这么多好电影你不看,我给你的巴赫平均律听完了吗你,我跟你说,刚才你就迷迷糊糊的,一言不发,当年那个对我说电影和观众是不可分割的人到哪里去了。
我其实挺后悔当年那件事情的,我和何为一个寝室的时候,他老搞些什么诗人的血这种希奇古怪毫无情节的电影来霸占我从家中偷偷抱来的影碟机,还严词批评我们看通俗小说,搞得我们都很郁闷,于是大家公推我去和他交涉。我连续几夜在外面网吧上通宵查到了大量的资料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和他辩论,当中我就以电影的诞生为例给他说了那个电影和观众之类的话。结果他以后几个月都处于一种失魂落魄的冥想状态,后来就跑来给我说,你是一个有思想的人,然后就把我当亲密战友似的。
要不是他是练过散打的,当时就真该PK他一顿来解决问题,我常这样想。
其实我本质上是庸俗的,可惜唯一的几个共同点就被何为拉住不放,何为现在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名人了,我就觉得和他做战友没有什么损失,因为总有几个高雅的女青年在崇拜何为的时候连我一起崇拜了。
但是我还是喜欢闲下斗斗地主,看看港片。
所以我认识了吴强,吴强的斗地主玩得非常好,长得也和何为一样,不同的是他从来不谈哲学,去他妈的哲学,完全是扯淡,没有见什么哲学家给我解决过温饱。吴强在我试图和他探讨的哲学的时候这么说。其实他是偏激了一点,也没有见过什么科学家,总理什么的下来亲自为他解决温饱啊。他最喜欢谈论的就是女人和钱,但是却和我很合得来。
因为他说斗地主圈子当中,我有牌技和牌品都比较好的一个,尤其是长得和他一样帅。
他还常半开玩笑的边打牌边吟颂:回眸一笑,刺激美眉尽尖叫,赏镜中人,感动自己被勾魂帅哦帅噢!
其实最主要是我和他都是比较喜欢开玩笑的人。
我是一个非常有空的人,如果说时间是金钱的话,我大概是一个大富翁了。所以我常常有空陪何为一起讨论人生,讨论艺术,像个哲学家似的。我也常常有空陪吴强斗地主,互相夸帅,像两个流氓似的。但是我现在有些迷糊了,我开始分不清楚谁是谁了。
我开始是分得清楚的,因为我知道我今天要找的是某某人,要做什么事情。可是当他们中的某一个突然登门拜访我的时候,我就晕了。
那天早上我本来好好的赖在床上,突然家里铃声大作,我就只好随便披了点什么蹦蹦跳跳的跑出去,对着猫眼一看,外面不知道何为还是吴强就直楞楞的矗在那里。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我从来没有向吴强提起过何为,而何为又非常讨厌我向他提过的吴强。我还是战战兢兢的打开门,强做笑脸说,你怎么有空来了,你看我还没有起床。
那个人显得比我还尴尬,没事,我就顺便上来坐坐。我忙跑到厨房去给他到水,浑浑噩噩的想不出有什么特点可以供我辨认出他的身份。
于是我一上午都在和这个人东拉西扯的套话,但是他似乎对哲学和地主都不想谈,总是敷衍了事,搞得我自己反而晕头转向。到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想象我借一万元钱,还打了张借条就走了。
我在那个时候已经昏了,连借条写的什么都没有看,就借了。
往后的的日子就像以前一样平常,我决心让他们见一面。但吴强不会无聊到要陪我见一个男人,而何为又很讨厌吴强,我不得不开动我睿智的大脑,然后想了一个办法。我找到了一个经常联系的以前的一个非常有好奇心的同学,告诉了他事情的本末,并告诉了他我的计划。于是我们就开始实施了。
我打了个电话给何为说,何为啊,记得文风不,对对,就是老逃课那个,他现在在看一些哲学书,想请教一下你,什么,电话里面说,说得清楚什么,明天上午到我们老去那个咖啡厅说吧。然后我挂了电话又对吴强说,强哥啊,是偶是偶,来斗地主,我有个朋友想会会你啊,高手哦,对,明天上午到紫雨咖啡厅嘛,什么,地方太小资了,怕什么,小资也要斗地主的,好说定了。
第二天早上很早的时候我就和文风坐在咖啡厅了,而何为也在我们后面踏着王子purplerain的歌声进来了。何为似乎风尘仆仆的样子,他一眼瞄见了文风手里的笛卡儿的文集(是他在我家随便抓的一本),马上笑着对文风说,小子,有长进嘛,不过你研究的方向错了,笛卡儿的二元论漏洞很多。然后他就滔滔不绝,文风甚至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一直就只有愁眉苦脸的瞅我,瞅得我不好意思的往门外望,这个吴强却姗姗来迟,不见踪影。
在十点左右的时候,何为突然站起来说,对了,我还要去朋友的画展那里帮忙,我先走了。我一下条件反射的站起来说,还早呢,坐一会。但是文风却很热情的对何为说,慢走,慢走,正事要紧,正事要紧。何为很满意的看着文风说,恩,我先走了,下次聊。
我有些愤怒对文风说,吴强还没有来,他走了怎么办。文风立刻愁眉苦脸的说,哎呀,我都要死这里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还是小命要紧啊。
我还准备对文风说点什么,文风诚恳的对我说,今天午饭我请,好了吧,走走吃火锅。边说就边把我往外面推,闹什么,吴强还没有来呢,我正色道。
但是文风没有理我,他望着咖啡店的入口愣了一秒钟后对我说,你看那个是不是吴强。我转头看见果然是吴强,风尘仆仆的样子。他进门就对我大叫,我靠,黄花园哪个车翻得才叫乖哦,堵得我。咖啡厅里的许多闲人都转头向门口这个大声喧哗的人行了注目礼,吴强也不好意思了,脸微红的站在一旁小声对我说,你怎么选个这个地方打牌哦,闹都不许闹。
我看了看周围也只好结帐换地方,文风跟在我后面捅捅我说,像,又不太像。我还没有来得及问文风什么叫像又不太像,吴强就在旁边闹了,嘀咕个什么?你还没有介绍你朋友给我认识呢?我只好又忙不迭的给他们互相介绍,搞得自己晕晕忽忽的。
我们最后找到一个不太安静的咖啡厅兼茶馆玩了一上午的牌,临走的时候文风突然变卦不请我吃饭了,他说,兄弟也,同学也,不是我不请啊,我发现我上你的套了,一上午输了500多,明天的饭都没有着落了,今天早上还被何为煎熬了几个小时,简直就是不堪回首,我走了,以后这档子事情再也不要找我帮忙了,我求你了。
我在送文风的时候问了他一句,那什么叫像又不太像呢?文风抬头望了我一眼说,如果是在两个场合看见的话,我肯定分辨不出来,除了外貌之外,穿着谈吐差异太大了。然后他就钻进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文风以后再也没有和我认真的讨论这个问题了,他总是说,长得像是一个偶然现象,你真这么好奇去调查一下他们的出生医院吧,我还有很多事情忙呢。
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可是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我一个人还没有这么大的热情到查一个人族谱的地步,于是我把这个念头深埋在我的心底。
当我开始逐渐的对他们惊人相似的外貌失去兴趣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让我不得不重新认真分辨他们的事情——我缺钱了。我也说不上为什么缺钱,也不是非常的缺钱,但是想要要回那一万元钱的念头像一条破茧而出的蚕子在我心中慢慢蠕动奇痒难止。这个想法让我从自己的箱底翻出了那张借据,上面居然盖的是一个鲜红的手印,完全是晴天霹雳,让我心中那条只是蠕动的蚕子变成了一群飞蛾翁翁作响,我在昏厥了三秒钟后决定,一定要把这一万元要回来。
我个人觉得吴强欠我钱的机会比较大,因为他总是喜欢斗地主,说不定哪天赌大了就欠了人家一万。于是我怀揣着借条就去找吴强了。
找到吴强的时候吴强正在和一群人斗地主,我突然间觉得不知道怎么开口了,这个年头叫人还钱似乎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在旁边等着吴强轮下的时候凑上去假装和他聊天,吴强是何等机警的人,话不到三句,他就说,你今天怎么净捡好话说,是不是有什么难处?我一听突然觉得这句话怎么这么别扭,但是我还是只有顺着话说,是啊,最近股票落到1000点了,房地产也不景气了,美国和伊拉克又矛盾了,人民币听说也守不住了。吴强瞪着我说,恐怕主要是你手头紧了吧。我忙不迭的点头,心想,看来我的推理能力还是有的,一猜就准了。谁知道吴强从钱包里数出两千元钱递给我说,借钱还拐弯抹角的,我俩谁跟谁呀。我只能使劲的盯着他递到我手里的钱看,因为我手还在怀里摸索这那张借条,他说,手拿出来接着,摸什么嘛。我下意识的说,借条。算了,两千元要什么借条,我不信你就跑得脱。吴强说。我最后居然捏着两千元一口一个谢谢的走回了家。
我在回家的路上豁然开朗,妈的,何为一天这么高雅,还不是会缺钱。于是我一路骂骂咧咧的回了家,坐了不到三分钟觉得心急火燎的,于是又立马起立出门找何为去了。
我找到何为的时候,他正和一个时尚杂志的编辑讨论一本好象叫格调的书,他看见我忙大叫你过来过来,告诉他洛克菲勒是谁。我只好背书一般对着不知道是编辑还是何为说法国人,石油爆发户,和杜邦,梅隆等家族被统称为看不见的顶层。我说的时候何为似乎嫌我有点罗嗦,举手打断我,继续敲着桌子对编辑说,听见没有,是个爆发户,怎么能代表贵族呢?编辑一脸惊奇的望着我,我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我始终没有插上话,我坐在一旁只好等他兴致勃勃的和编辑聊完。
何为终于在我要瞌睡的那一刻送走了编辑,转头好像才发现我一样,嘿,你怎么来了也不吭声?我没好气的看着他,瘪瘪嘴,发出吭吭两声。他拍拍脑袋,笑着说,对了,刚才你还发了言的,记性不好了,对了,找我做什么。我对他做了一个握拳的姿势,说,最近手头紧啊。又想借钱吧,小样。他笑吟吟的看着我。什么又想借钱,我是找你还钱的,我几乎是勃然大怒,并伸手在口袋里摸索那张借条,但是我没有摸到。于是我和何为间爆发了一场巨大的争吵,要不是我用仅存的理智衡量了一下我和他之间的战斗力,我几乎就和他厮打起来了。最后这场争吵的结局是何为摸出了一张我借他钱的欠条,上面也盖着一个鲜红的手印。我说不是我盖的,然后我用手沾了一点红墨水一下盖在一张白纸上,但是结果让我震惊了,居然和我的一摸一样。我拿着那张盖有我手印的白纸非常尴尬的站在那里,然后我去银行取了一万元钱还给何为。何为说,别说我不厚道,我也盖一个你回去对对,这么多年的朋友,没有想到你是这种满身铜臭的人。
我非常丧气的走出何为的家门,我听见他恶狠狠的关门的声音,我知道,我和他之间完了,以后就各不相干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笼罩在一种失意的情绪中,甚至盖过了我想知道事情真相的欲望。整件事情在我每次思考的时候都变得扑朔迷离,我觉得我是不是失去了部分的记忆,我长久的回忆我是何时为何时借过何为一万元钱,又到底是谁从我这里借出去了一万元呢?也许最后的办法就是找到这个指纹的主人。
我无法不把吴强作为我的第一怀疑对象,虽然我知道整件事情非常复杂,我也想有福尔摩斯那种透过迷雾看真相的头脑,可惜我终究是一个俗人,一个目光短浅被困在真相之外的俗人。
于是我开始煞费苦心的搞吴强的指纹,但是我又不懂得如何把我搞到手的指纹,弄回家,往往才印上吴强指纹的东西一会就被别人搞得乱七八糟。终于有一天我实在是急了,大声呵斥其他的牌友,这瓶可乐是买给吴强的,你们不要都来喝,我另外给你们买不行吗?突然我发现他们都诧异的盯着我,在沉默了几秒钟后,吴强突然站起来把桌子一推,不玩了,妈的。然后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就,怒气冲冲的出了大门。
这下是真的完了,我以后的日子里连续几个月都不敢上街晃荡。但是在家里还是接到了不少电话,我大致分了一下类,一类是比较高雅的人群,他们指责我见利忘义连何为都敲诈,一类是和我以前关系比较密切的女人,觉得我这个“同性恋”侮辱了她们,有几个甚至说现在每天都要洗三次澡。还有一个是文风的电话,他到是很冷静的听我说完了事情的始末,然后说是很离奇最后挂了电话便再有没有打来了。
在我开始兴致勃勃的给接到的电话分类的时候,连电话也不响了,而且是连续一个月也一声不吭。我在家里开始百无聊赖,开始没事找事的整理衣物杂志。借条也在这个时候被我翻出来放在桌子上,显得特别的扎眼,一会有我和何为指纹的纸条也被我从沙发底下找到了。我让它和借条并排着躺在那里,仿佛桌子莫名的多了一双白色的眼睛。我在沙发上休息的那么一小会,让我又丧失了整理的兴趣。我呆呆的望着仿佛在嘲笑我的两张纸条,突然发现借条上的手印和何为的一模一样,我找到一个放大镜仔细的瞧了半天,瞧得我怒火冲天,真的是何为的手印,他居然大义凛然的骗了我。我顿时从沙发上跳起来拿起我的电话恶狠狠的按下何为的电话号码,但是电话里面传出一个甜美的声音,对不起,你拨的电话已停机。于是我又拨文风的电话,结果依然是停机,我又连续拨了几个电话后才发现原来是我的电话停机了。
我只好出门打的,开始向何为常住的一个小屋去找他,他不在。一股怒气让我倔强的站在那里等到天黑,依然不见他回来。难道是回老家了?但是问题是我并不知道何为老家在什么地方,于是我只好给自己的电话充了值,打到文风那里准备向他倾诉。文风在接到我电话后劈头就问,怎么现在有钱充电话了?跑到哪里去了,给你打了一个月电话都欠费,还以为你去死了呢。我连忙打断他,问,知道何为老家在什么地方不?我要他妈的找他算帐。文风在电话里沉默了三秒钟后,说,我只知道何为现在在什么地方,他在……神经病院。然后是文风压抑不住的笑声。
妈的个逼,我已经急得脏话连天了,不要跟老子开笑了,老子被他骗了。
文风收住笑说,我骗你干嘛,真的,就在歌乐山,你自己去找。
我怀疑了很久,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就疯了呢?但是我还是一直赶到了歌乐山的精神病院,医院里很静,有时几个三三两两的轻度病人正在院子里来回的踱。一走到医疗室,我就看见正被绑在那里的何为,他看见我很激动,哎哎的乱叫,但是几个白大褂迅速的按住他。我看见一个从未见过的中年女人坐在那里,抹着眼泪,气氛似乎很凝重。我不好咋咋忽忽的冲进去,只好找一个角落坐下,拿眼睛不停的瞪着何为。
主治医生耐心的和中年妇女解说何为的病情,我看见一个东西一晃,好象是我的照片,我当时心一凉,想,糟了,难道是把他气病了。但是好奇心使我还是站起来凑过去看,医生指着我的相片说,何为对这个人的照片反应是最大的。我心里冷笑,骗了我钱内疚了吧。医生又指着另一位医生说,我们这位程医生对他实行了催眠疗法,结合你们雇佣私家侦探对这个人的调查已经对令郎的病有了一个大致全面的了解。
可惜他们太专注研究何为的病情了,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还需要什么私人侦探呢?我不就活生生的站在旁边嘛。
在我走神的时候那个程医生已经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何为的病情了,他说,照片上这个人是何为的大学寝室室友,曾经和何为有过争吵,据说何为在和他争吵后还失踪了三天,连续几个月情绪低落,并且试图和他交往,但是被他拒绝,因为这个人根本就是寝室其他人请来奚落他的一个诡辩高手,所以给何为留下一个很深刻的印象。
什么狗屁私人侦探,翻旧帐不说还说我拒绝和何为交往,我心里冷笑。
然后医生后面的话让我的下巴都差点从嘴上掉落下来。
医生说,你儿子在某个时候开始对自己奉行的价值观和自己所接受的环境表示怀疑,但是自己的理智又强行的压抑这种怀疑,以至于这种怀疑的欲望变得巨大,然后就从他心底分裂出一个和他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物,他把他称作吴强,而这个吴强并没有表面化,他始终是在何为的心底活动,所以他和其他的精神分裂病人是不一样的,他一直以来都化身为吴强和何为两个人和另一个人交往,而这种交往只存在于你儿子的幻想中,这个交往的对象的原型就是照片上这个人,只是你儿子的行为最近开始表面化了,就是成了传统意义上真正的精神分裂了。
我张着嘴巴看见何为突然又睁着眼睛对我哎哎的大叫,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何为和我说话时别人会惊奇的看我,我一直以为他们被我的博学所折倒,我也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借条这样重重复复,扑朔迷离。何为见我没有理他,有点抓狂起来,然而几个医生又一拥而上,其中一个医生在别人的协助下给何为打了一针镇静剂,他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于是我又遇见了吴强,他对我说,走,斗地主去。
(by:流鹰)
我到现在依然在想我来到隧道之前的样子,那应该是5分钟以前或者5年以前的事情,我觉得时间就像炸窝的马蜂一样紊乱。当我堵在这里还念着先松离合再放油的口诀的时候,车流就已经不再前流了。我偶尔也下车看看,抽烟什么的?许多的车连成一排,在昏暗的灯光下,和这个无尽的隧道相映成趣,非常壮观。
隧道在某个时候安静下来,连时不时的喇叭声也没有了,许多的车和人在某一时刻倦殆了下来。我透过玻璃窗看见有一些白色的飞蛾围着晕黄的路灯旋转,放大,然后在我的梦中变成一只只美丽的蝴蝶。
我有时候已经想不起我来到这个隧道的原因了,旁边一辆货车的一个中年男人曾从上面对着我的窗子问,兄弟,到哪呢?我看见他脸上全是岁月留下的痕迹,沧桑而又安详。我摇下窗子,向着隧道出口的方向指了一下,那边。他乐呵呵的把头倚在窗口,笑着说,那边恐怕不适合你呢?少不入川,老不出关,前人说的话总是没有错的。
我从下面看他笑成一团的鱼尾纹,抬头皱也时不时的兀现而凝成一团,让我无法分清他的过去是多喜还是多忧。相书有云,多喜则多鱼尾纹,多忧则多抬头皱。其实从这个城市出来的人,总是带着一些不愿告人的往事,又或者从每个城市出来的人都是这样。
在夜有些深的时候我从睡梦中醒来,隧道也开始复活了,人们开始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抱怨,许多地方传来方便面的香味,大小车的音响此起彼伏。有很多人渐渐的从车上下来开始走来走去的聊天,那个中年男人也走来说,兄弟,出来透下气吧。我打开车门,接过他递过来的红梅,也闻到他手上传来的迅速弥漫的烟草味道。
运的什么呢。我问一堆机床吧,他回头看了一下货箱。
咳,你们跑货运的堵车迟到没有问题吧。我说话的时候觉得嗓子眼很干,我想我已经不习惯抽这种五元一包的香烟了。
有问题,不过没有办法,只有希望对方不计较就好,想他妈这么多干什么呢?我看见他说得有些发狠,眉头有些皱在一起。
对方应该一般都讲道理吧,我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一丝痒从我的喉咙里面升起,再慢慢的扩大,然后就开始咳嗽起来。
抽不惯差烟了吧,中年男人拍着我的背说,以前我也抽不惯的,我是没有办法了,慢慢习惯。
我开始咳得很厉害,烟都咳掉了,被他拍了几下后就好了,我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抽这个,不算什么,连两块的宏声我也抽过,不过现在是觉得燥了。对了,你姓什么?
我姓王,叫我老王吧。我和你不一样,以前我是抽玉溪的,以前的玉溪不象现在一样二十几,还要贵的,不过那个时候我有钱,开了个运输中介。知道什么叫运输中介?
是不是介绍返空车拉货的,我说。
差不多吧,不过不只介绍返空车,反正是车和货的生意都做。那个时候中介费收的运费的六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不像现在有的都到一半了,不过还是有赚头。
后来怎么没有做了?
妈的,说来就气,后来人心变了,有几辆车就拉着货跑了,几百万啊。追也追不回,我赔得家都没有了,儿子老婆都跑了,儿子现在也应该有你这么大了吧。
老王说着眉毛就拧成了麻花,抬头皱也变得像刀刻一样。
他们到外地去了?我说,你现在跑车也不错嘛,生活渐渐就会好起来的嘛。
我开始也这么想,就借钱买了车来跑,现在的车不好跑啊,中介费高,超载罚款也多,不超载又不赚钱。现在我也没有还上车钱。他们到没有到外地去,不过孩子他妈改嫁了,还嫁了个有钱的。
改嫁就改嫁嘛,我安慰他,儿子不是还有人帮你养着吗?
是啊,他妈的,老王说着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走,拉尿去。
隧道旁边有几处很黑的通道,有人已经在外面用粉笔歪歪斜斜的写上了男和女将它们分开。我和老王并排站在那里,一直站了很久都没有拉出一滴尿。因为我听见眼泪顺着老王满是皱纹的脸上爬下,然后曲折的流过老王的手指,掉在地上。我点了一只烟递给他,他捏着烟就蹲在了地上,我听见他说,我真没用,连儿子都不认我了,我真没用,儿子他同学都指着我问他,这是你爸,你爸不是开小车的吗,怎么变卡车了,儿子不认我是对的,我怎么能养得起呢,那个人才是他爹,我没用了……
我走出去的时候夜风一阵一阵的吹过来,我就好像树叶一样颤抖。我钻进我温暖的小车里面,放着一盘不知名的CD,试图减轻我身上的寒意。然后我听见前面有人说,通车了,车流便慢慢移动起来。
我的车在走走停停的某个时候又一次和老王的车擦过,我看见老王高高的坐在大车上,用手抹去那些还渗在皱纹里的泪痕,就像拂掉一粒粘附在他脸上的灰尘。
我最后终于和他拉开了距离,我的目的地因为车流的畅通变得清晰,而还有许多和老王一样的人,却驶入了一条漫长无边的隧道。
[精灵]精灵语资料汇集
www.chriswetherell.com/elf/
精灵语网站可以把你的名字转换成精灵语
www.uib.no/People/hnohf/
该网站专门介绍老托尔金发明的各种语言,包括精灵语的各分支,矮人语言,人类语言,甚至Orcs语和黑语。其中辛达尔语和昆雅语的语法介绍极其详尽。
www.lucifer.hoolan.org/lotr/99_arda/index.htm
lucifer的翻译版
文中引文来源缩写都用缩写表示,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Silm:TheSilmarillion(精灵美钻)
UT:UnfinishedTales
PM:ThePeoplesofMiddle-earth(即HoME系列的第12本)
WJ:TheWarofJewels(即HoME系列的第11本)
Letters:TheLettersofJ.R.R.Tolkien(老托尔金书信集)
【上篇】辛达尔语(Sindarin)
亦称灰精灵语(Grey-elven),Beleriand精灵语(thetougueofBeleriand)或贵族语(thenobletougue).在魔戒小说中,通常被简单地称为“精灵语
辛达尔语(Sindarin)是灰精灵(即Sindar精灵)的生活用语,也是中洲大地上流传最广的一种艾尔达精灵语(Eldarin)。辛达尔语来源于通用特勒瑞语(CommenTelerin),而CommenTelerin又是由通用艾尔达语(CommenEldarin)这一所有精灵语的共同祖先发展而来。在魔戒小说的附录中,老托尔金曾这样解释:“灰精灵语和昆雅语(Quenya)之间存在亲缘关系,它是那些来到中洲(西部)沿岸却没有渡海而滞留在Beleriand地区的Eldar精灵使用的语言,Doriath王国的灰袍辛格尔王(ThingolGreycloakofDoriath)是这些精灵的国王。在日月初升前的漫长星夜下,他们的语言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从海外归来的精灵(即Noldor)所使用的语言有了天壤之别”(译注:本段基本在抄译林的书^^)。辛达尔语是中洲最完整的但也是变化最大的一支精灵语。“Sindar精灵语言的变化之大,丝毫不亚于某种没有文字的人类语言在超过500年的时间内所能产生的差异。在太阳初升前,辛达尔语在使用昆雅语的同胞耳中听来已经是相当不同了,而太阳升起后的世界第二春天这段时间内,它的发展与变异更加迅速。”(WJ:20)。就与其祖先CommonEldarin的区别而言,辛达尔语远甚于昆雅语或在Aman使用的Telerin。用老托尔金自己的话来说:“它(辛达尔语)伴随着这块瞬息万变的土地一起历经沧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变化是混乱无序的。事实上,辛达尔语的演化极有规律,同时又极大程度地改变了原有语言的发音和“乐感”。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包括:词尾的元音被大量省略;原先以p,t,k出现的轻塞音(unvoicedstops)改为以“b,d,g”这样的浊塞音开头并附着元音一个音节,而原先的浊塞音(voicedstops)则被为同一位置上的摩擦音所取代;部分元音产生变化并最终被其他元音同化。PM:401页这样说道:“辛达尔语的发展和人类语言的发展类似,基本是在不经意的情况下自然发生的。”PM:78页又说:“(与其祖先的语言相比),辛达尔语仍然是一种优美的语言,只不过更加适应森林,山地和海滨这样的生存环境。”
当Noldor精灵终于重返中洲时,他们与Sindar精灵已经分离了近3500年,标准辛达尔语也已完全成型。(尽管上文中老托尔金提到在太阳初升后辛达尔语的演进变得更加迅速,但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却表明辛达尔语在此时实际已经进入了相对稳定状态,它在其后直至魔戒战争的7000年时间中所产生的变化还不及此前3500年大。)第一纪的辛达尔语还发展出若干种口音,包括Doriath王国的正统古典发音,海滨城市Falas的西方方言和Mithrim湖畔的北方方言。现在已经无从判断到底哪一种是后世辛达尔语的发音基础,不过考虑到后来Doriath王国被毁,而我们对北方方言又知之甚少,最有可能的还是Falas的西方方言。
由于长久的分离,回到中洲的Noldor精灵与Sindar精灵相互都无法听懂对方的语言。不过Noldor精灵很快就学会了辛达尔语并开始将自己原先的昆雅姓名转为灰精灵语,“因为他们觉得如果在生活中使用辛达尔语而同时又采用另一种语言给自己命名是件很荒唐的事情(PM:341)”。少数人非常精心地将自己的名字翻译为对应的辛达尔名,比如Galadreil,她的昆雅原名是Altariel,看上去她似乎是先将自己的名字恢复为最古老的CommonEldarin形式“*alatrigell-”,然后再遵循CommonEldarin与Sindarin的演化规律将其最终转为Galadreil这一标准的Sindarin形式(U:依稀记得在曾听人说Galadriel这个名字是她老公Celegorm送给G奶奶的,这样看来,这个精确的“译名”可能是两口子合作的成果吧^_^)。但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类名字的转化多少有些不够确切。以众所周知的Fanor来说,他最终采用的名字实际上是介乎于其昆雅原名“Fan-ro”和标准辛达尔语形式“Faenor”之间的一个折衷状态。更有些象Turuk-no和Aikan-ro这样的Noldor精灵,只是简单地将自己原名的发音“辛达尔化”,从而产生了象Turgon和Aegnor这样的在辛达尔语中不再具有任何含义的名字(PM:345)。大部分Noldor精灵都是在他们还未能精通辛达尔语的时候就开始更换名称的,这导致了此类名称转换的普遍的不准确性:昆雅原名和辛达尔名的涵义很多不能一一对应;即便意思基本相同也通常未能采用最贴近的形式(PM:342)。
不过,Noldor精灵极高的语言天赋使他们很快就完全掌握了辛达尔语,而Sindar精灵学习昆雅的速度则相对慢得多。Noldor精灵重返中洲20年后,在Fingolfin主持召开的那次各族精灵的重聚盛宴上(MerethAderthad,或称FeastofReuniting),辛达尔语已经成为Noldor精灵中最通用的语言(SilmCh.13)。当Thingol王得知Noldor精灵在返回中洲的途中为了抢夺Teleri精灵的船只曾屠杀了大量Teleri精灵后,他愤怒地宣布:“从今以后我的双耳将不再聆听那些屠杀我同胞的精灵所使用的语言;在我的国土上也不再允许公开使用这种语言。”自此,昆雅语做为一种口头语言在Beleriand地区被正式废止。流亡精灵们(即回到中洲的那些Noldor精灵)在其日常生活中也全部改用辛达尔语进行交流(Siml.Ch.15)。不过,就辛达尔语在Noldor精灵中的普及而言,Thingol的禁令仅是起到了一个促进作用。
此后不久,Beleriand又引来了西迁到此的人类。魔戒小说的附录中说:“人类各种族中惟有杜内丹人懂得并能讲精灵语,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学习过辛达尔语,并作为一种知识代代相传,虽经日月流逝却很少变化。(译注:继续抄书^^)”也许正是杜内丹人帮助稳定了辛达尔语的形式,至少是其在人类中的使用形式,否则在长期使用中它必将与人类的语言混合而产生更多分支和方言土语(UT:216)(译注:这段翻译得不好,UnfinishedTale中的具体解释是说,努美诺尔王室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尽力确保其王室和贵族能够学会纯正标准的辛达尔语,而他们和Eressea等地精灵的交往也使他们具备这样的条件,否则的话……想想现在世界各地的各种“洋泾浜”式英语就知道啦^_^。)姑且不论人类在后世对精灵语的使用水平如何,“在第一纪的时候大部分Edain人(译注:即最早西迁的三大人类家族)在到达Beleriand后就很快学会了精灵语并将其作为自己的通用语言,进而向精灵们学习更多的知识。(Silm.Ch.17)”当时很多人类对于辛达尔语的掌握程度完全可以与精灵媲美。著名的叙事诗“胡林子女的传说(NarniChnH-rin)”就是人类诗人Dirhavel用辛达尔语创作的,“而此诗文学水平之高得到了所有Eldar精灵的一致称颂”(UT:146.不过人类第二家族Haleth家族学习辛达尔语的热情相对而言比其他人要低很多,UT378)。Hurin之子Turin自幼在Doriath王国被抚养长大,他在朋友Nellas的帮助下还掌握了这个古老王国特有那种更为古雅优美的辛达尔语。(UT:76)
在整个第一纪中精灵们一直坚持使用辛达尔语。即便是在Gondolin这样以Noldor独立王国内,Noldor精灵也未象某些人猜想的那样恢复昆雅语的使用,除了王室内部的交流外,“对于大部分Gondolin的居民来说,昆雅语是只是一种书本上的语言,平日的生活用语依然是辛达尔语(UT:55)。”当Tuor来到Gondolin时,他听到守卫们先是用昆雅语交谈了几句,随即就转用辛达尔语了。只是由于Gondolin长期与外界隔绝,他们的辛达尔语在Tuor听来有些奇怪的口音和用法(UT:44)。甚至连这座城市的名字都采用的辛达尔式的“Gondolin”,而非昆雅式的“Ondolind”。
使用辛达尔语的精灵在Beleriand的历次战争中伤亡惨重,但在Valar的帮助下,Morgoth的黑暗势力终于在愤怒之战中被击败。大量精灵在第一纪结束时渡海前往Eressa(译注:Eressa是福祉王国Aman最东方离中洲最近的岛屿),辛达尔语也随之传到Aman。与此同时,Valar为了报答曾与Morgoth作战的Edain人,在海中升起了一座巨岛赠与人类,在Erendil之星的指引下,Edain人扬帆出海来到他们的新家,建立起了努美诺尔王国。
辛达尔语在努美诺尔王国曾一度被广泛使用:“虽然努美诺尔人有他们自己的语言,但国王和贵族们都通晓精灵语。这是他们的先祖在与精灵结成同盟的年代里学会的,而他们自己至今仍然与Eressea以及中洲西部的Eldar精灵保持来往。”(出自《沦亡之国Akallab-th》,即精灵美钻中关于努美诺尔王国的一章)Beor家族的后人甚至在生活中都使用辛达尔语(UT:215)。绝大多数用阿达奈克语(Adnaic)进行日常交流的普通百姓也都对辛达尔语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努美诺尔人开始艳羡精灵的长生不老,并最终抛弃了他们与Valar的古老友谊。到第二纪3100年代Ar-Gimilzr王颁令彻底禁止使用任何精灵语时,即便是Beor家族的成员也被迫改用阿达奈克语了(UT:223)(译注:那些属于忠诚派的努美诺尔人仍然坚持学习精灵语,但只有在不会被人发觉的情况下才偷偷使用)。关于Ar-Pharazn王的自大愚行,Sauron的诈降,努美诺尔人的堕落及其王国最终陷落沉入大海等故事,在《沦亡之国Akallab-th》都可以找到详细记载。努美诺尔王国沉没后,幸存的精灵之友(即忠诚派)驾船在Elendil的带领下返回中洲建立了流亡王国Arnor和Gondor。PM:315页中这样写道:“忠诚派恢复了辛达尔语的使用,并以此为中洲各地重新命名。而阿达奈克语被逐渐放弃,成为无教养的人使用的“粗俗语”。所有的贵族和其他受教育的人都要学习读写辛达尔语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据说在一些家庭中辛达尔语甚至成为母语,只在有必要时才学讲阿达奈克语。不过,他们从不将辛达尔语教授给外族人,这一方面是因为努美诺尔人的后裔将其作为身份的标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辛达尔语比“粗俗语”要难掌握得多。因此,辛达尔语在后来也被称为“Elendil族人的语言”。
而在精灵中间,辛达尔语在第二纪和第三纪中逐渐向东普及,并在很多地方最终取代了西尔凡精灵语(Silvan,即下篇中的南多语)。“到第三纪结束时,西尔凡n精灵语在Lorien和Mirkwood这两个主要的地区可能已经停止使用(UT:257)。”魔戒小说对于Lorien的描述可能会使一些读者以为Lorien的精灵使用的是西尔凡精灵语,但这实际上是Frodo的一个误解。在魔戒的附录中是这样解释的:当Frodo到达Lorien时,那里的精灵确实在讲辛达尔语,但由于Lorien的大部分精灵都是Silvan,他们的辛达尔语也带有浓重的口音,加上Frodo本人对辛达尔语的掌握有限,他将其误认为西尔凡精灵语了。UT:257页就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Lorien的很多精灵是Sindar精灵或从Eregion逃出的Noldor精灵,而辛达尔语在那里也成为了所有精灵的共同语言。Frodo曾提到这里的精灵语与(迷雾山脉)西边的很不一样,但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晓Lorien的Sindarin与其第一纪的祖先之间的具体差别了。也许只是些口音上的不同,一些元音或声调的改变误导了Frodo,当然也可能包括了一些新的词汇,甚至吸收了部分Silvan精灵语的语法特征。”第三纪时,只有Rivendell和Cirdan的灰港仍在讲无口音的标准辛达尔语.
到第三纪结束时,精灵已经开始从中洲历史中消失,而人类的统治逐步确立。老托尔金曾说,在第三纪末期,能说辛达尔语或学习过昆雅语的人类在数量上甚至比精灵还多(Letters:425)。魔戒小说中也提到,当Frodo和Sam在伊锡利恩与Faramir一行相遇后,他听到他们一开始使用通用语,“后来改用自己的方言。令Frodo吃惊的是,原来他们讲的是精灵语,但略有不同。他疑惑地打量着他们。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是南方杜内丹人,有着西方王室的血统。”(译注:继续继续抄书^^)在Gondor,辛达尔语被认为是一种高雅的语言在血统较纯正的努美诺尔后裔中使用(Letters:425)。小说里,Gondor那位唠叨不休的药草主管就将辛达尔语称为“贵族语”(LOTR3/Vch.8:“阁下,你要的王箔草――土人都是这么叫它的,”他说,“而贵族们或懂一点瓦里诺语(即昆雅语)的人都管它叫阿茜拉丝――”)
辛达尔语在第四纪之后的情况我们再也无法得知,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Gondor王国仍然存在,辛达尔语和昆雅语就还活在人类的记忆中。
【中篇】昆雅语(Quenya)
也可拼写为:Qenya,Qendya,Quendya
亦称作:高等精灵语(High-elven/High-elvish),诺多精灵的高等语言(theHighSpeechoftheNoldor),古老语言(theAncientSpeech),瓦里诺精灵语(Valinorean/thespeechoftheElvesofValinor),精灵拉丁语(Elf-latin/Elven-latin),其他名称还有Avallonian,Eressan,parmalamb(Book-tongue),tarquesta(high-speech),Nimriy-(inAdnaic),Gold-rinorGoldolamb(inTelerin),CweneglinorCwedhrin(inGnomish)等等等等。
昆雅语,又称高等精灵语,是在Aman产生的精灵语中最著名的一种。昆雅语在Aman有两个分支:Vanyarin和Noldorin。由于历史原因,只有Noldorin在后来传入中州。Aman的另一种精灵语Telerin有时也被作为昆雅的分支,但更多时候还是被区别对待,因此也不会在本文中被提及。
与其他精灵语相比,昆雅是相当古老的。它保存了产生苏醒河畔(Cuivi-nen)的原始精灵语的大部分主要特征。昆雅和古精灵语(PrimitiveElvish)的关系非常密切,虽然两者不完全相同,但能够互相听懂,因此昆雅通常被认为是古精灵语的延续而非革新。“来到Valinor之后精灵们在古精灵语的基础上又创造了大量新的词汇,Noldor精灵对其语言的发音和构词也作了进一步改善,使其更加优美和谐”(WJ:20):辅音b和d被v和l(或n)取代;词尾的长元音缩短;词中非重读的中长元音基本消失;很多辅音组合经过精心的调整变得更加易于发音。昆雅语还从Valar的语言中借鉴了部分词汇,不过Valar们更愿意“鼓励精灵们用自己的方式创造词汇,或将Valar的词汇翻译而非直接引入精灵语”(WJ:405)。Noldor精灵从此开始热衷于“研究关于语言的学问,他们乐于改变自己的语言,并永无休止地寻找更加完美的表达方式。”(Silm.Ch.5)(U:现在我知道老托为什么喜欢Noldor了,在对于语言的追求上他们根本就是一个脾气^0^)
昆雅不仅是Vanyar和Noldor精灵的语言,“Valar们也在Eldar精灵来到Aman后很快采纳了它,此后精灵们就很少听到Valar使用自己的语言了(WJ:305)。”在精灵的各种历史记载中,Valar在任何情况下都讲昆雅语,这不大可能是出自精灵们自己的翻译,因为当时几乎没有精灵能懂得Valar的语言。“很显然,那些远古的历史和传说,那些发生在精灵还未苏醒前的故事,都是Valar和Maiar们用昆雅语传授给精灵的。”“甚至Melkor都学会了昆雅语,非但如此,他对昆雅语的掌握连精灵中的诗人和博学者都难以匹敌,这令所有的精灵感到惊奇不已。”(VT39:27)(译注:这个“博学者”,就是那个令feanor大人头疼不已的loremaster啦,我也一样不会翻,先随便拉了个词蒙混过关再说^&^)
Rumil发明字母后,昆雅语成为世界上第一种可留下文字记录的语言(Silm.Ch.6,LoTR附录)。不过在福祉王国Aman以外的地方,昆雅语直到第一纪才由于Noldor精灵的叛离而为人所知。大部分Noldor精灵离开了Aman返回中洲,同时也将昆雅语带了进来。不过,在中洲Noldor精灵的数量远不及使用辛达尔语的灰精灵多。这两种语言虽然有亲缘关系,但也已经是天差地别。辛达尔语很早就废弃了词尾的格变化(译注:估计和上篇中提到的辛达尔语词尾元音消失同时发生);昆雅语的元音比辛达尔语丰富,但很少出现辛达尔语中常见的b,d,g等浊塞音(voicedstops)。流亡的Noldor精灵很快就掌握了辛达尔语,在Thingol王下令禁止使用昆雅语后,“辛达尔语成为Noldor精灵日常生活用语,但昆雅语作为一种语言知识依然被Noldor精灵学习和继承。”(Silm.Ch.15)。
事实上,在第一纪时昆雅语不但得以保存,它的词汇还有所发展。Noldor精灵从其他精灵语和矮人的语言中吸收了不少新词(WJ:388,396),同时对原有的词汇也做了些改动。Edain人来到Beleriand地区后不仅掌握了辛达尔语,也学习了一些昆雅语(WJ:410)。虽然昆雅从未成为人类的口头用语,但昆雅式的名字在Edain人中仍很多见。Turambar(意为MasterofDoom)就是Turin用昆雅语给自己起的名字,而他的妹妹Nienor在结束自己生命前呼喊的那句话也同样是昆雅语(Silm.ch.21)。(译注:即“Farewell,Otwicebeloved!AT-rinTurambarturunambartanen:masterofdoombydoommastered!Ohappytobedead!”,这句话我实在没本事翻好,就这么留在这里吧-_-bb)
昆雅语在第一纪被使用的情况还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很多例证。当Turgon建成他的隐秘之城后,他用昆雅语将其命名为Ondolind,不过后来辛达尔式的Gondolin更为常用。尽管辛达尔语是Gondolin居民的日常语言,Turgon的家中仍然说昆雅语,在那里出生的Earendil小时候也以它作为母语(UT:44,55)(译注:Earendil就是Elrond的父亲,他的母亲Idril是Turgon的女儿)。Turgon的妹妹Aredhel离开Gondolin后被Eol所诱惑并嫁给了他,虽然Eol只允许她说辛达尔语,她还是在心中为自己的儿子Maeglin默默取下Lomion这个昆雅名字,意即暮色之子(Silmch.16)。后来她偷偷将昆雅语的知识传授给了儿子(WJ:337)。
第一纪随着愤怒之战的胜利而结束了。很多Noldor精灵在第二纪之初回到了Aman,但剩下的一些仍不愿离去(Silm.ch.24)。昆雅语也和他们一起继续留在了中洲大地。后来Eregion的巧匠们用还昆雅语将三大精灵魔戒命名为:Narya(火之戒),Nenya(水之戒)和Vilya(天之戒)。以智者形象欺骗精灵的Sauron给自己取的名字也是昆雅式的Annatar(馈赠之主),而他的真名Sauron在昆雅语中的意思是“被痛恨者”,他当然不会用这个名字^^(Silm.Index)。
不过,第二纪历史的主角并非精灵,而是那些生活在努美诺尔的Edain人的后代。最初那里所有的Edain人都是精灵之友,绝大多数都会说辛达尔语。而“其中的博学者(U:又是loremaster)还学会了来自福祉王国的高等精灵语……当时,除了自己的本名外,所有的贵族都有辛达尔语或昆雅语的名字。”(Akallab-th)只有在血统高贵的家族,其成员才会从童年开始就学习昆雅语。除了出现在一些法律文献,王室的史料等具保存价值的官方文献内,昆雅语在努美诺尔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命名用语”在使用。努美诺尔所有的官方地名,包括城市、地区、山脉、河流等等,全都是昆雅式的(不过这些地名在当地通常还有一些阿达奈克语或辛达尔语的称呼)。王室成员特别是国王本人必须以昆雅语命名(UT:216),因为昆雅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语言(UT:218)。然而,事情总会发生变化。
努美诺尔人开始艳羡精灵的长生,他们与Aman的友谊也逐渐被冷落。第二纪2899年努美诺尔的第二十任国王登上王位,他打破了古老的习俗,用阿达奈克语而非昆雅语给自己冠以“Ar-Adnakhr”这一称号,即“西方之主”。在他的统治期间,“各种精灵语言被禁止使用,和传授,但忠诚派的人仍秘密地保留着精灵语。此后,只有很少的精灵曾驾船从Eressea秘密到达过努美诺尔的西海岸。”(UT:222)。3102年,第23位国王Ar-Gimilzr即位后,“他更加彻底地实施了这一禁令,同时不再允许精灵来到努美诺尔,所有偷偷接待他们的人都将受到惩处。”(UT:223)“在昆雅和辛达尔等所有精灵语都被禁止后,阿达奈克语成为唯一被允许使用的语言,很多以精灵语书写的古老书籍也被销毁。”(PM:315)
但是,Gimilzr王之子Inziladn在即位后的做法与他的先王们极不相同。他重新以昆雅语将自己称为Tar-Palantir(目光远大者)。也希望能够恢复与精灵和Valar们的友谊,但这已经太晚了。他唯一的女儿Miriel本应在他去世后继承王位,但她却被逼嫁给了自己的堂兄,Tar-Palantir的侄子Pharazn。Pharazn通过强娶Miriel夺取努美诺尔的权杖,最终他连妻子的昆雅名也无法忍受,并将其改为阿达奈克语的Zimraphel。骄傲自大的Ar-Pharazn王出兵中洲讨伐Sauron。早有算计的Sauron很快就向努美诺尔投降,“被胜利冲昏头脑的Ar-Pharazn王毫无戒心地将其作为俘虏带回国。没用多久Sauron就骗取了国王的信任,成为他手下最有权势的侍臣。很快,Sauron就将所有努美诺尔人的心引向黑暗,只有残存的忠诚派仍坚持自己的信念。”(LOTR附录)。Sauron的花言巧语使Ar-Pharazn王坚信,只要自己能从Valar手中夺取Aman,就能够获得永生。最后他真的建立起庞大的舰队进攻Aman。Sauron当然清楚,努美诺尔人决不可能打败Valar,事情的结果也正象他所料想的那样:Ar-Pharazn的舰队全军覆没了。但Sauron却没料到Valar会请求唯一之神(即Iluvatar)出面,更没料到这位至高神会因此而改变整个世界的形状。从此后,整个Aman都被隐没了起来,不再为人所见。居住与其上的精灵们也就此与仍在中洲的同胞基本断绝了来往。努美诺尔王国历代累积的以精灵语书写的珍贵文献资料伴随着陆地的崩塌永远沉入海底。这座沉没的岛屿在后来被以昆雅语命名为Mar-nu-Falmar(海底家园)或Atalant(沦亡之地)。
沦亡之国仅有的幸存者是Elendil,Isildur,An-rion及其追随者们。他们也是努美诺尔王国仅剩的精灵之友和未参与叛乱的人。他们回到中洲建立了流亡王国Arnor和Gondor。Sauron很快就开始进攻Gondor,但他在Dagorlad战役中被击败,并在被围困七年后最终被Gil-Galad,Elendil和Isildur联手杀死,Gil-Galad和Elendil也在同一役中阵亡。第二纪就此结束,但流亡王国的王统一直延续到了第三纪。
Arnor和Gondor的国王都沿袭他们祖先的习惯以昆雅语冠名。(不过第三纪861年后Arnor王国分裂为三个小国家Arthedain,Rhudaur,andCardolan,他们的国王也只采用辛达尔语的名字了。)在Mardil成为首任摄政王之前,其家族也一直使用昆雅语的名字。但是在Gondor王位空落,摄政王家族代行王权后(第三纪2050-3019),摄政王们反而不再使用昆雅语起名了,可能他们认为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仿效王室的做法是一种僭越的表现。3019年阿拉贡继承Gondor王位后又恢复了祖先的传统,称自己为Elessar(昆雅语为Telcontar)。最后一批以昆雅为母语的Noldor精灵在第四纪之初终于扬帆出海,永远离开了我们的世界。但正如Gandalf曾指出的,Aragorn有责任“维护应该保留的东西”,当然也包括关于各种艾尔达精灵语的知识。Aragorn用昆雅为其子起名为Eldarion,第四纪120年他驾崩后Eldarion继承王位成为Gondor的统治者。虽然我们对于第四纪的事情知之甚少,但就象上篇中所说的那样,“只要Gondor王国仍然存在,辛达尔语和昆雅语就还活在人类的记忆中。”
【下篇】南多语(Nandorin),即西尔凡语
亦称:绿精灵语(Green-elventongue);西尔凡精灵语(Silvantongue;SilvanElvish)或Danian(译注:Danian指Nandor,thepeopleofDan,Dan是Lenwe以前的名字,多谢feanor大人指正)
在精灵从苏醒河前往西方的漫长旅程中,一些Teleri精灵不愿跨越可怕的迷雾山脉,中途放弃了这次长途跋涉(Silm.Ch.3)。在昆雅语中,这些精灵被称为Nandor,即“回头者”,实际上他们也并没有返回东方,而是滞留在了迷雾山脉一带(WJ:384)。在Linwe之子Denethor的带领下,部分Nandor精灵终于还是到达了Beleriand,并定居在Ossiriand地区,该地也是后来Beleriand唯一未沉入海底的部分,并在后世改名为Lindon。Sindar精灵将这些迟到的Nandor精灵称为绿精灵(Laegil,Laegelrim)。虽然在重逢后灰精灵已很难听懂绿精灵的语言,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些都是自己Lindar(即Teleri)一支的同胞,并确认了语言上的亲缘关系。(UT:257,WJ385)
我们目前对南多语的所有知识仅限于三十个词左右。老托尔金说:“尽管很多博学者,特别是Noldor精灵中的那些,曾对于西尔凡方言与自己语言之间的区别很感兴趣,但我们现在对Silvan精灵的语言的了解仍少得可怜。Silvan精灵没有自己的文字,而那些学会了辛达尔语的Silvan也从未将其书写方式应用回自己的语言中。(UT:257)”
很多Sindar精灵在Doriath王国毁灭后逃入Thranduil王的领地,在那里他们开始学习南多语并试着将自己的名字转为西尔凡式,就好象当年Noldor精灵将自己的名字转为辛达尔式那样(译注:Legolas这个Silvan式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这些Sindar精灵确实希望能够变成Silvan,恢复Valar到来之前那种最初是古老简单的生活方式(UT:259)。但辛达尔语最终还是逐渐进入了Silvan精灵的社会,正如上篇所说:“到第三纪结束时,Silvan精灵语在Lorien和Mirkwood这两个主要的地区可能已经停止使用(UT:257)。”只有一些人名和地名还保留着原有的西尔凡语的形式。
[精灵]精灵资料
精灵、精灵、精灵
我听到草尖上的牧笛声,
我听到花芯内收放花瓣的歌声,
我听到司掌四季交替的银号角吹响,
我听到在迎面的海风流动的竖琴声……
但是,我看不到乐曲的施放者,
——那些害羞的精灵。
精灵,是传说中的产物,是诗歌中美丽的引路者,是隐藏在万事万物中的生命象征。下面我们来看看精灵的种类吧: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Light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el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w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a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
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
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
[精灵]小精灵
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Hobgoblin)。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
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capcom公司制作的《龙与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样的怪物。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
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说,这种喜怒无常的生物之所以帮助人类,只是垂涎于人类的智慧,观察人类的行为。还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淳朴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友爱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想法。棕精灵在战场上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他们的战斗技艺与你的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喜欢用逃避战术在战场上与敌人周旋,当敌人放弃追击时,他们就远远地用石块攻击敌人。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精灵]善恶难分的精灵们
Faerie(小魔女、小仙子、仙灵)
Faerie这个字来自法文,有时也写作Fairy、Faery,但是小仙子起源于意大利,实际小仙子是世界各地都有的精灵,通常生活在森林中。小仙子不论男女,通常个子都很小,看到他们的人说“他们象一个小个子男人膝盖的高度”,或是“跟狗头的高度一样”。不过他们可以任意增缩身高,小到象一颗橡树果实,大到如同一个成年人的高度。现在通俗文学通常把它们描写成为“小仙子”的形象——体型很小,比昆虫略大一点,体色透明,长有蝴蝶的翅膀和触角,有时候,会在树林看到特别翠绿的青草围成的圈圈,人们把这些圈圈叫做"仙女环"认为是仙女晚上在那儿跳舞形成的。有些呈圆形生长的蘑菇也被当作夜间小精灵跳舞时留下的记号。
最初小仙子会在婴儿出生后立刻出现在该户人家中,赐给新生儿各种不同的天赋。如果新生儿的亲人对他们的招呼十分周到,他们就会送“美貌”,“平安”和“善良”等天赋;如果小仙子对招待感到生气,他们就会加上一些禁忌或阻碍,而影响小孩子的一生。小仙子的愤怒还不仅如此,例如一个被惹怒的小仙子,可能会使这个家庭的成年人变的秃头、耳聋、风湿,或是染上其他身体疾病。
许多世纪以来,她们都在发挥这项功能。不过他们也扩展了活动范围,用其他形式来干预人类事务。
和一般信仰相反,小仙子没有隐身能力,鸟、马、狗、牛和其他人类之外的所有动物都能清楚地看到他们,但是人类只能在两次眨眼当中看到小仙子,因此你只能飞快地看到小仙子一眼。
小仙子有两种,群居小仙子和独居小仙子。群居小仙子穿着绿色制服,有时候头上戴着一顶插有一根白色羽毛的红帽;独居小仙子则穿红衣,戴红帽。
有人认为他们住在仙境,也有人说对于他们我们的世界就是他们的“仙境”。小仙子的社会组织大致和凡人相同,每个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由一个仙后统治,也有国王,但是他比较象是王夫,权利没有仙后大。小仙子一族是由泰塔尼亚女王和欧伯龙亲王统领。
他们的宫廷在英格兰艾芬河上的使特拉福附近,不过他们似乎是先天而治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由各聚落的仙后自己去做。每年世界各地的仙后都要开会,不过时间多半都被代表花在闲话家常,唱歌,述说凡人愚蠢的新鲜事迹。仙后和侍侯她们的宫女们很注重时尚,穿着上好蛛丝织出来的神奇服装,凡人是无法碰触到的。
每个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有许多工匠,制造需要的物品,并且在定期的集市中出售。独居小仙子都会参加这种集市,买他们需收集而来的蜘蛛丝,或是鞋子等等。集市上用的钱是小仙子黄金,只要被凡人的手碰到,就会消失不见。
仙后本身拥有很高的法力,当仙后要处罚某个反叛的仙子时,她就把他放逐到远方,命令他完成某项任务才可以回去。仙后都是些喜怒无常、反复善变的女士,她们也许会要求小仙子让一个农人的牛产出乳酪,或是在一个星期日的早晨让所有教堂的钟都敲响。
大多数仙子是素食者,他们吃蜂蜜、乳酪、鸟蛋、莓子、水果、谷物和蔬菜,尤其喜欢蛋糕。他们不喜欢牛奶,认为味道太重。通常他们都喝露水或是泉水,偶尔也会从花朵中酿造出花蜜,不过他们是非常没有耐心的园丁和农夫,时常因为采集食物和人冲突。
仙子的道德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如果一个凡人给他们一点食物,他就会尽一切力量去帮助他,比如把包心菜上的毛虫吓走,帮助种子在土里找路突出地面。但是如果人类不喜欢对小仙子进贡,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折磨他。
不幸的是,小仙子的好意有时候会和他们的恶行同样尴尬。曾经有一群小仙子想要帮助一名善良的农夫收割他的小麦,结果农夫惊讶地发现,他的全部农作物在一夜之间都被收割并储藏起来,可是以后每天晚上,小仙子把邻居的农作物也收割了,并且全部放在他的谷仓中。
小仙子的恶意通常都是由于缺乏了解引起的。他们非常的幽雅、敏感、圆融,所以无法了解人类的笨拙和愚蠢。小仙子认为人类应该有足够的敏感知道什么时候冒犯了他们,因为动物都会小心翼翼不去打扰小仙子,偏偏只有人类会冒犯他们。
小仙子对于人类最不客气的事,就是偷走漂亮的宝宝,把又丑又坏的小孩放进宝宝的摇篮。这种行为的理由至今不明,有可能小仙子抵挡不住宝宝的甜美,想要据为己有。一种说法是他们需要人类,等这些人长大以后帮他们做粗重的活,例如磨麦子,考面包;另一个说法是他们必须把人当人质交给恶魔,使恶魔不会打扰他们。
詹姆斯。巴利(英国著名作家)家喻户晓的《彼德。潘》中对小仙子丁可这样描述:“她的声音丁丁冬冬的,象金钟儿一样好听。这是仙女的语言。普通孩子是永远听不到这种语言的,但若一旦听到了,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那种语言总象曾经听到过似的…”,“…每当一个婴儿生下来,笑第一声的时候,那笑声会碎成一千块,每一块都到处跳跃,这样就出现了仙女…”
有人认为上述的情况是对“Faerie”的误解甚至贬低。他们觉得的“Faerie”应该译作“小魔女”比较妥当,因为魔法是她们的生命之血,是她们的动力,失去了魔法,这些小精灵就会逐渐枯萎直至死去。小魔女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充满奇迹、遍布危险的魔法世界,在这里,宏伟的天堂与可怖的噩梦共存。小仙子是崇尚英雄般的战斗,即便处于极端的劣势下,她们也能从容不迫地取得最后的胜利。她们有极端的倾向,世间万物在她们眼里不是善就是恶,不存在任何灰色地带,因此她们认为,无论是为善而战还是为恶而战,只要是为了自己的自由,都应竭尽全力。
Jinn、Djinn…(灵怪,神灯精灵)
可以实现主人的任何愿望,但不能为自己使用法力,永远被困在瓶中(或神灯)。阿拉伯神话中的神怪。这些我们所认识的特征来自《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神灯》中的神灯巨人,但是并非准确。
在人类被创造之前,由真主从黑色无烟的火焰中创造出来。身躯透明,体格庞大,它们通常是以火和蒸汽为材料诞生,所以,火焰幻化成血液,倘使受到致命的伤害全身将会燃烧而化为灰烬。正常来说可以活到人类全部灭绝,但是在人类复活之前既是Jinn的死亡之日。
Jinn可以随心所欲变化自己形体,可以幻化为人或动物,可以隐身。当他们内心充满恶意时,就会变为丑陋的巨人。所以Jinn分为两种,善的长相英俊,恶的面目丑陋。绝大多数Jinn都是善良的,但喜欢恶作剧,例如从屋顶朝人扔石头,诱骗漂亮的妇女,偷取食物等,不过只要只要你默念真主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这些麻烦。正因为这些恶作剧,人们难以区分Jinn的善恶(类似小魔女和Brownie),它们懂得以德报德,以眼还眼,如果你对它好,它们会帮助你,如果你对他们粗暴,可就得留神了。
Jinn可以达到教低的天堂,偷听天使的预言,因此掌握有神奇的力量,例如催人入睡,在睡梦中将人传送的遥远的地方,向这人展示各种奇迹之后再把他送回床上。人类可以爱上Jinn,可以与Jinn结婚,生下的孩子具有穿墙而过的能力,懂得飞翔,而且衰老的很慢。
在《博德之门2》的一处地牢里有一个隐形的火焰巨人,也有Jinn的影子。
BottleImp(瓶中怪)
可以算Jinn的一种,主要指瓶中精灵。
在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新浪漫主义”代表作家)的《瓶中魔王》中对瓶中怪这样描述:“…一只大肚子的长颈瓶子,一只象乳白色一样洁白的玻璃瓶,闪耀着彩虹般的光泽。瓶里晃动着一个模糊的东西,象火苗的阴影一样。”,“…把瓶子使劲望地下一摔,但是瓶子象小孩子的皮球一样,在地上弹跳几下,立在地上,完好无损…”
瓶子的主人可以梦想成真,但是相对的需要在有生之年将瓶子以低于买价的钱贱卖,否则在死后将会在地狱受魔火的永远焚烧,丢掉它自己也会回到拥有者的手中。
Sprite
妖精,小精灵的通称。
Yeck(耶克)
印度神话中一种会变形的小精灵,常常变化为毛茸茸的小动物,头上还戴着一顶小白帽。别小看这些小精灵,他们的力量很大,足以搬动一座山。耶克喜欢引人迷路,如果你能偷到它们的帽子的话,就可以拥有隐身的能力。
Grassrumer
原野之精灵,个子和矮人差不多,但要瘦许多,平均寿命为250岁,他们即使已经长大成人,外表也还是近似人类的孩童,耳朵略长而细。富有好奇心,是很喜欢冒险和旅行的种族。
Nymph(宁芙)
希腊语“Nymph”的意思是“新妇”,泛指山林水泉的女神,在希腊神话中有许多关于她们的恋爱故事,多以美丽女子的形象出现,有时会化身为树、水和山等自然之物。希腊神话里的宁芙女神与《楚辞》的《山鬼》一篇中所描写的“山鬼”很相像:“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旂。被石兰兮带杜衡, 折芳馨兮遗所思。”
宁芙中的分支各有所司,卓雅是森林和树木的宁芙;娜佩雅是山谷,树丛的宁芙;欧丽则是山岭洞穴的宁芙,除此之外水宁芙自成一个分之。
除了增添自然的美丽外宁芙别无所司。只要有苗条的裸女置身于山石树林之间,周遭的景致就会生色不少。然而,宁芙非常害羞,以卓雅为例一旦被人类男性看见,他们就会化身为纤细的树苗。
一般而言,宁芙的声音优美动听,所以她们的歌声和话语有可能被误认为是风拂过树林的沙沙声,或是泉水落在石头上的潺潺声。不过当牧神紧迫在后时,他们甚至会唱一些不雅的歌曲。宁芙的舞姿幽雅美妙,少数幸运儿目睹宁芙迎接春天的舞蹈,但是任凭他绞尽脑汁也描绘不出那种世间难逢的美景。
Daemon(魔鬼,精灵)
很奇怪为什么daemon在英文中也会有精灵的意思。但是实际上在《浮士德》中魔鬼Mephistopheles(莫菲斯拖莫里斯)自视为否定的精灵。而真正的魔鬼应该是指Devil(来自希腊语diabohus),地狱中的主人。精灵和魔鬼相关联大概来源于从前教会宣称,精灵都是恶魔的化身,因为他们认定构成宇宙的元素(见Elemental)都是上帝掌管。
在得文岛(Doven),人们认为精灵是未受洗礼的孩子们的灵魂。在其他地方,有人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当一些异教徒去世之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找到安身之所(这种设定有些象“炼狱”的概念),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中央王国,成为精灵。不过,以上大部份说法都是在基督教传到西方之后才出现的。然而有关精灵的种种传说早在基督教西传之前便已经开始流传,因此精灵起源的最早传说已经是不可考的了…
[精灵]元素精灵
Elemental(元素精灵)
这个翻译一直都有争议,有的直接翻译为“精灵”,但是原意是指“元素”,但是为了和其他精灵区分还是称作“元素精灵”比较恰当。Elemental体型有大有小,每一只都有一种属性,代表一种元素:火、土、风、水、森林等。TVGAME《传说》系列中每一代主人公都要与各大精灵定和约以增强力量。
在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说法,许多教派都宣称四元素的精灵是由母神(Greatmother)所生,而这些异教的观念到后来都被基督教教义所吸收,成为启示录里福音的记录。不同地区对四大元素的称呼及象征:
火之精灵:Slamander(沙罗曼蛇)、Duru(多鲁)、Adesso(阿迪索)
地之精灵:Gnome(葛罗姆)、Maya(玛亚)、Tero(提洛)
风之精灵:Sylph(希尔芙)、Saras(沙拉斯)、Vento(凡多)
水之精灵:Undine(温蒂妮)、Lakshi(拉克西)、Akro(阿卡罗)
方向季节精灵星座塔罗原理颜色时间
地北冬Gnome金牛钱币法绿深夜
水西秋Undiene天蝎圣杯爱青黄昏
火南夏Salamander狮子权杖光红正午
风东春Sylphs水瓶宝剑生黄日出
《罗德岛战记》中的主要精灵包括:
火象精灵:包括上位精灵伊夫利特(Ifrit),菲尼克斯(Phoenix)和下级精灵沙罗曼蛇(Salamander)。
水象精灵:包括上位精灵库拉克恩(Kulaken)和下级精灵温蒂妮(Undine)。
风象精灵:包括上位精灵珍(Jean)和下级精灵希鲁芙(Sylph)。
地象精灵:包括上位精灵贝希摩斯(Behimos)和下级精灵葛罗姆(Gnome)。
混沌精灵:包括光之精灵和暗之精灵。
混合型精灵:包括冰之上位精灵芬利鲁.森之上位精灵延特和森之下位精灵朵莉亚等。
精神精灵:包括怒之精灵休利.悲之精灵.睡眠之精灵等。
火之精灵:
Salamander(沙罗曼蛇)
火蛇、火蜥蜴,形似蜥蜴,身上有五彩的斑点,散发火焰,产于高温的火山口之中。在早期基督教文献《自然哲学家》中也提到这一点,火蜥蜴是住在埃特娜火山口而不为火焰燃烧的“最冷的鸟”。传说它“以火为生又扑灭火“。这也涉及到了火蜥蜴的两种说法。
在文艺复兴的思辩性文章这里,火蜥蜴被称作“Vulcanales”,它们与别的动物结合生下的子女被叫做“火种”。在众多奇幻作品,中火蜥蜴也是全身燃烧的精灵。在《恶魔城—月轮》中可以看到Slamander的卡片,并将散发火焰的火蜥蜴召唤出来。
《自然哲学家》中,火蜥蜴被称为两栖动物,它并不住在火里,相反却能把火扑灭:“当火蜥蜴爬进澡堂锅炉里时,熊熊燃烧的火焰便被扑灭了。”“Salamander”一词源自希腊语“Salambe”,意思是“壁炉”。亚里斯多得和普林尼都曾对这种火蜥蜴作过描述,据他们介绍,沙罗曼蛇的身体非常冷,不但不怕火,还可以灭火,而且懂得用火去攻击来犯者。沙罗曼蛇的体液中含有剧毒,人如果食用了沙罗曼蛇爬过的果实会立即中毒身亡。据说沙罗曼蛇在冬天的时候会躲入中空的树干或岩洞中冬眠,冬眠时全身盘卷起来,保持蛰伏的状态,直到在体内储满足够的燃料后才会苏醒过来。
实际上,沙罗曼蛇之所以不怕火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它在被激怒的时候会从身体的毛孔里分泌出一种粘液,这种粘液有隔火隔热的功能,可以暂时保护身体不受高温的伤害。马可-波罗曾经在游记中记载了在中国看到的石棉矿,西方人不相信中国出产石棉,认为是用沙罗曼蛇的茧抽丝后编织而成的。十六世纪的炼金士认为把铅炼成金需要很高的温度,如果能达到那个温度的话,就可以看见这种火精灵在火焰中飞舞。
拜恩文乌托-塞里尼曾经有一段关于这种火蜥蜴的叙述:“当时我才五岁,那天父亲正在一间屋里冲洗房间,这间屋里有一堆燃烧的橡木,父亲在火堆中看到了一只类似蜥蜴的小动物,据说这种动物即便在最热的地方也能存活下去。父亲立刻把我和妹妹叫过去,指给我们看。突然,父亲打了我一记耳光,我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父亲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说:‘亲爱的孩子,我打你并非因为你犯了什么错误,而是为了让你记住你在火里看到的这个小动物,它就是沙罗曼蛇,据我所知,以前从未有人见过它的模样。’”
“Salamander”的另一个意思是“蝾螈”,这是一种像蜥蜴的小型两栖动物,皮肤无鳞而多孔,大概是因为蝾螈的肚皮是火焰一般的红色。有趣的是,在美语中,“Salamander”还有“耐火保险箱”的意思。
地之精灵:
Gnome(葛罗姆)
土地神、矮灵。也就是所谓的Goblin,意为“居住在地底的人”,民间传说中居住在地下守护矿藏的小精灵,他们勤劳好动,手持矿锄,聚在一起便似发光的蚁群,这到和AD&D中的矮人十分相似。但实际在AD&D中是侏儒的意思。
水之精灵:
北欧神话中,正式的海神是Aegir和他的妻是他的姐妹Ran(意为强盗)生了九个女儿,为波涛的拟人化,她们都有雪白的的胸脯和臂膊,深蓝的眼睛,柔软妖饶的身体。她们喜欢在水面上游戏。她们穿着透明的、青色的、白色的,或绿色的纱衣。有时她们的游戏成为打闹,互抓头发,撕衣服,猛冲在礁石上,疾声呼号。但是除非她们的哥哥─风先出来,她们是不会出现的。这九个女郎常是三人一组地出来,她们常常追随在维京人的船旁,帮助他们达到目的地。因为海给北欧人的危险和损失很多,所以这海神Aegir及其妻Ran,是北欧人所不喜欢而敬畏的神只。
除了这两位主要的海神而外,又有次要的海神,都是有一个鱼的尾巴的,女的名为Undines,男的名为Stromkarls,Nixhs或Neckar。在中世纪时,北欧人相信这些小神常常到陆上乡村中游玩。有时他们坐在岸旁,梳着他们金色的或绿色的长发,弹着竖琴。这些都是对人无害的海神。
更次等的海神是人鱼。有许多故事讲到美人鱼如何变了鹅或海鸥,把她们的羽衣留在沙滩上,如果人们捡到了,就可以强迫那美人鱼做他的老婆。在家族徽章上的美人鱼象征家族男始祖与美人鱼的婚姻。
此外又有居住在莱因河里的女神名为Lorelei(洛勒赖)。因为据说她们常坐在Lorelei礁石上,故得此名。她们都是会唱歌的女郎,常常用她们的销魂歌声引诱水手们迷乱而投入水中。据许多传说,Lorelei们是莱因河神的女儿,白昼潜伏水底,夜间出来高坐在礁石上,了望往来的船只。她们的迷人的歌声随风吹入船上水手的耳中,可怜的水手们便会迷失了本性,忘记了工作,直到他们的船撞在Lorelei礁上粉碎而死。据说有一个青年渔夫。他每天抛网的时候,常见一个美丽女子唱歌,而且指点他应该在何处抛网可得更多的鱼。後来这渔夫忽然失踪了。大概是被Lorelei拉到水底下做了永久的伴侣。又据另一传说,则谓曾有士兵围住了Lorelei,想捉这些会恶作剧的女郎。可是Lorelei们念了咒语,所有船上的兵士都动弹不得。然後莱因河水分开了,深可见底,有一辆白马拉的绿车来迎接Lorelei们下去後,河水就又回复了原状。此後兵士们也都能动了,可是女郎们已经没有踪影。据说从此以後Lorelei礁上就再也看不到这些歌声迷人的女神。
Waterspirits(水妖)
水妖应该是水之精灵一贯的通称。在古代印度教的神话中,水妖本来是跟随因陀罗神(Inera)的天上舞女,但是当她们来到人间用花言巧语阻止苦行僧修行时,她们便被贬到水里。水妖乌尔瓦希(Urvashi)与国王普鲁阿瓦斯(Puruavas)的爱情故事被迦梨陀婆(Kalidasa,约公元前500年)描述得引人入胜。在1750年孟买的莫卧尔绘画中,水妖是将美女头伸出海面,而水中以下却是老虎的身体。
Undine(温蒂妮)
在拉丁文中是“波浪”的意思,传说Undine非常美丽,长发上沾着水滴的美姿常令男子神魂颠倒,她们和其他所有妖怪一样是没有灵魂的,但是能通过与凡人结婚并为他生育小孩而获得灵魂。她们非常注重感情,会因为嫉妒杀死情敌或自杀。凡人与其的婚姻很少有长久或美满的。
Nereid(涅瑞伊得斯)
代表水元素的精灵,在希腊语中“Nereid”是“湿的”的意思。希腊神话里五十位海之女神的统称,她们都是海神涅柔斯的女儿,母亲是山林女神多瑞丝。这些海之女神拥有美丽的金发,住在父亲的水底宫殿中,每个人都有一个金色的宝座,平日纺纱织布或骑着海豚出游,喜欢在海面上嬉闹。
风之精灵:
Sylph(希尔芙)
风精,气精。活跃于大气中的精灵,善于舞蹈。字面意义也指窈窕淑女,拉丁文中是“树木”的意思,希腊文“Psyche”是“蝴蝶”的意思,意指蝴蝶的飘忽类似小精灵。Sylph常以少女的形态出现,身体半透明,有薄翼,司掌风。
无腿极乐鸟(Paradiseaapodal)来自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人们把这种鸟的批皮和毛完好无损地从尸体上移下来红靠,完整保留它没有骨头和双脚的外形到欧洲出售,在那里它被称作“气精”,据说它们只以天堂之露为生,一辈子呆在空中,不理世事,“从生到死纯洁无暇”。“这天堂的名字,这灵妙的鸟儿,/离天堂那么近,从不沾染尘土。(霍伯特)甚至十八世纪的科技书籍仍然保留有关这种天空之鸟的神话,直到十九世纪,动物学家才揭开真相。
森林精灵:
Dryad(得律阿德斯)
森林女神的统称。其中林中仙女Chloris(克洛里斯,青绿色的意思)是自然女神Flora(福罗拉)的一个分身。苏美尔人的生长之神Dumuzi(杜木滋),阿拉母语叫Tammuz(坦母滋)也可以算做森林精灵。
Pan(潘)
拉丁语是Faunu’s,来自Arcadia(阿卡狄亚)山区的牧羊神,“恐慌”(Panic)一词即源于该神的名字。被描绘成浑身是毛,长着山羊的脚和角的精灵。谁冒犯Pan的午睡他就会勃然大怒,带给触犯者坏运。波斯人在Marathon(马拉松)之战中就遭受这一命运;希腊人为了表达感激,在雅典卫城为Pan修建了神庙。“潘神萧“也叫Syrinx(西琳克丝)——源于山林女神Syrinx的名字,她为了保护贞洁受Pan的玷污而变为芦苇,Pan便用这些芦苇做成简单的排萧。另一个森林精灵Satyrs(萨梯)几乎是仿造了潘的形象,有山羊的尾、耳、脚和短平的翘鼻,一样追逐女性森林精灵,手里也拿着同样的排萧。
Leshy(莱西)莱西是斯拉夫传说中的森林精灵,可以变形为很小的物体,躲藏在树叶下面。一般情况下他们总是保持人形,很容易辨认,因为他们的血液是蓝色的,因此皮肤也是蓝色的,而他们的眼睛则是绿色的,鼓出眼袋。更明显的标记是,他们的衣服总是反穿,鞋子也总是左右颠倒。
Greenman(绿精灵)
英国乡间的坏精灵。
没人知道绿精模样究竟皮肤的裸男还是以树干当身体和脚,以带叶树枝为手,全身上下都是由树枝所构成?有人扬言听到绿精灵在森林中漫步的声音,听起来象是树叶沙沙作响伴着树枝折断的声音,但是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那不过是暴风吹过树梢。
绿精灵会在林叶茂密处快速穿梭,以体色当作掩护,寻找机会攻击上山砍柴的人和猎场守护,还好他们胆子很小只会确定行踪不会暴露的情况下才会发动突袭。
[精灵]精灵来源的考证
传说之一古代不列颠传说
图尔斯人在爱尔兰最古老的传奇故事和浪漫文学中提到的享有魔术师和精灵盛名的民族。传说这个民族被盖尔人和凯尔特人击败并被剥夺财产。征服者对其隐匿神秘的生活方式印象深刻,深信不疑地认为他们是超自然的生命。
被击败后,图尔特人潜入地下成为精灵。每个精灵一坟墓所在地为中心统治一方领土,方式和地上世界的族长统治一样。古墓成为同往地下王国的入口,那里有无尽的光辉和喜悦。这些精灵过着无忧无虑、脱离生死的生活。早期爱尔兰小说家的作品表明对古墓精灵的记忆不只是对神话人物的异想天开,而是真实的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一个群体。尽管记录零散,但明显的就象古老凯尔特神话传说中提到的那样,它们的记录被后代人相传直至今日的民间传说所证实。
在H.吉尔伯特所作的《罗宾汉》中与绿林好汉成为好朋友的矮人赫尔的霍朴兄弟这样讲述了他们种族的变迁:“我家里人曾统治过这整片土地,但现在,我们变得离的离,散的散了,我们精灵山民,半被人怕,半被人小看。我们丝毫不伤害别人的行为,却被编成愚蠢的故事,成为那些没有头脑的妇女和胆怯的人晚间围在篝火旁闲聊的话题。……我的祖上曾是界下和界上的领主,是这的山民、石民、水民的领主。我们的兄弟们,现在我
愿把这的土、木、水、绿林和荒野的空气,跟你们一起平分。
这段说辞可以概括为英国传说中的矮小精灵,男性只有4英尺高,女性则更矮。穿绿衣,戴红帽,善于纺织和铁匠手艺。一位非常著名的英国学者说他“完全相信他们的存在,他们是身材比凯而特人更矮小的一个种族,他们遍布英国。”有些学者甚至将他们和一个同样矮小的非雅利安人种联系起来。
传说之二北欧神话精灵的产生
北欧神话中巨人Ymir(伊米尔)死后,众神还没想到用其尸体创造世界时,从Ymir腐烂的肉体中生出了许多蛆虫,这些蛆虫攫取举人之祖身上的精华,竟都是一些富有灵性的生物。在奥丁等神的裁决下,他们都有了类似人类的形体和智慧。
从尸体受光的一面生长出来的蛆虫变成了精灵或称光明精灵(lightelf);从尸体背光一面生出的则变成了黑暗精灵(darkelf),人们一般把它叫做侏儒。
侏儒虽和精灵同出一物,但容貌性情截然相反,它们长得矮小又难看,漆黑如沥青,而且贪财好色,狡猾而爱撒谎。发光的精灵因为美丽温良,在宇宙中心的神国周围建立了精致的精灵国——爱尔夫海姆。黑色的精灵品行欠佳,众神罚它们只得居住在土地的下面,而且不得被白天的光线照射到,否则就会变成石头或被溶化掉。因此白天侏儒们就在泥土下面或岩石中凿洞为巢,形成了黑精灵国.每当黑夜降临,他们有时也会来到人类中间向人借东西或者和人做少许生意。
传说之三冰岛传说中的精灵产生
根据冰岛的传说,有一天,当夏娃在河边用水洗刷她的孩子们,神过来向夏娃说话。夏娃因著惧怕而把未洗刷的孩子隐藏起。神问夏娃是否所有孩子都在这里,夏娃说:“都在这儿了。”因此神说:“夏娃在我的面前隐藏了自己的孩子,所以那些被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变成了精灵,居住在斯堪地那维亚半岛(Scandinavian)的国家其后裔便成为了现今的Huldre种族。
传说之四精灵王国及其他
精灵王国
究竟精灵聚居的仙境(Faerieland)座落何方?时至今日,这仍然是个谜。有时候,她远的像是在地平线的另一端,有时却近得就像在我们的脚底下。有一些时期,人们认为仙境在地理上是有其实在的位置的,即使她是会不断迁移。
例如,威尔斯人认为仙境起初是在他们的山地以北,之后移到神秘,充满迷雾的Pembrokeshire西半岛,最后又迁到爱尔兰海峡(IrishChannel)附近的岛屿。水手们曾经数次目睹过仙境,甚至踏足于其上,但仙境后来总是离奇地突然消失。虽然如此,仙境中的居民偶尔会被发现侨装成为顾客的模样,出现在Laugharne和MilfordHaven的市集中。爱尔兰人称那幻影似的岛为“HyBreasil”。英国人则认为“IsleofMan”就是那仙境,而那儿也确是一个充满著精灵传说和文献的小岛。
Avalon可能是最有名的一个精灵岛屿。被17世纪名诗人Lydgate形容为“被精灵加冕之王”(Kingy-crownedinFairye)的传说之王亚瑟王(Athur)在受了致命的重伤之后,就被带到Avalon,由四位精灵之后守护著。相传亚瑟王现在仍与其座下的圆桌武士沈睡在精灵的山谷中,直至在有需要其力量的时候,便会苏醒过来,再度统管英伦列岛。
中空丘陵
仙境(Faerieland)就像是精灵世界中的王城首都,除此之外亦有很多妖精散居在其他地方。根据他们的生活习性可以将之分成几类:独居的,小家庭式的以及有社会组织的。他们有的在田野森林中安居,亦有些选择与树木合而为一。古旧的堡垒、遗迹、土堆等都是典型的妖精居所。其中,最有名的精灵居处就是中空丘陵(HollowHill)。在晚上,这些精灵丘陵上会有无数细小的光芒在闪耀著。在每年的八月七日(LammasTide),这些中空的丘陵会自动的将其上盖以石柱升起来,那时妖精们辉煌的光芒就会显露无遗。精灵们并不很抗拒人类友善地观看他们,但也不会随便在人前显露自己,所以想进入中空丘陵的话,便要在月圆之夜绕著丘陵走九次,入口才会显现。
如果没有胆量进去的话,可以把耳朵贴在地面上,这样便能听到精灵们狂欢作乐的声音。除了作为住所之外,中空丘陵也是埋藏黄金和作为葬礼之处,例如之前提过的亚瑟王。另外还有一个国王,KingSil,穿著黄金胄甲与他的战马一起,被葬在英国威尔特郡(Wiltshire)SilburyHill的深处。由于中空丘陵是如此重要的地方,所以精灵们对放肆、亵渎的入侵者都予以严惩。根据神父F.Warne的记录,在1854年,有几个渴望能挖到宝藏的寻金者在一个精灵的山丘上挖掘,对在身边那含有极度警告涵意的隆隆巨响置若罔闻,但最后仍是什么也找不到。
结果,神奇而可畏地,这几个入侵者在一个月内或因病或因意外,甚至是无缘无故地,全部离世。他们都为自己如斯傲慢的举动付上了生命的代价。
精灵宴会
如果有机会被邀请至中空丘陵参加精灵的宴会的话,那就要当心,一定要拒绝他们的食物和饮料。如果吃了精灵的食物的话,便会永远被禁闭在那儿而不得再返回人间。这个概念与冥后普罗瑟萍娜的传说很相似,另外还有一个传说可以让人看到冥府与精灵宴会的相似之处。在一个山岗
GlastonburyTor下有间小室,里面住著一个隐士,名为St.Collen。他曾数次拒绝参加那个突然出现在山岗上的城堡所举办的宴会。后来,Collen终于动了心,便爬上山岗进入那美丽的城堡。他在那里看到一群群英俊美丽的青年男女、一队队气宇轩昂的士卫和身穿红蓝锦锻制服的从仆。那儿的王GwynapNudd热情地款待Collen,但他始终拒绝进食。
最后,Collen说:“我是不会吃树上的叶子的。”后来Gwyn问Collen对他仆人的制服的感觉如何,Collen便说:“红的像不灭之火;蓝的如万年玄冰,比一切都更切合恶魔的身分。”说罢,Collen把小心携带著的圣水浇在地上。刹那间所有人和整个城堡都消失不见,只剩下Collen站在光秃秃的山岗上……
精灵音乐
精灵音乐家都拥有魔法般的技巧,现今很多流传在世上广为人知的乐曲都是源于精灵的。“Londondary”就是其中之一。精灵们极度热衷音乐。出色的人类乐师可能会被引诱到精灵之国。
精灵的乐曲可以是美丽哀怨,亦可以是粗犷率性。精灵乐曲对于人类的耳朵来说,有著致命的吸引力,轻柔的抒情曲甚至可以使人永远沈睡。
[精灵]精灵的目击报告
一九一七年夏天,英国两名少女在乡间,拍摄到世所罕见的精灵照片。当时年仅十岁的法兰丝住在约克夏表姐爱姬的家中。
据说她们两个在山中结交了许多的精灵朋友,但是没有一个大人会相信这种事。於是她们为了证明有这样的事,就向爱姬的爸爸借了一部相机,并且把精灵给拍摄下来。
爱姬的爸爸看了相片为之一惊,照片中是法兰丝手扥着下巴,一群舞着翅膀的精灵就飞在法兰丝的四周。爱姬的爸爸又令她们再去拍一张。结果浮现的画面是头戴帽子,身穿短衣的小精灵,飞在爱姬的膝盖上。这次爱姬的爸爸不得不相信,但在又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之下,爱姬的爸爸要两个女孩不要再提起此事。
三年后,照片不知如何转到了心灵摄影家爱德华的手中,他将照片交给另外一位摄影家亨利,请他鑑定真伪。结果证明照片确实不是二次曝光所为的合成照片。而且确实是在户外,只经由一次曝光所拍摄下的照片。后来爱德华还特地到爱姬的家,交予以作过记号的底片,请爱姬再拍摄三张。当然结果还是一样,三张照片都显现出精灵的身影,而且用的就是作过记号的底片。在这里必须要说明的事,以前的底片并不是像现在的底片是胶卷式的,而是一块涂有感光剂的薄玻璃板。若以专业的摄影技巧或许可以制作出类似的相片,但一个年仅十余岁的小女几乎不可能会有如此高的暗房技巧,而作出一张张的假精灵照片。
另外一则惊人的事,则是发生在一九三八年的都柏林。第一位目击者是一位小学生约翰,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看到一个正在陆上走动的精灵,他立刻到处走告,但无人理会。后来他立刻转返至精灵那儿,问道它来自何方。精灵回答「来自山的那一边。」然后便转身离去。第二天,约翰和几个同学在马路上又看到了两个精灵,这次他们并没有面对面接触,约翰等人立刻躲在路旁的草从中偷看,那两个精灵正在路上玩跳绳,而且每次跳的高度可以达到一个人的高度,约翰不顾他人的阻挠,奔向它们。突然精灵将约翰的手抓住,似乎要将精灵抓走似地,但同时又发现到约翰的同伴躲在草丛中,立即丢下约翰飞也似地逃跑。
此后一个礼拜之内,连续有三十多人都目击到精灵的出现。其中包括家庭主妇和教师,他们都指出精灵的高度约六十公分,身穿红色上衣和短裤。
在一九五二年出版的「幽灵岛」一书中,作者艾略特?欧德奈曾叙述他的亲戚欧特?吉巴特的奇妙经验。吉巴特在某一天夜晚,乘坐马车在街上。马车突然停止前进,并且呆立全身颤抖。吉巴特伸出头向外一看,只见到有数个黑影在马车四周,吉巴特抢走车伕的马鞭往马背上一抽,马车便往那团黑影冲了过去。而后据马车夫的描述,那时他的感觉是马车似乎冲进了精灵队伍中,精灵将他抓住,他只感觉到全身一阵冰凉,而且被抓到的部分,都感到阵阵的麻痺。
精灵是什么?虽然很多人认为精灵只是某些人的幻觉,但是所拍摄到的相片又该如何解释呢?於是近代便有人主张这些小人其实是乘坐飞碟,来自外星球的人类。我们对所有目击事件加以分析,发现这些精灵的身高都很矮,而且在二次大战后精灵的目击事件便逐渐减少,甚至消失了,很可能是人们已经将精灵改判断成外星人的缘故。
但是依据一些外星人的目击事件,外星人的身高矮的范围大约是在九十到一百二十公分,如果是六十公分似乎是不可能。难道精灵是来自於另一度空间的生物吗?至今尚无合理的解释。
[精灵]召唤精灵法
警告:这仅仅是一个范例!只是说明当在这门技艺中变得熟练时你能做到什么。如果你要尝试,就是在让自己冒险!这仅仅用于教学目的!
谨记这条戒律,然后对星界位面而非物理位面的灵体施咒。专注于水晶球和摆成三角形黑镜的观察,便能看到灵体的行动。披上袍子,点燃香和蜡烛。在魔法环中央摆上一张椅子,坐上去。以下是灵体的魔符(这里缺张图吧?)
握住魔符,盯着它,一遍遍地重复精灵的名字至少十分钟。然后看向黑镜(或水晶球)集中精神重复下述咒文:
“我召唤你,精灵STOLAS,以真神YODHEHVAVHEH(yode-heh-vahv-heh),ADONAI(ah-doe-ney),EHEIEH(eh-hey-yay),andAGLA(ah-gah-lah)的名义呼唤你,在我面前的镜(水晶球)中出现。”
继续凝视镜子,直至影像清晰可见。当你看清的时候,问它“何为汝名?”如果答出了正确答案,就请它在空中写出名字。如果精灵回答别的,你就让它离开或问它为什么要出现在你面前。若这正是你想要召唤的精灵,那么说出下面的欢迎词:
“欢迎你,精灵STOLAS,以至高神的名义,我命你留在镜中,诚实地回答我给予的问题。”
接着你就可以问想问的问题了。切记你必须礼貌,不得鲁莽,须以全心的尊敬对待这个精灵。你也可以让它去为你完成一些有风险的任务,但如果这危害到别人的话,你会受到KARMA的处罚。凡事必有报应。你也不会希望周围跑出什么东西来咬上你的屁股一口吧?试着只提出良好的任务和合理的事情吧。一旦你的要求结束,你须得和精灵协议离去。切记你必须下达离开的指令,即使精灵没有现身也是如此――因为他可能就在那,只是你看不到他。否则,你就会永远被精灵跟随一直到死!
以下是离开的指令:
“平和地离开,回到你所来自的星界,真神管辖的精灵STOLAS,我令你在离去时不可伤害任何人,再次被召唤时能速速前来。”
*可以用五角形的魔法阵进行低等级的放逐法术!
*这套仪式可以用以召唤天界、魔界、元素界或天使类灵体。
结束之后你就可以记下每一件你亲身经历的事情。你得保留所有此类旅行和事情的记录。必须记住所有的咒文而无须从卡片上读取。必须保证召唤咒文中那些真神的圣名必须发音正确,再次强调魔法仪式不可伤害任何人。即使你召唤的是恶魔,你仍可以命令他们为你做好事。愿和平跟随你。
[精灵]精灵的传说
精灵,在有些翻译中也翻成妖精精灵的英文名字─“faerie”是源自法文。在古英语中,精灵是“elf”。对精灵奥秘的考察,是古时人类的一个课题。究竟什么是精灵?他们从何而来?他们分为光精灵(LightElves)与黑精灵(DarkElves)。光精灵居住在空气中,是亲切愉快的生物。而地底世界则是黑精灵的领域,他们的个性亦是阴沈邪恶。在北欧神话中,精灵是由巨人Ymir尸体上的蛆虫转化而成的。在基督教中,精灵的起源还有另一种传说,根据冰岛的传说,有一天,当夏娃在河边用水洗刷她的孩子们,神过来向夏娃说话。夏娃因著惧怕而把未洗刷的孩子隐藏起。神问夏娃是否所有孩子都在这里,夏娃说:“都在这儿了。”因此神说:“夏娃在我的面前隐藏了自己的孩子,所以那些被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变成了精灵,居住在斯堪地那维亚半岛(Scandinavian)的国家,其后裔便成为了现今的Huldre种族。在得文岛(Doven),人们认为精灵是未受洗礼的孩子们的灵魂。在其他地方,有人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当一些异教徒去世之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找到安身之所(这种设定有些象“炼狱”的概念),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中央王国,成为精灵。不过,以上大部份说法都是在基督教传到西方之后才出现的。然而有关精灵的种种传说早在基督教西传之前便已经开始流传,因此精灵起源的最早传说已经是不可考的了…精灵王国究竟精灵聚居的仙境(Faerieland)座落何方?时至今日,这仍然是个谜。有时候,她远的像是在地平线的另一端,有时却近得就像在我们的脚底下。有一些时期,人们认为仙境在地理上是有其实在的位置的,即使她是会不断迁移。例如,威尔斯人认为仙境起初是在他们的山地以北,之后移到神秘,充满迷雾的Pembrokeshire西半岛,最后又迁到爱尔兰海峡(IrishChannel)附近的岛屿。水手们曾经数次目睹过仙境,甚至踏足于其上,但仙境后来总是离奇地突然消失。虽然如此,仙境中的居民偶尔会被发现侨装成为顾客的模样,出现在Laugharne和MilfordHaven的市集中。爱尔兰人称那幻影似的岛为“HyBreasail”。英国人则认为“IsleofMan”就是那仙境,而那儿也确是一个充满著精灵传说和文献的小岛。Avalon可能是最有名的一个精灵岛屿。被17世纪名诗人Lydgate形容为“被精灵加冕之王”(Kingy-crownedinFairye)的传说之王亚瑟王(Athur)在受了致命的重伤之后,就被带到Avalon,由四位精灵之后守护著。相传亚瑟王现在仍与其座下的圆桌武士沈睡在精灵的山谷中,直至在有需要其力量的时候,便会苏醒过来,再度统管英伦列岛。中空丘陵仙境(Faerieland)就像是精灵世界中的王城首都,除此之外亦有很多妖精散居在其他地方。根据他们的生活习性可以将之分成几类:独居的,小家庭式的以及有社会组织的。他们有的在田野森林中安居,亦有些选择与树木合而为一。古旧的堡垒、遗迹、土堆等都是典型的妖精居所。其中,最有名的精灵居处就是中空丘陵(HollowHill)。在晚上,这些精灵丘陵上会有无数细小的光芒在闪耀著。在每年的八月七日(LammasTide),这些中空的丘陵会自动的将其上盖以石柱升起来,那时妖精们辉煌的光芒就会显露无遗。精灵们并不很抗拒人类友善地观看他们,但也不会随便在人前显露自己,所以想进入中空丘陵的话,便要在月圆之夜绕著丘陵走九次,入口才会显现。如果没有胆量进去的话,可以把耳朵贴在地面上,这样便能听到精灵们狂欢作乐的声音。除了作为住所之外,中空丘陵也是埋藏黄金和作为葬礼之处,例如之前提过的亚瑟王。另外还有一个国王,KingSil,穿著黄金胄甲与他的战马一起,被葬在英国威尔特郡(Wiltshire)SilburyHill的深处。由于中空丘陵是如此重要的地方,所以精灵们对放肆、亵渎的入侵者都予以严惩。根据神父F.Warne的记录,在1854年,有几个渴望能挖到宝藏的寻金者在一个精灵的山丘上挖掘,对在身边那含有极度警告涵意的隆隆巨响置若罔闻,但最后仍是什么也找不到。结果,神奇而可畏地,这几个入侵者在一个月内或因病或因意外,甚至是无缘无故地,全部离世。他们都为自己如斯傲慢的举动付上了生命的代价。精灵宴会如果有机会被邀请至中空丘陵参加精灵的宴会的话,那就要当心,一定要拒绝他们的食物和饮料。如果吃了精灵的食物的话,便会永远被禁闭在那儿而不得再返回人间。这个概念与冥后普罗瑟萍娜的传说很相似,另外还有一个传说可以让人看到冥府与精灵宴会的相似之处。在一个山岗GlastonburyTor下有间小室,里面住著一个隐士,名为St.Collen。他曾数次拒绝参加那个突然出现在山岗上的城堡所举办的宴会。后来,Collen终于动了心,便爬上山岗进入那美丽的城堡。他在那里看到一群群英俊美丽的青年男女、一队队气宇轩昂的士卫和身穿红蓝锦锻制服的从仆。那儿的王GwynapNudd热情地款待Collen,但他始终拒绝进食。最后,Collen说:“我是不会吃树上的叶子的。”后来Gwyn问Collen对他仆人的制服的感觉如何,Collen便说:“红的像不灭之火;蓝的如万年玄冰,比一切都更切合恶魔的身分。”说罢,Collen把小心携带著的圣水浇在地上。刹那间所有人和整个城堡都消失不见,只剩下Collen站在光秃秃的山岗上……精灵音乐精灵音乐家都拥有魔法般的技巧,现今很多流传在世上广为人知的乐曲都是源于精灵的。“Londondary”就是其中之一。精灵们极度热中音乐。出色的人类乐师可能会被引诱到精灵之国。精灵的乐曲可以是美丽哀怨,亦可以是粗犷率性。精灵乐曲对于人类的耳朵来说,有著致命的吸引力,轻柔的抒情曲甚至可以使人永远沈睡。有一个人名叫MorgamGwilym,他曾见过精灵,也曾听过精灵的音乐。他幸运地只是听到了乐曲中最后的结句,所以没有丧失神志。
[精灵]黑暗精灵——Dark-elves,Moriquendi,Hisildi
作者:水支转自:龙骑士城堡
在埃达(Arda)世界里,“黑暗精灵(Dark-elves)”通指所有没有到达阿曼(Aman)没有见过双神树(TwoTrees)光芒的精灵,因此包括辛达(Sindar)、南多(Nandor)和阿瓦瑞(Avari)。关于辛达的历史和传奇我们了解不少,南多也略有所知,但东方的阿瓦瑞便是一个谜,几乎没有多少文字里提到他们。不过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儿线索,在托尔金的早期设计里,讲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东方黑暗精灵的故事。
以下内容整理自《中州历史(HistoryofMiddleEarth)》(以下简称HoME)的一、二册,即《失落的传说集(TheBookofLostTales)I、II》。
精灵觉醒的觉醒湖所在的地方被称之为帕里索尔(Palisor),意思是“旷野(WildLand)”。那个地方位于整个大陆的中部,不愿意服从梵拉(Valar)召唤的精灵、服从召唤半路上掉头的精灵,在太阳第一纪(YearsofFirstAge)之前,基本上仍旧居住在帕里索尔地区,因此他们被称之为“帕里索尔的黑暗精灵”。
传说中提到一位魔法很高的“fay”,他的名字叫图(T)或者图弗(Tvo)。fay究竟是怎样的种族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个单词在现代英语里是“仙女、仙子、小妖精”等等的意思,不过它的来源则是中古英语的faie,意思是“有魔法的人”。同时这个词和“fairy”、和“elf”的含义相通,精灵也常常被称为“fairy”。不过在书中另外提到的一个“fay”则实梅里安(Melian),如此的话,这似乎该是迈埃(Maiar)的一个别称。图弗还被称为“术士(Wizard)”,从这一点来说,也更容易让人联想起第三纪的迈埃五大术士。当然《失落的传说集》创作的年代,作者还根本没有设计第三纪的故事(传奇到第一纪就结束了),五大术士自然无从说起。《失落的传说集》里只说,图弗被称为术士的原因是他的魔法高明,按书中的说法,他的魔法高明到胜过任何人,甚至包括那些居住在瓦里诺尔(Valinor)的。这又是一个很神秘的说明,如果是一个迈埃的话,这样的形容好象又太夸张了。另外有一个地方提到,摩尔寇(Melkor)被囚禁在曼多斯(Mandos)的时候,他在曼多斯的大殿里遇见图弗,教了图弗许多黑魔法。那么图弗是一个迈埃?他有那么大胆子向摩尔寇学习黑魔法吗?照理当时是摩尔寇的囚禁期间,他被锁链锁着没有行动自由所有的梵拉也对他极具戒心,图弗要向他学习黑魔法,应该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才对。当然,也许他根本就是一个看守摩尔寇的迈埃,但是接下来要提到的是,和很多人可能会产生的想象不一样,图弗并非索隆(Sauron)和萨茹曼(Saruman)一流的人物,即使他向摩尔寇学习黑魔法,看来也完全处于一种对魔法的强烈爱好而已。
图弗后来到了中州,有一些地方说,他是在摩尔寇毁掉双神树以后才来到中州的,可这样的话,就和其他的一些传说有矛盾,这一点姑且存疑。确定的是图弗来到中州后与西海岸那些辛达甚至南多(总之就是埃尔达(Eldar)一支)没有多少交集,他去了东方,和帕里索尔的黑暗精灵相遇,他召集起这些黑暗精灵,帮助和教导他们,之后就成了帕里索尔之王。黑暗精灵的王国就建在觉醒湖畔,他们居住在洞府中,觉醒湖水一直流进洞穴底部,洞府的大门加上了魔法封印。洞中蓝色和银色的光芒闪烁,除了精灵以外还有许多奇怪的灵体(spirits)进进出出。图弗被尊为“薄暮之君(LordofGloaming)”,他的臣民被称为希瑟尔迪(Hisildi),意思是星光精灵(TwilightPeople)。
希瑟尔迪有一个很引人注意的长处,就是他们的视力,他们视力超过了其他宗族的同胞,他们在黑暗中依旧目光敏锐。这让人联想到莱戈拉斯(Legolas),《失落的传说集》里提到的那位第一纪冈多林的莱戈拉斯,他的显著特点就是视线过人的敏锐以及不受黑暗影响,《魔戒(LordoftheRings)》三部曲里那位森林王子莱戈拉斯也是如此,当他在黑暗中射下飞行的戒灵的时候,他的视力也留给人很深的印象。注意,当时不仅仅是说他看得远,更重要的是说他能看穿无光的黑暗。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莱戈拉斯的父亲,森林之王瑟兰迪尔(Thranduil)的宫殿的形制。一般的说法是,瑟兰迪尔模仿辛格尔(Thingol)的千洞殿建立了自己的洞府。然而瑟兰迪尔的洞府也许更象希瑟尔迪的形式,辛格尔的千洞殿并没有穿过洞底的水流,也没有魔法封印的大门。而瑟兰迪尔的洞府里有森林河流入洞底,大门也被魔法控制,都很象觉醒湖畔的精灵宫殿。有关莱戈拉斯家族的详细内容,请参看我的《大森林王室档案》。
如此太平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一个叫做卢英(Nuin)的希瑟尔迪出外旅行。在所有希瑟尔迪中他是最聪明的,最好学也最好奇,他一口气走到很远的地方,最后来到一个非常美丽而且香气四溢的山谷,在这里发现了许多沉睡的孩子。卢英惊讶极了,他跑回去,在希瑟尔迪面前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奇遇。希瑟尔迪告诉他,那里是“睡谷(ValeofDeep)”,在未来那里将繁花似锦,“太阳”将会在天空升起,然后耶路瓦塔尔(Iluvatar)的幼子——人类便会苏醒。卢英见到的,正是人类的先祖。
这里也要注意一点,有关精灵人类觉醒的具体情况,梵拉们也并不了解,但图弗却好象了如指掌,这也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图弗禁止卢英和其他精灵去探望他们的“兄弟”,尽管他们为此都很好奇很兴奋。然而卢英实在忍不住,他常常溜进睡谷去探望人类的小孩,最后终于忍不住弄醒了两个。这两个孩子他管他们叫埃卢莫(Erumon,也许是“第一”的意思)和埃尔米(Elmir,也许是“星星宝石”的意思),他们一开始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很害怕,可很快他们就不再害怕卢英了。图弗对卢英的“越轨”行为不太高兴,但也没惩罚卢英,总的来看,图弗表现出个性很温和。卢英教埃卢莫和埃尔米语言,后来他被人类称为“语言之父(FatherofSpeech)”。在他的照拂下埃卢莫和埃尔米生活得很快乐,那个时候人类的寿命似乎也很长,他们的力量和形体也和精灵很相似。
终于有一天,太阳从太空升起,埃卢莫和埃尔米是人类中唯一看到第一次日出的人,他们还看到睡谷在太阳光辉照耀下,所以沉睡的种子都发芽了,那里成为繁花之地。人类的孩子觉醒,他们在埃卢莫和埃尔米教导下学习,更向希瑟尔迪学了许多东西,他们和希瑟尔迪一起快乐的生活。可图弗却在阳光下凋零(faded),从此以后他藏进了洞府深处,具体原因是什么并不清楚,在太阳下山后他是否就能出来也不得而知。这一点很有些奇怪,假如图弗确实是从阿曼来的迈埃,没有道理他会畏惧阳光——要不他怎么能在同质的双神树的光芒下活动?或者他真的是某个特别的迈埃,摩尔寇见到他时他也是在曼多斯神殿,曼多斯是个大洞又是死之神殿,自然该是黑漆漆的了?何况囚禁摩尔寇的地方,更让人有一种一定很昏暗的感觉。
快乐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摩尔寇已经返回中州,他的一个代理人(应该是一个迈埃)纠集了格伯林(Goblins,也就是奥克(Orcs))大军进攻帕里索尔。埃卢莫和埃尔米率领人类站在希瑟尔迪精灵一边作战,可他们中出现了叛徒。这场西方精灵所知甚少的大战被称为“帕里索尔之战”,战争的结果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卢英战死了,有的说希瑟尔迪精灵大败,有的说战争形成僵局。后一种说法应该更可靠,因为图弗在后面还要出现。那些背叛精灵的人类成为后来的“野蛮民族”。埃卢莫和埃尔米依旧坚定地作希瑟尔迪精灵的盟友,他们的一部分族人应该就是后来西迁的埃戴恩(Edain)三大家族。
战争告一段落后,一个叫做泰尔格(Taerg)的希瑟尔迪精灵听到了西边传来的谣言,知道诺尔多(Noldor)精灵返回中州的消息,于是在他带领下,很多希瑟尔迪精灵去了西海岸,在那里,他们和辛达和诺尔多融合在一起。
最后是第一纪472年“泪雨之战(BattleofUnnumberedTears)”的时候,诺尔多王子麦德罗斯(Maedros)写信给图弗、给埃卢莫(作为一个人类他到这个时候还活着是很让人惊讶的)邀请他们参加联盟,图弗可能无法亲自参战(考虑到他异常畏惧阳光),但应该派出了军队和代表。泪雨之战以精灵人类的联军的惨败告终,诺尔多和辛达在西海岸的势力大大收缩,和东方的联络也失去了,希瑟尔迪精灵以及埃卢莫率领下的人类的命运如何在传奇里从此不再提及。
[精灵]精灵的种族历史
译自费伦的种族精灵,虽然历史悠久,但并非费伦土著。他们于两万五千年前,跨越现已消失的通路来到费伦。最初到达的精灵是sy-tel-quessir,绿精灵,ly-tel-quessir,利撒瑞,和aril-tel-quessir,翼精灵。这些精灵初民之中,只有绿精灵,现以野精灵为人所知,大量繁衍。翼精灵在经历过与古世界的龙的无数大战后,现已濒临灭绝。利撒瑞变化太大了,费伦的多数学者认为他们不再是精灵了。
第二波来到费伦的包括ssri-tel-quessie,注定成为卓尔的精灵。他们是最成功的,从费伦的南方丛林开始,迅速在新的家园建立起宏伟的诸帝国。同时,ar-tel-quessir,日精灵,和teu-tel-quessir,月精灵到达了北方.Alu-tel-quessir,海精灵,不久以后出现在大海中。第二波的精灵移民凭借军事力量和魔法力量结束了龙的时代。
龙的时代结束,精灵的大发展开始,他们主要定居在五个主要的殖民地,沿着费伦的西方和南方。在剑岸,日精灵的aryvandaar,绿精灵的illefarn,还有miyeritar,shantelothreier和keltormir。南方,现在的vilhonreach,三个绿精灵的国度,thearnytaar,eiellur,和syopiir。曾经覆盖shaar的森林里,两个以上的国度:月精灵的orishaar,黑暗精灵的llythiir。
这些精灵国度成长并扩大发展。不幸,田园时代没持续多久,llythiir的滋生的残酷,arycandaar的持续的暴力扩张(已落入nyshaantar家族的控制),或另外的长久被遗忘的侵犯,导致了第一次皇冠战争。接下来的数百年,精灵国度之间分裂了。一次皇冠战争结束,一些新的进犯就挑起另一次。
Ilythiir和miyeritar目睹了早期皇冠战争的恶果,然而第四次皇冠战争结束时,黑暗精灵把冲突带到了新的高度。很久以前,seldarine的一部分,在柯瑞隆的爱人araushnee的带领下,企图取代seldarine,与其余诸神敌对。柯瑞隆和忠实于他的诸神击败了araushnee和其它背叛者,把他们放逐到demonwebpits。为无力彻底击败对手而沮丧,ilythiir的精灵犯下了前所未有的大错,他们求助于背叛的女神araushnee(现称罗丝),使用她赐予的可怕的力量彻底摧毁了miyeritar。残余的绿精灵再也没有恢复元气,逃入了最深的森林。一些甚至躲避自己的同族,成了野精灵,其它的绿精灵和志同道合的日精灵,月精灵流亡者混血,融合成了新的亚种,木精灵.既震惊又失望于ilythirr的行为,seldarine干涉了。柯瑞隆裁决,ilythiir的精灵被诅咒,变成卓尔精灵,从地表放逐到幽暗地域。此后,柯瑞隆坚持,精灵长者齐聚到东方的大森林,在决定和判决之地,讨论分裂和战争的原因。此地成了cormanthor的精灵王廷.无数争吵之后,seldarine发现vyshaantar,aryvandaar的日精灵王,是有罪的。Vyshaantar被摧毁了,在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皇冠战争中。
此后的一万年中,许多精灵王国兴起,灭亡,在永聚岛,在everska谷,在高森林深处,在cormanthor的大森林,在遥远的俞尔森林。虽然这些新的国家在他们的时代都有伟大的成就,但没有一个可以媲美大发展时代建立的国家的军事和魔法力量.随着人类开始建立帝国,精灵发现制止jhaamdath,coramshan,netheril之流的野蛮的扩张和进犯超出了他们的能力。
野心勃勃的人类不断进犯古老的森林,第二代的精灵国度再次面临无穷无尽的战争的危险.精灵开始讨论从人类的世界撤退,回到他们可以真正称为自己所有的地方。DR714年,mythdrannor的陷落刺激了精灵的行动,他们抛弃了古老的土地,向西撤回到永聚岛。当越来越多的精灵感到疲惫,对大陆的生活失去幻想的时候,他们听到了西方的永聚岛传来魔法的呼唤。月落之年,1344dr,精灵的大撤退达到高潮。被大量的野蛮种族如地精和兽人之流困扰,也被经常目光短浅的人类扩张侵犯,许多精灵决定简单地收拾离开。因此,精灵在大陆的存在落到了两万五千年前tel-quessir到达以来的最低点。
最近在永聚岛发生的时间-不止卓尔精灵毁灭性的进攻-说服了精灵他们不能只是背朝世界幻想生存.大撤退现已结束,精灵开始缓慢开始在费伦上建立更强的存在.但很清楚.占据数千里森林的精灵帝国的世代一去不复返了。
[精灵]卓尔精灵社会简介
没有多少地表居民知道卓尔精灵社会的真实情况。与此有关的传说中充满了梦魇般的事物:地下城市、强大的魔法,以及黑暗精灵那与地表血亲迥然相异的坠落且妄尊自大的文化。
体现了更多事实的说法是卓尔精灵社会由女性统治,以及卓尔精灵们与蜘蛛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和蜘蛛一起生活甚至有可能崇拜它们。卓尔精灵一般被认为是残酷、奸诈的蓄奴者。除此之外,我们还能知道什么呢?在一位女性卓尔精灵大法师和爱打听的伊尔明斯特的帮助下,我们将要对此一探究竟。
身份和阶级
卓尔精灵社会是一个稳固的母系社会,女性们占据着政府、军事和家庭中所有的权力和职责位置。男性们是颇具战斗力的战士,或者成为次流的司祭或巫师。在卓尔精灵的聚居地外很少能见到没有女性领导者的卓尔精灵。
男性指挥的卓尔精灵团体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敢死队,另一种是拒绝接受传统卓尔精灵社会结构的弃民。
社会身份是卓尔精灵的世界中最重要的事情。提升自己的权力是卓尔精灵社会中的终极目标。而暗杀偷袭则是达此目地的完美手段。在城市周围必须如此行事必须小心谨慎,对敌对家族公开谋杀或开战将会引来卓尔精灵残酷正义的当头猛击(惩罚的原因并不是行动本身,而仅仅是因为他们粗俗无礼的在公众面前大打出手。)
但在城市的巡察范围之外,力量就是公正,家族或商业宗族经常在幽暗地域的野地中公开较量。
蜘蛛与卓尔精灵
卓尔精灵与蛛类生物间有着强烈的联系。大多数卓尔精灵敬拜他们的蜘蛛神后─罗尔丝。罗尔丝的女司祭们统治着卓尔精灵社会,而罗尔丝的试炼也被加诸于很多初露峰芒的卓尔精灵(六级或更高)身上。试炼是对能力和忠试的检验,而试炼的结果被认为是绝对可信的。试炼失败者将为之付出可怕的代价。
通过试炼者得到的奖赏是社会地位的提高,通常还伴有司祭阶级的立即提升。其它非司祭卓尔精灵会被女神派去执行一个任务,这通常是针对地表世界某个特定目标的危险任务。
即使那些不敬拜罗尔丝的卓尔精灵也与蛛类生物有强烈联系。蜘蛛和与之类似的生物常常在卓尔精灵聚居地栖居,并且经常出现在卓尔精灵雕塑﹑绘画和服饰中。举例来说,卓尔精灵门的框架和雕纹总是夸张地重复表现着爬行的蜘蛛。卓尔精灵的房屋也常常点缀着逼真的灰色半透明蛛网状壁挂或吊帘。
甚至逮人游戏,特别是年幼的卓尔精灵节日时在庭院中进行的捉迷藏游戏,都被称作“蜘蛛狩猎”。在任何战斗或其它情况中,一个卓尔精灵死前的奋力搏斗都被称为他的“最后一咬”。
社会组织
卓尔精灵有两种主要的社会团体:相对来说不甚重要的(依照罗尔丝神后女司祭们的说法)商业宗族,以及刻版庞大的贵族家族。事实上,这两者对于卓尔精灵的生存都是至关重要的。
商业宗族极赋组织性。它们通常由一个“内圈”或最具经验和(或)财富的商人成员组成的议会领导。而负责交易的小队通常由男性领导(特别是处理那些“没什么意义”的交易或与外来者的危险交易绝对都是男性的工作)。
一个商业宗族的内圈主要由通过或避过了试炼的男性巫师构成。虽然很多成员都来自各种卓尔精灵社会,但商业宗族并不会因为与地表世界交易而内心不安。事实上,很大一部分“次圈”的成员(或者说经理)是卓尔精灵外的其它各式种族。
商业宗族的最低阶层被称为“资产”,这个阶层几乎全部由非卓尔精灵构成。他们是商业宗族的劳工和士兵。通过所有成员的分工合作,商业宗族与外部世界的贸易连系使贵族家族的生存成为可能。
贵族家族由主母领导。主母是一位高级司祭,在敬拜罗尔丝的卓尔精灵社会里,她的统冶权力是绝对的,居其下位的女司祭们(通常是她的女儿)负责推行她的命令。所有有着主母血统的女性,按照年龄由长至幼的顺序地位由高到低,虽然在完成训练并成年(度过青春期)之前她们并无任何权威。
位居主母女儿之下的是家族的男性要人:武技长(战士们的领导者)﹑(首席)家族法师以及待父(主母当前的配偶)。这些位置可以兼任,甚至可以由传统上位居其次的阶层─家族的男性嗣子担当。
男性嗣子的地位也由年龄决定:长子﹑次子﹑第三子,一直这样顺序下排。幼小时他们不能抬头看其它卓尔的脸。除非别人先和他们说话或者命令他们说话,否则他们也不能随便说话。这样的待遇是为了让他们明白自己在黑暗社会中的次要地位。
男性嗣子之下是家族的“战斗指挥官”们(经验丰富的战士,在武技长的指挥下带领巡逻队﹑攻击队和守卫),以及次级家族法师们(由首席家族法师指挥)。
在这些“血缘”成员和家族官员之下是普通战士﹑工匠﹑仆人和奴隶,他们的地位按上面的顺序逐个递减。他们的地位也可能会因主母一时的兴致而改变。而主母自己的地位则会因她的死亡(多半是死于她某位女儿之手)而改变。
在敬拜罗尔丝的卓尔精灵群落中,杀死一位正受罗尔丝宠幸的主母是个致命的罪行。所以主母可以统冶她的家族数百年甚至数千年之久。罗尔丝的魔法会维持她们的生命,而主母们也会竭尽全力取悦罗尔丝以维持并加强这一切。对一位主母的暗杀通常是失去罗尔丝好感的惩罚。它通常标志这个家族前进方向的变化,或者,如果这个家族较弱但却有较强敌人的话,这就是家族灭亡的前奏。
如果城市中某个家族公然攻击另一家族,但又没能在一次攻击中将对方斩草除根,受攻击家族的幸存者可以要求城市的正义惩罚发动攻击的家族。这时城中所有的家族会联手铲除攻击的家族。那些长年累月用刺客或破坏者暗中交锋的家族会被城中的执政议会强迫进行一次直接的战斗,战斗的规则和前面所说的一样。这种没有真正赢家的战斗模式使得卓尔精灵的内部斗争被严格控制着,卓尔精灵聚居地也因此免于被连续不断﹑残酷血腥的斗争搅成一团糟。
多数卓尔精灵内斗因为上面所述的原因而以接连不断精心策划的诡计偷袭以图不断取得较小胜利和优势的方式进行。背地里的阴险密谋﹑暗巷中的淬毒匕首﹑手段邪恶的贸易对抗以及各式各样的肮脏交易都是卓尔精灵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
黑暗精灵的待人方式
卓尔精灵从不信任其它生物,这其中也包括了(或者说,特别是)其它的卓尔精灵。其它生物要和如此偏执的种族建立亲密关系可谓难上加难。
也许卓尔精灵会和那些与之平起平坐的种族(卓尔精灵不承认任何种族位居其上),比如灵吸怪或杜尔加矮人,在一种停战协议﹑苛刻条件﹑细微恐吓﹑魔法和互利条约的混合物下打交道。在敬拜罗尔丝的城市中只有少数例外的卓尔精灵个体会完全信其它某个生物(并且能活着说出这事)。相信他人的卓尔精灵在伊丽丝特瑞的敬拜者中比较常见,但既使是要得到他们的信赖也十分不易。
卓尔精灵是费茹幽暗地域己知文明中分布最广﹑力量最强的。但不断的内斗和对个人权力和商业利益的极强欲望总是阻碍卓尔精灵聚集起来一同努力对抗敌人。这也许是很多寇涛鱼人﹑袋衣怪和Disir群落一直完好无损的唯一原因。如果卓尔精灵真的准备战斗的话,他们可以轻易扫平那些较弱的邻居。
统冶其它所有地底种族(甚至包括强大的夺心魔和奴心鱼)是卓尔精灵的终极目标,用罗尔丝的司祭的话说就是“卓尔精灵天命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则是消灭卓尔精灵外的其它一切精灵,这其中也包括了掠夺他们地表的土地和财物。但罗尔丝和她的司祭们并不提倡任何类行的“圣战”。罗尔丝认为她的子民服待她的最佳方式就是卓尔精灵社会中个体﹑集团﹑宗派以及司祭各自奋斗竞争,而各卓尔精灵群落也应分头努力。正因如此,卓尔精灵才不断变强,且不会有颓废﹑软弱和懒惰滋长。
当某个聚居地的人口过多时,卓尔精灵甚至会自相残食。只有已成年者会被当作食物,幸存下来的年轻卓尔精灵会被视为群落的未来。某些时候人口压力会造成如此结果,是因为这些聚居地认为派出远征队四处寻找新居住地很可能激怒强大的邻居。
卓尔精灵统冶和影响的进一步计划总是被那些对计划最有热情者─不满于自己现在地位的卓尔精灵支持着(如果这个计划对他们有利,又对他们没什么威胁的话)。地位低下的卓尔精灵通常支持那些公然发动战斗或与其它卓尔精灵作战的计划。
如果说卓尔精灵对待同类时就已十分阴险狡诈,那他们与其它种族打交道时的狡诈程度比起同类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会十分爽快地与其它种族“协商”诸如边界﹑贸易﹑和平一类的问题。但当协议或条约不再能给他们带来好处时,卓尔精灵会毫不犹豫地将其撕毁(在卓尔精灵眼中,与“弱小种族”订下的协议并不是什么必须遵守的东西)。大多数种族和卓尔糈灵打交道时都学会了要谨慎警惕,而且为了止欺骗诡计,在与卓尔精灵接融时都应该留上几手。
地底侏儒憎恨卓尔精灵胜过一切。相应地,在幽暗地域中也没有什么生物比地底侏儒更让卓尔糈灵乐于杀害。卓尔精灵的传统敌人还包括了矮人﹑人类以及其它一切精灵。杜尔加矮人﹑灵吸怪和幽暗地域中较弱种族都是卓尔精灵交易的对象。但除了最世务﹑最富经验的卓尔精灵商人外,其它卓尔精灵从不信任这些种族或待之如友。
但不能因此就说卓尔精灵是一群不守规矩﹑无法预测、忙于进行永无止境内战的乌合之众(“事实上”,伊尔明斯特说“更为恰当的描述是;卓尔精灵是一窝坠落,执迷于地位,进行着永无休止的内战,但又从不让其失去控制的毒蛇”)。没错,他们总是为了个人权势而努力,但他们的奋斗是被规则和对集体的忠诚控制着的。
既使某些卓尔精灵脱离了家族﹑统冶者或聚居地的统冶,他们也会本能地聚成群体。对于这些常常在剑尖下生活好战份子来说,能否存时常取决于己方的数目﹑战木手段以及是否有可以信赖的战友。
奴隶
某些地表居民了解的关于卓尔精灵奴隶交易的传言确是事实。一些人类贩奴者(主要位于卡门森﹑特伊以及东方国度中的万马平原)和兽人贩奴者(遍布于北方疆域)和卓尔精灵进行交易,并且学到了绝对不能信任他们。卓尔精灵对奴隶的健康状况远没有地表居民那么看重。对地表奴隶贩子来说,奴隶是一种极有价值的商品,由于害怕降低奴隶的价值,所以若非必要他们不会伤害奴隶。但对于大多数卓尔精灵,奴隶不过是一双手,没什么限制需要顾虑;如果奴隶被杀,还有成千上万的替代者可以接替他。
奴隶必须给贵族让路,并且不能抬眼正视任何卓尔精灵。奴隶也只有在得到卓尔精灵贵族允许的情况下才能携带武器(通常仅仅是在角斗式的〝娱乐性〞格斗或家族遭到攻击需要防卫时)。
在卓尔精灵社会中,奴隶通常是地精或类似生物:地精﹑兽人﹑大地精等。祟精和袋衣怪太矮小﹑好动且喜爱独自行动,所以成不了好奴隶(大多数卓尔精灵是这样认为的)。而特洛尔和巨人这样的生物又太魁梧强大了。卓尔精灵只有在战斗中被俘才会成为奴隶,特别是那些欠债者或者其家族拒付赎金将其赎回的贵族。某些卓尔精灵社群里跟本没有卓尔精灵奴隶,在那里俘虏或危险犯人不是被用作祭品就是被直接杀掉。
人类是很有价值的奴隶,但除非他们没有战斗和魔法技能,否则会被认为十分危险。人类工匠是最具价值的奴隶,但他们很少能在黑暗残酷的卓尔精灵居住地中存活很长时间。
卓尔精灵风俗
有限的空间限制了《卓尔精灵全史》中各各方面的内容,从黎明时光(沉降之前的漫长岁月,那时卓尔精灵生活在可怕阳光照耀的世界中)到现在卓尔精灵广泛地控制着幽暗地域以及其中无尽的财富和魔法力量的时刻。
但这里将给出一小部分对在游戏中对地下城主有用的信息。例如黑暗精灵表示投降的姿势就是抛下武器,双手下垂至一个膝盖,等待对方把自己带到有权利受降者身前(通常是一位男性卓尔精灵把他带到女性卓尔精灵面前)。
卓尔精灵喜欢接受按摩或按摩别人——长时间、手法到位的按摩伴有清香油、热水和蒸汽,这很接近于卓尔精灵心目中最奢侈的享受。
卓尔精灵喜爱魔法,当支配强大的魔法力量时,他们会感到狂喜。新的法术和效果也使他们着迷。
卓尔精灵热爱美丽─雕刻之美﹑器物之美(特别是武器)以及身体之美。卓尔精灵不论男女都乐于炫耀自己的体格。而任何显露出有生理缺陷的小孩都会被杀死。
卓尔精灵聚居地会庆祝一些一年一度的节日。而当巫师﹑战士和女司祭从他们十年或数十年之久的训练中毕业后(在此期间他们体验了卓尔精灵专长的全部三个分枝:巫术﹑司祭教导及武器训练),通常会有一次狂野的庆典。其中包括了敬拜罗尔丝以及召唤那些服待罗尔丝的妖魔。
很多卓尔精灵群落也实行所谓“血祭”,这些群落中少年卓尔精灵不论男女要想成年必须在此仪式期间杀死一个地表的有智能或强大危险的生物(比如人类武士或巫师)。如果这个聚居地离地表较远,那商业宗族就会高价提供俘虏,除去他们的武器,然后供年轻卓尔精灵猎杀。
那些周围不远处有路通往地表的卓尔精灵群落往往举行“奔猎”:一场在地表迸行的狩猎和狂欢。(要搞清是卓尔精灵管这叫“狩猎和狂欢”,地表居民则称其为“乱闯和杀戳”)奔猎每年举行一次,群落中所有能走路的卓尔精灵都会参加。但在袭击地表居民聚居地的过程中,似乎总有很多卓尔精灵的刀剑不慎意外地砍在其它卓尔精灵身上。第一次参加奔猎的年轻卓尔精灵都期待着在此期间完成他们的血祭。卓尔精灵喜欢不断改变这个年度大事进行的时间,以防止地表居民聚居地雇佣安排强大的守卫队对他们严阵以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过训练﹑体验和反复磨练,卓尔精灵可以习惯光照,并且既能使用夜视也能使用正常视力。这个过程需要大约十年的时间。卓尔精灵中一般只有经验老道的地表匪徒和传统上在烛光下学习的巫师才能不受光线的妨碍(见《怪物汇编》的卓尔精灵条目)。婚姻及家庭生活
在那些敬拜罗尔丝的卓尔精灵贵族中,女性可以自由地挑选或抛弃(有时是简单的分离,但更多时候是杀掉对方)男性。即使在卓尔精灵平民或有其它信仰的卓尔精灵中,婚姻依然是件很短皙的事。婚姻通常迟续数年到十年左右,并且总是有重新结合的可能。在商业宗族中,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要结亲的男方必须是此宗族的成员,或者是已加入此宗族的外来者。这个加入宗族的行为是永久的,通常如果此来者想要离开此宗族,那他面临的将会是死亡。在贵族家族中,出于家族荣耀的考虑,来自其它家族或出身平民的男性在婚姻中会被授与女方家族的姓氏(只是暂时性的)。
扶养孩子不仅是直系父母的责任,整个家庭(家族或宗族)都要为此付责。长寿的女性卓尔精灵并不容易怀孕,一般在多产期结束前能生下十个左右的小孩。
卓尔精灵很少活过七百岁,而他们中百分之九十四都会在八百岁前自然死亡。少数个体(通常是那样不用经历任何艰辛者,比如强大家族的主母)能活过一千岁,变得衰老枯僵。卓尔精灵在六百岁前并不会在容貌上显露出其年龄。
服饰和家徽
大部分的卓尔精灵都披着一种被称为“披哇弗沃”的有防御作用的魔法斗篷。在斗篷领口下,多数卓尔精灵都戴着一个项袋。贵族用项袋来装自己家族的家徽,而平民用它装一块显示他所服待的家族或所属商业宗族的黑色金属牌。
在一座卓尔精灵城市的街道上,一般只有“第一家族”(势力最强的家庭)的成员和下属会公开显露出自己的家徽(在斗篷别针上,缝在斗篷或上衣装饰上)。其它较弱家族的家徽通常可以在其据点的墙壁和门上出现,在这些据点之内,家徽常被公开穿戴着。
贵族家族的家徽上面刻有一些独特的图形,通常可以作胸饰使用。所有家徽都有几项相同的魔力,而其它次要能力的详情则只有此家族的成员才知道。
举个例子,杜垩登家族(英雄崔斯特就出自此家族)的家徽是蜘姝形的,蜘蛛的八只脚上各拿着不同的武器,背部隽刻着“DN”两字,也就是杜垩登家族古老﹑正式的家号“德蒙纳夏斯巴农”的简写。
卓尔精灵的建筑和居住地
卓尔精灵在设计建筑和过道时都尽力模彷蛛网的形状。陷井和坠墙会迫使入侵者朝“蛛网”辐射的中心前去,而在那里等待入侵者的则是整个建筑中最强大的卓尔精灵。
既使是一座简单的住宅,其中通常也设有用以阻挠入侵者的机关陷井,比如“弹簧枪”(一种由黑色纤细的姝丝或蜡线触发的十字弩)。
卓尔精灵平民住在洞穴或有着围墙﹑避难用地下室和坯状建筑的圆顶房屋中。它们总是修建装饰得尽可能漂亮,并且随着主人财富的增加,它也会被扩建得更加宽大宏伟,直到它变得如富有的商人﹑商业宗族及贵族家族的豪宅一般为止。
要想对大型卓尔精灵城市有所了解,可以看看下面这个典型例子:魔索布莱城,崔斯特-杜垩登(少数几个在地表世界广为人知的卓尔精灵之一)的出生地。它座落于一个两英里宽﹑一千英尺高的洞穴中,其中居住着两万名卓尔精灵。按照卓尔精灵的标准来看,魔索布莱城并不是一座大城,但它典型地体现了卓尔精灵文明中完备的武装和组织下的残忍。魔索布莱城始建于五千多年前。城中的“第一家族”班端家族从建城之初就已存在。它的居处是城内所有贵族宫殿中最宏伟的,高耸的蕈群遮蔽着南边贵族们居住的高台。班端家族拥有二十座巨大的钟乳石柱和十座石笋,全都经过了精心的装饰雕琢。整个建筑群表面几乎每英寸都被鬼火照亮,外围的哨塔呈蓝色,中心巨大的圆顶屋则沐浴在亮紫色光辉之下。
城中其余的建筑没有班端家那么状观,但在魔索布莱城中,没有一块石头被留在其自然形态下。一代代的卓尔精灵工匠(以及在他们指挥下的奴隶)都尽其所能追求完美,用寂静的魔法热能在城堡中刻下一行又一行的饰纹。
魔索布莱城是卓尔精灵士兵和其它平民的家。统冶他们的是城中六十七个被认可的家庭(贵族家族),这些贵族约有一千名,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为力量和影响力而互相争斗。每个家族都由一位身为罗尔丝高阶司祭的主母统冶。荣耀显赫的执政议会由城中最强大的八个家族的主母组成。通过她们的裁决﹑密谋和竞争,罗尔丝扭曲的法则统冶着这个城市。
魔索布莱城洞穴是城市的生产区,没有一个卓尔精灵生活在那里。上百名兽人﹑地精奴隶在此放牧洛斯兽,以供给城市所需的食物(城中餐桌上其它鲜贷美味则来自在隧道深处的捕猎,或是和以杜尔加矮人为主的外来者的交易)。洛斯兽被蓄养在冬尼加顿湖(其实也就是个不大的池溏)中一个被苔藓覆盖的岛上。
魔索布莱城的入口(通向提尔-布里契,全城最东端的洞穴)是一座精雕细琢的拱门,整座拱门被柔和的蓝色魔光照亮。拱门内有两个十五尺高的巨大蜘蛛塑像。如果有入侵者试图通过拱门,这两座塑像就会活动起来,而使它们行动的魔法连接着一个较小的法术,可以使警报声响彻整个魔索布莱城。
提尔-布垩契是魔索布莱城的最高点,从那里可以鸟瞰城中其余部分的辉煌景色。一条木质阶梯把它和学院连接起来。只有学院的教员和学生才能来这里。
整个学院分成三部分,每部分都有自己的大型建筑。最重要﹑最壮观的建筑是蜘蛛教院,罗尔丝女神的蜘蛛形传道所。重要性和外观仅次于蜘蛛教院的是拥有优雅曲线和很多尖顶的术士学校,也就是法师学习魔法的地方。最后造形最简单的是金字塔状的格斗武塔,男性战士们会在这里接受训练。术士学校的入口由巫师(通常是高年级法师学生)把守,并负责向入侵者挑战。学院中大师的习惯姿势是双臂外伸,手肘弯曲,双掌在胸前上下交叠(“这个姿势使双臂和背部过度紧绷”,伊尔明斯特说“而这主要是卓尔精灵性格倾向的结果”)。
城中唯一的时钟是城中心被称为纳邦德尔时柱的巨大天然石柱。在每天结束时,城中指定的大法师会在石柱底端施放魇法火焰。
这个法术的一个循环就等于地表世界的一整天。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火焰会渐渐沿着石柱上升(在红外线视野中发出亮红色光芒),升到柱顶后又会慢慢降下。当午夜整个石柱都冷却变黑时(“纳邦德尔时柱的黑沉死亡”),大法师就会再次施法。
一些卓尔精灵城市有着和地表时间无关的计时方法。它们也许跟踞典礼蜡烛的燃烧计时,也可能每天杀掉一个奴隶或战俘,堆起他们的头颅来记录日期。
关于魔索布莱城中卓尔精灵生活和每日不断的冲突斗争的很多详情都可以在鲍勃-萨尔瓦多所著小说《故土》中找到。崔斯特对于卓尔精灵思考方式和本性的沉思对于那些想要活灵活现地扮演卓尔精灵的玩家来说十分有用。
[精灵]半卓尔精灵
自基于ADND规则的《半精灵之书》
译者:织羽
半卓尔精灵是所有社会的弃民。卓尔精灵痛恨他们,杀死他们的双亲。而其余的精灵可怜他们,夺取他们的生命以终结他们的不幸。其他种族的生物则因其卓尔精灵的血统而害怕他们。然而并非所有的半卓尔精灵都是邪恶的,他们倾向于中立邪恶阵营。因为有那么多人恨他们,世界在他们看来是处处杀机,得在每个角落都要小心保护自己。许多半卓尔精灵自暴自弃,至少经常使自己处于不必要的险境中。
卓尔精灵混血儿的肤色自浅灰至暗灰色均有,眼中闪动着与其精灵血亲相同的火焰。眼瞳的颜色几乎非黑即红,但也有罕见的蓝色或棕色。其发色通常是白色或银色,不过长有金棕色或褐色的头发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他们的耳朵和其他半精灵一样又长又尖。卓尔精灵混血儿继承了某些卓尔精灵的特点,但须生活在幽暗地域方可保有这些能力。其一,他们有10%的基本魔抗力,自第二级起每升一级魔抗力增加5%,其卓越的红外视觉使之能在90英尺开外识辨物体。他们还同样有特有的类法术技能,除非身为牧师或法师,否则这种天赋不会显现,因为这是源自精灵血统的技能。
基本数据:
身高:55/60英寸(男/女)修正值1d12
体重:100/110磅(男/女)修正值3d12
力量3~18敏捷8~18体质6~17智力8~18感知:3~18魅力5~17
年龄:基准值15,修正值1d4,最大值70+3d20,35岁后为中年,60岁为老年,70岁为垂暮老者。
等级限制:战士15级,游侠15级,法师不限,圣骑士15级,德鲁伊9级,盗贼15级,诗人12级。
[精灵]魔裔卓尔draegloth
半炼狱生物,魔裔卓尔,卓格罗斯Half-fiend,draegolth
大型异界生物(混乱,邪恶)
生命骰:6d8+12(生命值39)
先攻权:+2(敏捷)
速度:30呎
防御等级:16(+2敏捷,-1体型,+2天生)
攻击:2爪抓+11近战;咬+6近战
伤害:爪抓1d6+3;咬1d8+3
面宽/触及距离:5呎x5呎/10呎
特殊攻击:法术型能力
特质:免疫,抗力;黑暗精灵特质
豁免检定:强韧+7,反射+7,意志+5
属性:力量22,敏捷15,体质14,智力13,智能11,魅力11
技能:躲藏+7,跳跃+11,卓尔宗教知识+5,聆听+9,无声移动+11,搜寻+10,侦查+9
专长:盲战,强力攻击——
气候/地区:地底
组织:单独
挑战等级:5
宝藏:无
阵营:一向混乱邪恶
进化:随同职业等级上升
魔裔卓尔是幽暗地域中的一种可怕半炼狱生物,是一位新晋升的女祭司与强大妖魔交合之后所产下的后代。
一般来说,半炼狱生物的诞生通常都是出于偶然,但魔裔卓尔或许是唯一种经由凡人种族定期、有意地藉由仪式所创造的半炼狱生物。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一位八呎高的黑暗精灵,有着乌黑的肤色与一头略带黄色的浓密白发。他们的皮肤十分坚韧,覆盖着一层白色的细毛,且身上满布着强健的肌肉块。他们有四只手,上方较巨大的一对手长了锋锐的利爪,而下方较小的一对手则与母亲相同-魔裔卓尔可用这双手施展法术。他们那野兽般的脸向前突出,形成像狗一样的口鼻,嘴内满布着尖利的牙齿。 魔裔卓尔拥有60呎的黑暗视力。他们会说深渊语与地底通用语。
˙战斗-
魔裔卓尔酷爱屠戮,他们可以毫无惧色地投入战斗。虽然他们具有相当程度的智力,但他们不擅长(也缺乏耐性)去规划任何战略部署。由于他们酷爱那种用尖牙利爪撕裂敌人躯体的快感,因此他们绝大多数都弃武器不用而徒手作战。法术型能力Spell-likeAbility:
魔裔卓尔每天可使用下列的法术型能力一次,施法等级以6级术士计算-舞光术、亵渎术(Desecrate)、妖火术、邪影击(UnholyBlight);此外,他每天可使用四次「黑暗术」。
免疫Immunities[特异能力]:
魔裔卓尔对毒素、以及所有睡眠效果免疫。
抗力Resistance[特异能力]:
魔裔卓尔拥有火焰、寒冷、电击、酸蚀抗力20点;此外,当对抗附魔系效果时有+2种族调整值。
˙魔裔卓尔角色
魔裔卓尔通常都会成为法师或罗丝的牧师,其适合职业为牧师。
˙在诸国度中的现况IntheRealms-
在魔索布莱这座黑暗精灵城市中,每当学院(蜘蛛教院、术士学院、格斗武塔)的学生们毕业时,会在毕业典礼中举行一个可怕的亵渎仪式。在仪式中该届以最高成绩毕业的女祭司将会召唤出一个迷诱魔(Glabrezu,塔纳利妖魔的一种)后与之交合。在罕见的情形下(大约十年一次),该位女祭司将会怀胎,而后生下魔裔卓尔。
魔索布莱城的黑暗精灵们将魔裔卓尔的降生视为罗丝的特别祝福,象征着蜘蛛神后宠爱眷顾这位年轻高阶女祭司的家族。该家族通常将之视为击垮敌对家族的时机已然到来的信号,并开始进行消灭敌对家族的计划。当计划开始时,魔裔卓尔往往这场战斗中扮演着致胜的关键——
资料来源:费伦大陆怪物图鉴《MonsterofFaerun》
译者:一凡
[精灵]翼精灵
翼精灵是最为罕见的精灵族。他们是会飞的精灵,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很少能被外人发现。而且由于稀少和与世隔绝,他们的的存在近乎传奇,很多人相信有翅膀的精灵只不过是神话传说或幻想而已。
性格:
翼精灵是高傲的种族,超然于凡事之外,而且不会让这种事物影响他们的生活。翼精灵在所有精灵中是最严肃的,有时在必要性的指导下,显得近乎无情,与其他精灵族一样,翼精灵崇尚美,创造力,还有大自然,但对他们来说,最大的乐趣无疑在飞行。即使不在天空中翱翔,他们也总是双眼望着远方。恰恰与他们对无限天空的热爱相应,翼精灵不喜欢处于狭小的空间中,此时他们会遭受幽闭恐怖症的折磨。身体描述:
翼精灵优雅且极其迷人,身高和人类差不多,不过甚至要比他们陆地上的精灵亲戚们要更加纤瘦。他们的面部更加轮廓分明,也更有棱角一些,他们的眼睛要更大,有金色,天蓝色,翠绿色,或是鲜艳的褐色的眸子。中空的骨骼使他们能飞,但同时也使他们脆弱,但他们的胸部和肩膀都很强壮,能扇动他们华丽的巨翅。他们的羽毛通常是纯白色,也有黑色或灰色,他们的头发往往是白色或是黑色,偶尔也会有金黄或银白色。和其他精灵族一样,他们面部和身体上都没有毛。他们喜欢式样简单而且宽松的衣服,这样不会妨碍他们的翅膀,一般是浅白色,灰色,或是银白。翼精灵比其他种类的精灵寿命要短,五十岁左右成年,很少超过三百岁。和其他精灵一样,翼精灵不需要睡眠,每天有四小时处于冥想的出神状态作为代替。
与其他种族关系:
虽然翼精灵的超然态度甚至使他精灵族吃惊,但他们很少会表现出其他精灵族常有的傲慢与自以为是,他们怜悯所有不具备飞行能力的种族。他们和其他种族交往很少,仅同附近的精灵族保持着友好而简略的交往。对于无法飞行的同胞,他们保持着最深的怜悯,不管是因为后天受的伤,疾病,还是出生时即有的不幸。但无翅或是不能飞的翼精灵们却无法接受这种同情,通常会离开家乡,或是最终死于绝望。
阵营:
同其他精灵族一样,翼精灵重视自由,倾向于混乱状态的各种优雅方面,虽然不如他们居于地上的亲戚们那样的尊敬所有的生命,但一般态度仍是友好的。
宗教
翼精灵是虔诚的种族,但他们最敬拜的神不是柯瑞隆?拉瑞斯安(CorellonLarethian),而是艾吉尔?菲娜亚(AerdrieFaenya),掌管天空,气候和鸟类的有翼精灵女神。虽然没人知道他们真正的来源,但翼精灵坚信由于菲娜亚女神的帮助他们才得以幸存至今,他们是最受她宠爱的子孙。有些翼精灵甚至相信他们是最初的精灵族,然而据大多数的翼精灵贤人推测,是假艾吉尔?菲娜亚之手才使他们能和心爱的巨鹰合为一体。
语言
翼精灵的语言轻快流畅,和其他精灵族使用的是同一种语言,但有些甚至在这种语言的基础上发明出了一种相当复杂的手语。许多翼精灵认为会说阿若安语——鸟类的通用语言是一种荣耀,还有少数人会讲一点临近居民语言。
名字:
翼精灵进入成年时,会为自己选一个名字,但特别亲近的朋友之间仍可以用“幼名”称呼。家族的名誉对翼精灵来说至关重要,而家族的世系能追朔到无数个世纪之前,为当初的选择奋斗。
[精灵]有关精灵的历史记录
在爱尔兰最古老的传奇故事和浪漫文学中提到的极早期的居民被称作图尔斯人是闻名遐迩的魔术师部族。传说这个原始部族在战争中曾被盖尔人和凯尔特人击败并被剥夺财产。图尔斯部族享有魔术师或精灵的盛名,他们隐匿而神秘的生活方式似乎使他们的征服者印象十分深刻,深信不疑他们是超自然的生命。
爱尔兰的早期信仰认为自从图尔斯部族被击败后,他们潜入地下成为精灵。每个精灵以坟墓所在地为中心,统治属于自己的一方领土,方式和地上世界里的族长统治一样。据说,被打败的图尔斯人逃到古墓中避难。渐渐地这些古墓被视为通向地下王国的入口,那里有无尽的光辉和喜悦。这些精灵们过着一种无忧无虑,脱离生死的生活。早期爱尔兰小说家的作品表明对古墓部族的记忆不只是对神话人物的异想天开,而是真实的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一个群体。我们看到对于古墓居者或仙人的人种学特点的记录尽管零散,但很明确,就象古老的凯尔特神话传说中提到的那样。它们的记录被后代人口相传直至今日的民间传说所证实。
在后一类的精灵传说中,这些精灵总是被描述成住在青山绿林之间的土堆中。当他们的“房子”被人踩到时,他们甚至会现身出来探头张望。而且会表现出人类的“感恩戴德”或者是“以牙还牙”来。这些精灵大部分身材极其矮小,男性只有4英尺,而女性则更加矮小。他们通常穿着绿色衣服,男性有时带着圆锥型的小红帽。这些精灵喜好表现奢侈,穿着往往华丽庸俗。一般认为他们使用石箭,凭手艺过活,在铁匠和纺织方面尤其出色。他们善用锤子和铁砧,但让人不解的是,他们虽然有极佳的纺织技术,却不得不靠偷窃羊毛和借用织布机来工作。事实上,这些精灵常常会小偷小摸,具有一些品质上的微小劣迹。
这些描述的统一性,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些精灵存在的真实性。一位非常着名的英国学者说他“完全相信他们的存在,他们是身材比凯而特人更加矮小的一个种族。他们遍布英国”。但是这些学者都从人种学和考古学的角度来研究这些传说中的精灵。有些学者将他们和一个非雅利安的人种联系起来。这个种族也是身材非常矮小,懂得纺织工艺和制造工具。而且他们相信死后会在“坟墓”中过着同样快乐的生活。
通过建立这种精灵和古代“侏儒族”的联系,比方说身材上,地理分布上,手工艺水平上,这些学者(比如说坎贝尔)最后得出结论是:“有更多理由相信这些精灵是真实的人类,而并非‘纯粹的凭空想象’。他们的存在也非常真实和具体,而并非人们所说的忽隐忽现,难以触及的精灵。”
从实证科学的出发点,这些学者得出以上的观点也是在情理之中了。他们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资料的不充分”,在这种不充分的前提下,用现代科学的思维方法得出“科学的结论”只能说服“现代科学的头脑”,却未必能达到真正正确的答案。这些精灵的资料大多来自民间的传说,这些传说几乎都是通过囗头言语流传下来的,时间一长,被不同的有着不同叙述习惯,不同记忆能力的人可能根据自己的想象添加了人能够理解的东西在里面。根据这些可能和原来情况面目全非的传说,自然很难归纳出真正的具有本来面目的事实来。
从这些传说看来,“精灵”确实存在于世间。他们很可能是和人同等层次的,或是略高于人这个层次的一层生命。
为支持关于精灵与英国当地土著人相关的某些说法,素来被认为有力的证据是在土著人的主要生存地(爱尔兰、威尔士及苏格兰高地)等群岛的某些特殊地带,人们普遍相信的神话故事的主人公大多都是些邪恶之徒,他们伤害牲畜,让孩童沾染疾病等。同时,据说此地以神话人物来消灾解难相当普遍。正如也有很多以储存些小的子弹、雷石或用赞美的善意的词汇来形容那些“好人”来驱邪的。除此之外,目前情况很难保证精灵与土著人有直接联系。任何想找到二者间直接关系的努力无论如何都是徒劳的——一来是由于作为纯种民族的当地土著人已绝迹。
多年来,拉普兰人相信在深山中住着一种他们称作圣沃维(Saivo-Vare)的精灵。这种精灵和他们十分相似,从事相同的劳作、饲养同样的牲畜。不同的是这些精灵达到了比较完美的程度,而且生活幸福。他们华丽奢侈,精通魔法。相对而言,拉普兰人认为自己穷困潦倒,命运卑微,需要他人的指引和帮助。
一些拉普兰人有着和这些精灵接触的经历,他们受到精灵的盛情款待,和他们饮酒、歌舞作乐。有人甚至和精灵相聚几周之久,真实地见到了传说中的人物,并接收了他们的劝告与训诫。
当拉普兰人长到成年时,他便会迫不及待地希望拥有那些山林,以便得到那些精灵的保护和帮助。他们用原始的石头、木头标记了精灵可能居住的地方,使之成为圣地。逢年过节、或灾难降临时,他们就会举行仪式,身着盛装,贡献祭品,崇拜或乞求精灵庇佑。这些标记或“圣地”随处可见,也有人认为这些圣沃维的精灵并非神圣,只是拉普兰人经过美化后的祖先。现在学者大多也怀疑这些神话传说只是代表了对上代或是古代人种的编造美化。但是他们苦于两方面都找不到充分的证据——既没有令人十分信服的证据表明这些传说中的精灵纯属杜撰,亦不能说服这些精灵确实存在。但是,通过考古和与其它事件的比较,他们还是倾向于认为这些传说只是人与自然的对抗中,凭空产生的。不过,这些学者同时承认手头的大量资料也表明了古代的拉普兰人和这些英国精灵并不属同宗。
我们在那些流传已久的神话故事中所见到的,大都是真实的。但是,现在人根据这些故事也凭空创造出不少。现在人就觉得真假难辩,所谓现代人的思维就会迫使人证明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宇宙空间复杂无比,在另外的空间中,或在这个空间但比人略高一个层次的生命,都能展现出在人类看来高不可测的神奇本领来。
就以上所说的神话传说来看,那些精灵或仙人的层次也很是有限,有一部分甚至是邪的生命,于是它们会表现出有些传说中所说的“劣迹”来。也因为它们的层次相对低,才会时常在人前显现,参与到人类的事情中来。而高层次真正的神,常人几乎不可能见得到的。
参考文献:
爱德华-索森伯格《耶鲁综述》1912年第1卷第286-301页
[精灵]精灵的起源和掌故
精灵(theElves),中土最迷人的种族,托尔金的乐趣和骄傲。他多次称他们为他最得意的创造。他花费了惊人的时间构建他们的文化,历史,甚至创造了两套完整的精灵语言:昆雅(Quenya)和辛达理(Sindarin);了解这些,就不难相信他所说的话。
许多人误将托尔金笔下的精灵与英国民间传说中的小妖精混为一谈,实际上他们并不相同。尽管托尔金自己也承认,神话是他创作的基础,但他的精灵和神话中的那个种族在族性上毫无共同之处。
精灵是至上神伊鲁维塔之子(ChildrenofIluvator)。伊鲁维塔远在日月苏醒之前的古代就创造了他们,赋予他们永生的美貌和华丽的歌喉。他们在远东的星光下醒来,四处游荡,并逐渐创造出语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梵拉(Valar,主神)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种族,但梵拉的死敌,制造邪恶的摩尔克(Melkor)听说了他们的存在。他派出黑骑士,将许多精灵劫掠至他的堡垒残酷折磨,最终使他们变成妖怪(Orcs)。
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Aman,theBlessedRea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anyar,theFair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theDeep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theSea-elves),首领是埃尔威-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Singollo,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of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ofDa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arda)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A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诺尔王子(Fea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西玛瑞尔宝石(Silma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费诺尔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费诺尔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勒理精灵进行战斗。
费诺尔夺取了特勒理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a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WarofWra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西玛瑞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a,RingofAir)、火之戒(Narya,RingofFire)和水之戒(Nenya,RingofWa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思(Ma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加拉德丽尔(Gala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伦(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塞莱伯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a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勒理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纹(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精灵]关于精灵的死亡和转生
转自:龙骑士城堡
由于精灵曾长期居住在Valinor并从Valar那里学到了很多与此有关的知识,精灵们对自己死后的命运有着相当的了解。而人类与Valar没有这样多的接触,他们关于自己死后归宿的理解大多仅仅是猜测而已(译注:其实Valar对人类死后的命运一样所知甚少,帮不了人类什么忙)。
精灵的命运:
精灵认为自身是由F?a(灵魂)和Hr?a(肉体)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的。这两部分并非不可分离。但离开了肉体的灵魂是毫无力量的,而失去了灵魂的肉体也将死亡并最终归于腐朽(参考文献一)。
精灵的是与Arda世界同寿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并非“永生”。精灵把这个世界称为“ArdaSahta”(被毁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内,包括精灵和人类在内的所有由Arda物质构成的生灵必将由于Melkor邪恶力量的影响而饱受痛苦(参考文献二)。对于精灵来说,他们的灵魂会不断消耗肉体,最后只剩下一具若隐若现但也无法毁伤的躯壳;另一方面,精灵也会因过度悲伤或遭受致命伤害而死去(但不会病死),此时他们的灵魂就会离开肉体。
这些“无家可归”的灵魂会受到召唤前往曼多斯神殿(theHallsofMandos),不过他们仍可以自由选择去或不去。确实有少部分已经被Melkor腐化了的灵魂由于畏惧可能受到的惩罚而留在了中洲。他们一直在中州大地上徘徊着,并试图夺取其他生灵的肉体。
只要他们自己愿意,被召唤至曼多斯神殿的精灵将获得转生,得到一个与原先一般无二的新的肉体(如果他们原先的肉体依然完整无缺,他们也可以回去,不过这样的事情几乎从未发生)。剩下的精灵或是前往Valinor,或是继续留在在曼多斯神殿直至世界终结。由于精灵的命运是紧紧束缚在Arda世界之内的,他们不可能象人类一样离开这个世界。
不过,无论这些灵魂最终作何选择,在此之前他们都必须在曼多斯神殿逗留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如果一个灵魂在他的前生曾犯下某种罪恶,那么他被迫滞留在曼多斯的时间就将更长。有些灵魂甚至会被永远禁锢,Feanor就是如此(参考文献3)。
刚刚获得重生的精灵在各方面都和孩童无异,直至获得了足够的知识和阅历后,他们才会回忆起前生的经历。而双倍的成长体验和双倍的记忆将使他们的人生远比其他精灵丰富得多。
不过,从未出现过两次(或更多次)转生的精灵,我们现在还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参考文献1)。此外,在所有的文献中唯一有名可查的获得转生的精灵是冈多林(Gondolin)的格洛芬德(Glorfindel),他在第二纪转生,后来还帮助佛罗多他们到达Rivendell。
人类的命运:
与精灵不同,人类的命运并不受Arda世界的束缚。埃汝(Eru)将死亡作为赐给人类的特殊礼物。当人类死后,他们也将前往曼多斯神殿,但在短暂的逗留后就会永远离开Arda世界。他们此后的命运无人知晓。在Melkor的阴谋下,很多人类开始对这种未知的命运产生了恐惧。而那些注定要永远活在这个世界里的精灵却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会害怕Eru的礼物。
也有些人声称,最初人类的生命并不那么短促,甚至和精灵一样是永生的,只是由于Melkor的影响才使他们的死亡成为必然。(但精灵并不相信这种说法,他们认为Melkor没有足以影响一个种族命运的力量)。这种说法来自有关人类早期堕落的传说。
在人类的婴儿时期,还未有任何人死亡之前,Eru就曾于人类交谈,告诉人类自己会一直照看他们,并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但是当人类开始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并向他询问时,Eru却更乐于鼓励人类自己寻找答案,从中获得发现的乐趣。
此时Melkor出现了,他以端庄威严的形象来到人类中间并许诺说,只要人类听从他的指示,他就将给予比Eru更多帮助,传授更多的知识。在一开始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人类一天比一天更加依赖他,害怕失去他。当人类在Melkor面前提到Eru后(当时人类只听过Eru的声音),Melkor暴怒起来,并把Eru说成是准备吞噬人类的黑暗力量。之后Melkor就离开了这些人。
失去Melkor的人类渡过了一段漫长的凄惨困苦的日子,笼罩在他们四周的黑暗挡住了阳光。终于,Melkor再度降临了,黑暗中的他如火炬般耀眼,所有的人都拜伏在他脚下。他们为Melkor建造了神庙,并发誓终生侍奉他。然而,此时的Melkor也不再象当初那样慷慨大方地给予人类礼物或知识。人类必须奉献其他东西,甚至犯下罪恶才能获得Melkor的恩典。在此之后,Eru只和人类进行了最后一次交谈。他说,纵然人类已经抛弃了他,他仍掌握着人类的命运。他将缩短人类的寿命,让他们死后来到他的面前,认清到底谁才是他们真正的主宰。
从此之后,陆续有人开始死去。于是人类又来到Melkor那里寻求帮助。而Melkor终于撕下了面具,不再隐瞒自己的计划。他给了人类两个选择:顺从他,或是更快地死在他手下。他奖赏那些最积极服侍他的人(这些人通常也是最残酷的),而把那些敢于公然反对他的人们烧死在神庙中。最终一些人类开始向西逃往大海,但却把自己主动送到了这个死敌的面前(参考文献4)。(译注:此处语焉不详:我的理解是,那些本指望逃离Melkor的势力而向西穿越蓝色山脉来到Beleriand的人类,却发现自己实际上直冲到了Melkor的老巢Angband的脚下,并因此不得不与精灵组成联盟直接与Melkor作战)
参考文献:
一、HistoryofMiddle-Earth,vol.10,ThelaterQuentaSilmarillion:LawsandCustomsamongtheEldar
二、HistoryofMiddle-Earth,vol.10,ThelaterQuentaSilmarillion:ofFinweandMiriel
三、TheSilmarillion.OftheReturnoftheNoldor
四、HistoryofMiddle-Earth,vol.10,AthrabethFinrodahAndreth
[精灵]精灵语音乐性略谈
作者:水支转自:龙骑士城堡
精灵语是——极富音乐性的语言,优美、高雅、动听。
这样一个“常识”,对魔戒读者,或者说奇幻读者来说都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本来,不过是一部两部一批两批小说而已,作者是老大——作者大人说,动听,当然就是没有疑问的动听的语言。但偏偏魔戒的作者大人,敬爱的托托不仅说了“精灵语”ABC,还当真把这种语言给“创造”出来了。拿着精灵语一学,有趣之余,也有若干想法,比如,精灵语的“音乐性”就是一例。
最开始有这个想法,是看到介绍精灵语的教材里提到,精灵语的灵感来自芬兰语,然后就得到了费费大人的介绍,说芬兰语是一听上去实在有一点点可以用“不算好听”的来形容的语言。一时意动,倒真想谈谈精灵语的“音乐性”的问题了。
这里首先声明,我没有接触过芬兰语,对芬兰语的发音系统究竟如何脑子里是一片白。同时我认为托托虽然以芬兰语为灵感创造了精灵语,但是后来的改动和变化是很大的,并参考了大量印欧语系的其他语言,所以在发音体系上大约和芬兰语也不会相同。好在,精灵语的发音体系我是可以找到资料的,所以拿出精灵语来研究研究倒不成什么问题。
其次,作为一个“音乐性”强弱的对比,我打算用另外对大多数看到这篇文的人来说不算陌生两个语言的发音体系作为例子。其中一个音乐性差的——是的,就是英语本身。我个人认为,精灵语和它相比,确实是“音乐性”很强的一种语言。但另外一个,则至少音乐性元素不比精灵语弱(个人认为更强些),就是——(烟花!鞭炮!鸽子!)汉语^^。
所以,作为前言要说的就是——第一这篇文并不是那种看着会吓死你的什么技术文,里面提到的原理和知识都非常简单,应该初中生就没有问题了。第二例子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东西,只是我们过去不注意而已。第三——喂喂喂,好歹也来爱爱国见识见识你你你还有你平时说惯了的中国话的伟大嘛!^0^
问题一
什么是语言的“音乐性”。
学过初中物理的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也就是“乐音”和“噪音”的物理学定义的问题。
“乐音”是一种在听觉上让人感觉和谐、优美、舒适的声音,其物理表现就是频率波形变化有规律,古典乐器发出的声音就是典型的乐音。
“噪音”是一种在听觉上让人感觉混乱、烦躁、刺耳的声音,其物理表现就是频率波形变化无规律,比如拉锯子的声音咯^^。
当然啦,音乐发展到现在,就有人要听混乱、烦躁、刺耳的声音才爽,那是另一回事,如果你要把重金属乐里面很多可怕的声音也说“我就说那是乐音”,我们就没办法讲了。这个呢——稍微叉开点儿,人类感觉“爽”和感觉“和谐、优美、舒适”是不能划等号的,人即使从生理发育上来说往往也需要疼痛、压迫等等刺激,所以“噪音”也可以让你的精神感觉“爽”。啊,对了,特别提一点,作为性冲动的那种“爽”,往往和噪音刺激有类似的特点,因此大家还不要把“性感”的声音、有“磁性”的声音和“乐音”混为一谭了(简单一点儿说,你听古典音乐和听摇滚乐,觉得哪个更“Sex”一点呢^^)。
好,“乐音”、“噪音”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再来看语言的“音乐性”。
人的发音器官,即可以发出乐音,也可以发出噪音。
我们发出的乐音,在语言学术语上叫做“元音”,也就是说,你发元音的时候,你发出的这个音在频率波形上表现出来是有规律变化的。元音给人清亮、明晰、爽朗的感觉。至于那些音是元音……55,难道学了那么久汉语和英语大家都不知道吗。汉语里有十大元音音位,我们熟悉的也有aoeiu-eier八个,用汉字表示就是“啊、哦、鹅、衣、屋、鱼、诶、儿”。另外两个大家不熟的就暂时不说了。至于英语里面,常用的也有aeiou嘛。
而我们发出的噪音,在语言学术语上就是“辅音”。比如汉语的所谓“声母”bpmfdtnlkghjpxzhchshrzcs再加上一个ng。而英语里面也不少,很多写法也差不多啦(虽然读音是不一样),总之应该很容易明白的。
而语言的“音乐性”,就是指语言的“乐音因素”和“噪音因素”的对比。即,元音在发音体系里的地位和辅音在发音体系里的地位的对比。
问题二
汉语被称为“富有音乐性的语言”的理论依据。
这个我们和英语来作对比(大部分印欧语系的语言都可以以此类比吧)。
汉语的“乐音因素”比英语的“乐音因素”高,英语的“噪音因素”比汉语的“噪音因素”高。
汉语有十个元音音位,具体是哪十个也不麻烦多看了,就是说有十个“单元音”(只发一个音)。另外,汉语有九个双元音,就是两个元音组合起来发音,比如说“棉袄”的“袄(ao)”,“欧洲”的“欧(ou)”,“开始”的“开(kai)”(说明,拼音里用er表示的不是双元音,因为er实际上只是一个音“儿”,不是e和r拼起来发的对不对)。但是这还不算怎么样,最重要的是汉语还有很多语言里不大常见的三元音,三个元音自然是三个元音拼在一起,比如“飘(piao)”那个“iao”,还有“有(you)”那个“iou”(我们写拼音时省略了i,但是i是存在滴!)。汉语里的三元音一共有四个。三元音的存在,说明汉语里面“乐音”的发音的丰富。
相对的,英语有十二个元音音位,这个比汉语多,有八个双元音,要少一个。但是,英语里面没有三元音,也就是元音发音不够丰富。
然后就是拼音的问题了。
汉语的每一个语素(就是字啦),辅音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辅音的音节非常多并涉及大量常用字,相反,没有元音就是绝对不可以的。
除了很特殊的两个元音音位外(就是我没提到的那两个——唉,变态音位啦,不理它们,用也很少用),其他每一个汉语的元音和双元音和三元音都可以不要辅音单独成为某些字的音节。比如,a(啊阿呵吖锕嗄腌),o(哦噢喔),e(饿哦额鹅蛾扼俄讹阿……太多了),i(一以已亿衣移依易医乙仪亦椅……更多——注意哦,我们虽然拼音里写的是yi,但是那个y只是个占位符号,不是一个辅音哦,这个音节只有i一个元音发音啦),u(无五屋物舞雾误捂污悟勿……和i一样,注意拼音里写的wu,w只是占位符号),-(与于欲鱼余遇语愈……)。还有啦,“傲(ao)”、“爱(ai)”、“儿(er)”、“诶(ei)”、“亿(ie)”、“压(ia)”、“瓦(ua)”、“我(uo)”、“月(-e)”、“要(iao)”、“有(iou)”、“外(uai)”、“为(uei)”,通通是常用得不能再常用的字了吧,这些以及和这些发音相同的字全部是纯元音的音节。(对了,里面有些和拼音习惯不合的,那是拼音的剩写和避免“误会”而采取的措施,比如说“我”其实发音是uo,但我们写拼音写的是wo,是汉语拼音书写方案里规定u元音开头的时候用w占位表示,结果倒好象是个辅音加原因拼的——其他类同)。
另一方面,辅音不仅可以经常不要,要的时候限制也很死——一点,除了两个鼻辅音n和ng(是用两个字母表示的一个音η)外,其他辅音不能用在音节末尾,也就是说音节末尾在很多情况下是没有辅音的。另一点,只有单辅音没有复铺音,就是不会有两三个辅音并在一起拼的时候。
来看英语。
英语的一个语素(就是英语一个“词”),除了极个别之外(如a,air,eye,ear),几乎每个节或前或后都有辅音(自己去翻单词表),比如“an”就有尾部的鼻辅音n。当然,英语的单元音基本上都可以用在一个词的开头作为一个单一的音节,如utter,就可以看作音节Λ和音节ter的组合,但这样的单元音不仅发音弱,而且经常被前面的辅音结尾吞并。
另外,辅音在英语里使用非常灵活,前前后后,每个都能放。辅音的组合里也有复辅音。比如说“screen”,那个“scr”就是三个辅音一并放在前面。再比如“think”,就是“nk”两个辅音一并放在后面(不过th不是复辅音啦,大家该知道它是发一个音θ的)。
综上所述,简单一句话,讲汉语的时候,我们绝大部分时候在发元音(乐音),而讲英语的时候,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发辅音(噪音)——这就是汉语比英语更富“音乐性”的根本理由。
问题三
精灵语的语音体系又如何呢?
首先我们来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精灵语被老外称为“富有音乐性的语言”的。
这在根本上,是托托对精灵语发音的一个要求——
托托说,英语发音习惯性有忽略多音节词中的元音的倾向,如弱化略读多音节词中的元音,可是,发他的精灵语的时候,每个元音必须发地清楚明白。(这一点大家可以联想汉语里对发音所作的“字正腔圆”的要求)。
以及,昆雅语(即所谓最富音乐性的古老精灵语)对词尾的辅音和复辅音要求严格,也就是尽量不用的意思。据说当初托托刚开始造精灵语时没有这样要求严格,但后来他参考了音韵学的知识后,最终决定严格要求的。所以虽然在精灵语语音表里,托托确实列出了一些复辅音,但是托托在实际的造词活动里似乎就没怎么用到过。
那么也就是说,精灵语的“音乐性”无疑也是在加强元音因素,降低辅音因素上下功夫。
但是,个人认为精灵语的元音因素还是不太够。
第一,精灵语里有十个单元音和六个双元音,没有三元音这种东西。(这是最主要的)
第二,到底都是印欧语系一类的,没有辅音的语素是很少见的。元音单独起作用的时候很少。不过,按托托“每个元音发音必须清晰”的要求,并且严格控制词尾辅音后,至少那些词首的元音音节就不能被略读和弱读,这样就可以增加整个语音流中的元音因素了。(这一点和汉语就非常相似)
问题四
清辅音和浊辅音
这个是我最近听一个研究音韵的家伙讲的,但是在正式教材里还没有看到过,所以单独提出来作为一个参考。
辅音,噪音,人发出的噪音又分两种,一种是要用声带,也就是喉咙发的噪音,这一种呢,打个比方说吧——他的喉管里发出一阵咆哮——OK,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了。另一种是不用喉咙只吐气流的噪音,就类似于我们的耳语,那种细碎的声音。
前一种被成为“浊辅音”,后一种被成为“清辅音”。
浊音在语音流里能加强噪音的因素。
古汉语有不少浊音,但发展到今天除了四个单独“残余”下来的浊音lmnr外,其余的辅音都是清音。
英语浊音不少,英语里有十五个浊音(所以中国人说英语有一个很不容易被中国人注意的问题就是浊音发不好,你觉得你肯定是发对了,象bdgvw这些音,其实你还没加上喉音,是发错了的——就是总感觉没有老外说出来那么“磁”那么“沉”)。但是和古英语比起来,已经有了浊音清化的现象。
至于精灵语,我数了数,有十四个浊辅音。
所以诸位精灵GGBBYY们,还有精灵JJMMNN们,厚厚厚——说话都还是蛮“磁”但是不够清亮的。
问题五
有关声调的问题。
在提到汉语“音乐性”的时候最后还提了声调,汉语有四声大家知道,古汉语是“平、上、去、入”,现代汉语是“阴、阳、上、去”,四个不同的调子,据说让声音更有抑扬感,也算音乐性了?
当然,英语和精灵语,都是升、降两调的(所以老外学中文,学了N年死活那个调子还是怪怪的)。
问题六
语言的“音乐性”和音乐
某种民族语言富“音乐性”,和该民族的音乐发达与否和他们是不是狂爱唱歌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实际上,音韵学发现,语言的“音乐性”是随着语言的发展而逐渐增加的,相反的则是,生活状态越原始的民族越爱唱唱跳跳——以及还是那句话,我个人的看发,就音乐(其实应该说就一切文艺)来说,它是为“满足”而作并不是“和谐”而作的。满足的方式有很多,和谐的或不和谐的方式都可以得到满足。我们叫做“古典音乐”的那一批主要是为“和谐”而作的。而这一批音乐,即不是原始乐,也不是今天前卫的那些音乐(大家不觉得所谓“前卫”音乐,有好多还是从原始乐里变出来的呢)。
所以最后加一句话——一种语言是否更具“音乐性”,也不一定就是“好听”或“不好听”的依据——难道大家不是也喜欢Sex的嗓子的吗。
[精灵]林地之魂
第一道阳光落到树精身上。缤纷的色彩交替在她的身体上闪现,像一个肥皂泡,破碎了,在消失,成为一滴水珠,一滴眼泪,落到了地上,不见了。
——安徒生
那时的人们充满幻想,他们仰望天空,无数神话便从星辰中幻化而出,诸神的故事自此流传。抬头望天时,他们也看到头顶参天的大树。他们知道这些古木经历了千百年的岁月,见证过先民的出生,也将看着他们死亡。他们相信万物有灵,生命力如此旺盛的木族自然也少不了孕育出几个古怪妖精。在那传说的时代,掀开树叶总能找到反穿鞋子的树精莱西,他们绿须蓝肤,法力无边。在那浪漫的时代,林中仙子卓娅住在树里,她们体态优美,窈窕何翩。如果您想知道这些树精的故事,那么便跟我来吧,拨开神话的枝条,去寻找那些神秘的精灵。
卓娅
欢迎各位参加这次的树精之旅,我是导游XX。上面这段想煽情却力有未逮的广告词是鄙公司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想出来的,您知道他们总是想突出公司的文化品味。我倒是觉得如果他们把宣传单上的水份挤一挤……
啊,啊,看到了吗,看到了吗,刚才从我们眼角闪过的就是林中仙子卓娅(Dryad)。什么,您没看到?那真是太可惜了,看到那株美丽的月桂了吗,那就是仙子所化哑。拜暴雪的大作《魔兽争霸3》所赐,她们恐怕是近期名头最响的树精了,相信那优美的身姿和不俗的战力,所有魔兽的玩家都难以忘怀吧。
卓娅出自希腊神话,是自然仙子宁芙(Nymph)的一支,专门掌管森林和树木。每个卓娅都与她所看护的树木同时诞生,她会居住在这棵树附近,或者就住在树里。根据树木种类的不同,卓娅又分为几支。比如看护橡树和白杨树的哈墨卓娅,看护月桂树的达芙苧;而对人类影响最大的就数美莉亚了,在女性出现之前,就是这些岑树的卓娅作为男子的配偶,让人类得以延续。
卓娅们大都面容娇好、体态婀娜,曾有人撰文赞道:“她们高颧骨,大眼睛,瞳色或是墨绿或如琥珀,不然就是紫罗兰一般的淡紫。她们的肤色和发色会随着季节交替而变化。在秋季,卓雅的头发会变成金色或红色,肤色则比平日的浅褐色略深,与其发色相衬。远远看去与秋日的落叶混融成一色,很难分辨。到了冬天,卓雅则发肤皆白,林中的积雪又成了她们最好的掩护。而在春秋时节,卓雅肤色浅褐,而头发则和周围的树林一样漾着动人的翠绿色。”
如此摄人魂魄的魅力,无论是宙斯还是阿波罗,波赛东还是赫尔墨斯都不惜拉下老脸,不择手段地去追求;更不用提那些成群结队拜倒在她们枝下的埃及王子、希腊国王了。不过据说卓娅们一旦被男性见到,就会化身成纤细的树苗,所以我们想真正一睹芳容还是相当困难的……
与草地仙子利蒙妮亚得、山岳仙子俄瑞得、海中仙子涅瑞伊得等宁芙不同,卓娅并非长生不朽,她们的生命与所看护的树木息息相关。如果这棵树枯萎了,那么卓娅就会同它一道凋零。因此肆意砍伐林木的人都将受到诸神的惩罚,当然卓娅对他们也不会手下留情。
不过卓娅并非强力的神祗,遇到危险时一般都是靠自己超凡的美貌来魅惑敌人,也有记载说卓娅可以将触怒她们的人变成树木。不过这化人为树的魔法并非每个卓娅都能掌握,而世上又常有那没心没肺,不知怜香惜玉之人,所以在希腊神话中卓娅们可谓命运多怆。
相传有个叫伊偌西赤森的人要盖房子,他来到一处林地,拣了棵最大的橡树,一斧下去,就见树干流出鲜血。面对如此异状,这糙人竟毫不犹豫继续砍伐。此时一个美丽的卓娅显身在他面前,苦苦哀求,希望他不要对自己下此毒手。但这TMD的伊偌西赤森简直是禽兽不如;为了一栋房子,它(事到如今,请允许我用这个字眼吧)继续着那可怖的谋杀。最终,无助的卓娅和她深爱的橡树一起香销玉陨了。虽说后来农业女神得墨忒尔惩罚了这个暴徒,但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还是令我这女权主义者食不知味,睡不安寝。
哦,刚才我过于激动了,说了些不洁的言语,各位绅士还请体恤我这赤诚之心……嗨,你这家伙竟敢去摘月桂树叶,你给我去……
莱西(Leshy)
好了,好了,多谢诸位帮忙,现在还是让我们离开这片伤心地,去看看斯拉夫神话中的古老精灵——莱西。
在斯拉夫语中“Leszi”的意思是森林之主,这个词源自“les”——意即森林。通常每座森林只有一个莱西。他在每年十月初死去,第二年春天又会重生。他们通常以农夫的形象出现,不过因为绿色的眼睛和蓝色的皮肤(据说是因为他们蓝色的血液),还有那总是反穿衣服,鞋子也左右颠倒的习惯,所以很好辨认。有些传说里,他长有翅膀和尾巴,全身覆盖黑色毛发。也有许多故事说他就像希腊神话中的牧神潘(Pan)一样生有羊角和羊蹄。其实这都有可能,因为莱西可以随意变化,他有能力缩小成草叶高的精灵,也可以化做参天古树般巨人。另外他还可以变成野兔、灰狼、熊、乌鸦、猪、马、雄鸡、燃烧的杉树甚至一个蘑菇。
莱西是森林和林中动物的保护者,他总是随身携带一支木棍,这象征着他对林中生物的统治权。他最心爱的动物是斯拉夫神话中的百兽之王——狼。另外人们也常看到他于熊为伍。同时莱西非常喜爱树木,据说他能听到树木被砍倒时的哭泣声。
通常林中的树精都不喜欢人类打扰,莱西也不例外。所以一个人进入森林前,最好给自己加上个保护魔法或者……祈祷不要碰到他们。有人说像莱西一样反穿衣服也可以起到保护作用,老实说我对这种障眼法表示怀疑,即便莱西的视力不济看不出您的伪装,不过千万不要忘记,这世上还有“一林不容二莱西”的古训。还有人说如果您能把莱西逗笑,他就不会伤害您——不过谁知道莱西们的面部神经是不是像成年的橡树一样粗壮呢。所以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实际点的方法吧,我可以告诉您莱西很喜欢麦粥、牛油、面包和盐;另外如果您在树桩上留下些甜面包或是小糖果,他也会非常高兴的。
嗯,那位坐在树桩上吃曲奇饼的先生,您在嘟囔什么?您心爱的玛利亚夫人在那边?不要过去……算了,不管他。剩下的人听好,有时莱西会变成您亲友的样子,还会用他们的声音引您在林中迷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您一定会死在森林里。一般来说过段时间您就会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只不过是又聋又哑,浑身布满苔藓,无法集中注意力,终生行为古怪而已……啊,就像现在这位从树林里倒着爬回来的先生一样。
好了,在离开这片神秘森林之前,让我向想有志于投身魔法师这个有前途的职业的人公布一个好消息。如果您能与莱西约定,终身不再携带十字架也不吃圣餐的话,他就会告诉您魔法的秘密。嗯,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像与魔鬼的交易,诸位绅士恐怕不会……哦,您确定吗。那好吧,就让我告诉您。
如果想要召唤莱西以得到魔法的知识,您要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砍倒一棵白杨树,让它倒向东方;然后俯下身,看着两脚之间,大声咏颂“莱西,森林之主,请彰显汝身。莫以灰狼之形,莫以黑鸦之形,莫以火树之形,请以人形彰显汝身。”
您看就这么简单,不是吗?哦,对了,“怎么做才能够砍倒一棵树却不受莱西的惩罚”这个命题,学术界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您还是自己实验吧。好了,这个景点就参观到这里,各位请跟我来,不要再打扰这位魔法界的明日之星了。
啊,大家赶快向右看。真是十分抱歉,我差点忘了告诉诸位,莱西也有女性——就像现在站在我们“左”边的这位。她们一般被称作莱西维克,有时会以丑陋妇人的形象出现;有时呢。就像今天这样是位美丽的少女——至于为什么不着寸缕,咳咳,我想是夏天的缘故吧。我知道各位都是有名誉有操守的绅士,不过为防万一,还是提醒一下,莱西维克夫人也很喜欢变成古树般高大的巨人。
绿精灵(Greenman)
我想诸位都已经注意到有人正在看着我们了。是的,就是左上方那位从枝叶间探出头,脸上被树叶覆盖,嘴里生长出枝条的先生,他就是我将要为大家介绍的绿精灵。您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呃,恕我冒昧,您的眼睛是不是……哦,您是说除了这张脸?嗯,我不得不说您的思维十分敏锐,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您这个问题也正是现在众多神话学家、民俗学家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不过到现在也没人准确说出绿精灵的样貌——除了这张脸。
稍微翻看一下资料,我们就会发现,这枝叶覆盖的脸是凯尔特文化的重要象征之一,经常出现在他们寺庙和墓碑的图案中。尽管如此,但这位远古精灵并不是专属于凯尔特传说的,他的足迹可谓遍布世界。在印度宗教中他被简单的称为“绿物”,在古巴比伦他的名字是“塔木兹”,在欧洲大陆他是“绿乔治”。而在不列颠群岛,他有许多名字,比如我们现在所用的“绿精灵”,和欧洲大陆相同的“绿乔治”,除此以外还有“绿杰克”、“树丛杰克”、“森林之主”等许多名字。很多人还把他和亚瑟王故事中的绿骑士联系在一起。也有人说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就是绿精灵的前身,因为这位荒原之神总是戴着面具,头顶葡萄滕和常春藤编成的冠冕,看上去酷似绿精灵那张枝叶覆盖的脸。更有甚者认为居住在谢伍德森林里的侠盗罗宾汉……哦,还是让我们说一些更可信的话题吧。
根据已知的资料,绿精灵的形象最早出现在公元2世纪罗马神庙的列柱上。几乎在同一时代,印度拉贾斯坦邦的神庙雕刻中也出现了他们的影踪。接着不知为何他又融合到基督教的雕刻风格中,跟教堂一起散播到整个欧洲大陆。
除了古老的神庙、墓碑,绿精灵的形象还经常出现在欧洲的各种春季庆典中。在英国的港口城市黑斯廷斯,每年春天都会举行名为“杰克”的游行庆祝活动。在庆典上,一名男子将扮演绿杰克。他身穿布满树叶,高逾2米的服饰,戴着面具和花冠,令着游行队伍穿过城市。与他同行的是几个身着绿衣,连头发和皮肤都染成绿色的男子;还有一位手捧鲜花,全身皆墨的年青女孩。在他们的周围是跳着英国传统民间舞蹈——莫里斯舞和木鞋舞的舞者。整个庆典将在城外森林中的一座小丘上结束。莫里斯舞者们会挥动手中的木剑,向绿杰克砍去。我们可怜的树精将倒在地上,以示死去。等一首庄严肃穆的祭奠诗念完后,欢呼的人群会一拥而上摘取杰克身上的叶片——拿到叶片意味着一年的好运。
类似的春季庆典在欧洲的许多地方都会举行。在这些庆典中,最后杀死绿精灵的仪式是最关键的环节……啊,您觉得这太残忍,太野蛮了吗。是啊,是啊,我也对这种毫无秩序,一拥而上的粗鲁行为非常不满。您看,象我这么瘦弱的人,是很难……什么,您是说杀死绿精灵太残酷了。哦,关于这个问题,请容我向您解释,正如受人尊敬的民俗学家詹姆斯-弗雷泽爵士所说“杀死一个树精,通常意味着它将以更年轻更有活力的姿态苏醒或是复活。”
所以您看,尽管没人能确切说出绿精灵传说的起源——现在已完全没有文字资料可以说明他在早期宗教中代表了什么。也没人能告诉我们,为什么基督教会把这个远古精灵的图案融入到自己的建筑雕刻风格中去。不过大部分的民俗学家都把绿精灵与复苏和新生——正如大自然最基本的功能一样——联系在一起。我想这也是他成为基督教中象征重生的圣像的原因吧。
在众多学说中最著名的一个是将绿精灵的传说和大地母神联系在一起。在这里,大地被看作是一个生命体,称作至上之母。而绿精灵是与之相对映的男性部分,象征着无法抑止的生命力。他表达了人与植物的和谐统一,体现着自然神秘的法则。
绿精灵通常都住在橡树——这种长生的树木在神话传说中常被描绘成世界树或生命树——中。诸位可以想象一下,在那茂密的橡树林中,您沿着一条饱经岁月磨砺的古早小径蜿蜒而行。林中的雾气开始升上来,先是没过了您的鞋,接着漫到了您的小腿,最后像个膜一样把您全包了起来。然后您会发现这不是什么粘稠的雾气,而是白色的光芒,一闪一闪得像个诡异的心脏在跳动,您以前从没这么强烈地感觉到大自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交织着各种力量。您意识到前面不远处有张脸在注视着您,这张脸被布满枝叶,眼睛向上斜挑着,嘴巴向下咧,扭曲的枝桠从嘴角探出仿佛公羊的犄角……您觉得有点冷?呃,我就知道用斯蒂芬-金的风格写导游词不是个好主意……
恩特(Ent)
我已经带大家看过了许多远古精灵,下面让我们去瞧瞧木族的新成员——由可敬的J-R-R-托尔金教授创作出的树人恩特吧。
您说在绿精灵之后应该是非洲科萨人传说中的树精亨汀和吠陀文化中的宛纳蒂维特斯?什么,什么,还有居住在巴布亚的马塔给给?您确定吗?嗯,这是什么?我们旅行社的宣传单……这就对了,您看在右下角的小字不是写明,这三个景点已经暂时关闭了吗,当然如果您愿意再付……您说这是欺诈!哦,天哪,这话太可怕了,您一定要听我解释。鄙公司之所以暂时关闭了这条路线,完全是因为那些地方最近出现了一种传染性很强怪病,患者会高烧、干咳、呼吸困难……好吧,如果您坚持要去……哦,您已经理解了?我就知道您是有修养的绅士。还是跟我一起去看看那些生活在中土世界的神奇木族——恩特吧。
我想看过奇幻史诗巨片《指环王2——双塔奇兵》的人,一定对里面树人打败术士萨鲁曼,水淹伊森加德堡的场面记忆犹新。正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恩特们又是吼,又是叫,又是呜呜吹号,直震得石头开裂,掉落下来。他们像狂风一样,一轮又一轮猛捣奥桑克的岩石,推倒柱子,将巨石扔进通风道里,耍起大石块来就像扔树叶。”
在托尔金的神话世界中,恩特的诞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在中洲还是漆黑一片的时候,大地之神奥力创造出了矮人。他害怕其他神祗的责备(因为创造子民是万物之主伊卢瓦塔才有的权利和力量),所以并没有告诉他们。后来,奥力的妻子丰产女神雅梵娜知道了这件事,她非常担心矮人们会伤害她创造出来的花草树木。她对奥力说:“你在成功(指创造矮人)前向我隐瞒了这个想法,所以你的孩子对我所热爱的事物没有什么感情……将有许多树木被他们的无情铁斧所咬噬。”在雅梵娜所创造的所有生灵中,树木是她的最爱。她非常希望,树木可以“为所有生根的造物说话,去惩罚那些伤害它们的东西。”伊卢瓦塔知道了她的愿望,同意了这个请求,他说:“当子民们醒来时,雅梵娜的愿望也将苏醒。它会召来远方的灵,这些灵穿过科尔瓦(动物)和奥尔瓦(植物),有些便留在其中。他们是可敬的灵,而他们的怒火也将被众生敬畏。”就这样牧树人恩特诞生了。如同能将石块变成碎屑的树根一样,恩特生来就克制石头。攻打伊森加德堡时,树人那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就来自与此。
至于这些恩特的原型到底源自何方,我很难给您一个准确的答案。托尔金曾在信中提起,树人的灵感来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在这部戏中有战士乔装成树木去攻打敌人的城堡的情节。他也曾说过树人征服伊森加德堡的故事,有一部分灵感是来自古代诗歌《遗迹》,这是一首关于古罗马浴堂的诗。其中暗示那些工艺水平远远高于诗人所生活时代的建筑原本是“巨人们的古老杰作”。它们由巨人修建,最终被时间所摧毁。在这里,托尔金将诗中的巨人变成了自己的巨人——要知道“恩特”这个名字在古英语中本身就是巨人的意思。除此之外许多评论家和爱好者也为恩特找到了各种各样的源头。有人说他们与古威尔士诗歌“树木之战”中的树木战士如出一辙;也有人说恩特的故事辉映着凯尔特文化对树木的热爱与尊崇。
有点头晕是吗?好吧,简而言之,织就这张挂毯的丝缕无论来自何方,但最终让它熠熠生辉的是托尔金教授伟大的思想和创造力。他对恩特的礼赞,让我们看到一个生活在乌烟瘴气的现代都市的学者,对乡村田园生活的向往。
好了,关于树木巨人的传说我们就讲到这里,下面是本次旅行的最后一站。
中国传说中的木精怪
说到中国的树精,我想诸位一定马上联想到《倩女幽魂》中那个阴阳怪气的百年树精姥姥吧……您只记得小倩?
这样也好,我也就不用费时费力来校正您的错误观念了。说实话《倩女幽魂》的原著《聊斋志异-聂小倩》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百年树精,有的只是个不值一晒的小鬼而已。不过,如果树妖姥姥真如电影中所说的只有百年道行,那……嗯,还是先给大家看一些数据吧。
东晋葛洪所著的《抱朴子-对俗篇》有记载“千岁松柏,四边枝起,上杪不长,望而视之,有如偃盖,其中有物,或如青牛,或如青羊,或如青犬,皆寿千岁。”《述异记》说:“千年木精为青牛。”宋朝李昉的《太平御览》也引《玄中记》说:“千岁树精为青羊,万岁树精为青牛,多出游人间。”您看看即使修炼千万年,也不过就是个牛羊之流。至于百年树精……您说从外观看不出它们的法力高低?
那好,这里还有一条记载。《古小说勾沉》也引用过《玄中记》的一个故事,说汉桓帝出游河上,有青牛从河中出现,被太尉用斧杀死,并说:“此青牛是万年木精也。”嗯,诸位都是明白人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那个百年树精吗……大家一起鄙视它。
我国地大物博,生物种类繁多。这木精吗,当然也不是只有青牛青羊这几种门类。《抱朴子-登涉篇》就曾记载“山中有大树,有能语者,非树能语也,其精名曰云阳”。《太平广记》中也有一则记载说吴先主时,陆敬叔为建安太守,他的院落中有一棵大樟树,枝叶覆盖,占地甚广。陆敬叔不喜欢这棵树,便找了人来要砍掉它,几斧下去,忽然树中冒出血来。陆敬叔觉得很奇怪,让人继续砍下去……您别激动,这不是在希腊,从树里冒出来的也不是美丽的少女而是一个人面狗身的妖怪。这陆敬叔不愧为一郡太守,着实见多识广,当时就对从人说道:“此木之精,名‘彭侯’。”接着便把这木精煮了,大家分而食之,据说味如狗肉。
嗯,您不用怀疑,确实是分而“食”之。唉,看来您对我国悠久的饮食文化还是不甚了了啊。既然妖怪可以吃人,为什么人就不能吃妖怪呢?比如您手里这盒饭……啊,不,是比如,比如说《山海经》吧,几乎在每个奇妖异兽的条目后面,都注明了它的食用价值。其实您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在那个年代,人类与自然界是一种竞争关系,所以说弱肉强食也很正常,说不上什么残忍不残忍。
不过真正的惨事也不是没有,《西游记》中就曾经记述了一桩灭族惨案。那是在第六十四回:荆棘岭悟能努力,木仙庵三藏谈诗。话说师徒四人行到一处佳境,只见“匝地远天,凝烟带雨。夹道柔茵乱,漫山翠盖张”。行上岭去,只见一座古庙,有松柏凝青,桃李斗丽。过不多时,从庙里转出一位角巾淡服的老者,自称荆棘岭劲节十八公。他使了个法将唐僧摄到一座烟霞石屋前,说明来意,原来只是想“会友谈诗,消遣情怀”而已。唐僧定睛细看,此处月朗星明,是个清清仙境人家。行进屋里,却见还有三位老者相候,分别是霜姿丰采的孤直公,绿鬓婆娑的凌空子,虚心黛色的拂云叟。五人对坐谈诗,四老都作诗自陈是千岁古树。此时的三藏见诸人没有加害之意,并不担心,反而附庸风雅地赞道:“四位仙翁,俱高年得道,丰采清奇,得非汉时之‘四皓’乎?”接着三藏又与四老对谈禅法,结果被驳得无言以对,只有叩头拜谢的份。
下面出场的杏仙不但“妖娆娇似天台女,不亚当年俏妲姬”,而且女工诗才又是俱佳。她见了三藏,顿生情愫,向他求爱。唐僧当然不允,跳起脚来一顿叫骂,倒把诸木精吓得不敢言语;等到唐僧转身欲走时,他们也不过是“拉拉拽拽”使些书生手段,既不曾把他“绳缠索绑,紧缚牢栓”,也没有“倒吊起来,浸到盐水里”。比起菩萨莲花座里、老君炼丹炉前跑出来的那些作恶多端的“孽畜”来,实在是良善得不能再良善了。
然则就是这些淳朴的木精,终被随后赶来的猪八戒“一顿钉钯,三五长嘴,连拱带筑”挥倒在地——可恨这猪瘟,平日里窝窝囊囊,这次遇到些不会还手的山松野杏倒是大耍威风。可叹满园的竹柏枫杨,只因这一夕谈诗,一怀情愫送了性命。每每读到书中那句“根下俱鲜血淋漓”,我都不禁心酸落泪……
啊,您别害怕,我知道周围的气氛变得有点诡异。这没什么,您想想,您要是个树精,听到像“荆棘岭灭门血案”这种惨事,心情能平静吗……啊,您这是要去哪哑?云阳,快把他追回来,别让那位先生迷路了。彭候,扶这位先生坐好,我看他脸色不太好。对对,好,大家都坐好,起码也让我把最后这点宣传语说完吧。
也许是与现今环保主义的兴盛有关,近些年来,关于树精传说的研究方兴未艾,而在众多奇幻小说中他们的故事也常被提及。岁月的巨轮周而复始的转动,这些古早的精灵,作为自然界生生不息精神的代表,终于又出现在我们面前。在此请允许我借用著名的民俗学家威廉-安德森在其研究著作《绿精灵》中的妙语作为这次行程的结束。
我们那遥远的祖先曾对他们的母神——大地说:“我属于你。”
现代人常对自然说:“你属于我。”
绿精灵又回来了,他那枝叶覆盖的面庞仿佛整个地球,我们可以通过他的嘴对整个宇宙宣布;“我们本是一体。”
好了,本次旅行至此圆满结束,诸位敬请自便。
[吸血鬼]吸血鬼简史
古代有渴血的精灵,中世纪出现嗜血的恶魔
15世纪欧洲教会承认,世上有僵尸
300年后人们口耳相传
这在暗夜里寻找生命的死灵
行迹难测,形象多变
吸血鬼(vampire)是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之所以说是魔怪,是因为他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就向被上帝遗弃一样,这一点在影片《吸血迷情》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最诱人,最神秘,最浪漫的传说人物,因为它身上具有一切不可思议的魅力:年轻,美丽,永生不死在吸血鬼和受害者之间,时常还有一种掺杂着情欲的施虐与受虐关系,就像所说“使你在极度幸福中死去”难道还有比这更有诱惑力的吗?
历代文人墨客写下了大量的诗歌剧本来表达这种即向往又恐惧的心情,如拜伦的《吸血鬼》1816年,科勒律支的《克里斯特贝尔》,济慈的《无情的美人》《拉弥亚》……就连大仲马,狄更斯这样的大家也写过相关的作品,但这些作品中影响力最大的莫过于斯托克的《惊情四百年》。
什么是吸血鬼呢?
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就蔓延着吸血鬼的传说。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
他们的力量远大于常人,而且拥有常人无法获得的异能。实际上,为了维持他们这种生存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一般来说,大部分吸血鬼通常吸食人类的血液,但是也有部分吸血鬼以吸食动物甚至其他吸血鬼的血维生。从吸食的途径上来分,一些吸血鬼会豢养牲畜(herd),这些牲畜并非牛、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些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贡献鲜血的人类;另一些吸血鬼会利用特殊场合诱惑人类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吸血鬼通常采取攻击的方式强行吸食血液。
很多人认为,只要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就会变成吸血鬼,这种看法并不正确。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成为“初次拥抱”(TheEmbrace)。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既变成吸食者的后裔,按照密党的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每一个吸血鬼都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年轻的吸血鬼的能力几乎和凡人相同。但是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吸血鬼会逐渐发掘自身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变得强大,理论上来讲,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就越强大。第三代吸血鬼拥有的能力甚至可以与神媲美。在这些吸血鬼面前,通常的人是不堪一击的。
很多资料认为吸血鬼害怕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吸血鬼怕大蒜,圣水和木桩。这些传闻大多是不正确的。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是阳光。部分异能强大的吸血鬼可以对阳光具有微弱的抵抗力,但是没有任何吸血鬼能经受阳光的照晒。另外,高温对吸血鬼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此,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此外,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吸血鬼绝不会因此而致死。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但如果能用木桩钉住吸血鬼的心脏,可以令其暂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实际上,吸血鬼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在一个人被初拥之后,他通常还会保留着自己的人性。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自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同时,他开始害怕阳光,害怕高温。无法在白天出门。他会感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必须靠吸取周围人的血液生活。这些思想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控制。逐渐的,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就会得到改变。一个吸血鬼在最初会试图对抗自己的行为,但是本性最后会占据上风,他会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最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已经不是常人。他通常会远离繁华的地带,孤独的生活,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于他们本身的体质,他们不会衰老,他们会活在世界上目睹周围世界的变化,目睹他从前的亲人和朋友相继死去。而他只能日复一日的用鲜血和生命作为自己的食品。周围的人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些弱小的生物罢了,他们已经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尊重和爱护人类了。他们藐视人类,而且生出强烈的嫉妒心,最后,他们变成了恶魔。
那么到底有没有吸血鬼这种生物或怪物呢?这就要从吸血鬼传说的产生说起了,不过有意思的是:在寻找相关资料的时候,我找到了两篇观点截然不同的吸血鬼传说起源。一个认为世上是没有吸血鬼的,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据;而另一篇却认为世上是有吸血鬼的,同时也引用和前者相同的资料来阐述这一观点。在此,我便把这两篇“吸血鬼”的传说都贴出来。各位有兴趣的玩家可以看看,分辨一些二者微妙的差别。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吸血鬼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大部份都属於传说。
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盖隐创造了第2代的吸血鬼。而它们有13个后代。这第3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13个大氏族,后来叛变并灭了第2代吸血鬼。古代的第3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比的力量。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叁至第十五代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於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於是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馀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吸血鬼]吸血鬼氏族介绍
一般认为Brujah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确实,Brujah成员体格基础是所有血族中最好的。不过Brujah成员信仰观念的复杂程度也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从纳粹主义者到环境论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外人看来Brujah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与事实也差不太远了。有一个笑话说,Brujah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事实上Brujah的不统一主要因为他们的成员人数。没有任何其他氏族有像Brujah那么多的成员成为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可以这么说,每天晚上都有Brujah成员背离密党的事情发生。那些依然留在密党中的Brujah成员对长老和亲王来说也是些麻烦的家伙。尽管如此,Brujah成员还被认为是重要的武士——因为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那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这个氏族主要分成3个派系:Iconoclast(theTRUEanarchs):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加以抨击不尊重任何机构或是权威。他们遵守潜藏戒律,不过仅仅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Idealist:大部分年长的Brujah成员和几乎所有的Brujah长老都属于这一派。他们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智慧和指导,相信Brujah应该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新的Carthage。
Individualists:上两个派系之间的折中派,他们为了氏族的未来而共同努力。但他们不像Idealist那样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指挥。
Gangrel
Gangrel也许是所有血族中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这些漂泊不定的独行者们不喜欢社会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生活。不过他们怎样在野外避开狼人的进攻还是个迷。也许他们有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别人的能力,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吸血鬼变成了狼或者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八九是Gangrel。和Brujah一样,Gangrel成员通常是强大的战士。不过和Brujah不同的是,Gangrel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Gangrel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Beast)。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当Gangrel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像是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成员看起来更像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Malkavian
即使是其它招人憎恶的家伙也非常害怕Malkavian成员。他们被诅咒的血液污染了他们的神志。一个Malkavian成员在被初拥(theEmbrace)后不久就会变得神经错乱(当然,前提是他们在这之前还没有神经错乱)。这些家伙神经错乱的症状可谓多种多样,从狂大症到妄想症到多重人格都是很普遍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症状从未出现过。Malkavian通常被认为非常危险。由于他们常受突如其来的欲望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而且由于他们的疯狂使他们失去了对疼痛和最终死亡的恐惧,所以要制服他们也非常的困难。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被整个血族社会排斥。但实际上在癫狂的背后,Malkavian成员往往有着过人的洞察力,甚至可以说是智慧。
Nosferatu
由于他们丑陋扭曲的外貌,Nosferatu必须远离人类社会在地下生活,而不能像其它的吸血鬼那样藏身于人类社会之中。Nosferatu在被初拥之后就一天天变得丑陋,其它的血族都排斥这些生活在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的家伙,认为他们是令人生厌的东西,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和他们来往。由于他们的丑陋和污名,他们在地面行动时尽量避免被人发现,这也使他们比任何别的生物都了解城市中暗巷和角落。再加上他们高超的潜行和偷听技术,城市里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能逃过Nosferatu的耳目。而且由于共同的残疾和受到的蔑视,Nosferatu的成员间极其的团结,这里不会有在其它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你如果得罪了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也就等于得罪了全部的Nosferatu成员——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Toreador
Toreador有着很多的别名,包括“坠落者”,“艺术家”,“装腔作势者”,甚至“享乐主义者”。但是任何概括的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Toreador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也许这个氏族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带审美感的热情。Toreador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他们中间许多成员生前就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而其它更多成员则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Toreador成员和Ventrue成员一样喜欢待在上流社会。不过和领导密党的Ventrue的成员不同,Toreador成员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Tremere
Tremere是已知的氏族中历史最短的之一,它是在黑暗时代(DarkAges)早期成立的。Tremere最初的成员是一群渴望永恒生命的人类魔法师,他们不知是受到什么力量的帮助,竟然通过炼金术,魔法和一个Tzimisce长老的血得到了吸血的能力。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原来的法术不再有那么大的威力。但通过学习和奉献,他们掌握了一种新形式的魔法——Thaumaturgy。这种魔法是借助血的力量完成的。由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方法,他们成为了其它吸血鬼氏族的敌人。不过,由于Tremere成员在抵挡人类挑起的“超自然生物歼灭战争”(Inquisition)中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严守潜藏戒律(theMasquerade),Tremere终于在密党中有了一席之地。在密党中,Tremere用他们魔力证明了自己是强大的盟友——当然,也可能是危险的敌人。事实上,Tremere为密党使用他们魔力的次数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次数差不太多。
Ventrue
文雅,贵族化的Ventrue是密党的领导者。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度过难关。即使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Ventrue的成员担任。在古代,新的Ventrue成员要在贵族,富商或者其它上流社会成员中挑选。到了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或者政治要人中选出。不管他们生前是干什么的,Ventrue成员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且决定密党的方向。如果你问一个Ventrue成员他们氏族所起的所用?
[吸血鬼]血族的权力游戏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大部份都属于传说。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他因为犯下杀害亲兄弟的重罪,遭到神的放逐,随后因为神秘的际遇,使他转化成为第一代血族。该隐有十三个孙子,据说这十三名第三代的血族,正是当代十三个氏族(clan)的源头。数千年后的今日,血族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卡玛利拉)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宴(The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宴,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宴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宴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宴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例如台北市可以有二十名),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PrinceofNew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于1743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摘自《吸血鬼日志》
[吸血鬼]血族的辈分
在血族的世界中,辈份便代表地位以及能力的高低。当然,由于血族不会衰老,所以实际活过的年纪和看起来的年纪没有关系。
Childe
是还未被介绍给亲王认可的吸血鬼,他们也未被自己的尊长(Sire)所释放。通常Childe是被当作儿童般被尊长照顾带养着。
Neonate
是刚被引介给亲王的新进血族成员,但还未在血族社会中闯出名号。他们是最年轻的血族,当代的Neonate通常是第十叁代之后。
Anarch
有些叛逆性极强的新进成员会成为叛乱之徒。他们会因为叛乱的作为,而受到长老们的注意。但是他们不可能进入正式政治运作之中。
Ancilla
新进成员经过五十至一百年后,只要奉守诫律传统,便可能受到长老们的关注。他们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已经具有相当的能力。这是进阶至长老的中间阶段。
Elder
长老们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强大的能力,多半已在血族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掌握了相当的权力。
Methuselah
这是传说中的血族,他们活了一两千年之久,算是第四或第五代的血族。据说他们的身体在长年的岁月中,产生很大的变化。然而很少人确定他们是否存在,毕竟经过如此漫长的岁月,就算是不死之躯,也可能因为疯狂或厌世而毁灭。如果真有存活至今者,也必然不问世事,不会加入任何组织。而且,无庸置疑地,他们绝对拥有十分强大的异能。
Antediluvian
他们是最古早的吸血鬼,并且可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一般传说他们是该隐的孫子(第三代吸血鬼),沒有人知道这是否只是传说,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他们真的存在,而且介入了当代血族的事务務,那么他们一定不会让事情善罢甘休。因为自古以来,便传说这些古老吸血鬼之间一直进行著千年圣战(Jyhad),所有的后代血族在他们眼中都只是傀儡。他们只要说一个字,就可能造成整个血族间天翻地覆。在卡玛利拉习俗中,“Antediluvian”甚至是一个禁制的字眼。
————摘自《吸血鬼日志》
[吸血鬼]吸血鬼历史
在欧洲大陆上,从有历史记载的那一刻起,吸血鬼的传说便诞生了。
可以说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他们没有心跳,没有脉搏,没有呼吸,也没有体温,他们永生不死。另外他们也具有自己的思想,他们会思考,会交谈,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他们的力量远大于一般人类,而且拥有常人无法获得的异能。
为了维持他们这种特殊的生存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大部分吸血鬼通常以吸食人类血液维生,但是也有部分吸血鬼会吸食动物甚至其他吸血鬼的血。除了吸食血液的种类不尽相同外,他们吸血的方式野火行为也有所不同。在他们当中,一些吸血鬼会豢养牲畜(herd),注意,这些牲畜并非牛、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些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贡献鲜血的人类;而另一些吸血鬼会利用特殊场合诱惑人类达到目的,当然还有一些吸血鬼会采取攻击的方式强行吸食血液。
当今很多人认为,只要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此人就会变成吸血鬼。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正确。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将导致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但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个人类变成其同类时,他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当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后,两种血液融和才有可能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吸血鬼。这种血液融和的现象会带给吸食者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称为“初次拥抱”(TheEmbrace)。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即成为吸食者的后裔,根据吸血鬼密党的戒律,任何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每一个吸血鬼都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年轻的吸血鬼的能力几乎和凡人无异。但是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吸血鬼会逐渐发掘自身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变得强大,理论上来说,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甚至可以与神媲美。在这些吸血鬼面前,常人是不堪一击的。
很多资料中表述,吸血鬼害怕的东西有很多,如大蒜、圣水和木桩。这些传闻大多是不正确的。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只有阳光,而对于部分异能强大的吸血鬼来说,他们可以对阳光具有微弱的抵抗力,但是没有任何吸血鬼能经受阳光的曝晒。另外,高温对吸血鬼通常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此,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此外,事实是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吸血鬼绝不会因此而死亡。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如果能用木桩钉进吸血鬼的心脏,也只是令其暂时麻痹,当木桩被拔除后,他们便又可以随意行动了。其实吸血鬼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在一个人被初拥后,他通常还会保留着自己的人性。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自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事实上他从此将开始惧怕阳光和高温,而无法在白天出门;他会发现自己必须靠吸取周围人的血液而生活。这种思想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控制。渐渐地,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就会改变。一个吸血鬼在最初会试图抑制自己的行为,但是本性最终会占据上风,他会彻底明白自己已不是常人。他通常会远离繁华的地带,孤独地生活,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于他们本身的体质,他们不会衰老,他们会活着目睹周围的一切变化,目睹自己才亲人和朋友相继死去。而他只能日复一日的用鲜血和生命作为自己的食物。周围的人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些弱小的生物而已,他们已经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尊重和爱护人类了。他们藐视人类,并且生出强烈的嫉妒心,最终,他们变成了恶魔。
————摘自《吸血鬼日志》
[吸血鬼]六道诫律
六道诫律是吸血鬼社会的律法根基,一般相信是源自第二代遭到屠杀的那场战争。战争并未留下纪录,但也未被遗忘,每个血族多少都知道。即使是蔑视诫律的吸血鬼,也知道这段历史;虽然他们的说词各异,但背后的意图不言而喻。
主人在认可子嗣从雏儿升为新生之前,要子嗣覆诵六道诫律,这已成为秘隐同盟普遍的做法。有些亲王会为此策画盛大的仪典,不过也有许多亲王根本不亲自见证,完全任主人自行执行。几乎所有的子嗣在释放仪式之前都确实牢记六道诫律,但这项覆诵仪式在秘隐同盟中仍具有重大的象徵意义。秘隐同盟与诫律的忠贞信徒仍然坚称,如果新近被吮拥的血族尚未从主人处学得六道诫律,就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吸血鬼。显然,诫律必须严肃以待。主人对子嗣负有责任,直到对他传授完诫律,才算赋予完全自律的责任。
六道诫律:
第一诫律:潜藏(TheMasquerade)
汝不得向非我族类揭示血族身世,违此诫律者当驱离血族,断其血缘。
第二诫律:领权(TheDomain)
领地乃汝权责所在。凡入汝领地者,当服膺汝,不得挑衅忤逆。
第三诫律:后裔(TheProgeny)
汝欲育生子嗣,须经长老允可。未经允可而私自育生者,主人与雏儿皆立杀无赦。
第四诫律:责任(TheAccounting)
凡汝所育生者,皆为汝雏儿。未至释放之前,雏儿一切均听任汝命,汝亦当担其罪愆。
第五诫律:礼敬(Hospitality)
汝当彼此礼敬。到陌生领地,当先晋见领主;未经召见承认居留者,视为无物。
第六诫律:杀戒(Destruction)
血族中人严禁彼此残杀。唯长者方可格杀,唯最长者方可召唤血猎
(bloodhunt)。
有些吸血鬼相信,诫律是该隐自己在育生子嗣时创造出来的,而现代吸血鬼则是依循著祖先加诸在他们身上的愿望而行。但是其他人或认为诫律是上古耆宿所创,用以控制子嗣;或认为诫律不过是些生存的常识,因为确实有用,所以才沿袭千年至今。例如「潜藏」诫律,原本便以某种形式存在于第一座城(FirstCity)之夜晚,只是后来由于宗教审判而有所改变。
一些年轻的吸血鬼由于生活在现代,因而一味视诫律为长老控制子嗣以维护自己权势的手段,而且是古老过时的手段。在这个年代,潜藏已经没有必要,需要潜藏的理由已成历史。该隐、火焚末日(Gehenna)与上古耆宿不过是神话,实质意义跟大洪水或巴别塔差不多,都是创造出来控制年轻世代的。因此,该是丢弃这些老旧诫律,跟上新时代的时候了。这正是魔宴同盟的吸血鬼所抱持的中心信念,他们唾弃诫律,不断攻击古老的权力结构。
大多数长老认为这些年轻人血气方刚,自认无所不知,却缺乏岁月的历练与智慧。由于许多背叛者(rebel)是反动者(anarch)与新生,这些人多半在血族社会中毫无权力,人微言轻,也难怪他们如此粗野。不过,不是每个长老都抱著同样的想法,也有许多人认为这些小鬼可能会控制凡人社会,到时诫律的废止也不是不可能。天择的作用有时会给这些人一些机会,但偶尔也会由于某位亲王被鲁莽的年轻血族激怒而出手介入。
接著是诫律中最常见的用语。请牢记在心,这是长老们或正式场合中的用语。用语可能会依不同的氏族、不同的年龄与情境而异。子嗣在释放仪式中晋见亲王时,可能必须覆诵诫律内容,以证明主人确实有传授。
————摘自《吸血鬼日志》
[吸血鬼]吸血鬼种族介绍
血族氏别
在吸血鬼:千年潜藏中,希血鬼共分为十三个式族,氏族也就是血缘相同,拥有同样特徵的吸血鬼族群。其中氏族之间因为哲学观相同也有互相联合而成同盟的,称为「党派」,目前最主要的两大党派为秘隐同盟与魔宴同盟。十三个氏族分别为:
秘隐同盟:布鲁赫族、冈格罗族、末卡维族、诺费勒族、妥芮朵族、睿魔尔族、梵卓族。
魔宴同盟:勒森魃族、棘秘魑族、独立氏族、阿刹迈族、羲太族、乔凡尼族、雷伏诺族、灭亡氏族、卡帕多西亚族——
◎阿刹迈族(Assamite)
十字军东征带回许多关于圣地的传说,而其中一些则提到了一群信仰狂热的杀手。欧洲人称这些沈默的暗杀者为刺客。然而,血族里也有著和这些阿拉伯人相似,却更为危险的氏族恶魔般的阿刹迈。早在十字军东征前,西方的吸血鬼就遭遇了阿刹迈族。传言指出,某些发起东征的君主(如亚历山大大帝)乃是畏惧阿刹迈之血族的爪牙。撇开这些不谈,西方血族害怕阿刹迈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阿刹迈藉由邪术增加自己的能力。
阿刹迈是出身于遥远东方可怕刺客。所有血族中,阿刹迈最为声名狼藉,因为他们也为其他血族提供暗杀服务,充任职业杀手。某些吸血鬼相信,阿刹迈乃是遵照古老力量的嘱咐行事,也许是为了最后圣战的到来预作准备——
◎布鲁赫族(Brujah)
布鲁赫族是优秀的学者兼战士,致力于追求身体与心灵的完美。族中长老牢记著黄金时代,对失落的迦太基津津乐道。一般认为近代的布鲁赫族就像被宠坏的孩子,缺乏荣誉与历史感。身为大反动(GreatAnarchRevolt)的支柱,布鲁赫族鲜少屈服于秘隐同盟的建立者,对长老的观感也普遍不佳。虽然布鲁赫族算是秘隐同盟的成员,但他们却是同盟中的煽动者,不断试探诫律的底线,并为了一己的信念反抗团体。许多布鲁赫族都是激进的反动者,他们藐视权威,不把亲王放在眼里——
◎卡帕多西亚族(Cappadocians)
在血族的千年历史中,卡帕多西亚族一直以「死亡之族」著称。事实上,其他血族也经常因卡帕多西亚的阴森兴趣而避免与其接触。尽管卡帕多西亚族的神秘特质令人畏惧,但同时也为他们赢得了不少尊敬。在吸血鬼的社会里,卡帕多西亚族通常充当著顾问或亲王的角色。他们的洞察力与智慧广受推崇,对世俗权力缺乏兴趣则使他们获得信任。最近卡帕多西亚族吮拥了一群死灵法师,以作为研究之用——
◎乔凡尼族(Giovanni)
和其他氏族相比,乔凡尼族也许贬多于褒,其族人大多是企业家或死灵法师。藉由玩弄世俗凡人的商品与经济,乔凡尼族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和财富。成为吸血鬼后不久,乔凡尼族的领导人便谋杀了主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建立此一氏族——
◎羲太族(FollowersofSet)
吸血鬼很少对羲太族(Setites)表示善意,这是有原因的。羲太族是黑暗的仆人、腐败的化身。他们的最终目标就是使人类与血族的道德沦丧,为自己与他们的黑暗主人创造不计其数的奴隶。传说羲太(Set)是此一氏族的建立者。有人说欧西里斯(Osiris)击杀了羲太,也有人说他是被荷鲁斯(Horus)打败的。不管怎样,羲太发誓要以黑暗力量重建自己的势力,而其后代则追随他的脚步。
阴险的羲太族源自于埃及,据说他们膜拜不死的吸血鬼神羲太,并尽力服侍他。羲太族通常先设法使受害者堕落,再利用其弱点奴役对方。不过,没有人知道羲太族这么做的原因。血族们鄙视羲太族,而羲太族也不和他人结盟。只要有羲太族,就会带来罪恶与沈沦,因此许多吸血鬼都拒绝羲太族进入他们的城市——
◎冈格罗族(Gangrel)
寂寞、流浪的冈格罗族通常漫游于夜晚的森林。和其他氏族不同,冈格罗族拒绝文明的诱惑,选择了孤独的荒野。他们的组织松散,喜欢独自行动,对人类与吸血鬼的礼仪不屑一顾。事实上,与其应付人类或吸血鬼,冈格罗族宁愿与野生动物为伍。
徘徊于深夜的冈格罗族是野蛮的吸血鬼,拥有令人不安的野性与动物特徵。他们很少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总是四处流浪。独自徜徉于夜空下乃是冈格罗族的最大心愿。离群索居、冷漠而野蛮的冈格罗族下场通常极为悲惨。虽然他们讨厌城市的人群与拘束,但狼人却让冈格罗族很难在荒野中生存——
◎勒森魃族(Lasombra)
勒森魃族优雅而具侵略性,认为自己是血族的极致。他们笃信权力神授与优胜劣败的法则,对没有力量的吸血鬼没什么耐性,却感到怜悯,因为那不是对方的错。勒森魃族是高贵亲切与全然鄙视的奇妙组合。从修道院大厅到王宫里的走廊,勒森魃族会主动寻求可得的权力,却对随之而来的头衔与荣耀不屑一顾。大部分的勒森魃族倾向于扮演幕后的黑手,而不愿自己走到幕前。
勒森魃族是暗与影的笃信者。许多血族认为梵卓族和勒森魃族互为对方的扭曲镜像。勒森魃族拥有一切,却放弃了原有的地位。血族的混乱历史与魔宴同盟的成立让大多数族人不愿提起氏族的起源。现在,勒森魃族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了身为吸血鬼、被诅咒的命运——
◎末卡维族(Malkavian)
末卡维族也许是最混乱的氏族。有时优雅而精明,有时却陷入严重的精神错乱。
然而,这只是末卡维族的其中一面。除了为人熟知的疯狂外,他们几乎没有共同特徵。尽管如此,其他氏族仍然毫无选择地承认末卡维族。几代以来,末卡维族的神谕在吸血鬼历史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就算是勒森魃族与傲慢的梵卓族,也得寻求末卡维族的知识当然,还是得保持距离。末卡维族的族人都为疯狂而苦恼,受制于月亮的盈亏。传说末卡维族的建立者是古代吸血鬼里的重要人物,但却犯下了难以原谅的罪行,因此,他受到该隐的诅咒,后代都有精神上的缺陷。在血族历史中,吸血鬼对末卡维族的古怪行为敬而远之,但却不得不求助于他们对事物的透彻眼光——
◎诺费勒族(Nosferatu)
诺费勒族背负著古老的可怕诅咒。他们不再拥有神所赐予的形体,成为吸血鬼的过程永远改变了诺费勒族,使他们失去人类与天使眼中的美貌。被人类与血族社会遗弃,丑陋可怖的诺费勒族只得栖身于地下墓穴、下水道、和其他中世纪世界的隐密之处。近来,随著城市兴起,某些诺费勒族结束了流放的生活。尽管如此,这种情形并不普遍,大多数的吸血鬼仍然蔑视诺费勒族。
诺费勒族受到形体的诅咒。吮拥的潜在力量扭曲了他们,把他们变成不折不扣的怪物。诺费勒族是绝佳的消息来源与情报收集者。外貌迫使他们练就隐藏的神秘能力,就算在缺乏掩蔽物的地方,也没有影响——
◎雷伏诺族(Ravnos)
雷伏诺族是旅行者与盗贼,像风中稻草般散布于整个欧洲大陆。每个国家都可以找到雷伏诺族的足迹,但他们的落脚处却飘忽不定,随兴之至。许多族人和流浪杂工、不受社会欢迎的人一同旅行。想在一处同时找到许多雷伏诺族很不容易,他们喜欢独处,宁愿用痕迹记号和同伴联络。漂泊的雷伏诺族来自印度,是吉普赛-罗玛(GypsyRoma)的后代。他们以操弄惊人幻像的能力闻名。许多吸血鬼迫害雷伏诺族,就因为他们经常引起混乱。然而,雷伏诺族以更加轻蔑的态度回应,使得双方关系势如水火。请注意:「吸血鬼:恶夜猎杀」中不会出现雷伏诺族?——
◎妥芮朵族(Toreador)
从很久以前,妥芮朵族就是各种美的爱好者。美对妥芮朵族意义非凡,因此,他们把全副精力用于感觉美,让自己沈浸于美的世界里。妥芮朵族自认是美的保存与守护者,也是灵感之火的传承者。所有吸血鬼中,妥芮朵族是最羡慕人类成就的氏族。
妥芮朵族的族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放纵,他们说这都是为了启发艺术的缘故。就大多数的情形而言,此言不虚,因为妥芮朵族的确有许多才华洋溢的艺术家、音乐家、作家、与诗人。但另一方面,族里也有一些装模作样的家伙,这些人想像自己是伟大的艺术家,却没有创造美的能力——
◎睿魔尔族(Tremere)
睿魔尔族原本是一群人类法师,他们狂热地希望获得无穷的生命,以让自己的施法技巧臻于完美。这群人的努力成果丰硕,在付出一位古老血族与其后代的生命之后,终于得到了永生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事实上,他们变成了吸血鬼。睿魔尔族总是笼罩著一层神秘的面纱。血之魔法的创造与使用者、行事诡密的睿魔尔族拥有绵密的政治组织,以力量取得作为基础。某些血族认为睿魔尔族根本不是吸血鬼,而是一群在永生研究中,诅咒自己不死的人类魔法师——
◎棘秘魑族(Tzimisce)
不知何时开始,棘秘魑族便出没于欧洲大陆,其踪迹甚至越过了易北河(Elbe)。沿著奥德河(Oder)与多瑙河(Danube),穿过普利佩特沼泽(PripetMarshes),在喀尔巴阡山(Carpathian)的陡峭崖壁里住著冷酷的棘秘魑族。他们有自己的地盘,对入侵者毫不留情。几千年来,棘秘魑族在无数的战斗淬链后变得极端残暴,即使在吸血鬼中,棘秘魑族的残暴也是恶名昭彰。现在,棘秘魑族离开故土,加入了魔宴同盟。他们引导同盟排拒所有的人性。棘秘魑族拥有重塑血肉的异能,可以藉由毁损对手躯体,塑造自己惊人的美貌——
◎梵卓族(Venture)
由战场步入下一个战场,从王座迈向下一个王座,梵卓族是血族西洋棋里的骑士与国王。他们是征服、战争、与十字军的化身,主宰著爵邸与王宫。有些梵卓族生前是致死方休的征服者、有些则是成功的商人或放贷者。尽管在某方面获得胜利,他们最后的报酬却都是成为梵卓族。梵卓族中没有失败,只有成功和失败后的死亡。身为秘隐同盟名义上的领袖,从一开始,梵卓族就是同盟的创造与支持者。他们积极地介入圣战,对血族的行为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虽然不愿承认,梵卓族仍是吸血鬼中的贵族。他们希望藉由实行诫律与潜藏为自己赎罪。
资料来源《吸血鬼:千年潛藏》文章转自:TDS奇幻修士会
[吸血鬼]吸血鬼资料
从阴森墓穴返回阳间吸食活人鲜血的死。
堕入地狱却逃避末日审判的附身怪物。
窃取无辜男女生命泉源的无情猎人。
高贵优美苍白孤独的暗夜诗人。
满腔愤懑不愿安息的复仇怨灵。
关於吸血鬼的种种传说,远从时间的开端便已广为流传-一种附身於人躯血肉的不死恶魔,从坟地生出的嗜血活。不论是吸血伯爵的故乡,东欧的匈牙利;组成复杂的亚洲小龙香港,笼罩神秘色彩的印度新德里,甚至远渡重洋之後、充满未知与希望的新大陆,全世界的人们都经历过这种让人毛骨悚然却又难以抗拒的恐惧。吸血鬼无孔不入地出现在文学作品、影视节目、衣着娱乐,甚至早餐的营养谷片中。
但那些传闻只不过是前人穿凿附会、迷信无知的产物罢了。
吸血鬼是神话里的生物,对不对?
错了。
早在史前时代,吸血鬼就已出现我们身边。他们至今仍无所不在,与我们形影相随。从记忆里的第一个黑夜开始,他们便经历着一场惨绝人寰的秘密斗争。这场永恒之争的最终结局将决定整个人类社会的光明未来-或是无尽的永夜。
从圣经到安莱丝-「千年潜藏」的背景沿革
史铎克(BramStoker)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或译作卓九勒)一般被公认为吸血鬼文学的经典之作。其内容描写一位年轻的律师受卓古拉的雇用而进入伯爵阴森的古堡,後来发生的种种怪事,最後主角与友人合力在阳光普照的大白天里打开伯爵的棺材,用尖木桩和大蒜等吸血鬼克星将之杀死而後逃出生天的故事。这部完成於十九世纪末叶(1897年)的恐怖小说几乎主导了接下来八十年间所有的吸血鬼故事。
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
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吸血鬼並不稱呼自己為 vampires,而通常自稱為 Kindred(血族)。一個凡人要成為血族的一員,首先要經過Embrace的歷程。也就是說,他必須先被一名血族成員吸盡身上的血,然後馬上接受該血族反餵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幾滴),即可變成為新生的血族。
Embrace會帶來非常強烈的感受,夾雜著驚懼與狂喜的情緒,這經驗會使該血族永難忘懷。
一旦成為血族的一員,便獲得「不死之身」,或者說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異於人類的生物體,身體組織發生全然的變化。血族的牙齒可以任意抽長,雖然大部份的時候為了掩飾身份會隱藏起來。當血族吸血之後,只要舔噬犧牲者的傷口,就可令傷口癒合以掩蓋痕跡。血族的心臟停止跳動,體內的血液以擴散的方式流動,由於微血管已不再飽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膚特別蒼白。有時候,甚至會在哭泣時流出血淚。血族可利用體內的血來治癒自己,當受到傷害時,體內的血液會集中到傷處,傷口附近泛出紫紅色,很快即能痊癒。
血族不用進食,但需要不斷吸取鮮血。當血族感到?#124;餓時,會對鮮血產生強烈的渴望,這種欲望的強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夠領會的。雖然凡人也會有各種欲求,
但和血族的饥渴比起來,那根本不算什麼。血族對鮮血的欲望,凌駕於飲食、繁殖、野心等欲望之上,是一切欲望的總和。吸血會為血族帶來美妙的感受,就像吸毒一樣,血族通常會痛苦卻又無法克制地上癮。
血族的體內宛如居住著一頭野獸,當?#124;渴的欲望爆發,便可能無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淪入獸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掙扎不已。許多新的血族成員試圖在人性與獸性之間找到平衡點,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終有可以還原成人類的途徑。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實,大部份的血族成員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逐漸墮落,終於成為喪心病狂的野獸。「身為怪物,卻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這正是多數新進血族內心深處的矛盾衝突。救贖的可能極其渺茫,但是卻又似乎並非完全沒有希望。
「最終的死亡」也許是另一條出路。血族還是會死,生命的原始來源-——太陽——能使血族徹底毀滅,死亡的血族會在瞬間化為飛灰。面對陽光的恐懼,常也會使血族無法自制地狂暴走避。
吸血鬼(种族)
Malkavian族:这个种族不大幸运,似乎将上帝数千年的诅咒集于一身,但或许正是由于他们倍受世人的仇恨以及杀戮,所以练就了极强的观察力。可以豪不夸张的说,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逃出他们的眼睛。如果你在黑暗中感受到来历不明的威胁,那么就很有可能是这个种族的吸血鬼在某个角落里窥视着你。
Brnjah族:说句不大好听的话,这个种族和人类很象。松散,无纪律而又好战。我想没事——就算真有什么事都不要去招惹这一族的吸血鬼。他们可不是吃素的。
Toreador族:这一族非常优雅,而且有着令人心醉的面孔。他们在游离于上层社会之中,显得高贵而有风度。他们的食物来源,也都是王公贵族的子嗣。而且专挑英俊的公子或者美丽的小姐下手。一句话,他们喜欢嫩的。呵呵。《夜访吸血鬼》中两位帅的不象话的主角都属于这个种族。
Tremere族:严格说起来,这个种族不算正统的吸血鬼,因为其中的许多成员都曾是人类的巫师,所以其他种族不愿意承认他们合法的吸血鬼身份——如果吸血鬼有法律的话。当然,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这个种族凭借自己强大的魔法,在吸血鬼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且他们不喜欢惹事,是一群不大爱吸血的吸血鬼。
Gangrel族:两个字概括他们的特点就是:野兽。象兽类一样的孤独,沉稳,悄无声息而又凶残。总之我对这一种族是敬而远之,因为他们野兽般的逻辑似乎不那么容易理解。
Ventrue族:他们是密党联盟的领袖(马上就介绍这个联盟)。喜欢并擅长政治,我想他们应该是对政坛上那股腐烂,令人窒息的空气情有独钟吧。但是由于他们的身份所规定了的残忍,使得他们从政对人类构成极大威胁。我相信各位都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Nosferatu族:他们长着一张狰狞的脸,丑陋使他们隐蔽,而且团结,上进,谦虚谨慎,而且拥有非常厉害的窃听能力。就象人类的盗贼一样,当然,是高素质的盗贼。
以上的七个种族组成密党联盟,有几条戒律必须遵守。也就是魔界那篇资料所说的。我简单的再提一下。
1、避世(Masquerade):一般密党联盟的吸血鬼是不能让人类知道其吸血鬼身份的。除非必要,不和人类起冲突,见人的话也化装成人类。当然,出来吸血是另一回事。
2、领权(Domain):各种族有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有自制权,要获得外来者的尊重,长老有处死族内犯戒吸血鬼以及侵入者的权利。
3、后裔(Progeny):不能任意初拥,发展后裔应得到长老的许可,但这条执行的并不那么好。
4、责任(Accounting):对自己发展的吸血鬼负有教育的责任,并要承担其犯的一切过错。
5、尊重(Hospitality):和第二条是一致的。要求吸血鬼进入别族领地时要尊重领主,并服从该族长老的命令。
6、杀亲(Destruction):擅自杀死同类者死。和人类的规矩一样。
这六条戒律仅限密党联盟遵守,也就是说还有六个种族可以不管它。所以那六个族才是很危险的。魔界资料里对这一情况没有说明。
与密党联盟对立的,是魔党联盟,他们的戒律只有一条,那就是没有戒律。其中包括:
Tzimisce族:很有学识,智慧型的,而且也拥有非常强的魔法,不过不如密党中的Tremere族。他们跟魔界(不是指这里)的妖魔七君很象。
Lasombra族:优雅而残忍,属于那种杀人都要摆造型的家伙。自我陶醉,非常恶心。最可怕的是,他们豪的节制的初拥,以繁殖为乐趣。好在他们并不教育后裔象他们一样,否则这个玩笑就开大了。
剩下的四个种族保持中立,分别是
Ravnos族、Assamite族、Giovanni族、Followerofset族
————摘自《吸血鬼日志》
[吸血鬼]吸血鬼的组织
因为孤独,该隐创造了他的后代,这就是第二代吸血鬼。第二代的吸血鬼有13个后代。这13人被称为第三代吸血鬼。第三代吸血鬼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他们建立了13个不同的吸血鬼氏族并叛灭了他们的父母——第二代吸血鬼。
第三代吸血鬼的年龄几乎与人类的历史同样长久,而他们的能力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到了现在,他们的力量已经同神相差无几了。在中世纪之前,吸血鬼的族人因为拥有特殊的能力和不死之身,通常会互相争夺权利,令人类恐慌(1484年和1710年的战争就是如此)。天主教审判庭宗教裁判所认识到吸血鬼的存在并大肆捕杀。虽然吸血鬼氏族拥有异能,但无法同时抵挡几百人的合作攻击。整个吸血鬼氏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在这种条件下,七个吸血鬼氏族开始互相结盟,组成了秘党联盟(Camarilla),密党联盟确立了六条吸血鬼的戒律(SixTraditions),要求联盟中的吸血鬼永世遵守。
除了密党之外,吸血鬼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整个魔党联盟由两个氏族控制。魔党联盟不承认密党的六戒。他们的统治手段主要是武力和血。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成员活埋,令其恐惧,再以血统(BloodBound)加以束缚。魔党和密党之间的战斗一直在持续。冲突不时发生。
另外还有四个氏族在争斗中保持中立。实际上,整个吸血鬼家族被分为几个联盟相互征战,而战斗的最大受害者,通常是人类。
[吸血鬼]来自暗夜传说的吸血鬼
实际上,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吸血鬼的传说也同时蔓延。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
他们的力量远大于常人,而且拥有常人无法获得的异能。实际上,为了维持他们这种生存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一般来说,大部分吸血鬼通常吸食人类的血液,但是也有部分吸血鬼以吸食动物甚至其他吸血鬼的血维生。从吸食的途径上来分,一些吸血鬼会豢养牲畜(herd),这些牲畜并非牛、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些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贡献鲜血的人类;另一些吸血鬼会利用特殊场合诱惑人类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吸血鬼通常采取攻击的方式强行吸食血液。
很多人认为,只要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就会变成吸血鬼,这种看法并不正确。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成为“初次拥抱”(TheEmbrace)。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既变成吸食者的后裔,按照密党的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每一个吸血鬼都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年轻的吸血鬼的能力几乎和凡人相同。但是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吸血鬼会逐渐发掘自身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变得强大,理论上来讲,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就越强大。第三代吸血鬼拥有的能力甚至可以与神媲美。在这些吸血鬼面前,通常的人是不堪一击的。
很多资料认为吸血鬼害怕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吸血鬼怕大蒜,圣水和木桩。这些传闻大多是不正确的。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是阳光。部分异能强大的吸血鬼可以对阳光具有微弱的抵抗力,但是没有任何吸血鬼能经受阳光的照晒。另外,高温对吸血鬼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此,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此外,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吸血鬼绝不会因此而致死。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但如果能用木桩钉住吸血鬼的心脏,可以令其暂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实际上,吸血鬼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在一个人被初拥之后,他通常还会保留着自己的人性。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自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同时,他开始害怕阳光,害怕高温。无法在白天出门。他会感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必须靠吸取周围人的血液生活。这些思想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控制。逐渐的,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就会得到改变。一个吸血鬼在最初会试图对抗自己的行为,但是本性最后会占据上风,他会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最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已经不是常人。
他通常会远离繁华的地带,孤独的生活,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于他们本身的体质,他们不会衰老,他们会活在世界上目睹周围世界的变化,目睹他从前的亲人和朋友相继死去。而他只能日复一日的用鲜血和生命作为自己的食品。
周围的人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些弱小的生物罢了,他们已经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尊重和爱护人类了。他们藐视人类,而且生出强烈的嫉妒心,最后,他们变成了恶魔。
他们拥有美丽的容貌、强大的力量和永恒的生命,但却失去了沐浴阳光的权利。
他们获得了永生,失去光明的永生。
[吸血鬼]有文字记载的吸血鬼
从11世纪以来,早在“吸血鬼”这个名称出现之前,人们就能收集到各种关於僵尸存在的证据。
基督教时代有关僵尸的例子,早在1304年就可找得到。
◆1304年主教会议的纪录
这时,法国夏尔特(Chartres)一地的主教开始叙述:“就在最近,开完布尔日(Bourges)主教会议後,我们教区里有一个被开除教藉的骑士遇害了。尽管他的亲友恳求再叁,但是为了让其他人引以为诫,再加上他确实犯下抢劫的大罪,所以我没有赦免他的罪。后来,未经我批准,这个骑士就在当地一个教士的护送下,由一些士兵埋葬在圣-皮耶(Saint-Pierre)教堂附近。可是第二天早晨,他的体就赤条条地躺在坟墓外面的地上。士兵们挖开坟墓,里面只剩他下葬时穿的衣服。他们重新掩埋了骑士的尸体,用一大堆泥土和石块仔细地把墓门封好。但是隔天,他们又发现体在墓外,而坟墓竟完好无损。他们前後埋了五次,次次都看到他被扔了出来。最後,他们被这种可怕的现象吓得魂飞魄散,就赶快用土把这具远离教会墓地的尸体盖上。军队的指挥官也惊恐万分,不待我们要求,立刻就与我们和解了。”
菲弗尔(TonyFairre)摘录《吸血鬼》
◆流传在英国威尔斯地区的僵尸故事
美国人梅普曾经担任林肯郡(LincolnShire)的议事官,后来是牛津郡(OxfordShire)的代理主教。梅普讲过好几个关於僵的故事,以下是其中的一个。
威廉-洛顿(WilliamLaudun)是一名英国士兵,以力大和勇敢着称。他去找当时的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主教,也就是现在的伦敦主教福里奥(GilbertFoliot),对主教说:“大人,我来向您请教。有个坏人最近死在我家。他是个毫无信仰的人,过世四天後,每天夜里都回来,逮到机会就厉声呼叫一个以前的邻居。凡是被他喊到名字的人,马上就生病,两天後便死去。现在他的邻居已没剩几个了。”
主教听得目瞪口呆,答道:“这个卑鄙无耻的恶鬼,上帝也许给了他法力,让他可以醒过来,也可以移动体。但还是必须把体挖出来,勒死他,并且用圣水在体和坟墓上,然後将他重新安葬。”他们照主教的吩咐行事,却仍然受到这个游魂的折磨和攻击。
终於在一天夜里,因为活着的人已经不多,洛顿的名字被叫了叁次。可是洛顿胆大好斗,目光敏锐,找出剑来挥舞着冲出门去。魔鬼逃跑了,洛顿一直追到坟墓里,向已经躺在里面的体砍了一剑,体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
从此以後,洛顿不再受这个野鬼的纠缠,其他人也没再受到伤害。
梅普《法庭琐事》1181至1193
◆梅尔罗斯修道院里的僵尸
与梅普同时代的德。纽堡格是历史学家,也是编年史家,他讲了一个僵尸故事,听来很像现代的吸血鬼。
多年以前,有位贵妇的家庭牧师死了,葬在雄伟的梅尔罗斯(Melrose)修道院里。这个教士生前不太遵守教规,像个俗世教徒一样过日子。他死后所发生的事情,在在都显示他给人的印象不好,他的罪行应该受到谴责和憎恨。
有好几个夜晚,他从墓里出来,企图撬开门进入修道院,但是都失败了。住在修道院里的,都是些得道修士,他的干扰和恐吓对他们起不了作用,於是他决定到更远的地方去。他有时会突然出现在曾听他布道的贵妇卧室里,在她的床头发出凄厉的尖叫和令人心碎的呻吟。
受到几次搔扰後,贵妇吓坏了,唯恐发生不测,便把修道院的一位高级修士召来。她泪流满面,说自己受的折磨异乎寻常,恳求修士单独为她祈祷。修士听完她的叙述,安慰她不要焦急,答应马上想办法。
修士回到修道院,把自己的计画告诉一位深思熟虑的老修士。他们决定,找来两个健壮勇敢的年轻人,一起到埋葬那个倒楣牧师的墓地去守候。过了半夜仍不尖妖魔的踪影,叁个同伴先到附近的房子里烧火休息。但最初出主意的修士仍继续站岗。
当只剩下他一个人时,魔鬼以为时机已到,可以制服这位勇敢顽强的修士了,於是附身在牧师的尸体上,从墓里站了起来……
修士看到妖魔就在身边,吓得要命,但是立刻就恢复镇静。妖魔狂吼着向他扑去,他没有後退,反而鼓足勇气,朝妖魔一斧头狠命砍去。尸体受伤後发出可怕的呻吟,转过身去,像出现时一样迅速逃跑了。但是,勇敢的修士锲而不舍,一直追到坟墓里。坟墓马上自动开启让尸体进去,随即又关上。
其他叁位同伴听他讲完这番奇遇之後,决定在拂晓就把这具体挖出来。当他们挖开泥土看到体时,发现它身上有个可怕的伤口,流出的黑血湿透整个坟墓。他们把体搬到远离修道院的地方,放在大柴堆上焚毁,再把骨灰撒向四面八方。“
德-纽堡格《英国国教史》第24章
◆一具调皮的活尸
法国植物学家德-图尔纳弗(JosephPittondeTournefort),在1702年的着作〈东方国家游记〉中,讲了希腊米科诺斯(Mykonos)岛上一具活尸的故事。这里摘录的,是卡尔梅后来的叙述。
我要讲的这个人,是米科诺斯岛上的一个农民。他很容易发火,喜欢吵架,这类题材的主角性格大都如此。他在乡下遇害,至於是谁杀的,他为什麽被杀,没有人知道。这个农民葬在城里一座小教堂里。两天後,据说有人看见他在夜里迈着大步闲逛,到各家各户去弄翻家俱,熄灭灯火,从背后抱人,还用各种恶作剧来捉弄人。
大家起初听了一笑置之,但是当最老实的人也开始抱怨的时候,事情就变得严重起来了。连希腊正教的神父们都承认有这麽回事,而他们也许有自己的理由。教徒不会忘记作弥撒,可是那个农民仍然不思悔改,我行我素。城里的中学校长、教士和修士们开了几次会议,结议要采用一种古老仪式,埋葬以後再等上九天。
第十天,教会人士在放体的小教堂举行一场弥撒,以便驱走居民相信藏在体里的魔鬼。做完弥撒後,体抬了出来,有人准备好要挖出它的心脏。动手的是城里的屠夫,上了年纪,笨手笨脚先破开体的肚子。他的体的内脏里掏了半天,也没有发现要找的东西。
最後,有人提醒屠夫,应该刺穿横隔膜。他终於掏出了心脏,目击者响起一片赞叹声。体恶臭薰人,大家不得不焚香除臭。但是香气和尸臭混在一起,变得更加臭,这些可怜人开始头昏闹胀。
面对眼前的情景,众人开始产生幻觉。有人竟然说体冒出了一股浓烟。我们不敢说这是焚香的烟气。在小教堂里的人,和门外广场上的人,拚命喊着:“是活尸。”(这是对回到人世的鬼魂的称呼)流言像空谷回音般传遍大街小巷,喊声震动了小教堂的穹顶。有几个在场的人断言,那个倒楣鬼的血还是热的。
人们由此得出结论:死者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死得不干脆,听任魔鬼缠身,让自己复活。这正是人们对一具“”的想法,这个名称也引起众人议论纷纷。
这时候进来一大群人,他们大声抗议,说这具体从乡下运往教堂埋葬的路上并未变硬,是他们亲眼见到的,因而是一具真正的“活尸”。他们的话其实是老调重弹。
要不是我们也在场目睹一切,我们就会相信有人不觉得尸体臭。这群可怜虫都昏了头,还是相信死者真的还魂。我们为了看得更仔细清楚,於是靠近尸体,差点被它发出的恶臭薰倒。
人家问我们对这个死者有什麽看法,我们就回答说,他的确是死了。但是为了纠正他们的想法,或者至少使他们不再胡思乱想,我们向他们解释:屠夫在掏搅烂的内脏时,感觉还热热的是不奇怪的,这是由於他掏出一些粪便的缘故。至於屠夫手上还沾着血,其实也只是一团奇臭无比的烂残渣。
经过我们的这一番开导和释疑,大家同意到海边去,把死者的心脏烧掉。可是,尽管已经把尸体的心脏烧掉,体却更加张狂,比以前闹得更厉害了。众人指控它在夜间打人,破门而入,甚至踏上阳台,打破窗户,撕破衣服,把瓶瓶罐罐的东西都吃的一干二净。这是一具魔鬼霸占的尸体,只有我们所住的行政官邸没有受到它的搔扰。
按照行政长官的命令,大家把“活尸”运到圣-乔治岛(Saint-Georges)的岬角上,那里已经准备好一个大柴堆了。木柴很干燥,但怕火势不够猛,旁边还放了一些柏油。
这具体扔在柴堆上烧,一会儿就化为灰烬了。时间是1701年1月1日。我们从爱琴海德洛斯岛(Delos)回来,见到了这堆火,甚至可以称它为欢乐之火,因为我们听到的都是对“活尸”的控诉。魔鬼这次受到沉重打击,大家感到满意,还编了几支小调来助兴。
整个群岛的人都深信,只有遵守希腊仪式的人,遗体才能复活。桑多林岛(Santorin)上的居民非常害怕这类狼人;米科诺斯岛上的人在幻觉消失以後,也担心土耳其人和德。蒂纳(deTine)主教追究。
在焚烧尸体的时候,没有一个希腊正教的神父在圣。乔治岛上,他们担心,由於未经批准而挖掘并烧毁尸体,主教会罚他们一大笔钱。对土耳其人来说,这个可怜魔鬼的血,已成了全国憎恨和恐惧的象征,所以他们一来,就必定会让米科诺斯岛上的修会付款。
如此看来,我们难道不该承认,今天的希腊人其实不是什麽伟大的希腊人,他们既无知又迷信?
以上就是德-图尔纳弗先生所说的话。
卡尔梅〈论鬼魂显灵以及吸血鬼……〉1751年
◆如何识别并消灭吸血鬼
1726年时发生的帕奥勒案件,以及由弗鲁肯格写成的纪录〈见闻与发现〉(1732),使整个西欧对吸血鬼有了真正的了解。
在塞尔维亚的梅德韦村,发生了好多桩吸血鬼害死人的案例。多次听说这传闻之後,我奉陛下的最高统帅部之命,带着一些军官和两部挖土机,前去调查这个问题。我们当着民兵队队长布雅克塔尔(GorschitzHeiduckBurjaktar),以及当地一些资深民兵的面,执行这项任务。
经过一番讯问之後,我们得知,大约五年前,有一个名叫帕奥勒的民兵,从干草车上跌了下来,摔断了脖子。而帕奥勒生前曾多次提起,他被波斯卡索瓦(Gassowa)附近的一个吸血鬼伤害过。
帕奥勒可能在一个吸血鬼的墓里吃过土,用吸血鬼的血涂抹自己(像现在的作法一样),以化解吸血鬼施加的魔法。可是帕奥勒死后二、叁十天,有些人就言之凿凿,说帕奥勒来折磨他们,并且弄死了四个人。为了制止这种危机,民兵建议当地人,把吸血鬼挖出来,居民立刻照办。
这时,他已死了40天,但体仍抱存完好,肌肉也没有腐烂。鲜血还从眼睛、耳朵和鼻子里流出来,浸染了衬衫和裹布。手脚和指甲已经脱落,又长出了新的。人们由此认定,帕奥勒是个极其可怕的吸血鬼,所以按照当地的习俗,用尖木桩钉入他的心脏。
可是,当木桩正朝尸体刺去的时候,体发出一声狂吼,如柱的血从身体里喷射出来。体在当天焚毁,骨灰撒在坟墓里。但是,当地人都认为,凡是被吸血鬼害死的人,死後也会变成吸血鬼,因此对上述的四个被害者的体也如法炮制。
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因为大家都相信,这个帕奥勒不但攻击人,家畜也不放过。
弗鲁肯格《见闻与发现》1732年
◆匈牙利鬼魂跃然纸上
卡尔梅在他的论着里,引述了这封给友人的信,信里面谈到匈牙利的一个吸血鬼。
卡尔梅神父想深入了解吸血鬼,为了满足他的要求,本人敢打包票,他在欧洲报纸转载过的,公开发行的调查报告上所读到的东西,已经算是最真实、最确定无疑的记录了。不过在这些林林总总的调查报告中,总有一件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真实事件,所以,神父先生应该特别注意贝尔格勒代表团的那一份。
贝尔格勒团由光荣的先王查理六世组织,并由已故的尊贵殿下,符腾堡(Wurtemberg)的查理。亚历山大(CharlesAlexandre)公爵率领,他当时是塞尔维亚王国的总督。不过由於手头没有任何资料,我无法说明代表团出发的年份和日期。
查理六世派出的贝尔格勒代表团中,成员有一半是军官,一半是平民,加上日耳曼王国的检察官。他们准备前往一个村庄,几年前那儿死了一个出名的吸血鬼,在亲友间造成严重伤害。这些吸血者只吸亲友的血,目的是要毁灭人类。代表团成员个个术德兼修,在操守和学问两方面都无懈可击。同行的人里,还有符腾堡亚历山大亲王麾下的掷弹兵中尉,以及24名掷弹兵。
贝尔格勒的所有上流人士,包括公爵本人,都和这个代表团一起出发,参与调查工作,以便目睹即将真相大白的事实。
到达目的地後,这一行人获悉,在最近15天之内,吸血鬼已把他五个侄儿女害死了叁个,还有一个亲兄弟也惨遭毒手。
第五个目标是他的侄女,一个美丽的少女,他已经吸了她两次血。幸好後来他们采行下列行动,制止了这场悲剧。
村庄离贝尔格勒不远,夜幕低垂时,村里的人和代表团成员来到吸血鬼的墓地。这位吸血鬼不可能向我描述受害者被吸血的情景,或者这方面的具体情况。那名被吸血的少女精神萎靡不振,衰弱无力,她被折磨得太厉害了,看起来十分可怜。这个吸血鬼大约是叁年前入土的;大家看见他的坟上有一束亮光,像是灯光,但不是很明亮。
众人打开坟墓,发现里面有一个人,看起来和在场的活人一样健全,身体完好无损。他的头发、汗毛、指甲、牙齿,以及半闭的眼睛,都无异於我们这些活人,而且他的心脏还在跳动呢。
接着,要把他从墓里拉出来。他的身体其实并不柔软,但是肌肉、骨头都在,一样不缺。有人用又圆又尖的铁标枪刺穿了他的心脏:随血一起喷出来的,还有一种微白的液体,不过血比液体多,也没有臭味。
随後,有人用一把像是在英国用来执行死刑的斧子,砍下了他的脑袋,也冒出一股和刚才一样的血和液体,但是量更多。
最後,大家把这具遗体扔进了墓穴,然後覆上大量的生石灰,以便快快烧化他。这时,他那被吸过两次血的侄女才稍稍好转。其他受害者身上被吸血的部位,形成一块青斑。吸血的部位并不固定,有时在一个地方,有时又在另一处。这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实,有最可靠的文件可资证明,而且有一千叁百多位值得信赖的人士亲眼看见。
不过,我要等待时机,才能更满足博学的卡尔梅神父的好奇心,向他详细讲解我在这里亲眼目睹的一切。我会把这些经历写好,然後托圣-乌尔班(Saint-Urbain)骑士转交给他,请骑士在适当的机会向他说明。神父的信徒德-贝罗兹(L-deBeloz)谦逊温顺,对神父崇敬有加-德-贝罗兹就是符腾堡的亚历山大亲王的副官,目前在拉-特朗克(LaTrench)男爵先生的军团里,担任第一掷弹兵队队长。
卡尔梅《论鬼魂显灵以及吸血鬼……》1751年
[吸血鬼]血族各派氏族介绍
一、密党氏族
Brujah
一般认为Brujah是血族中最适合战斗的氏族,确实,Brujah成员体格基础是所有血族中最好的。不过Brujah成员信仰观念的复杂程度也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从纳粹主义者到环境论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外人看来Brujah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仅仅因为对权威的蔑视才使他们走到了一起。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是与事实也差不太远了。有一个笑话说,Brujah还留在密党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完全代表他们去填离党协议。事实上Brujah的不统一主要因为他们的成员人数。没有任何其他氏族有像Brujah那么多的成员成为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可以这么说,每天晚上都有Brujah成员背离密党的事情发生。那些依然留在密党中的Brujah成员对长老和亲王来说也是些麻烦的家伙。尽管如此,Brujah成员还被认为是重要的武士——因为在面对面的战斗中,没有那种吸血鬼比他们更可怕。
这个氏族主要分成3个派系:Iconoclast(theTRUEanarchs):他们对所有的一切都加以抨击不尊重任何机构或是权威。他们遵守潜藏戒律,不过仅仅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Idealist
大部分年长的Brujah成员和几乎所有的Brujah长老都属于这一派。他们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智慧和指导,相信Brujah应该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新的Carthage。
Individualists
上两个派系之间的折中派,他们为了氏族的未来而共同努力。但他们不像Idealist那样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指挥。
Gangrel
Gangrel也许是所有血族中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这些漂泊不定的独行者们不喜欢社会的束缚而喜欢野外的舒适生活。不过他们怎样在野外避开狼人的进攻还是个迷。也许他们有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别人的能力,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吸血鬼变成了狼或者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八九是Gangrel。和Brujah一样,Gangrel成员通常是强大的战士。不过和Brujah不同的是,Gangrel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
Gangrel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Beast)。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当Gangrel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像是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成员看起来更像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Malkavian
即使是其它招人憎恶的家伙也非常害怕Malkavian成员。他们被诅咒的血液污染了他们的神志。一个Malkavian成员在被初拥(theEmbrace)后不久就会变得神经错乱(当然,前提是他们在这之前还没有神经错乱)。这些家伙神经错乱的症状可谓多种多样,从狂大症到妄想症到多重人格都是很普遍的,事实上也没有什么症状从未出现过。Malkavian通常被认为非常危险。由于他们常受突如其来的欲望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而且由于他们的疯狂使他们失去了对疼痛和最终死亡的恐惧,所以要制服他们也非常的困难。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被整个血族社会排斥。但实际上在癫狂的背后,Malkavian成员往往有着过人的洞察力,甚至可以说是智慧。
Nosferatu
由于他们丑陋扭曲的外貌,Nosferatu必须远离人类社会在地下生活,而不能像其它的吸血鬼那样藏身于人类社会之中。Nosferatu在被初拥之后就一天天变得丑陋,其它的血族都排斥这些生活在下水道或者地下墓穴的家伙,认为他们是令人生厌的东西,不是非常必要就不和他们来往。由于他们的丑陋和污名,他们在地面行动时尽量避免被人发现,这也使他们比任何别的生物都了解城市中暗巷和角落。再加上他们高超的潜行和偷听技术,城市里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能逃过Nosferatu的耳目。而且由于共同的残疾和受到的蔑视,Nosferatu的成员间极其的团结,这里不会有在其它氏族中随处可见的争斗。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你如果得罪了他们中的一个成员也就等于得罪了全部的Nosferatu成员——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Toreador
Toreador有着很多的别名,包括“坠落者”,“艺术家”,“装腔作势者”,甚至“享乐主义者”。但是任何概括的归类都是对这个氏族整体的一种歪曲和伤害。按他们个人情况和当时情绪,Toreador成员涵盖了雅致与华丽,才华横溢与愚蠢可笑,富于幻想与闲游浪荡之间的种种情况。也许这个氏族唯一的整体特征就是成员都有着带审美感的热情。
Toreador的成员无论做什么事都充满了激情。在他们看来,永恒的生命应该被好好的享受。他们中间许多成员生前就是画家,音乐家或者是诗人。而其它更多成员则把数个世纪的时间用在对艺术创作的可笑尝试上。Toreador成员和Ventrue成员一样喜欢待在上流社会。不过和领导密党的Ventrue的成员不同,Toreador成员不喜欢那些枯燥无味的官场应酬。他们在上流社会活动是为了被注目和被赞美——而这一切来自于他们诙谐的言语,优美的举止和简朴但充满激情的生活方式。
Tremere
Tremere是已知的氏族中历史最短的之一,它是在黑暗时代(DarkAges)早期成立的。Tremere最初的成员是一群渴望永恒生命的人类魔法师,他们不知是受到什么力量的帮助,竟然通过炼金术,魔法和一个Tzimisce长老的血得到了吸血的能力。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原来的法术不再有那么大的威力。但通过学习和奉献,他们掌握了一种新形式的魔法——Thaumaturgy。这种魔法是借助血的力量完成的。
由于他们成为吸血鬼的方法,他们成为了其它吸血鬼氏族的敌人。不过,由于Tremere成员在抵挡人类挑起的“超自然生物歼灭战争”(Inquisition)中所作的贡献,以及他们严守潜藏戒律(theMasquerade),Tremere终于在密党中有了一席之地。在密党中,Tremere用他们魔力证明了自己是强大的盟友——当然,也可能是危险的敌人。事实上,Tremere为密党使用他们魔力的次数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次数差不太多。
Ventrue
文雅,贵族化的Ventrue是密党的领导者。他们维护着密党的基础,在密党最危险的时候指挥成员们度过难关。即使到了现代,大部分城市的亲王也由Ventrue的成员担任。在古代,新的Ventrue成员要在贵族,富商或者其它上流社会成员中挑选。到了现代,则从商业世家的成员,社团领导者或者政治要人中选出。不管他们生前是干什么的,Ventrue成员负责贯彻监督古代戒律的实行,并且决定密党的方向。如果你问一个Ventrue成员他们氏族所起的所用,那么他会回答说潜藏戒律全靠他们来维持执行,如果没有他们潜藏戒律就不会被执行,如果潜藏戒律不被执行那么血族将不复存在。
虽然他们和Toreador成员一样经常出现在上流社会,但他们对炫耀自己和闲谈不感兴趣。有些其它血族误认为他们傲慢而贪婪,但是对于Ventrue成员自己来说,领导人的角色带来的负担远比荣誉要多。
二、魔党氏族
Lasombra
Lasombra是优雅的坠落者,其中的成员对此也甚感满意。在他们身上,优雅与残忍并存,高贵与颓废同在。Lasombra也是天生的领导者,而且他们相信自己比别的同类都要强的多。在原来的Brujah族领导人背叛无政府主义者(Anarchs)之后,Lasombra开始领导魔党。几乎所有的魔党摄政者都出自Lasombra。他们指导(有时是鞭打)着魔党,使之成为一个不会缓和的力量。Lasombra成员认为自己有着对于初拥(theEmbrace),谋杀以及兽性爆发(Frenzy)的权力及权威——很多Lasombra成员成员会问,如果你想要做个吸血鬼,那么怕这些事干吗?此外,Lasombra成员大都参加了某个系群(Pack),并且靠这个提升自己的力量。Lasombra和Tzimisce不同,他们并不蔑视抵制一切人类,只不过觉得由自己来控制那些家伙比较有趣。
Tzimisce
如果说Lasombra是魔党的心脏,那么Tzimisce就是魔党的灵魂。他们曾经是所有氏族中最强大的,但是在与Tremere的斗争和无政府革命中,他们受到了重创。革命过后,Tzimisce与Lasombra一道成立了魔党。Tzimisce可以通过异能改变自己的外貌,这使得他们周围的血族总是心神不定。“魔王”这个外号就是那些受到惊吓的血族给Tzimisce起的。但事实上Tzimisce是所有血族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其中的成员大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对于知识有着极强的渴望,年长的Tzimisce成员可能是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生物之一。Tzimisce对于魔法就像对于科学一样的精通,不过,水平比不上Tremere。Tzimisce为了了解吸血鬼的本质,做了数不清的可怕试验,试验的对象包括了人和其他吸血鬼。
三、中立氏族
Giovanni
不详
Ravnos
不详
Assamite
来自中东荒漠的Assamite是血族中的杀手。Assamite成员为给那些他们酬劳的雇主工作,而酬劳通常就是雇主的血液。在接受雇佣后,他们就开始追踪目标,直到把目标杀死,或者发现雇主欺骗了他,比如说雇主告诉他这目标是个第9代血族而实际上是第6代。如果受雇的Assamite成员反而被目标杀死,那么Assamite氏族并不会找他复仇,以后也不会再接任何以他为目标的暗杀合同。由于他们特殊的背景,Assamite的信仰是多种中东宗教和吸血鬼神话的混合体。他们认为吸血鬼到达天堂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尽可能的接近最初的吸血鬼("TheOne"),也就是努力降低自己与最初吸血鬼之间的辈分差距。这通过吸榨(Diablerie)别的比自己年长的吸血鬼来实现。为了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Assamite宣称他们氏族的创始者就曾经手刃过两个第2代吸血鬼。对于Assamite来说,吸榨别的吸血鬼的血就好像是在食用圣餐一般。
FollowersofSet
FollowersofSet通常也被称为Setites。他们在吸血鬼社会中遭到的猜疑远多于其他氏族。这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他们相信自己起源于Set——埃及的夜与黑暗之神。Set原本叫做Sutekh,是一个强大的吸血鬼,到达埃及后由于经常以可怕的形态在夜间出没而被人们当作夜与黑暗之神。后来Sutekh改名为Set,并且与另一个吸血鬼——埃及的司阴府之神Osiris展开了斗争。最后的结果是Set落败,追随者被杀死,他自己也被放逐。后来他又开始培养自己的势力,不断的吸引追随者,其中有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甚至闪族人。他的势力遍布西班牙山脉到黑海之间的区域。不过,在公元33年Set却突然消失,在消失之前他告诉追随者们自己终有一天会回到这个世界。
而Setites——Set忠实的追随者们也在一直努力使Set复苏,而方法就是使整个世界笼罩在很黑暗下。虽然Setites认为Set在世界上存在的时间比该隐还要长,但其他的氏族认为Set其实是一个第3代吸血鬼,而他的突然消失则是为了避免在千年圣战(Jyhad)中受创。不过无论如何,Setites一直在努力把世界拉向黑暗以促使Set复苏。他们使用毒品在内的种种手段诱使其他血族或人类坠落,事实上现代海地的一些黑社会以及中东的几个恐怖组织就在Setites控制之下。
[吸血鬼]吸血鬼的主要特徵
从18世纪开始,吸血鬼有了叁个特徵:一、吸血鬼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在空中游荡的幽灵,也不是魔鬼;二、吸血鬼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叁、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
传说中的吸血鬼登上银幕后,形象有了少许改变,有些特点夸大了,有些则简化了。电影里,吸血鬼在镜子里没有映像,这不是吸血鬼共通的特徵。只有在属於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没有影子,所以也没有映像,因为映像和影子都是灵魂的象征,而僵尸是没有灵魂的。此外,银幕上吸血鬼的牙齿又长又尖,其实是小说家杜撰出来的形象,电影工作者为突显影像效果就采用了。
“捕食性动物”不必接触到人,就能致人於死地;吸血鬼不同,它们通常不咬受害者,而从皮肤的毛孔来吸血。电影里,蝙蝠总是吸血鬼的化身,原因可能是法国博物学家布封(Buffon)1761年时,把拉丁美洲一些吸牛血的翼手类动物(chiroptera,又称蝙蝠)命名为吸血鬼。事实上,传说中的吸血鬼,能够变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种动物,也能变成雾气或麦。很多人以为,大蒜是对付吸血鬼的万灵丹,其实不然,只有在罗马尼亚一带才有这种说法。不过,吸血鬼倒真的只能在夜间出来,鸡鸣之前必须回到坟墓里去。吸血鬼害怕圣水,因为圣水是生命之源;它也怕圣体和十字架。归根结柢,用木桩扎进吸血鬼的心脏,是结束它万恶生命的最好办法,但电影终究只是电影,这一招并不是次次见效。
如何辨认吸血鬼
从18世纪关於吸血鬼迷信的论着,以及19世纪相关的调查中,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吸血鬼的主要特徵。不过,在欧洲不同的国家里仍有许多变种吸血鬼。一般来说,吸血鬼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後,体不会变硬,也没有腐烂。另一个特点是它的毛发生长异常,乱蓬蓬的眉毛连成一片,手掌也长出毛来。罗马尼亚的吸血鬼往往有一根长毛的短尾巴,遇到热气就会变粗,据说有了这尾巴,吸血鬼就有超自然的能力。
在吸血鬼迷信甚嚣尘上的时候,为了辨别罪魁祸首,人们牵来一匹毛色纯黑或纯白的公马,让它奔驰在墓地上。这匹马从未交过尾,驾驭它的人也要是个童男。如果坟墓里有吸血鬼,马就会直立起来。坟墓附近的地面上若有小洞口,也是墓里有吸血鬼的证据,因为吸血鬼会化成雾气从这些洞口里出来。吸血鬼和女人结合後生下来的人,能一眼就认出吸血鬼。这种人在塞尔维亚叫作“旺比里奇”(vampiritch,或vampirovitch),在波希米亚和匈牙利两地,它们则叫“当比莱斯”(dhampires)。
[吸血鬼]吸血鬼的形成与死亡
变成吸血鬼的方法
根据传说,理论上来说,每个人在死后都可能变成吸血鬼,不过某些人特别有可能,例如被开除教藉的人、自杀者、暴死者、巫师、早夭的婴儿,以及去世后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这种悲惨的命运,例如出生时嘴里有牙齿,或者“头上一胎膜”的人(就是头顶上覆盖着一块羊膜或胎盘);眼珠的颜色极深或呈很淡的蓝色;长着一头红棕色发,像出卖耶稣的使徒犹大(Judas),或者身上长红斑。
这些人死後,在装进棺材和埋葬时要倍加小心。在罗马尼亚,当地人用一根钉子钉进死者额头,把他的身体用针刺穿,或者涂上在圣依纳爵(Saint-Ignace)日里宰杀的猪的油脂;这一天是2月1日,纪念叙利亚安提阿城的主教依纳爵。为了防止吸血鬼的灵魂回来附体,要在死人嘴里放一样东西,例如在罗马尼亚是放一瓣蒜,在希腊是放一块圣餐中的饼,而在萨克森则是一个柠檬。为了不让尸体离开坟墓,大家就把它钉在棺材的底板上。
在捷克北部苏台德山区,人们把尸体裹在形状像长袜的线袋里,吸血鬼每年只能拆开一个网眼。在俄罗斯,棺木里要放一些罂粟的种子,如此一来,吸血鬼每天夜里都要数数种子有多少粒。自杀者和开除教藉的人,死后总是埋葬在两条路的交叉路口上。塞尔维亚人为了使住宅不遭受吸血鬼的攻击,常常用柏油在门窗上画一个十字架;罗马尼亚人则在所有的房间里都挂上大蒜瓣,还用大蒜擦拭门窗、壁炉和锁孔。至於在俄罗斯,人们把罂粟的种子或者蔷薇的刺,撒在所有通向墓地的道路上,这样一来,吸血鬼就不得不把它们一个一个拣起来。
“大修”,吸血鬼之死
为了斩草除根,就必须用木桩刺穿吸血鬼的心脏。在俄罗斯是用山杨木,这种木料是用来制作十字架的。其他国家则多半用山渣树木,让人联想起耶稣受难时所戴的荆冠。至於在南斯拉夫的达尔马提亚(Dalmatia)地区,及阿尔巴尼亚(Albania)的人,倒是用由牧师祝福过的匕首。
罗马尼亚人把这种仪式称为“大修”(grandereparation),要在拂晓时分进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用木桩一下子刺中心脏,否则吸血鬼可能复活。如果体没有化成飞灰,就用掘墓的铲子砍掉脑袋,再把体烧成灰後随风飞扬;要不然就把体掩埋在两条路的交叉口上。
迷信是否已经结束
18世纪末,在德国和法国的大学和文艺沙龙里,吸血鬼迷信仍是重要话题。不过,昔日让人伤脑筋的超自然事件,现在却变得罕见了。启蒙运动带来的实证主义观点,在欧洲最偏僻的地区也逐渐普及开来。瘟疫大流行的时代过去後,吸血鬼迷信也渐渐退烧。19世纪仍有关吸血鬼的记载,但已不若以往受人瞩目。欧洲工业化之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旧时的迷信都渐渐消失。然而在喀尔巴阡山一带,吸血鬼的迷信今天依然存在。
启蒙运动鼓吹科学精神和理性思想,消弭了有关吸血鬼的传闻,却未能阻止人在想像世界中赋与它各种面貌。为了反对无处不在的唯物实证主义,为了对往昔神奇美妙的事物一抒怀旧之情,浪漫主义文学运动一起,吸血鬼传说很快就死灰复燃。早在1748年,有个叫奥森费尔德(Ossenfelder)的德国人,就写了一首短诗,预示吸血鬼即将透过文学而复活。
[吸血鬼]吸血鬼的原形
德古拉是十五世纪时,罗马尼亚威洛凯亚公国的君主,拥有猛虎将军的称号,是罗马尼亚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然而,其个性残暴,喜好血腥,又成为传说中的吸血鬼化身。
生於一四叁一年的德古拉,祖先世代都担任威洛凯亚公国的君主,但是,德古拉的成长并不是全然没有波折的,他十八岁的时候,被送往邻国土耳其的首度伊斯坦堡当作人质,在黑暗的牢房中渡过六年的岁月。
当时,威洛凯亚公国的君主虽然由德古拉家族世袭,却非由长子继承,老王去世後,必须在贵族与地主间挑出继任人选,因而经常发生流血冲突事件。仅仅在十四世纪一百年间,这个小公国便换了叁十二位君主。此外,奥图曼土耳其及西班牙等强国,屡屡干涉威洛凯亚公国的政局,不断进行渗透,企图将威洛凯亚公国纳入他们的版图。
奥图曼土耳其帝国是图谋威洛凯亚公国最积极的国家,收买了许多威洛凯亚贵族。德古拉虽然身在黑牢中,但对外界种种变化依然了如指掌,他明白自己的国家正处於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势下,为了挽救自己的祖国,他毛线逃出伊斯坦堡监狱,於一四五六年登上王位。
登上王位的德古拉心知土耳其是他的心腹大患,决定不计一切代价,攻击当时欧亚地区最强大的国家--土耳其。他首先在边境地带营造碉堡,同时以碉堡为据点,一一攻下土耳其边界的要塞。
土耳其皇帝被德古拉激怒了,他亲自率领数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开赴前线,迎战威洛凯亚军队。虽然威洛凯亚的兵力十分薄弱,但是,在德古拉巧妙的运用奇袭战术之下,威洛凯亚军队也获得了不少战果。
惯用奇袭战术的德古拉在多瑙河畔攻下了西路西乌城,全城的四万叁千名土耳其士兵中,两万叁千人在开战时惨遭杀戮,被俘虏赤裸全身,以削尖的木棒从嘴或臀部活活刺穿全身,然後将刺着体的木棒插在广场上,“尸棒阵”长叁公里,宽一公里,蔚为奇观。当时成群的乌鸦和秃鹰不断地啄食这些体,加上连续数日的曝晒,使现场弥漫着令人作呕的尸臭。
据说,德古拉十分满意他的“杰作”,还特意要部署准备酒菜,置於“棒阵”前,高兴地饮酒作乐。
增援的土耳其军队后来目睹这等恐怖的景象,莫不觉得毛骨悚然,战斗意志都烟消云散,纷纷逃亡。
土耳其帝国后来派遣一名公使与德古拉谈判,这位公使高傲地站在德古拉这个“小公爵”面前,不肯脱帽敬礼。德古拉微笑地说:“既然你不愿脱帽,那你的帽子就永远不必脱了!”
这位公使事後被人自帽上打入铁钉,一命呜呼,果真“永远不必脱了”。
虽然德古拉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回教军队,获得保护基督教国家的英勇名声,但是他嗜爱血腥的恶名也传遍了整个欧洲,吸血鬼化身之名不迳而走。
德古拉对国内施政上,也如对土耳其士兵那般苛酷,当时威洛凯亚公国的君主只能掌握部分政权,大多数的权力都为地主与贵族享有,这绝不是野心勃勃的德古拉所能容忍的。
对於那些反抗他的地主及贵族,以及不支持他的平民,他一律处以刺穿之刑,随後再放火烧死,并且把那些烧焦的体悬挂示众。以“阴谋推翻统治者,背叛国家”的罪名被杀的地主、贵族与其家人,总数多达二千馀人之谱。平民被杀的虽然没有地主、贵族那麽多,但也不在少数。
德古拉这等残虐的行为,令人无法不去与虐待狂这个名词联想在一起。
曾有一个女人与人通奸,德古拉不但将那个女人的下体及子宫割掉,还剥皮示众。另外,他对不守贞节的少女,则切掉乳房,同时以烧得红热的铁棒插入少女的下体,有时候,这些铁棒的尖端,还会从嘴巴穿出来。然後,这些少女的尸体都被悬街示众,任其腐烂。
恐怖的高压手段终於引来暗中反抗的势力,没多久,德古拉便被夺走了王位,幽禁於匈牙利。虽然后来他又东山再起,然而一四七六年,即他四十五岁时,便被威洛凯亚公国的贵族策动土耳其人暗杀了。
目前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内的书店,不管是教科书或历史故事书,都明白赞美“功业彪炳”的德古拉为民族英雄,但是,他残暴不仁的行为也明明白白地记载在史书上。
[吸血鬼]KindredAsABeing——血族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只要舔噬牺牲者的伤口,就可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虽然凡人也会有各种欲求,但和血族的饥渴比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血族对鲜血的饥渴欲望,凌驾于饮食、繁殖、野心等欲望之上,是一切欲望的总和。吸血会为血族带来美妙的感受,就像吸毒一样,血族通常会痛苦却又无法克制地上瘾。
血族的体内宛如居住著一头野兽,当饥渴的欲望爆发,便可能无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沦入兽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挣扎不已。许多新的血族成员试图在人性与兽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终有可以还原成人类的途径。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实,大部份的血族成员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逐渐堕落,终于成为丧心病狂的野兽。“身为怪物,却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这正是多数新进血族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救赎的可能极其渺茫,但是却又似乎并非完全没有希望。
“最终的死亡”也许是另一条出路。血族还是会死,生命的原始来源——太阳——能使血族彻底毁灭,死亡的血族会在瞬间化为飞灰。面对阳光的恐惧,常也会使血族无法自制地狂暴走避。
简而言之,成为血族之身,不只是身理上被转变,心理上、精神上都将同时遭到扭转,随之而来的是永恒的挣扎,这不是血族自己能控制的变化。换言之,成为血族,即是悲剧的开始。
[吸血鬼]血族的渊源和派系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大部份都属于传说。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第二代的吸血鬼,而它们产生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这第三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clan),后来叛变并灭了第二代吸血鬼。古代的第三代号称拥有能与神相比的力量。而数千年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卡玛利拉”或译作“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Inner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开秘密会议(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或译作’撒霸特’)。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一名血族(大致算一下你所在的城市应该有多少Kindred^&^),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Prince),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例如PrinceofNew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于1743年伦敦市发生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后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后代,必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后,亲王很有机会在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吸血鬼]血族的戒律
卡玛利拉在创设之时,明文定下了六道戒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后代血族严格遵守。有些血族认为,这六条传统在极早的时候(可推到最早的几代血族)便已经形成,只是一直没有明文订定,卡玛利拉的创始长老们,则是将其正式地条文化,形成具体的戒律。不过不论多严格的戒律,经过漫长的时间,多少都会遭到反弹。虽然长老们极力维护著这些传统,年轻的一辈总是会出现一些叛逆者,对于这些教条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这些不服长上、轻视传统的anarchs,若被逮到,通常会受到长老们或轻或重的惩处。当然,属于魔宴的血族是完全不理会这些传统束缚的。
第一戒条:避世
TheFirstTradition:TheMasquerade
ThoushaltnotrevealthytruenaturetothosenotoftheBlood.DoingsuchshallrenouncethyclaimsofBlood.
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条:领权
TheSecondTradition:TheDomain
Thydomainisthineownconcern.Allothersowetheerespectwhileinit.Nonemaychallengethywordwhileinthydomain.
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管理,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TheThirdTradition:TheProgeny
ThoushallonlySireanotherwiththepermissionofthineelder.IfthoucreatestanotherwithoutthineElder’sleave,boththouandthyProgenyshallbeslain.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TheFourthTradition:TheAccounting
Thosethoucreatearethineownchildren.UntilthyProgenyshallbeReleased,thoushallcommandtheminallthings.Theirsinsarethinetoendure.
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
TheFifthTradition:Hospitality
Honoroneanother’sdomain.Whenthoucomesttoaforeigncity,thoushallpresentthyselftotheonewhoruleththere.Withoutthewordofacceptance,thouartnothing.
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杀亲
TheSixthTradition:Destruction
Thouartforbiddentodestroyanotherofthykind.TherightofdestructionbelongethonlytothineElder.OnlytheEldestamongtheeshallcalltheBloodHunt.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补杀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血族,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血族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卡玛利拉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吸血鬼]各国家和民族的吸血鬼传说
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可以上溯到数千年前,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文化中都留有他们神秘的影子。他们的形象各异,从中国红眼绿发的怪物到希腊的有翼半蛇人;从日本的吸血妖狐到马来西亚的拖曳着内脏的头颅;真是无所不包。
自然,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角可不是他们。我们所熟悉的小说,影视中的吸血鬼,其实是和东欧神话大有渊源的。欧洲的吸血鬼传说源于远东地区,由中国和印度的商人经丝绸之路传到地中海,再沿黑海岸到希腊,巴尔干,以及匈牙利等地。
现代人对吸血鬼的印象仍旧包括令人恐惧的传说,诸如饮鲜血,从死亡中复生,在晚间寻找人类猎物等等——这些说法实际上是源于东欧神话;而象我们熟悉的一些特征:身着夜礼服和高领斗蓬,能变身为蝙蝠——其实都是近人的创造了。就算在东欧,吸血鬼也有好多种。
◆斯拉夫吸血鬼
包括俄罗斯,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和波兰在内的斯拉夫民族,有着世界上最丰富的吸血鬼神话,传奇。在公元九世纪,十世纪时,正教和罗马教廷为权力而在此发生冲突,结果于1054年分裂。这在吸血鬼传奇的发展上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差异——罗马教廷认为肉体不朽者是圣人;而正教认为那是:吸血鬼。
斯拉夫吸血鬼的神话在九世纪异教与基督教的冲突中得到发展。基督教得胜了,但是吸血鬼与其他许多异教的信仰在传说中继续。
造成“吸血鬼”这一概念的原因是多样的,包括:婴儿出生时有牙齿或尾巴;在特定的日子怀孕;不寻常的死亡;被开除出基督教;怪异的葬礼之类。
吸血鬼并不是无敌的。火刑,圣水,驱魔术都能对其造成很大的伤害。
人类社会对吸血鬼种族的了解并不深。实际上,尽管吸血鬼这一古老的种族的历史几乎和神话流传的时间一样长,但由于吸血鬼族群的戒律和自我控制,使得人类从来无法深入的了解它们。
历史上,人类对于吸血鬼种族的首次认识始于1484年。当时整个欧洲处于吸血鬼的战争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间出动,大范围与人类初拥。很多一部分人无法接受初拥而导致神经紊乱。因为接受初拥的人类症状与瘟疫相仿,所以当时的人类社会认为这又是一次大范围的瘟疫。许多人类在未完全死亡的时候,或者在初拥的作用未回复之前就被他们的同类埋入地下的墓穴,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发现这些尸体已经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那是人类初次接触到的吸血鬼。从此,吸血鬼的传说就在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流传。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Sprenger和Heinrich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这是人类历史上,基督教会第一次承认神怪力量的存在。
◆波兰(Poland-TheUpier)
Upior(也称为UPIER(男性),UPIERZCYA(女性)),这种生物及其名称源于东欧的斯拉夫国家,主要是波兰,而又与临近地区发现的那些同类有所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用来大量吸食血液的倒钩状的舌头及睡眠的时间。
这种生物大半夜都在睡觉。只在正午和半夜间起身,因其无止尽的饥渴而闻名于不死的生物中。这些吸血鬼对血有着惊人的爱好,不管吸入多少,它们永远不会感到满足,甚至喜欢躺在血泊中睡去。UPIOR也爱好卷曲的裹尸布——那些在其葬礼时用过的裹尸布。
波兰人会在那些死者的身上小心地放置一些珠宝用于辟邪,使尸体不至于变为可怕的东西。他们将死者面部朝下,并在腋窝,胸部,鄂下放置柳木十字架;用大量的泥土将尸体深深地埋于地底。为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死者的亲属会实用血面包,一种用吸血鬼血和面粉以某种形式形式混合制成的烤面包。这被认为能使他们对吸血鬼的任何攻击产生免疫。同时木柱和斩首的方法在当时也相当流行。罗马帝国的存在地以及后来的基督教中心,一个与不死生物发源地相对的地方。基督教以及之后的天主教教会,在梵蒂冈建立了僧侣统治制度,使得西方多数重要的,被承认的吸血鬼地域中的嗜血者们性情大变,开始害怕十字架,圣水,宗教及圣徒。
◆意大利
尽管意大利有很多风俗与死亡,死者,鬼或灵魂的回归有关,但却没有没有时髦的本土吸血鬼种群,例如ABRUZZI(或ABRUZZO)。在意大利中部地区,有一些相当有趣的说法,认为每年11月1日是死者回家的日子。这种迷信与流传下来的古代罗马宗教元素有一定的关系。在11月1日这天,人们将蜡烛放在死去亲人的墓前,家家都点燃灯火,以使那些死去的灵魂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中;还会在餐厅的桌上放一些面包,水以及一盏灯。根据传统,那天死者的灵魂会从墓穴中出来,由善良的灵魂带路。紧跟着的是恶灵,被害的牺牲者或是那些被定罪灵的人。执行特定仪式的ABRUZZI个体会站在十字路口,注视那些灵魂,尽管这样的目光通常带来的只有疯狂和死亡。意大利传说中最接近吸血鬼的实体是WITCH(或STRIGA),通常是指老巫婆,会用诅咒来袭击孩子,使他们死去。通过一种复杂的仪式可以杀死她,但最可靠的还是依靠教会的力量。
[吸血鬼]吸血鬼起源的传说
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3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弟弟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而该隐的青菜萝卜自然招来上帝不满。该隐由此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你却说不知。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在孤独的驱使下,该隐创造了第2代的吸血鬼。而它们有13个后代。这第3代正是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13个大氏族,后来叛变并灭了第2代吸血鬼。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上帝耶酥被第十三个徒弟——犹大,用金钱出卖,死在十字架上,临终时向他的信徒们发出最后的神喻,在不久的将来他将再度复活,引导信徒们走向光明。
犹大被叛上帝所得到的一袋银币中栖息着一只恶魔,那是由人类内心世界的罪恶所不断积累而成,犹大在躲避信徒的路程上不知不觉走进了树林,他在树下休息时,忍不住打开了钱袋,他邪恶的心唤醒了恶魔,恶魔飞出钱袋,看到犹大狼狈不堪的样子,觉的十分可笑,便问犹大:你后悔吗?
满腹不满的犹大对恶魔说:我好后悔没有将那些愚蠢的信徒杀掉,才会让我现在如此悲惨。
恶魔一听非常高兴:你愿不愿和我定立一个契约呢?
犹大很小心的问恶魔:是怎样的一个契约呢?
恶魔伸出手:只要你有杀了那些上帝信徒的心,我就能帮你完成你的心愿。
犹大问:没有其他的条件?
恶魔笑着说:没有其他了。
犹大立刻同意了。
犹大在大树下用自己的血在剥掉树皮的树杆上写下与恶魔的契约。
就在快写完的时候天空传来深深的叹息,恶魔和犹大抬头才发现他们的上方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圣洁威严的天使。
天使手持着光之剑,庄严的说:犹大你背叛了上帝之子,将受到上帝的惩罚。你将终生……
天使还未说完,一支利箭穿透了天使的胸膛,那是恶魔放的暗箭,从天上落下的天使被恶魔得到,恶魔马上将天使的血吸干,然后恶魔得到了天使的美丽容颜和不死的生命,得意忘形的恶魔对犹大说:我已经不需要你了,我有了天使的生命力。
犹大发现上当,便诅咒说:我不会让你那么得意,你想得到天使的一切——力量,生命,美丽,但你忘了我和你有一份还未写完的约。
恶魔发现不对想上前阻止,但刚吸下天使的血,无力运动四肢。
犹大看出恶魔被限制,连忙在契约上写下:
你有强过人类无数倍的力量,但必须日日吸食鲜血才能过活。
你有美丽绝伦的容颜,但只要你吸了血就会变回原来丑陋的样子。
你有不老不死的生命,但只要用染有我的血的树桩钉入你的心脏,你就会死亡。
你的力量,生命,美丽来自黑暗,当你出现在光明中,就是一切化为乌有之时。
[吸血鬼]吸血鬼传说的发展历程
18世纪,在启蒙运动推波助澜下,理性赢得胜利,各种迷信严重受挫。独独吸血鬼的迷信大行其道。这股迷信风潮俨然成为社会现象,影响到所有地区,引起了民政、军事,以及宗教等最高当局的关切。
18世纪上半叶吸血鬼迷信蔚然成风
面对到处发生的事件,有关当局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维持公共秩序。
1710年,瘟疫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有鉴於此,当局乃着手调查经人告发的吸血鬼迷信,甚至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好发现酿成灾难的罪魁祸首——大家都猜是吸血鬼。因此在奥地利、塞尔维亚、普鲁士、波兰、摩拉维亚和俄罗斯等地,街谈巷议的话题全是吸血鬼。其中最耸人听闻的案例有两个。一个是名叫普罗戈约维奇(PierrePlogojowitz)的匈牙利农民。据说他在1725年死后变成了吸血鬼,在基齐罗瓦(Kizilova)这个小村庄里作怪,害八个人死於非命。另一个也是农民,叫帕奥勒(ArnoldPaole)。1726年他从一辆装干草的大车上跌下来,摔死后也变成了吸血鬼。帕奥勒被控的罪刑,是造成塞尔维亚梅德韦贾村(Medwegya)的人畜大量死亡。第一个案子有一份官方报告,用德语写成,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根据发现手稿的费弗尔(AntoineFaivre)教授的说法,报告中有一个字“vanpir”,是吸血鬼(vampire)这个名词第一次使用在文献里。
奥帕勒这个案例,比普罗戈约维奇更引人注目,曾经轰动一时。当局於1731年12月开始正式调查此案,由军医弗鲁肯格(Fluckinger)做笔录,题名《见闻与发现》。後交给海杜克(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以及其他医生附属後,呈送贝尔格勒(Belgrade)的军事法庭。《见闻与发现》於1732年发表,并多次再版,引起西欧统治阶层极大兴趣。奥地利皇帝查理四世(CharlesIV)就十分注意普罗戈约维奇案件的发展情形;法国国王路易15(LouisXV),也曾要求李西流(Richelieu)公爵把调查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
欧洲媒体也为普罗戈约维奇和帕奥勒大费笔墨。
《拾穗者》(LeGlaneur)是法国和荷兰合办的杂志,在巴黎凡尔赛(Versailles)很受欢迎。1732年3月3日出版的那一期,详尽陈述了奥帕勒案件。文中所用的“vampyre”一字,是“吸血鬼”在法语里首次出现。同一年3月11日的《伦敦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里,也用了“吸血鬼”这个词。
在这两个案件和其他类似的案例之後,不少西方人着手研究吸血鬼迷信的问题,写出一系列论着和文章,在文艺界和大学里也激起无数的争议和论战。
医生、教士和哲学家的论说
在此之前,关於吸血鬼的各种说法,主要还是来自口述的传说、代代相传的故事,以及各种流言或纯粹的胡扯。尽管18世纪是理性主义当道,然而,有些内容称得上丰富深刻的着作,作者大都是有名的医生和教士,还是记载了吸血鬼迷信的种种现象,甚且加以编写和分析。
1679年,第一部论着在德国莱比锡(Leipzig)出版,书名是《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和哲学》,作者是罗尔(PhilipRohr)。他把死者在坟墓里咀嚼的现象,解释成魔鬼附身。
18世纪,有些人赞同罗尔的超自然观点,另一些人则以理性的名义予以驳斥,把这些现象归结为迷信和无知。这本书在两派之间掀起激烈的论战。
此外,莱恩夫特创作的《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1728年在莱比锡出版後就成为名着。莱恩夫特在书中驳斥了罗尔的论点,认为就算死人能够影响活人,但再怎麽样也不可能在活人面前现出原形,而魔鬼也不可能进入死人的肉体。
帕奥勒事件发生以後,坊间冒出许多论着,其中有两本着作值得一提:一是1732年斯托克(ChristianStock)所写的《论吸血的体》,另一是1733年佐普(JohannHeinrichZopf)的《论塞尔维亚的吸血鬼》。
教会无意中让吸血鬼迷信成为合理的事
面对这样一大批的“科学”论着,教会不可能保持缄默。
当时颇负盛名的一本着作,便是出自一位教士之手,他是塞农(Senones)修道院的院长卡尔梅(DomAugustinCalmet),以注解《圣经》闻名。他的书名叫《论匈牙利、摩利维亚等地的附体鬼魂、被开除教藉的人、吸血鬼或活》,於1746年分成两卷在巴黎出版。卡尔梅院长的本意是要驳斥吸血鬼迷信,但由於书里列举了大量有关这种迷信的例子,流於登录轶事而称不上成熟严谨的着作。不过,许多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仍对他的书有兴趣。此外,一些在教会里身居要职的教士,在宣传教会的观点时,也不时会提到有关吸血鬼的种种传闻。达万札蒂(GiuseppeDavanzati)是意大利佛罗伦斯的大主教,写过〈论吸血鬼〉,1774年出版。最重要的例子是教皇本笃14世(BenoitXIV),原名朗贝蒂尼(ProsperoLambertini)。他的《天主赐福和福人列圣》1749年再版时,在第四卷里用了一些篇幅谈到吸血鬼,想以理性来否定它们的存在。
在法国,《百科全书》的作者们对有关吸血鬼的传闻十分恼火。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在1787年出版的《哲学辞典》里,对此甚表愤慨;哲学家卢骚(Jean-JacquesRousseau)则在给巴黎大主教的一封信中,抨击了吸血鬼迷信。启蒙运动正值高潮,吸血鬼迷信居然还蔓延开来,他俩感到不可思议。
西方出版讨论吸血鬼迷信的论着,功劳有两个:
第一,这类迷信过去只是旅行者或外交人员的道听涂说,现在则广为人知。
第二,所有人接受了“吸血鬼”这个名称。
从前,表示“附体的鬼魂”或吸血者的字眼很多,从1732年开始,也就是帕奥勒事件发生以後,大家不约而同改用“吸血鬼”这个词。此字有“vampyr”、“vampyre”、“wampire”等拼法,相当於拉丁文里的“vampirus”。
[吸血鬼]吸血鬼事件发展的历史
◆基督教重振血的声誉
《圣经-新约》教诲我们,耶稣用自己的血拯救人类。在十字架上殉难前,耶稣和使徒共进最後晚餐,以葡萄酒和面包象征自己的血和身体,并说这血有赎罪的价值。《约翰福音》甚至强调血产生的功效,以致早期教皇不得不提出意见,反对只从字面上来解释最後的晚餐。担心一旦这样解释,一些异教仪式可能会死灰复燃,例如用人祭献,或在仪式上吃人。
772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萨克森人(Saxon),使他们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颁布了《萨克森异教徒地区基督教之权利》的敕令,迫使萨克森人接受洗礼。依这道敕令,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以及大办人肉筵席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尽管有了这些预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与超自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学的渲染,由此产生吸血鬼迷信。11世纪,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的功用,同时滥用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的医治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纯洁的血。
◆死后的生命——附体的鬼魂
新柏拉图主义(Neoplatonism)强调极端唯心主义,主张“逃离身体”。这种思想认为人死后还有生命,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种作用。身体只是物质的躯壳,所以会腐烂,而灵魂却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审判时复活。罪人若能悔过,尤其是在死前接受涂油礼的仪式,他们的灵魂就能因赎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没有接受临终涂油的人,或者没有葬入圣地的人,例如自杀或被开除教藉的人,是注定不会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释,这些人就是“受难的灵魂”,既不属於今生,也不属於来世。关於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於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样,鬼魂是不再有肉体躯壳的幽灵,因而对人无害;吸血鬼则是附体的鬼魂,是被炼狱里跑出来的灵魂所侵占的躯体。
◆吸血的死
11世纪,有人发现死人的体离开了坟墓,而且完好无损,一些谣言於是流传开来。德-普朗西(CollindePlancy)的〈地狱辞典〉,记载了一个事件:1031年,在法国南部里摩日(Limoges)开第二次主教会议时,德-卡奥尔(deCahors)主教说,他的教区里有个开除了教藉的骑士死了,体几次被人在离坟墓很远的地方发现。北欧的传说里,也有吸血僵的说法。爱尔兰的克尔特人(Celt)曾把自己的信仰带到冰岛、斯堪地纳维亚诸国和不列颠群岛等地,所以北欧吸血僵的传说,可能已与中世纪的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了。
从12世纪开始,在英国用拉丁文写的编年史里,例如1193年梅普(WalterMap)所写的《法庭琐事》,以及1196年德-纽堡格(WilliamdeNewburgh)的《英国国教史》,都找得到类似的例子。这两部着作里有各式各样的故事,都是关於被开除教藉死人的故事。他们每天夜间从坟墓里出来,纠缠自己的亲人,造成一连串离奇的死亡。可是,打开他们的棺木,仍然可以看到尸体完好无损,而且还沾着血迹。唯一能让他们不再装神弄鬼的办法,就是用剑刺穿体,再点火把体烧掉。英国编年史家找不到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形容这类僵,便称他们“吸血的死”(cadaversanguisugus),其实就是後来说的吸血鬼。不列颠群岛是最早形成吸血鬼迷信的地方,不过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为止,这种迷信现象还不普遍,并未在当地人的脑海里留下深刻持久的印象。
◆传染病和迷信一起流行
到了14世纪,吸血鬼迷信才真正形成风气,主要流传在中欧的东普鲁士(Prusseorientale)、西里西亚(Silesie)和波希米亚(Boheme)等地。以前,迷信吸血鬼是无关宏旨的现象,现在则蔚为气候,普遍的程度不下於同时期肆虐的瘟疫,而且与瘟疫结合了。为了避免传染瘟疫,人们常常不确定病人是否死亡了,便仓促将他们掩埋。几天后打开墓穴时,会看到保存完好但还沾有血迹的体。其实不该把他们想像成吸血鬼,因为这些人在临终时可能痛苦万分,想从棺材里挣扎出来,但徒劳无功,因而受伤流血。後来,在莱恩夫特(MichaelRanft)1728年的名作《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体》里,甚至谈到了自我吞食。在迷信风炙烈的14世纪,吸血鬼传说由於瘟疫而广为流行。
1343年,普鲁士男爵德-莱登(SteinodeRetten)死於瘟疫,葬在德意志古国劳恩布鲁格(Lauenbrug)。
然而,在他身後,仍有几个人信誓旦旦,说在坟墓外又见到了他。为了让德-莱登的灵魂安息,人们只好挖开墓地,用剑一举刺穿了他的遗骸。
◆15世纪的两个凶神恶煞
14和15世纪,吸血鬼迷信在西欧相当罕见。不过在法国,1440年的德。莱斯(GillesdeRais)事件却轰动一时。他至今仍与吸血鬼传说密不可分——法国小说家于斯曼(Joris-KarlHuysmans)在小说《在那儿》(1891)里,把他描绘成不折不扣的吸血鬼。
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德-莱斯男爵是圣女贞德(JeannedArc)的战友,贞德遇俘之後,男爵隐退於马什古尔(Machecoul)和蒂福日(Tiffauges)的领地。他後来迷上炼金术,希望在血里发现点金石的奥秘,以获得财富和权势。这些实验使他丧失心智,把大约叁百个儿童折磨至死。其实,德-莱斯这号人物更符合吃人妖魔,或法国童话中,杀害六个妻子的蓝胡子形象,但常常被归类为“吸血鬼”。
比德-莱斯更能代表吸血鬼的,是多瑙河畔瓦拉奇公国(Valachie)的督军弗拉德四世(VladIV)。他有两个绰号:“特普”(Tapes,施木桩刑的人),以及“德古拉”(Dracula,魔鬼或龙的别称)。弗拉德曾打败来自奥图曼(Ottoman)帝国的入侵者,解救了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但他是吸血的暴君,为了作乐而把上千万的人用尖木桩戳死。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代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他的残忍行径在四百年後,引起英国作家史托克(BramStoker)的注意,写成《德古拉》一书,创造了一则现代神话。
[吸血鬼]吸血鬼在东欧的发展
吸血鬼迷信蔓延到东欧最偏僻的地区
17世纪,是吸血鬼迷信向巴尔干半岛诸国、希腊、奥匈帝国东部和俄罗斯蔓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段时期。中世纪时,几乎整个西欧,包括英国、法国,都流传着僵的事件,连南欧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时有所闻。到了16世纪,这类现象在西欧日益罕见,但是在东欧反而兴盛起来。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好几个,首先是社会学方面的:16世纪末和17世纪,东欧诸国人民生活贫困,交通不便,山区更是如此。文艺复兴时期的重大发现很难传到这些遥远的地方,这里除了城市的资产阶级外,居民大多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因为,旅游者所讲的迷信故事,在这些国家很受欢迎。
其次是宗教方面的原因:在信奉天主教的拉丁国家里,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罗马教廷依靠宗教裁判所,与异端邪说和迷信展开斗争。
然而,在英国这样信仰新教的国家,在斯图亚特(Stuart)王朝统治的时代,宗教改革运动过後,政府和教会两方面开始压制武术,并且大举逮捕女巫。
至於东方的世界里,实行拜占庭仪式的教会对迷信宽容得多,甚至把吸血鬼迷信纳入自己的礼拜仪式中,希腊的“活尸”传说便是一个例子。
从活尸到吸血鬼
希腊很早就流传着一种说法:死去的人可以使自己的体不受腐蚀,而且能离开坟墓。希腊人称这些“活尸”为“vrykolakas”。这些人死后通常都没有埋葬在宗教仪式祝祷过的土地上,因为他们是自杀或被开除教藉的人。
这些受难的灵魂对人无害,只是想离开肉体的躯壳,教会只要取消开除教藉的判决,就能让他们获得安宁。这类寄生的僵此时还不叫吸血鬼。关於狼人的传说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希腊人观念里的活,从16世纪起发生了变化。
从词源上来说,“vrykolakas”这个词来自斯拉夫语,意思是“狼人”。所以在16世纪的巴尔干半岛诸国和喀尔巴阡山,人们有同一个词来指不会害人的僵和危险的狼人。
至於认为狼人有人形但可以变成狼的迷信,则要追溯到中世纪的鬼神学(demonologie)。匈牙利国王,也是後来的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王朝的首领西吉斯蒙(Sigismond),在1414年的大公会议上,促使教会正式承认了狼人的存在。
到了16世纪,狼人传说已遍及整个欧洲,罗马教廷於是决定展开一次官方调查。从1520年至17世纪中叶,欧洲的变狼妄想患者就发现约有叁万个例子,人数最多的地方是法国,以及东欧的塞尔维亚、波希米亚和匈牙利。
验明正身後走进历史
将近17世纪末,一则关於狼人的流言传播开来,说它们死后就变成吸人血的僵。西里西亚、波希米亚、波兰、匈牙利、摩达维亚(Moldavie),以及俄罗尸已变成嗜血的恶魔。
当时还没有“吸血鬼”这个词,每个国家都用自己特有的词汇来命名这种寄生动物。吸血鬼事件在各地引起了强烈的回响,连在西欧的巴黎也议论纷纷。在法国,深受宫廷赏识的杂志《优雅信使》,在1694年发行的10月号还为此出了专刊。
17世纪末,“吸血鬼”这个名称还不是约定俗成的名词,但是在东欧诸国里,有关吸血鬼的迷信已经俨然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不过,这种大恐慌只是由一些谣传所引起的,没有见到任何正式的文字记载。要到18世纪初,才有结集成册的文献问世,为这种毫无根据的迷信,提供了报告和见证。
[吸血鬼]历史上的吸血鬼事件
十八世纪时吸血鬼的黄金时期,1710年瘟疫再度流行,东普鲁士深受其害,当局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或者说他们也和民众看法一致——瘟疫的罪魁祸首是吸血鬼,当局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比如把一座公墓里的坟墓全部打开,看看哪些人的尸体没有腐烂,它就是吸血鬼,最著名的案例有以下两个:
一个名叫PierrePlogowitz的农民在1725年死后变成了吸血鬼,在kilova这个村庄里兴风作浪,致死八人。另一个名叫ArnoldPaole,它被控造成Medwegya村的大量人口牲畜死亡,这两个案子都轰动一时,第一个案的报告今天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其中有一个词“vanpir”是第一次在文献里出现,这就是吸血鬼名称的由来。
第二个案子的影响要大的多当局与1731年12月开始着手调查,由军医Fluckinger作笔录,并交给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和医生签名后以《见闻与发现》为题呈送贝尔格莱德法庭,并于1732年正式发表印行,该书的影响甚至传到了凡尔赛,法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赛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呈给他,之所以如此轰动,欧洲的媒体功不可没,其中《拾穗者》杂志在1732年3月3日的那一期中出现了vampyre,这是法语中第一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
全欧洲都被这两个案子吸引了,许多人借机出版了大量的小册子,实际上,从前也有相关的著作,其中不乏一些逻辑清晰,论证严谨的作品,比如1679年出版于莱比锡的《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与哲学》,作者PhilipRohr,该书把在坟墓中咀嚼的现象解释为魔鬼附身,这一观点在当时得到许多人支持,1728年,莱恩夫特也在莱比锡出版了一本《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对Rohr大加驳斥。
当你走进城堡的时候,你身后的铁门突然关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你被吓了一跳,继而陷入了一片黑暗,你开始不安起来……
这时,你的眼前突然一片明亮,你发现你正身处一个大厅之内,而照亮大厅的是两侧的火把。
“你终于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很有些阴森。
你四周看了看,并没有人,“你是谁?为什么把我带到这来?”你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地方?”
“你看看你前面桌上的那本书,你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男人说完,便不再说话。
你抬眼看去,在你的正前方有一把椅子跟一张书桌,桌上有一本黑皮书……
你四周看看,后面的大门紧紧的关上,没有回去的路了,你只好缓缓的走到书桌前,你赫然看见那本黑皮书上有vampyre这样一个单词,“吸血鬼……”你喃喃道,眼前的那个单词红得像血。
你用颤抖的手打开了那本书……
你注意到,这是本有关于吸血鬼的一些介绍的书。
“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的存在?”你喃喃道。
“你看完了?”男人的声音在此刻又再响起,“你好象有些明白了。”男人的声音冷得像风。“你到底是谁?”你大声喊道。“我吗?我早已忘了我的名字,别人都叫我德古拉伯爵!”男人回答道。
“德古拉……难道是……”在你脑海里突然闪现出这样一部电影……
“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德古拉狞笑着。
“你想要干什么?”你的声音因为害怕而颤抖起来,“你不会是要吸我的血吧?”
“没错!”德古拉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起来,“但是,我会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能从这座古堡中走出去,我便会放过你,你也就能再次见到阳光,否则,你所面对的将是永远的黑暗!我要提醒你的是,千万不要走错了一步!如果你走错了,我会在那里等着你的,哈哈哈……”
你知道你别无选择了,你四下看了看,看到大厅的两侧各有一个门……
及至这两件案子发生后,较为著名的有1732年ChristianStock的《论吸血的尸体》和1732年JohannHeinrichZopf的《论塞尔维亚的吸血鬼》。鉴于这些小册子大多以耸人听闻而招徕读者,于是一些宗教理论家就出来纷纷撰文立说,以正视听,以注解圣经而闻名且身为Senones修道院院长的DomAugustinCalmet神父写了一本驳斥这些小册子的书,名字极其冗长:《论匈牙利、摩尔达维亚等地的附体鬼魂、被开除教籍的人、吸血鬼或活尸》,但由于该书中列举了大量相关例子,所以几乎可以当作一本轶闻录来看,比较著名的还有意大利佛罗伦萨主教Davanzati所写的《论吸血鬼》以及教皇BenoitXIV(本笃十四)在他的著作《天主赐福和圣人列福》中在第四卷中谈到了吸血鬼并持否定态度。
1710年,吸血鬼的战斗再次展开,战争发生的地点是东普鲁士一带,被初拥的人群又一次弥漫了大地,城市和村庄被笼罩在死亡的气息里。古老的传说再次流传在惊恐的人群中。东普鲁士当局为了制止被初拥的吸血鬼复活,大范围的挖掘死尸的坟墓,把每一具未腐烂的尸体身上都钉上大量的木钉。同时,宗教裁判所动员大量的骑士对吸血鬼进行战斗,每场战斗都无比惨烈。但是这些战斗通常都只有贵族知晓,而大多数的民众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除非大战或者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否则吸血鬼族群一般是不会主动大范围的进攻人类的,因为这个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会给他们带来何种后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吸血鬼,因为某种原因胡乱吸食人类的血液。
1725年,一个名叫PierrePlogowitz的农民在被初拥之后变成了吸血鬼,他在一个名为kilova的村庄里令8人死亡。另一个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Paole,他令一个叫Medwegya的村庄的大量人口丧生
人类社会对这两起事件极其重视,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查。但最后他们对公众隐瞒了调查的真相。第一起案件的报告现在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其中有一个词——“Vanpir”第一次出现。这就是吸血鬼名称的由来。人类当局在1731年对第二个案例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一位军医,Fluckinger把整个的调查过程和结果都做了详细的笔录,交由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和医生签名后以《见闻与发现》为题呈送贝尔格莱德法庭并于1732年正式发表印行。法国国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赛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呈给他。这份报道在人类中引起了巨大的轰动,1832年3月3日,《拾穗者》的报导中出现了“vampyre”这个词,这是法语中首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汇。
整个人类社会对吸血鬼族群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很多人开始研究这一现象,但是由于吸血鬼密党要求吸血鬼族群严守六大戒条,所以这些研究的结果大多荒诞可笑。PhilipRohr在于1679年出版于莱比锡的《死者咀嚼现象之历史与哲学》中把在坟墓中咀嚼的现象解释为魔鬼附身,这一观点在当时得到许多人支持,1728年,莱恩夫特也在莱比锡出版了一本《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对Rohr大加驳斥。
[吸血鬼]女巫和吸血鬼:传说与事实
我们都曾听说过女巫和吸血鬼的故事。过去,愚昧和迷信使人们认为吸血鬼和女巫是真实存在的,而且爆发了一场捕捉他们的残酷斗争;而今天,科学将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向人们提供对此类怪异现象的科学解释。
现在让我们共同追溯发生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的诸多著名事件中的两件,并对事实的真相和由此而产生的误解进行分析和研究。这两件事情中的五件是发生在巴尔干地区的吸血鬼现象的“传播”事件,另一件是发生在新英格兰的追捕塞勒姆女巫的事件。
◆吸血鬼现象的真实面目
在爱尔兰作家布拉姆?斯托克的著名小说《德拉库拉》以及很多电影中所表现和描述的吸血鬼,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完全是虚幻的人物。然而在18世纪这个被认为是历史上非常理性化的世纪里,在巴尔干地区曾多次出现过吸血鬼现象的“蔓延”,这些事件见诸当时各大报纸的报端,把整个欧洲闹得沸沸扬扬,令人惊恐不安。很多人盲目地相信那些事是真实的,只有少数哲学家把它看成迷信的产物而加以抵制。直到不久前进行的一些历史性和科学性分析才把这些事件背后的真相搞清楚并公之于众。
根据西方国家传统的说法,人所共知的吸血鬼是指那种已经死了却在夜间又复活的人。他们到处游逛去寻找受害者,以便吸吮他们的血,这样就使受害者也变成了吸血鬼。当吸血鬼躺在坟墓里时,他的身躯完好无损,而一旦被发现,就要被人们毁掉,以此阻止他重返人间。受东欧有关吸血鬼神话和民间传说的启发,西班牙维哥的克塞劳尔医院神经科医生胡安?戈麦斯——阿隆索从医学角度分析了这种现象。他指出,在狂犬病与假想的吸血鬼现象之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正当欧洲各国报刊报道在巴尔干地区的村庄里“传播与流行”吸血鬼现象之际,在匈牙利的新闻中也出现了有关狗、狼和其它野兽狂犬病发作的报道。但由于缺乏识别狂犬病症状的常识而导致的一系列错误的判断,加上完全错误的联想,使得巴尔干地区的乡村居民们相信他们就是吸血鬼的受害者。
在我们将狂犬病病症同吸血鬼神话联系起来之前,让我们先试着分析一下在识别病症方面发生的错误。1731年冬至1732年春,在靠近贝尔格莱德的梅德维佳村,一个士兵从希腊返回后很快死亡,死前他说在希腊时自己曾被一个吸血鬼咬过。之后不久,该村的很多村民声称看到他在夜间出没,并且都抱怨说感觉自己浑身乏力。这样,人们把士兵的尸体从坟墓中挖了出来,在尸体上发现有被吸血鬼的血口吸吮过的痕迹。作为补救措施,人们在他的心脏上插上了木桩。尽管采取了这种“预防”措施,几年之后,村子里仍然继续出现吸血鬼现象的流行和传播,接着又发生了多起挖墓掘尸事件,有14具尸体在找到“一点都不容置疑的吸血鬼痕迹”之后被焚毁。这种疯狂行为的根本错误在于:人们不知道尸体在自然条件的作用下也会出现这种迹象,从而将这些尸体同假想中的复活后寻找受害者的吸血鬼等同起来。这些事件发生后不久,法国神甫奥古斯钉卡尔梅在他的一篇论文中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他将“坟墓中的吸血鬼”同村民们声称看到或梦见的所谓“到处游逛的吸血鬼”加以区别。他指出,在保存尸体时可能会有温度偏低或在潮湿地区可能发生所谓“皂化”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皮下组织会转变为像蜡一样的物质,从而可以使尸体保存很多年。
一些尸体体内有液体,口中有泡沫和血,如果不说它是吸血鬼现象,而将其看成是狂犬病的病症,那将更容易被人们理解。狂犬病是一种由动物传染的病毒性疾病,80%的人会发展为脑炎。它损伤控制感情和行为的大脑神经系统。这种狂犬病被称为狂躁性狂犬病,由于接种疫苗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导致了狂犬病侵害性的下降,今天已不大容易看到这类病症。然而在18世纪,巴尔干地区的贫困状况使得狂犬病的发病率极高。根据戈麦斯——阿隆索的观点,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虽然我们现代人很难想象,但还是能够想象出人与人之间狂犬病传染的情况。如果不打防疫针进行预防,这种病的后果将是致命的。在经过2周到2个月的潜伏期后,病症集中表现为焦躁不安、浑浑沌沌地东游西逛、过分敏感、恐惧、失眠和痉挛,从而导致瘫痪,最后因昏迷和窒息而死。正是这最后的结果才说明,在假想吸血鬼的尸体里存在液体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在休克、衰竭和窒息而死的情况下,血液在尸体中会存留较长的时间,这种情况就可能使人陷入误区,即用狂犬病急性发作阶段的病症来描述“吸血鬼的特征”。狂躁性狂犬病的其它表现同吸血鬼的现象有着惊人的吻合之处:吸血鬼一般为男性,这种类型的狂犬病对男人的伤害比对女人的伤害高7倍;面部痉挛、厌光、怕水、性欲过强,这些现象使人把对吸血鬼的笃信同临床上对狂犬病人的某些描述对应起来。事实上,这种病是一种“动物等同症状传染脖,也就是说它在人和某些动物身上的病症相同,表现也一样,这些现象更增强了吸血鬼能变成狼、狗和蝙蝠等种种神话的“可信性”。家畜被传染上疾病之后就会发展为没有侵害性的狂犬病,它能直接导致家畜瘫痪,而在民间传说中却把它说成是吸血鬼的受害者,并且这些家畜永远也不会成为人的化身。
1700年,关于吸血鬼现象的争论十分激烈,一些理性主义的维护者也犯过大的错误。法国哲学家卢梭就曾声明说,“如果说世界上存在着有完好文献记录的历史的化,那么这就是吸血鬼的历史。它史料齐备:有口头传说的证明,有可信赖的人的证明,还有外科医生、神甫和法官的见证。总之,谁还能不相信有吸血鬼呢?”鉴于这种说法,那些认为吸血鬼现象纯粹是迷信的人并没有拿出更明智的解释。这些情况应当使我们在将这种现象一般化并对它作出结论之前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我们不要忘记,人类哲学家收集吸血鬼现象的资料随着时间而后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变化。比如,在东欧的许多神话中,当吸血鬼传染给他的受害者或者使他死亡时,并不需要去咬,而只需简单触摸一下或瞥一眼就行了。
看上去确有其事的一个吸血鬼事件发生在1770年,当时巴尔干地区流行狂犬病,于是当地居民就把它同最古老的有关吸血鬼的民间传说混为一谈了。如果没有这些不祥的事件,那种穿着黑衣服的吸血鬼(他们咬受害者的脖子,吮吸他们的血,并把他们也变成了吸血鬼)也就不大可能至今还吸引与惊吓着一代又一代的电影爱好者了。
◆塞勒姆女巫事件
1692年,在欧洲开始担忧吸血鬼现象前几十年,在被殖民化不久的北美的塞勒姆城,一群小女孩突然出现了怪异行为,他们哭泣,说感到难受并且四肢着地爬行。其中一人称她受到了女巫的威胁。还有一位是基督教牧师的女儿。
在讯问她们时,女孩子们指责巴巴多斯的一个女奴,还有一个丑陋的老妇女和一个妓女。说她们施用妖术和“魔术”把戏来吸引和诱惑她们。这件事发生后不久,便刮起了审判、绞刑和火刑的旋风,高峰时,被逮捕者达到了200人之多,所有这些都发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州长宣布大赦之前,当时就连殖民当局的上层都处于危险之中。这一令人难以置信的“追捕女巫”事件,被传统地看称是集体狂热的事例。尽管当时清教徒的生活十分严格,清规戒律使得他们的感情与躯体倍受压抑,但学者们曾以论文告知世人:把这一事件解释为出现了一种集体的歇斯底里现象是不够的,因为即便心里上的刺激能够造成焦虑与兴奋,但不会导致神经不适的流行和传播,以致引起人们的死亡。
一种比较令人信服的假说是:假设中的妖术受害者都显示出一种病症,或者显示出中毒现象,这种毒性能够损害她们的神经功能。在一些可能被怀疑发生的病症和中毒中,美国人J.B.马丁指出了亨廷顿式舞蹈病,这是一种遗传性神经病,基因缺陷在4号染色体的短臂上。1872年,亨廷顿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描写了一个家族的病例,完善了对本病的认识,故此得名。这种病严重时,患者会出现更为强烈的症状:全身不由自主地无规律的舞动,特别是四肢颤动、摇动,面部表情怪诞,舌头坚硬,说话困难。所有这些症状都会被误认为是鬼怪缠身,或者是一种超自然的特异现象。马丁赞同这种观点,他发现,70年前,乘坐“五月花”号轮船来到新英格兰沿岸定居的许多清教徒家庭都患有舞蹈症,并带来遗传缺陷。第一批殖民者家庭之间的联姻,就导致了这种病的传播与流行。这种假说的不足是受害者的年龄问题,因为这种病一般发生在成年人身上,而在塞拉姆,受害者却是不足10岁的小女孩。
另一种假说看来也是合乎情理的。它于1976年由心里学家琳达?卡波雷欧提出。她认为,所谓鬼怪缠身的受害者是因为集体食物中毒造成的。塞勒姆事件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最终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历史学家玛丽马托西安所著《往日的毒害》一书中得到了阐明。书中指出:造成这种怪异行为的罪魁祸首是紫红色麦角菌,它是寄生在黑麦上的一种微型毒蕈,毒性很大。来自黑麦的产品是塞勒姆地区居民有限食谱中的主要食品。麦角菌污染过的食品呈些许红色,但是当时人们食用的粗制黑麦粉却呈黑灰色,这就将能给人以警示的微红色遮盖住了。由麦角菌产生的毒素特别顽固,它可以抗烹调,要煮沸三个小时才能除掉它。
要想知道麦角菌释放出的毒素是何种特殊类型的,它的作用如何,就需要了解多种因素,其中就有当地气候和其他条件。麦角菌中毒症是一种公认的很难诊断出来的疾病,因为它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表现出来的症状各异。一旦确定了麦角菌中毒的症状和过程,这种病就成为一度发生在欧美的许多鬼魔缠身现象的最佳科学解释。那时在欧美没有食物监督机制,食物中毒事件屡见不鲜。麦角菌的一些毒性效应很可能被人们误解为鬼怪缠身或由超自然的东西所引起。麦角胺是麦角衍生物,它能引起错觉和幻觉,还能导致皮肤过敏和关节变形;另外一种成分叫赤霉烯酮,它的作用如同雌性激素,能够引起流产和不育,并且能够打乱女性的生育周期;还有麦角酰胺、麦角新碱和其他类似物质,它们均与麦角酸联姻,作用类似致幻药。
麦角菌中毒的主要表现还可能是坏疽性的,即指甲脱落,指头和关节脱落;或者是痉挛性的,它使神经功能紊乱,使人产生错觉,幻觉,另外还有颤抖、抽搐和间接性的高烧。有40%的中毒者最终难以逃脱死亡。塞勒姆“追捕女巫”事件只持续了10个月,最后政府下达法令果断禁止。尽管如此,对当时生活环境的分析来看,麦角菌中毒的解释较为可信。这种病爆发的高潮时期,恰好同当时各地各村居民仓库中带病菌的储备粮相吻合,而且根据树木生长年轮收集到的气候变化数据也表明,那个时期的气候很适于这种毒蕈的生长。另外,随着塞勒姆地区居民人数的增长,在沼泽地区大量开荒种地,并种植黑麦这种有极大风险感染麦角菌的作物。
神经系统的疾病对任何形态的社会都会带来冲击和威胁。塞勒姆追捕女巫事件至今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时的舆论和当局不知道如何从自然方面对这种现象进行解释,而只能寻求做出当时社会能够接受的解释,也就是超自然现象的解释。
[吸血鬼]一些关于吸血鬼的词汇
下面列举的词汇大多是会在游戏中出现的吸血鬼专用词汇,整个词汇表来自《ChildrenoftheInquisition》一书。翻译者为gecko。
Antediluvian——第三代吸血鬼,Caine(该隐)的孙子。十三个氏族的创立者。
Caine——该隐,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
Clan——氏族,一群有着由血缘决定的共同特征的吸血鬼。现在已知的氏族有13个,都是由第3代吸血鬼创建的。
Embrace——初拥。把一个人类转变为吸血鬼的过程。需要先吸干对方的血,再把一些吸血鬼的血回灌到对方体内。
Generation——表示某个吸血鬼和Caine(该隐)之间差了多少代。也就是吸血鬼的辈分。
GreatJyhad——争取在新大陆“美洲”最高地位的战争。从十七世纪一直持续到现在。
Inquisition——十三,十四,十五世纪时由人类发起的消灭吸血鬼和其它超自然生物的战争。
Jyhad——“千年圣战”。一场血族之间的永不停息的征战。通常是辈数高的吸血鬼把被数低的吸血鬼像炮灰一样投入这场战争。魔党成员使用这个词的情况比别的吸血鬼多,因为在他们眼里任何的战斗都属于千年圣战的一部分。
Masquerade——一个戒条或者说是传统,要求血族不能在人类面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这个规则在恶灵生物歼灭运动(Inquisition)爆发后被制定。用以保护血族的生存。但是魔党成员并不十分遵守这个戒条。
Vinculum——一个系群内成员间的由于Vaulderie引起的互相团结的联系,类似一个微弱的BloodBond。
Vitae——血液。
[吸血鬼]吸血鬼不同的能力和特征
没有影子:属于日尔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影子和映像都是灵魂的象征,因而吸血鬼没有灵魂就没有影子和在镜子里的映像。
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应该说这属于文学家的想象,因为早期吸血鬼并不如此,它们不用接触到人,可以通过皮肤的毛孔中来吸血。
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事实上吸血鬼能变成很多动物,也能变成雾气等非生命体。
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憩,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
其他特征:基于现代在艺术领域对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们还具备以下特征。
面貌英俊,体型修长高大,女的则妖娆美丽,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贵族。这是在中世纪几个历史人物为原形的基础上所衍生的。着黑礼服,并有外黑内红或全黑的披风和斗篷、皮肤惨白,嘴唇红艳,眼睛多为红色且发结很高。手指能变为坚硬的爪子。身体冰冷。有极快的速度,能飞行——有些吸血鬼通晓魔法,并具有不可思议的灵力。力量极大,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有着很高的智慧。
[吸血鬼]关于吸血鬼的问答
问:吸血鬼是什么?
答:简而言之,吸血鬼可说是某种程度的活死人,他们在生理上已经死亡,没有心跳、不再呼吸、皮肤冰冷,而且不会老化。但是他们会思考、会说话、会活动,甚至也会受伤以及(最终的)死亡。为了维持这种优越于凡人的“活著”的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通常是人类的血,但也有吸食动物血的吸血鬼,甚至还有少数吸食吸血鬼血液的吸血鬼。不过大多数吸血鬼还是以人血作为维生之需。
问:吸血鬼是怎么变成的?
答: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吸血鬼会吸食鲜血,被吸食的对象可能因此死亡,但是该牺牲者就是被吸乾鲜血,并不会也变成吸血鬼。被吸食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吸食者(也就是原吸血鬼)的血液。换句话说,吸血鬼咬人吸血之后,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么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这种由人转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完全神秘的现象,转变者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感觉经验。这整个过程特称为“初拥”(TheEmbrace)。
问:吸血鬼是邪恶的吗?
答:这问题的回答有点复杂。吸血鬼本身并不代表邪恶,刚变成吸血鬼的人通常还保有著本性,他会以为他还可以如同生前一样地行动,过著原来的生活。但是,他将慢慢发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竟需要吸取周遭人类的血液维生,这种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很难抗拒。渐渐地,他的思想方式便会逐渐改变。吸血鬼在最初也许会对自己的欲望试图挣扎抗拒,但是随著时数增加,他会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猎食对他而言将愈来愈容易。他通常会变成一名孤独的捕食者,由于明白自己与凡人的不同,他将远离人类社会,或隐藏身份匿居于城市中。他欺骗他人,也不相信别人。吸血鬼不会衰老,随著岁月流逝,他将目睹周遭沧海桑田的变迁,他的亲人也将年老死去,然而他只能在不死的生命中不断地残杀牺牲者。终有一日,周遭的人类对他而言会只像“饲料”一样,或只像一群恼人的虫蚁。吸血鬼长老多半正是抱著这种心态,严格而言,这些长老吸血鬼的确已经和邪恶的恶魔无异了。
问:吸血鬼怕什么?
答:阳光。虽然有些吸血鬼对日光可以稍微有些抗力,但是没有吸血鬼能完全忍受阳光的曝晒,通常只要遭受一丁点日晒,就会对吸血鬼造成强烈的伤害,最严重的下场就是导致最终的死亡。因此吸血鬼都是夜行性的,他们很难在白日保持清醒。其实炙热的高温也会令吸血鬼惧怕。至于其他有关克制吸血鬼的传言,大多是错误的。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圣水。如果有人拥有强烈真诚的宗教信仰,也许可以用十字架暂时对吸血鬼造成致病的效果,但是并不会杀死吸血鬼。木桩也杀不死吸血鬼,但是如果能将吸血鬼从心脏处钉住,倒是可以暂时将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问:吸血鬼有奇特的异能吗?
答:吸血鬼的确拥有异于凡人的能力,不过需视其年龄而定。年轻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几乎和凡人差不多。但随著年岁增长,吸血鬼会慢慢发现自己能够掌握愈来愈强大的异能(特称为Disciplines)。著名畅销小说《夜访吸血鬼》中的主人翁勒士达(Lestat)和最为家喻户晓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就是拥有许多异能的年长吸血鬼。而吸血鬼的远祖Methuselahs和Antediluvians已经在世上活了数千年,他们拥有的能力可说几乎像神一样了。而言之,吸血鬼和人类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摄食的对象。吸血鬼不需要一般的食物,他们需要鲜血——以换取永生。为了吸取鲜血,有些吸血鬼会豢养饲料,也就是自愿供应鲜血的人类(特称为herd),这些人似乎喜于被吸血时的那种“快感”;有些吸血鬼则躲藏在都市之中,利用酒吧剧院等场合,伺机勾引或诱惑人类;另一些则躲藏于黑街暗巷之间,以攻击的方式获得食物。
[吸血鬼]著名的吸血鬼们
◆德古拉伯爵EarlDracula
「我看见伯爵,他躺在地上的箱子里。当箱子从车上扔下去的时候,有些木头碎片飞到了他的身上。伯爵脸色惨白,犹如一尊蜡像。他两眼通红,露出我很熟悉的复仇目光,可怕至极。我注视着他时,他瞥见了夕阳,充满恨意的眼神中竟现出一丝胜利的光芒。这时候,乔纳森大刀的寒光一闪而过。我惊叫一声,看着刀砍断了伯爵的脖子。莫里斯的利刃也同时刺中了伯爵的心脏。这是一个奇迹!没错,就在我们眼前发生。转瞬间,伯爵的身体整个化成灰烬消失了。」——史托克《德古拉》第27章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残存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歌德式小说,就是史托克集大成的吸血鬼之作德古拉。(所谓「歌德式小说」是指偏离当时伦理教化的主流、爱好虚幻、异国风情、神秘等与世脱离的主题,并逐渐变成以「现在」(现实)作为背景,以表达人们对死亡世界的恐惧。)故事概述一名英国年轻律师在他的公司承办一起委托置产案,委托者是住在偏远的川索凡尼亚(Transylvania)的德古拉伯爵。他受托代替伯爵在英国购屋,并奉公司之命远赴川索凡尼亚洽商。他发现这个伯爵竟然是个长有獠牙、手掌有毛、并有驾驭野狼的能力、行动如蝙蝠的吸血鬼。德古拉伯爵以委托律师在英国购得一座荒废的旧古堡为开始,正式入侵伦敦。它先蛊惑美女露西,接着又魅惑美女米那,在许多人遭受到他的毒手后,终于被一位荷兰教授兼医师领导的一群青年律师和医师消灭,被吸了血即将变成女吸血鬼的米那也因此而幸免于难。在《德古拉》一书中的主角德古拉,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他的全名(依罗马尼亚语发音)是弗拉德.则别斯.塔古拉(VladTepesDracula)。1431年生于今罗马尼亚的西基刷剌(Sighisoara)城。其父弗拉德.塔古勒(VladDracul)当时被纳为"龙骑士"组织的成员,受罗马尼亚地区希其蒙(Sigisuund)国王任命为川索凡尼亚的总督军。据罗马尼亚语来分析?quot;塔古勒"来自"龙"的意思,表示被纳入龙骑士的尊荣,"德古拉"则是"龙之子"。后来罗马尼亚人将此字与"恶魔"做连结,是受当时在罗马尼亚境内的德国南部萨克森人用语影响。这些萨克森人到罗马尼亚境内躲避饥荒,行为不检,被德古拉施以极严厉的刑罚,故私下都如此称呼。当时龙骑士组织具有神圣的地位,由今德国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创,目的在效忠教庭,使天主教徒免于土耳其的迫害。德古拉因其父的骁勇善战而获此名号,亦因此成为为多瑙河盼瓦拉其亚(Walachia)公国的公爵『弗拉德四世』(VladIV)。他的两个绰号除德古拉(龙之子)之外是帖普(Tapes:施以木桩之刑的人)。
据史书记载,1442年间弗拉德与其年幼的弟弟因政治因素被送往鄂图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就这样待了六年。这段期间内,不仅是周遭充满敌意的环境,还相继传来其父与兄长被叛变贵族暗杀的消息。十七岁时他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打回瓦拉其亚并夺回政权,上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刑峻法对待罪犯整饬国家,最有名的就是穿刺刑。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盼多次打败数倍于罗马尼亚军团的土耳其大军,解救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在与人交战的时候,善用『奇袭战法』、『彻底的杀戮和掠夺』。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1462年的战役,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的穿插于长达一公里的木桩上环绕着城池。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棒子四处林立,乌鸦和秃鹰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仍然向前直进的土耳其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莫不为之心胆俱裂,了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对于在弗拉德公爵面前不愿脱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于是这名使者自头上帽顶处被打入铁钉。诸如此类的故事,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军队使得诸基督教国家免于回教国家的侵略。同时德古拉公爵见血发狂之名以不胫而走,因此『吸血鬼』的称号传遍欧洲。他最后死于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1476年冬,以己身微小军力在无外援之情形下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土耳其军队后来将德古拉的形体四分五裂,首级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在罗马尼亚境内的斯那可夫修道院中所供奉的只是德古拉的灵魂。它守护着罗马尼亚。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
Dracula的起源
一个叫德库拉的暴君
“从前,罗马尼亚的蒙特尼亚(Muntenia)区有一个督军,是个信仰希腊正教的基督徒。他的名字在罗马尼亚语里的德库拉,有我们的话来说就是‘魔鬼’。他凶残无比,人如其名,一生任恶无数。”
——俄罗斯编年史
德库拉的暴行,在东欧国家史籍里留下了骇人听闻的记录,对于如何看待自已和尊重法律,他自有一套与众不同的看法。
Dracula伯爵这个名字最初出现是在BramStoker
于1897年所写的小说"Dracula"里。不过这个人物倒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事实上在15世纪的确有一位Dracula——Vladthe
Impaler。Stoker对他并不是很了解,其实他是在查阅资料时在一本名为ANACCOUNTOFTHEPRINCIPALITIESOFWALLACHIAANDMOLDAVIA的书中发现这个名字的。该书中有很短的篇幅用来描写与土尔其人交战的Dracula。但真正引起注意的是在书中所作的注脚“在瓦拉几亚(从前欧洲东南部一王国,1861年成为罗马尼亚的一部分)语里Dracula是恶魔的意思”。Stoker注意到这条,并把它记了下来。其实本来Stoker打算把作品里的吸血鬼命名为“Wampyr伯爵”的,但最终还是改成了“Dracula伯爵”。真正的Dracula,事实上既不是伯爵又不是吸血鬼——甚至于根本和吸血鬼不搭界。这两个Dracula相信已经困惑了许多人。
当然,Dracula只是最出名的吸血鬼而已,他并不是最早的吸血鬼。在神话和传说中吸血鬼已经存在很久了——这一点大家不要搞混
◆伊莉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EarlElizebethBathory(CountessErzsebetBathary)
1611年的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诉讼案是个历史上真实且真正嗜血的案例,巴托里夫人居住在喀尔巴阡山匈牙利山区的赛依特城堡中。她被控专门捕捉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前来施以酷刑,把这些女孩当成屠宰场里的动物般放血致死,饮用她们的鲜血,并用鲜血来沐浴,认为如此能够保持她惊人的美丽和青春。伯爵夫人的丈夫是纳达司第伯爵,常丢下她出外征战。伯爵夫人在家闲得发荒,被仆人拓尔科怂恿学习妖术,然后便派人挟持少女来折磨。1600年伯爵去世后她愈发变本加厉胡作非为。1610年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破城堡,将她拘禁起来。她被锁在自己的房间内,食物由一个小洞送进去,一直到1640年她死亡为止。其它共犯则一律处以极刑。她死后她原来所居住的古堡也荒芜了,没有人敢再搬进去。这一座城堡后来成为史托克写作时的模板。
据历史记载,受害者有80至300人,但事实是约有300人被害。其实看不出这案子有任何超自然的现象,没有人敢断定巴托里伯爵夫人是一具嗜血的僵尸。
◆李丽丝Lilith
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belongingtothenight"。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后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后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后就和萨麦尔(撒但)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后反而不同于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后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这段故事旧约中并没有记载,也许是民间传说,但在『以赛亚书』34章14节中却是有记着这位"夜之魔女"以鹞鹰的形态出现。其字源"lili"应该来自于美索不达米亚恶魔学中的"ardatlili",原为巴比伦的女妖,犹太神秘教将这位"荡妇"引入经典后读成"lilith"。犹太神秘教认为所有的恶魔都是注定要死的,而李丽丝和另两名有名的女妖(Naamah和AgratbatMahlat)却是一直残害男性直到救世主出现来铲除邪恶。另有说其为古代闪族相传的一位女妖,常出现在荒凉的地区袭击儿童。不知在何世纪又被认为是吸血鬼。
◆拉密亚Lamia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埃及王贝罗斯(Belos)的女儿,她的几个孩子被众神之父宙斯的妻子希拉杀死。拉密亚为了报仇,于是变成怪物,吞食儿童或者吸他们的血。在一些民间传说中,拉密亚是一种会诱惑男性的恶灵。她和安普莎及茉门有形象上的重复。在之后的著作中,拉密亚被用作为"女吸血鬼"的代名词。
◆安普莎Empusas与茉门Mormo
为希腊神话冥府女神赫克缇(Hecate)的侍女。安普莎是一个长着铜脚的恶魔,可以随时化身为漂亮的少女,诱惑睡梦中的男人。茉门是著名的女吸血鬼之一,在民间就是那种大人常拿来吓小孩用的女妖,后世在有关茉门的著作中,将她和拉密亚视为同一人。
◆鲁斯凡爵士LordRuthven
1817年由英国诗人拜伦的秘书兼私人医生波李道利以拜伦未完成的吸血鬼故事作为大纲所写成的中篇小说,其主人翁鲁斯凡爵士的性格作风均与拜伦本人神似。鲁斯凡生长于伦敦,生性冷酷面貌俊美,是个随便勾引良家妇女的浪荡子,拥有蛊惑女子的危险魔力,往往令最纯洁的贞女堕落至最无耻的境地。
◆卡密拉Carmilla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Le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
[吸血鬼]吸血鬼常见问题集
问:吸血鬼是什么?
答:简而言之,吸血鬼可说是某种程度的活死人,他们在生理上已经死亡,没有心跳、不再呼吸、皮肤冰冷,而且不会老化。但是他们会思考、会说话、会活动,甚至也会受伤以及(最终的)死亡。为了维持这种优越于凡人的“活著”的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通常是人类的血,但也有吸食动物血的吸血鬼,甚至还有少数吸食吸血鬼血液的吸血鬼。不过大多数吸血鬼还是以人血作为维生之需。
问:吸血鬼是怎么变成的?
答: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吸血鬼会吸食鲜血,被吸食的对象可能因此死亡,但是该牺牲者就是被吸乾鲜血,并不会也变成吸血鬼。被吸食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吸食者(也就是原吸血鬼)的血液。换句话说,吸血鬼咬人吸血之后,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么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这种由人转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完全神秘的现象,转变者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感觉经验。这整个过程特称为“初拥”(TheEmbrace)。
问:吸血鬼是邪恶的吗?
答:这问题的回答有点复杂。吸血鬼本身并不代表邪恶,刚变成吸血鬼的人通常还保有著本性,他会以为他还可以如同生前一样地行动,过著原来的生活。但是,他将慢慢发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竟需要吸取周遭人类的血液维生,这种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很难抗拒。渐渐地,他的思想方式便会逐渐改变。吸血鬼在最初也许会对自己的欲望试图挣扎抗拒,但是随著时数增加,他会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猎食对他而言将愈来愈容易。
问:吸血鬼怕什么?
答:阳光。虽然有些吸血鬼对日光可以稍微有些抗力,但是没有吸血鬼能完全忍受阳光的曝晒,通常只要遭受一丁点日晒,就会对吸血鬼造成强烈的伤害,最严重的下场就是导致最终的死亡。因此吸血鬼都是夜行性的,他们很难在白日保持清醒。其实炙热的高温也会令吸血鬼惧怕。至于其他有关克制吸血鬼的传言,大多是错误的。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圣水。如果有人拥有强烈真诚的宗教信仰,也许可以用十字架暂时对吸血鬼造成致病的效果,但是并不会杀死吸血鬼。木桩也杀不死吸血鬼,但是如果能将吸血鬼从心脏处钉住,倒是可以暂时将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问:吸血鬼有奇特的异能吗?
答:吸血鬼的确拥有异于凡人的能力,不过需视其年龄而定。年轻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几乎和凡人差不多。但随著年岁增长,吸血鬼会慢慢发现自己能够掌握愈来愈强大的异能(特称为Disciplines)。著名畅销小说《夜访吸血鬼》中的主人翁勒士达(Lestat)和最为家喻户晓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就是拥有许多异能的年长吸血鬼。而吸血鬼的远祖Methuselahs和Antediluvians已经在世上活了数千年,他们拥有的能力可说几乎像神一样了。而言之,吸血鬼和人类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摄食的对象。吸血鬼不需要一般的食物,他们需要鲜血——以换取永生。为了吸取鲜血,有些吸血鬼会豢养饲料,也就是自愿供应鲜血的人类(特称为herd),这些人似乎喜于被吸血时的那种“快感”;有些吸血鬼则躲藏在都市之中,利用酒吧剧院等场合,伺机勾引或诱惑人类;另一些则躲藏于黑街暗巷之间,以攻击的方式获得食物。
问:吸血鬼是邪恶的吗?
答:这问题的回答有点复杂。吸血鬼本身并不代表邪恶,刚变成吸血鬼的人通常还保有著本性,他会以为他还可以如同生前一样地行动,过著原来的生活。但是,他将慢慢发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竟需要吸取周遭人类的血液维生,这种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很难抗拒。渐渐地,他的思想方式便会逐渐改变。吸血鬼在最初也许会对自己的欲望试图挣扎抗拒,但是随著时数增加,他会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猎食对他而言将愈来愈容易。他通常会变成一名孤独的捕食者,由于明白自己与凡人的不同,他将远离人类社会,或隐藏身份匿居于城市中。他欺骗他人,也不相信别人。吸血鬼不会衰老,随著岁月流逝,他将目睹周遭沧海桑田的变迁,他的亲人也将年老死去,然而他只能在不死的生命中不断地残杀牺牲者。终有一日,周遭的人类对他而言会只像“饲料”一样,或只像一群恼人的虫蚁。吸血鬼长老多半正是抱著这种心态,严格而言,这些长老吸血鬼的确已经和邪恶的恶魔无异了。
三国时期简介
三国时期简介
三国是继东汉而出现的时代称号,由于魏、蜀、吴三个国家鼎立而得名。三国始与公元220年魏国代汉,终于公元265年晋代魏。但史家往往以公元190年董卓挟汉献帝离开洛阳为三国上限,以公元280年晋灭吴为三国下限。
三国局面的形成
东汉中平六年(公元189年)灵帝死,刘辩继立为少帝。执政的何太后兄何进联络西园八校尉之一的袁绍,杀统领八校尉兵的宦官蹇硕。袁绍、何进等密谋尽杀宦官,并召并州牧董卓入洛阳为援。当宦官杀何进,而袁绍又尽杀宦官之时,董卓率兵入洛阳,尽揽朝政。他废黜少帝,另立刘协为帝,即汉献帝。董卓的专横激起了东汉朝臣和地方牧守的反对,酿成大规规模的内战。
董卓入洛后,袁绍出奔冀州,东郡太守桥瑁假东汉三公名义,要求州郡兴兵讨伐董卓,关东州郡纷纷响应。他们分屯要害,推袁绍为盟主,相机进攻董卓。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避关东兵锋,挟持汉献帝西迁长安。关东联军本是乌合之众,彼此欺诈并吞,不久就分崩离析了。初平三年长安兵变,董卓被杀,关中混乱不已。
经过激烈的混战以后,到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时,全国形成许多割据区域:袁绍占据冀、青、并三州,曹操占据兖、豫二州,韩遂、马腾占据凉州,公孙瓒占据幽州,公孙度占据辽东,陶谦、刘备、吕布先后占据徐州,袁术占据扬州的淮南部分,刘表占据荆州,刘璋占据益州,孙策占据扬州的江东部分,士燮占据交州。此外,张鲁以道教的组织形式保据汉中地区,置祭酒以治民。在这些割据者中,势力最强也最活跃的是袁绍和曹操。
董卓入洛后,曹操逃至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聚兵反抗,成为关东联军的一支。他在济北(今山东长清南)诱降黄巾军三十万众,选其精锐,编为青州兵;又陆续收纳一些豪强地主武装。建安元年,他把汉献帝迁到许县(今河南许昌东),取得了挟天子以令不臣之势;又屯田积谷,以蓄军资。建安五年,曹操与袁绍两军进行官渡之战,曹操以弱胜强,全歼袁军主力;又利用袁绍二子的矛盾攻占袁氏的邺城,相继占领青、冀、幽、并四州之地,统一了中原地区。建安十二年,曹军出卢龙塞(今河北遵化西北),打败侵扰北方的乌桓。
建安十三年,曹军南下,攻占刘表之子刘琮所据的荆州。依托于荆州的刘备向南奔逃。江东的鲁肃受孙权之命与刘备会晤,商讨对策,诸葛亮又受刘备之命,于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与孙权结盟,共抗曹军。孙、刘联军以少胜多,大败曹军水师于赤壁(一般认为在今湖北蒲圻西北,长江南岸),迫使曹军退回中原。这就是促使形成三国鼎立局面的赤壁之战。曹操北归以后,用兵于关中、陇西,把统一范围扩及整个北方。
建安十六年,刘备率部进入益州,逐步占据了原来刘璋(刘焉之子)的地盘。二十四年,刘备从曹军手中夺得汉中,据守荆州的关羽也向曹军发起进攻,但是孙权遣军袭杀关羽,占领荆州大部,隔三峡与刘备军相持。
汉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正月,曹操死;十月,子曹丕称帝(即魏文帝曹丕),国号魏,都洛阳,建元黄初。公元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即汉昭烈帝刘备),国号汉,世称蜀,又称蜀汉,建元章武。孙权于公元221年接受魏国封号,在武昌称吴王。公元222年,蜀军出峡与吴军相持于夷陵(今湖北宜都境),猇亭一战,被吴将陆逊击败,退回蜀中。公元229年,孙权在武昌称帝(即吴大帝孙权),后迁都建业(见建康),建立吴国。猇亭之战以后不久,蜀、吴恢复结盟关系,共抗曹魏。南北之间虽然还常有战事发生,有时规模还比较大,但是总的说来,力量大体平衡,鼎足之势维持了四十余年之久。
三国疆域,大体魏得北方,蜀得西南地区,吴得东南地区。魏国置司、豫、兖、青、徐、凉、雍、冀、幽、并、荆、扬等州。其中凉州领戊己校尉护西域;幽州地境达于辽东;南部诸州大致依秦岭、淮河分别与蜀、吴相接。蜀置益州,自秦岭至于南中(今四川大渡河以南和云南、贵州,因在巴、蜀之南,故名)。吴有扬、荆、交三州。三国户口,魏有户六十六万余,口四百四十余万;蜀有户二十八万,口九十四万,吏四万,兵十万余;吴有户五十二万余,口二百三十万,吏三万余,兵二十三万。
魏
汉未社会中的世家大族,魏晋时称为士族,影响很大,名士多出于这个阶层,或者在政治上站在这个阶层一边。曹操由于其宦官家族的身世,一般说来不为名士所尊重,不具备战胜出身于世家大族的割据者的政治优势。曹操杀戮讥议自己的名士边让,引起兖州士大夫的激烈反抗,其势力几乎覆没。东汉世家大族的代表人物袁绍,实力和影响远胜曹操,在讨曹檄文中曾辱骂曹操是“赘阉遗丑”。官渡之战时,曹操的文武官员多与袁绍通谋。曹操为了战胜强大的对手,不得不度外用人,即从较低的社会阶层中网罗有能力的人才。后来他一再发布“唯才是举”的教令,拔用那些不齿于名教但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但曹操选官的真正准则并不是“唯才是举”,而是“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曹操不但不曾笼统地否定世家大族素所强调的德行标准,而且很重视对名士的争取。在其帷幄中有许多名士。官渡战前,徐州混乱,他曾派出名士陈群、何夔等人出宰诸县,以图稳定局势。曹操得邺城后,立即辟用袁绍原来辖区内的名士;破荆州,也尽力搜罗本地的和北方逃来的士人。曹燥越到晚年,越是以慎德为念。
曹操死后数月,曹丕在尚未代汉称帝之时,采纳了陈群建议的九品官人之法,选择贤而有识鉴的员,兼任其本郡的中正。负责察访与他同籍而流散在外的士人,评列为九品,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这就是九品中正制。魏国齐王芳时,又增设州中正。九品中正制初行时,士人品定之权掌握在政府的中正手里,中正采择舆论,按人才优劣评定品第高低,多少改变了东汉未年名士臧否人伦,操纵选举的局面,有利于政权的稳定。但在士族阶层发展和易代纷纭的岁月中,此制并不能长久地超然于士族势力和政局之外而坚持其既定准则,西晋时已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中正制反而成为巩固士族力量的工具。
为保持固定的兵源,曹魏建立了士家制。士家有特别的户籍,男丁世代当兵或服特定的徭役。士家身份低于平民,士逃亡,妻子没官为奴。冀州士家有十万户以上。曹操势力得以不断壮大,经济上主要得力于屯田。曹操建安元年破汝南、颍川黄巾,夺得大批劳动人手和耕牛农具,在许昌附近开辟屯田区。接着,许多郡国都置田官,招募流亡者屯田。屯田区一般都在易垦或冲要地点,自成系统,不属郡县。屯田民是国家佃客,以四六分(用官牛的)或对分(不用官牛的)向国家缴纳地租,但不负担另外的徭役。一部分屯田用军士屯垦,称为军屯。屯田者的生产有政府保障,其劳动生产率比郡县的自耕农民高,在短期内屯田即能保证军粮的需要。齐王芳时,由寿春到洛阳一线,军士屯田取得很大的成果(见曹魏屯田)。
曹操进驻冀州后颁行租调制,对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和地主),每亩土地征收田租谷四升。每户征收户调绢二匹、绵二斤。户调取代汉代沉重的人头税,对农民有好处,也有利于大族豪强庇荫佃客。曹操命令加重对豪强兼并行为的惩罚,但大族豪强兼并事实上难以阻止。
随着北方的统一和屯田制、租调制的施行,北方社会秩序趋于稳定,生产逐渐恢复。政府修整道路,兴建水利,便利了交通和槽运。恢复的冶铁业中,利用水力鼓风冶铸的水排得到推广,丝织业也兴盛起来。商品交换渐有起色,魏明帝时重新颁用钱币。洛阳、邺城都日趋繁华。魏国与日本境内的邪马台国保持着较频繁的交往。西域诸国也有使臣和商人往来。
文化方面,文学、哲学和科学技术都有重要成就。曹操、曹丕、曹植父子都是著名诗人;还有以王粲、陈琳为代表的所谓建安七子。三曹和建安七子在诗歌创作上形成“建安风骨”,留下许多名篇。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蔡琰(文姬)有《悲愤诗》传世,著名的乐府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也创作于建安时。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玄学的产生,是哲学思想的突出成就。后世称为“医圣”的张仲景,著《伤寒杂病论》(后人析为《伤寒论》及《金匾要略》二书),奠定了中国医学体系的基础。华佗则精于外科手术、首创用麻沸散作手术麻醉剂。数学家刘徽在圆周率计算上有重大贡献。马钧在机械上有多种发明,包括提水工具翻车。在宗教方面,道教由于黄巾起义和张鲁保据的失败,略有沉寂,佛教则继续流传。洛阳有佛寺,西域僧人前来传法译经。颍川人朱士行远赴于阗求经,是第一个西行求法的汉僧。
魏国建立不久,政权开始腐败。齐王芳在位时发生了辅政的宗室曹爽和太尉司马懿的权力之争。曹爽重用名士何晏、邓飏、李胜、毕轨、丁谥等人,改易朝典,排斥司马懿。司马氏是东汉以来的世家大族,司马懿本人又富于谋略,屡有军功。景初二年(公元238年),他率军平定公孙渊,使辽东归入魏国版图。正始十年(即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又乘曹爽奉齐王芳出洛阳城谒高平陵的机会发动政变,逼迫曹爽屈服,并处死曹爽及其党羽,独揽朝政,史称高平陵事件。后来,司马懿及子司马师、司马昭陆续压平了起自淮南的王凌(嘉平三年,公元251年)、毋丘俭(正元二年,公元255年)、诸葛诞(甘露二年,公元257年)的军事叛乱和其他朝臣的反抗,巩固了司马氏的统治。以竹林七贤为代表的一批玄学名士对司马氏持消极反抗态度,其中的嵇康被司马氏以非毁名教和欲助毋丘俭为乱之罪名杀害。他们之中的大部分在魏和西晋初都陆续归服于司马氏。
当反抗力量都被消灭以后,司马氏乘时立功,于魏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出兵灭蜀。两年后,司马炎以接受禅让为名,代魏为晋。魏国历五帝,共四十六年。
蜀
董卓入洛的前一年(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汉宗室刘焉出任益州牧。焉死,子璋继任。刘焉、刘璋相继压平了益州豪强的反抗。建安十六年刘璋邀请暂驻荆州的刘备入蜀,使击保据汉中的张鲁。建安十九年,刘备占据益州;二十四年进驻汉中,自称汉中王。是年,留守荆州的关羽被孙权军袭杀。刘备于公元221年称帝后,为争夺已失的荆州,于次年出峡,与吴军进行了夷陵之战,败退入蜀,病死。其子刘禅继立。
刘备在新野时,邀约客居隆中的诸葛亮为辅佐。诸葛亮看清了北有曹操,东有孙权,荆州不可持久的形势,从战略上促成刘备进入益州,以图自保。刘备死,诸葛亮辅刘禅。小国弱民,处境困难。今川西和云、贵的一些少数民族,当时统称西南夷,接连发生叛乱。益州郡(今云南晋宁东)豪强雍闿执太守,求附于吴。牂柯太守朱褒、越嶲夷王高定元都响应雍闿,南中地区动乱扩大。建兴三年(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军南征,大军分为三路,诸葛亮军西平越嶲,马忠军东平牂柯,然后他们与中路李恢所部共指益州郡。此时孟获已代雍闿据郡。诸葛亮败孟获,并按出军时马谡“攻心为上”的建议,对孟获七纵七擒,终于使孟获归心,南中平定。诸葛亮把夷人渠帅移置成都为官,把南中青羌编为军队,并允许大姓招引夷人作部曲;以南中的牛马特产充实蜀国军资。西南夷人地区的闭塞状态,从此有所改变。
南中战争结束,蜀吴结盟也取得圆满成果。诸葛亮于建兴五年率军进驻汉中,同魏国展开争夺关陇的激战。诸葛亮在益州疲惫情况下急于求战,一方面力图以北伐来巩固自己“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正统地位;一方面则以攻为守,借以图存。建兴六年,诸葛亮命赵云据箕谷(今陕西褒城北)以为疑兵,自己率主力取西北方向进攻祁山(今甘肃礼县东北)。前锋马谡在街亭(今甘肃庄浪东南)败阵,蜀军撤回。以后三年,诸葛亮又屡次出兵,都由于军粮不济,没有成果。建兴十二年再次北伐,进军至渭水南面的五丈原(今陕西眉县西南),病死军中,蜀军撤回,北伐停顿。
诸葛亮死后,蜀国以蒋碗、费祎、董允等人相继为相,因循守成而已。景耀元年(公元258年)以后,宦官擅权,政治腐败。大将军姜维北伐,劳而无功。景耀六年,魏军三路攻蜀,姜维在剑阁抗拒魏钟会大军,而魏邓艾则轻军出阴平(今甘肃文县西)险道南下,于这年冬灭蜀。蜀国历二帝,共四十三年。
吴
汉未黄中起义时,孙坚随会稽朱儁到中原镇压黄巾,以后又转战于凉州和荆州江南诸郡。董卓之乱时,孙坚参加讨伐董卓的关东联军,隶属于袁术,在淮南活动,孙坚死,子孙策统领部众,约于兴平元年(公元194年)开始向江东发展。他得到周瑜等人的助力,驱逐暂驻曲阿的扬州刺史刘繇,逼降会稽太守王朗。建安元年献帝都许以后,孙策拒袁术而联曹操,受封为吴侯。建安四年,孙策击破袁术庐江太守刘勋,吞并其部曲,并取得豫章郡地。建安五年孙策死,策弟孙权统众。建安十三年孙权由吴徒治京城(今江苏镇江)。筹划赤壁之战,势力达于荆州;十五年招附保据岭南的士夑兄弟,取得东南半壁。建安十六年孙权徒治秣陵,次年,改秣陵为建业。建安二十四年孙权破关羽,占有荆州全境。三年以后(公元222年)又取得夷陵之战的胜利,限制了蜀国出峡发展的可能。孙权尚存的困难,一是对付山越的不宁,一是在淮南巢湖地区抗拒曹魏的压力。
散布在东南州郡山区的山越人,阻险割据,甚至北联曹魏,反对孙权势力向南方内地扩张。孙权与山越进行过多次战争,屡获胜利,嘉禾三年(公元234年)诸葛格率军进攻丹阳山越,经三年围困,山越十万人出山投降,其中四万丁壮补兵,余下的成为编户。孙吴统治的几十年中,山越人大体与汉人趋于融合。东晋南朝史籍中,关于山越的记载只偶尔一见。
孙权主要的军事活动在淮南。赤壁战后,曹操军屡攻合肥地区,双方互有胜负。江北居民多渡江,濒江数郡成为空虚地带。诸葛亮死,魏蜀战争停止后,魏国加强了在淮南对吴国的进攻。吴军除沿江设督驻军、遍置烽燧以外,还在巢湖南口筑濡须坞,严密防守。魏军水师有限,进攻难于奏效,所以魏吴相持有年。
孙权统治时,江东经济有显著发展。北人南来,山越出居平地,劳动力增多。长江两岸地区都设有屯田区,其中毗陵屯田区(今江苏常州、镇江、无锡一带)最大。会稽郡农业生产比较发达。历代陆续修成的浙东运河和江南运河在孙吴时发挥了通航效益。江南运河云阳至京口(今江苏丹阳至镇江)一段流经山间,不便通航,吴未得到修整。云阳以西开辟破冈渎,使秦淮河和江南运河联通,为三吴至建业的便捷水道。丝织业开始在江南兴起,但织造技术还不高,所以蜀锦成为重要的输入物资。铜铁冶铸继承东汉规模而有发展规律,青瓷业也在东汉釉陶制造基础上走向成熟。由于河海交通的需要,造船业很兴旺,海船经常北航辽东,南通南海诸国。黄龙二年(公元230年)万人船队到达夷洲,即今台湾省,这是大陆与台湾联系的最早记录,吴国使臣朱应、康泰泛海至林邑(在今越南南部)、扶南(在今柬埔寨境)诸国。大秦商人和林邑使臣也曾到达建业。
经济的发展,与外界交往的增加,促进了攻江南文化的提高,出现了一批知名的经学家和文史之士,如虞翻、陆绩、韦昭。佛教开始在江南传播,居士支谦从洛阳南来,世居天竺的西域僧康僧会稍晚从交趾北上。他们在建康译经传法,影响颇大。道教在南方民间继续流传。
孙吴诸将以私兵随孙氏征战,孙吴屡以国家佃客赐给功臣,功臣往往拥有多至于数县的俸邑,因而逐渐形成吴国武将世袭领兵的制度。同时,江南也出现了象吴郡的顾、陆、朱、张那样的占有大量土地和童仆,而且各有门风,世居高位的大族。他们和世袭领兵的武将同是孙吴政权的主要支柱。
孙权死(公元252年)后吴国日趋衰弱,而魏国则在司马氏消灭淮南地区三次军事叛乱后日趋强大。由于司马氏以先灭蜀后取吴作为国策,而在灭蜀(公元263年)、代魏(公元265年)后又忙于新朝定制,吴国政权暂得延续。晋泰始五年(公元269年),羊祜命王濬在益州筹建水师,并预定攻吴的军事方略。咸宁五年(公元279年)冬,晋军出兵自长江以北、江陵至建业之间五道攻吴,而以益州水师为奇兵出峡顺流,于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三月攻下建业,吴帝孙皓降,吴国亡。吴国历四帝,共五十二年。东汉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后出现的全国分裂局面,经过魏、蜀、吴三个区域的局部统一和相持后,至此又归于全国的统一。
参考书目:
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北京,1959年版。
司马光:《资治通鉴》第59—78卷,中华书局,北京,1956年版。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第1—2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本站略有改动。
三国都城
1、曹魏邺城
东汉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击破袁绍以后营建的邺城的遗址,在今河北临漳县城西南17.5公里。由于漳河历年泛滥,地面遗迹已极稀少,著名的铜雀三台尚存二台残迹,城垣已荡然无存。
邺城东西3.5公里,南北2.5公里,城内以一条东西横街将城划分为南北两区,北区地势较高,其中部建宫和衙署,西部置苑,西北城隅高耸着冰,铜雀台、金虎台,是为军事需要而建的瞭望制高点。南区主要是居民区,有长寿、吉阳、永平、思忠四里,其中安置了当时强制集中的各地劳动人民和投奔曹操的强宗巨豪,以及他们的部曲。
邺城在我国都城史具有借时代意义,它将宫苑集中于城区北部,居民区放在城区南部,为以后历代都城所继承,开创了一种崭新的城市布局。邺城西北设置三台,魏晋洛阳城也仿此在西北隅设置金庸城。
2、曹魏洛阳城
曹魏洛阳城在今洛阳市东15公里处,由曹丕于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在东汉洛阳城基础上修建而城。南北成长方形,东、西、北三面城垣各有几处曲折,保存状况较好,南城垣因洛河北移被毁,西城垣残长4290、宽约20米,北垣全长3700,宽约25-30米,东垣残长3895,宽约14米。南垣长度以东西垣的间距计算约2460米,城垣周长约14345米。
西、北、东垣共计城门12座,其中西垣3座。从南到北依次为广阳门、西明门、闾阖门;北垣二座,从西至东依次为大夏门、广莫门;东垣3座。从北至南依次为建春门,东阳门、清明门;据文献记载,南垣应有4门,自东至西依次为开阳门、平昌门、宣阳门、津阳门。
城西北隅仿邺城三台建金庸城,为军事防御设施。洛阳城仿邺城的设计,将宫城集中于城内中部以北,将官署、居民区置于城区南部。城南设立国学、明堂、灵台、此灵台为东汉时所建,魏晋沿用,汉晋灵台遗址是我国发现的最早一座天文观测台遗迹,距今已有1900多年。
3、孙吴武昌城
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孙权始都武昌,在今湖北鄂城县以东一带。俗称吴王城。城略作方形,边长0.75公里,南壁和东壁的南段保存较好,城基宽十余米,残存最高处达4米。城内北部原似建有子城,为孙吴武昌宫所在。城西有郭城遗迹。再西为武昌的港口樊口。城南发现有古代冶铁遗址。武昌城北枕大江,西屏西山,南阻樊山和洋澜湖,东南隅有凤凰台高地,形势险要,又有良港、铁冶,是控制长江中游的一个军事重镇。
4、孙吴建业城
吴黄龙元年(公元229年)迁都建业,遗址在今南京玄武湖南岸。文献记载“建业都城周二十里十九步”(《建实录》卷2)。孙吴建业城址现已消失。
1、洛阳魏正始八年墓
出于洛阳涧西,该墓县有前后两室,前室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耳室。墓室全长近8米,前面还有1.62米的砖甬道和长25.5米的斜坡状土墓道。由于早年被盗,后室遭到较大的破坏,棺椁无存。但在前室和其两侧的耳室中尚保存了一些遗物。前室平面呈方形,在室内后部中央原陈放有一座帷帐,现只存有五件铁质的帐钩。其中一件上带有“正始八年八月”纪年铭文。可知造于公元274年。在帷帐附近放置的随葬器物仅存玉杯、博山炉等数件。左耳室内有陶俑、陶磨、陶井、猪圈以及家畜模型等,当是模拟庖厨。右耳室出土了七件带盖陶罐,或许是模拟仓房。从墓葬的结构和随葬器物看,当时还较多地承继着东汉晚期砖墓的传统,并且流于中原和南方广大地区。
2、武昌、南京的东吴墓
自50年代中期以来,在单室(今鄂城,武昌、南京地区)单室发现了一些东吴时期的墓葬。在南昌、浙江等地也有发现。
从墓葬形制来看,约略可以分为多室墓和单室墓两类。多室墓一般分为前后两室,其间以通道相联,前室平面近方形,左右两侧各设一耳室,在墓门前后有较短的甬道,前接长斜坡墓道。后室较大,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如武昌任家湾的黄武六年(公元227年)墓,莲溪寺的永安五年(262年)墓、鄂城的孙将军墓、江西南昌的高荣墓等就是这样的形制。现以武昌任家湾黄武六年墓为例介绍如下:棺木放置在后室,棺底铺铜钱,名刺木简及银钗等服饰用具出于棺内,大约是墓主人随葬携带之物。铅券压在棺下。在后室四隅均堆放铜钱,全墓共出铜钱达3600余枚之多。在墓室左后隅还放置一件青瓷虎子,及9件小碗。前室内放有铅耳杯和盘、铜洗。漆盂、陶炉等器皿,还有铁矛和铁剑等兵器。右耳室放置各型陶罐和釉陶罐,似象征储屋的仓房。左耳室放置有陶灶模型等器,似象征庖厨。早期东吴墓从形制和随葬器物等方面看,都还仿效中原曹魏墓,后期墓出青瓷器较多,显出地方特色。
单室墓多是只有长方形券顶穹窿顶的砖室,有的前面连有较短的甬道。出土器物也较少,多为陶瓷日用器皿。此类墓主人身分较低。
3、成都蜀汉墓
墓葬形制有具前、中、后三室的。也有具前、后两室的。数量多的是单室墓。随葬品有陶釜、甑、罐、灶、井、家禽畜和俑等。上沿汉制而制作粗糙。
1、长沙走马楼简牍
1996年在长沙走马楼发现大量吴简。仅一种长50厘米左右的大木简,完好或基本完好的就有2000枚以上;已经清理出来的木牍和签牌约数十块,竹简约数万片,这批简牍至少有150万字左右的内容,大大地超过了《三国志》的总字数,这批简牍主要是经济类文书,因此为研究孙权时代吴国社会经济问题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这批简牍对于研究写孙吴时期的长沙地区历史地理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简牍本身为研究吴国简册制度提供了全新材料。
2、铜镜
三国曹魏铜镜多沿汉制,流行柿蒂莲弧镜和简化的规矩镜。日本本州岛不发现了曹魏制造的三角缘神兽镜达200件以上。这些铜镜是由曹魏手工方式徐州等地民间工匠制作的,有的是专为出口而生产的。如铜镜铭文有:“镜陈氏作…君宜高官到海东,保子宜孙”,“吾作明竟(镜)真大好,浮由(游)天下口四海,用青铜,到海东。”
孙吴的铜镜铸造中心在绍兴,当时出现很多镜匠师,如郑、卜、鲍、陈、朱、徐、唐、张、任等姓,其中鲍、陈两姓作品尤多,这些匠师多是民间手工业者,所铸镜背纹饰以汉末浒的半圆方形带神兽镜,但出现了简化半圆方形带和神仙形象的趋势。
3、孙吴瓷器
孙吴青瓷器制造中心在浙江绍兴、上虞一带。绍兴附近许多吴墓都出有青瓷器的匠师,青瓷烧造已经专业化。江浙地区青瓷手工业的发展,促使了长江下游广大地区生活用具方面的改进;瓷器逐渐代替陶器;并且银块传列长江中游等地区,如武昌任家湾黄武六年墓所青瓷碗和虎子等就是从江浙传来的,使长江中游等地区生活用具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南京中华门外吴墓出土的青瓷釉下彩盘口壶,是我国瓷器发展史上第一次出现的釉下彩。这样美丽的盘口壶,将我国釉下彩出现于唐代的历史了六百年左右。
4、东吴漆器
1984年6月在安徽马鞍山市发现东吴朱然墓中前后室内各旋转漆棺一副,后室棺较大,推测为朱然的葬具,前室棺内死者可能是其妻,该墓随葬品总计一百四十多件,其中漆器量最多,共约80件。有案、盘、羽觞、桶、壶、奁、盒、匕、勺、凭几、扇、梳等,有木船、篾胎、皮胎等,尤其有彩绘漆器的大量出土。特别是其中一种犀皮黄口羽觞,将犀皮漆工艺的出现年代提早了六百年左右。
5、三国货币
在陕西汉中勉县老道寺蜀墓出土文物中,发现一枚“传形五铢”币。该币为外圆内方形,径为2.2厘米,厚一毫米,孔径0.9厘米,钱无廓,其外形似东汉晚期的“剪轮五铢”。
6、三国兵器
a、扎马钉:在陕西汉中勉县的汉江河与定军山武侯坪一带,经常出土有铜、铁箭镞和扎马钉、铁刀等兵器文物。扎马钉是古代军事战争中的一种暗器,状若荆剌,故学名蒺藜,有铜、铁两种。扎马钉有四个锋锐的尖瓜,其尖呈三角锥形,亦有圆锥形,尖瓜间每个夹角一百三十度,大的重约十五克,尖长2.7至3厘米,小的重8克,尖长1.5厘米。在战争中,扎马钉多撒在战地,险径,用以剌伤敌马匹和士卒,所以俗称扎马钉。
b、魏弩机:在陕西汉中勉县出土文物中,发现有一件魏弩机,该机完整无损,重三市斤。在箭厢上面的右边尾部,阴刻有三行文字,一半已剥蚀难识。文曰:“黄初七年六月一日□□□监作吏箫诗已□□□师张倌耳师造□”。在箭厢右侧,阴刻有“才廿二”三字。这说明这个弩机是在某作部临作吏萧诗已和某技师张倌耳的监作下铸造的,而“箫诗已”特别是“张倌耳”在当时魏国铸造兵器上比较有名。这件“黄初七年”弩机在勉县出土,很可能是诸葛亮北伐期间缴获魏国的战利品。
三国文化典籍举隅
三国文化典籍传之今天,大多亡佚,但流传下来也复不少,本节意欲作一全面介绍,但难免有遗珠之憾。除文学类之外,有经学,史学,哲学,政治,兵法,科技,法律,地理,综合等。因囿于所见,罗列部分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弊。介绍中尽量做到客观、科学,言简意赅,达到窥斑知豹之目的。
三国以魏为主,所以吴、蜀二国之典籍别以国名,而魏国则从略。
经学
◆《易传》(《周易注》)王朗注。
王朗,字景兴,东海郯(今山东郯城县西南)人。始因通经拜郎中,后迁会稽太守,拜谏议大夫、大理,官至御史大夫、司空,封兰陵侯。博识能文,通晓经学。
◆《周易注》王弼注。
◆《周易传》袁准著。
袁准,字孝尼,忠信公正,不耻下问,唯恐人之不胜已。因世事险恶,恬退而不求上进,著书十余万言,记述治世之业。
◆《周易章句》董遇著,凡十二卷。
董遇,字季直。历注经传,颇传于世。
◆《周易陆氏述》[吴]陆绩撰,凡十五卷。
◆《周易注》[吴]姚信注,凡十卷。
◆《周易春秋例》孙炎著。
◆《周易荀氏注》荀爽注,凡十一卷。
◆《易注》刘表注,几十卷(《隋书-经籍志》录刘表《易章句》五卷)。
◆《礼易传》荀爽著。
◆《周易义》向秀撰,凡一卷。
◆《周易注》向秀注,今佚。
◆《周易》王肃注,凡十卷。
◆《周易注》[吴]虞翻注,凡丸卷。
◆《周易尽神论》钟会撰,凡一卷。
◆《周易无互体论》钟会撰,凡三卷。
◆《尚书王氏注》王肃注,凡十一卷。今存二卷,有《玉函山房辑佚书》本。
◆《尚书正经》荀爽撰。
◆《尚书驳议》王肃撰,凡五卷。
◆《尚书义问》郑玄、王肃,孔晁撰。凡三卷。
◆《尚书释问》王粲撰,凡四卷。
◆《尚书王氏传问》、《尚书义》范顺问,[吴]刘毅答,各二卷。佚。
◆《诗经解》(《毛诗注》)王肃注,凡二十卷。
◆《诗传》荀爽撰。
◆《毛诗注》孙炎注。
◆《诗传》袁准撰。
◆《毛诗谱》[吴]徐整撰,凡三卷。
◆《毛诗义问》刘桢撰,凡十卷。
◆《毛诗义驳》王肃撰,凡八卷。
◆《毛诗奏事》王肃撰,凡一卷。
◆《毛诗问难》王肃撰,凡二卷,佚。
◆《后定丧服》刘表撰。
◆《丧服要记》[蜀]蒋琬撰,凡一卷。
◆《丧服要记》王肃撰,凡一卷。
◆《丧服经传》王肃撰,凡一卷。
◆《丧服变除图》[吴]射慈著。
◆《三礼图》[吴]薛综撰。
◆《丧服图集》[蜀]谯周撰。
◆《礼传》荀爽撰。
◆《礼仪》王肃注,凡十七卷,今佚。
◆《礼记》王肃注,凡三十卷,今佚。
◆《周官礼》王肃撰,凡十二卷,今佚。
◆《明堂仪》王肃撰,凡三卷,今佚。
◆《礼记注》孙炎注,凡三十卷。
◆《礼义》郑小同撰,凡四卷。
◆《乾象历注》[吴]阚泽注。
◆《周官传》袁准撰。
◆《周官注》王朗注。
◆《乐悬》何晏撰。
◆《乐论》刘邵撰,凡十四篇。
◆《乐论》阮籍撰。
◆《国语公羊谷梁传注》[吴]唐固注。
◆《春秋古今会盟地图》[吴]唐固著。
◆《春秋左氏条例》颍容著,凡五万余言。
◆《谢氏释》谢该著。
建安中,河东人乐详罗列《左传》疑难问题数十条询问谢该,谢该详为解释。
◆《左事问七十二事》乐详撰。
乐详,少好学,听说谢该善《左氏传》,便从南阳步行到许昌,跟随谢该学习。后为太守杜畿文学祭酒,黄初中,征拜博士十余人,学问大多不完备,又不熟悉、通晓,唯乐详五业并授。其中有人疑问不解者,乐详不但毫不愠怒,反而以杖画地,牵譬引类,至于废寝忘食。
◆《春秋传解》[吴]张昭撰。
张昭字子布,少好学,善隶书,从白侯子安受《左氏春秋》,博览群书。为孙策长史,后封娄侯。在里宅无事,乃著《春秋传解》及《论语注》。
◆《汉纪》荀悦著,凡三十篇。
荀悦,字仲季,颍川(令河南禹州市)人。年十二,即能说《春秋》。因家贫无书可读,使四处寻阅,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沉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不满宦官专权而托疾隐居。献帝好文学,荀悦与从弟荀彧、少府孔融等侍讲禁中,旦夕谈论。帝好典籍,认为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于是便令荀悦依《左氏传》体而作《汉纪》。
◆《春秋经》[吴]士燮著,凡十一卷。
士燮字威彦,少游学京师,从颍川刘子奇治《左氏春秋》。士燮体气宽厚,谦虚待人。中原乡邑士人前往投靠避难者数以百计,耽玩《春秋》,为之注解。
◆《春秋左氏传》王肃撰,凡三十卷。
◆《春秋左氏传》董遇撰,凡三十卷。
◆《春秋左氏传义注》孙毓注,凡十八卷。
◆《春秋左氏传》王朗撰,凡十二卷。
◆《春秋左氏传音》嵇康撰,凡三卷。
◆《春秋左氏传音》曹髦撰,凡三卷。
◆《春秋说要》糜信撰,凡十卷。
◆《春秋左氏传贾服异同略》孙毓撰,凡五卷。
贾谓贾逵,服云服虔。
◆《春秋谷梁传》[吴]唐固注,凡十三卷。
◆《春秋谷梁传》糜信注,凡十二卷。
◆《糜信理何氏汉议》佚名著,凡二卷。
◆《春秋三传论》韩益著,凡三卷。
◆《春秋外传国语》[吴]虞翻撰,凡二十一卷。
◆《春秋外传章句》王肃著,凡二十二卷。
◆〈春秋外传国语》[吴]韦昭撰,凡二十二卷。
◆《春秋外传国语》[吴]唐固注,凡二十一卷。
◆《春秋三传注》孙炎注。
◆《春秋条例》荀爽撰。
◆《论语注》[蜀]谯周注,凡十卷,今佚。
◆《论语注》[吴]虞翻注。
◆《论语释疑》王弻撰,凡三卷。
◆《论语集解义疏》何晏撰,凡十卷。何晏集汉儒孔安国、包咸、马融、郑玄及陈群、王肃、周生烈之说,并加入自己的观点,撰成《论语集解》,呈奏魏主,盛行于世。
◆《论语释驳》王肃撰,凡三卷。
◆《孔子家语》王肃撰,凡二十一卷。本书杂取《论语》、《左传》、《国语》、《荀子》、《礼记》、《大戴书》等书中内容,多系伪造,题名王肃撰。
◆《论语注》王肃注。
◆《论语注疏》何晏注,凡二十卷。
◆《论语注》[吴]张昭注。
◆《孝经解》王肃撰,凡一卷。
◆《孝经解赞》[吴]韦昭撰,凡一卷。
◆《尔雅》孙炎注,凡七卷。
◆《广雅》张揖撰,凡三卷。
◆《辩释名》韦昭撰,凡一卷。
◆《五经然否论》[蜀]谯周撰,今佚。
史学
◆《古史考》[蜀]谯周撰,凡二十五卷。本书搜罗先秦史事,以弥补《史记》只缺者,对于研究先秦史有重要作用,原书久佚,今存为清章宗源辑本。
◆《国语注》[吴]韦昭注。
◆《汉书音义》[吴]韦昭撰。原书已佚,唐代颜师古注《汉书》时多有引述。
◆《汉书注》苏林注,今佚。
◆《后汉书》[吴]谢承著,凡一百三十卷。原书久已散佚,今存姚之駰辑本四卷。
◆《后汉记》[吴]薛莹撰,凡一百卷。此书已久佚,今存姚之駰辑本一卷。
◆《三史略》[吴]张温著,凡二十卷。今佚。
◆《吴书》[吴]韦昭等撰,凡五十五卷。
据《三国志》卷五十三载吴右国史华覈上疏曰:“大皇帝(孙权)末年,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始撰《吴书》。孚、峻俱非史才,其所撰作,不足记录。至少帝时,更差韦曜(即韦昭)、周昭、薛莹、梁广及臣五人,访求往事。共所撰立,备有本末”。
◆《魏官仪》卫觊撰,今佚。
◆《汉语》荀爽撰。主要采集汉代成败诸事。作为国之兴亡之鉴戒。
◆《后汉集解音义》应邵撰,凡二十四卷。
◆《汉记》荀悦撰,三十卷。书成于建安五年(209年),仿《左传》体例,简化《汉书》,以年叙事,内容与《汉书》略同而有所删补。
◆《巴蜀耆旧传》[蜀]郑伯邑等撰。编撰者有郑伯邑、赵彦信、陈申伯、祝元灵、王文表等,皆博学多闻。原书久佚。
◆《魏书》王沈等撰,凡四七四卷。
魏文帝、明帝时,曾命卫觊、繆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后又命韦诞、应璩、王沈、阮籍、孙该、傅玄等共同修撰。最终王沈独就其业。“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
◆《魏略》鱼豢撰。
是书为鱼豢私撰,历叙曹魏史事,“巨细毕载,芜累甚多”(《史通-题目》)。南朝宋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多有称引,对于了解魏史有不小作用。
政论、哲学、宗教
◆《政论》刘廙撰,凡五卷。今存八篇,见《群书治要》。
◆《圣证论》王肃撰,凡十二卷。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十一卷。是书大都援引伪《孔子家语》等书,托称“取证于圣人之言”,借孔子名义驳斥郑玄,与郑学对立。原书已佚,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一卷,皮锡瑞撰有《圣证论补评》二卷。有《汉魏遗书钞》清刻本等。
◆《万机论》蒋济撰,凡八卷。是书“纯以推极利弊为主,不尚华词”(刘师培《中古文学史讲义》)。原书已散佚,严可均《全三国文》辑有一卷。
◆《世要论》(《桓范新书》、《桓公世论》)桓范撰,凡十二卷。
内容主要是修身治国之道,亦有评论文体时弊者,较为公允。原书已散佚,《群书治要》辑有十四篇,《全三国文》列为一卷。
◆《申鉴》荀悦著,凡五卷。
荀悦避乱隐居,后出为献帝侍讲。其志在劝善规过,议兴议革,但谋不为所用,故作斯论。所论辩之文,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于帝,帝览而善之。
◆《崇德》荀悦撰;
◆《正论》荀悦撰。二书及另外论文凡数十篇。
◆《中论》徐干撰。详参本书文学部分。
◆《道论》钟会撰,凡二十篇。
◆《道德论》何晏撰,凡二卷。
◆《贵无论》何晏撰。
◆《夏侯子》夏侯玄撰。玄学清淡之论著,今佚,《太平御览》间有佚文。
◆《老子注》王弼注,凡二卷。
◆《都官考课》刘邵撰,佚。
◆《律略论》刘邵著,凡五卷,今佚。
◆《法论》刘邵著,佚。
◆《法训》[蜀]谯周撰,凡八卷,佚。
◆《物理论》[吴]杨泉撰,凡十六卷。
杨泉事见本书文学部分。《物理论》主要批判了魏晋玄学的唯心主义思想,主张人死神灭,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观点,为后来的无神论者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材料,书中又间杂有文学评论。
◆《太玄经》[吴〕杨泉撰,凡十四卷。
◆《小荀子》荀悦撰,凡一卷。
◆《老子训》钟繇撰,今佚。
◆《老子杂论》何晏撰,凡一卷,今佚。
◆《老子钟子注》钟会注,凡一卷。
◆《道德真经注》王弼注,凡四卷。
◆《老子指例略》王弼撰,凡二卷。
◆《庄子注》向秀注,凡二十卷。
◆《庄子音》向秀撰,凡一卷。
◆《维摩诘经》支谦译。当时影响最大的佛教经典。
医药、科技、兵法
◆《甲乙经》皇甫谧撰,凡十二卷。
◆《针经节要》皇甫谧撰,凡一卷。
◆《金匮要略论注》张机撰,凡二十四卷。
张机,字仲景,杰出医学家,对中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后世尊之为“医圣”。
◆《金匮玉函要略方论》张机撰,凡三卷。
◆《伤寒论法》张机撰,凡十卷。(附《伤寒明理论》,凡三卷)。
◆《论方》张机撰,凡一卷。
◆《伤寒铃法》张机撰,凡一卷。
◆《辨脉法篇》张机撰,凡一卷。
◆《平脉法篇》张机撰,凡一卷。
◆《五脏论》张机撰,凡一卷,佚。
◆《口齿论》张机撰,凡一卷,佚。
◆《疗黄经》张机撰,凡一卷,佚。
◆《中藏经》(托名)华佗撰。
◆《九章算术注》刘徽注,凡九卷。
刘徽,考校度量衡,研攻天文历法,精通《九章算术》,注释与论证中,提出“齐同术”(不同分母分数相加减,预先同分母然后分子相加减)、“今有术”(即属所谓比例类型的问题,均可依之解决)、“棋验法”(即高功率各种立体积的公式和少广章开立方术、开立圆术,均用棋特制立体模型说明)、“图验法”(即一切平面几何学定理并用面积图形来证明)。除对原题加以注释外,始用割圆术计算圆周率,求出圆周率=3.1416。十进分数与二元一次方程组的互乘相消法也为首创。
◆《海岛算经》刘徽撰,凡一卷。
该书初名《重差》,附于《九章算术注》。唐初改为单行本。因第一题测算海岛高远,故名。全书共九题。
◆《勾股方圆图》[吴〕赵爽撰。
赵爽字君卿,曾研究张衡《灵宪》和刘洪《乾象历》著述,全书五百三十余万字,附图六种,总结东汉数学成就。书中采用“弦图”对勾股定理的证明,早于外国同类证明方法约一千年。研究二次方程问题,得出与“韦达定理”类似的结果,但比韦达(1545——1693)早一千三百多年。在分数研究中,将《九章算术》分数运算上升到理论高度,创为“齐同术”。
◆《年历》皇甫谧撰,凡一卷。
◆《三五历说图》皇甫谧撰,凡一卷,今存残篇。
◆《月令七十二候》皇甫谧撰,凡一卷。
◆《浑天图》[吴]陆绩撰。
◆《九江志》何晏撰,凡一卷。
◆《水经》佚名撰,凡二卷。
记述黄河、长江、渭水、沔水、济水、漯水、汝水、淮水等一百三十余条水流。文字极其简略,有的只有几字。记事止于三国时期,内容北方详尽而南方极略。原书早佚。北魏郦道元撰《水注经》,以《水经》为纲,详加注释,原文得以保存。或云汉桑钦著。
◆《心书》[蜀]诸葛亮撰。
分兵机、逐恶、知人、将才、将器、将弊、将志、出师、择材、知用、戒备、习练、腹心、重刑、审因、应机、地势、自励、和人、威令等四十五条,四千余字,是研究军事史和作者军事思想的重要参考书,见《诸葛亮集》。
◆《孙于注》曹操注。
曹操于长期的军事生涯中,“自作兵书十余万言”,该书是其中之一。其著述大部分今已亡佚,本书保存至今。曹操在作注时写了序言,总结了军事斗争经验,指出了研究军事、掌握军队和驾驭战争规律的重要性。《孙子注》体现了这一思想。
◆《兵书要略》曹操撰。原书已佚,佚文仅一句,见《太平御览》。
◆《兵书接要》曹操编次。据孙盛《异同杂语》云:曹操“博览众书,特好兵法,钞集诸家兵法,名曰《接要》,传于世”。
其他典籍
◆《皇览》刘邵等修撰,凡千余卷。
延康元年(即魏黄初元年,220年),曹丕“使诸儒撰集经传,随类相从”,至黄初三年成书,“宜皇王之省览”,故名。据《魏略》称,“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后多有散佚,南朝梁时存六百八十卷,隋时仅存一百二十卷。世传多为节录本及抄合本。是书为大型综合性类书,今知参与编写者有刘邵、王象、繆袭、桓范、韦诞等人。佚文今仅存一卷。
◆《人物志》刘邵撰,凡三卷十二篇。
内容有九征、体别、流业、材理、树能、利害、接识、英雄、八观、七繆、效难、释争等。在论述人物时,以中和为贵。全书兼有名、法、道、儒各家思想,开魏晋名士玄谈之风气。
◆《风俗通》应邵撰,凡三十二卷。
又名《风俗通义》,以考释议论名物、时俗为主,对当时的社会风俗和迷信思想颇有批判,是了解汉魏间社会习俗的重要资料。今存十卷。
◆《地理风俗记》应邵撰,凡一卷。
◆《风俗论》应邵撰,凡一卷。
◆《汉朝仪驳》应邵撰,凡三十卷。
◆《汉官仪》应邵撰,凡十卷。
◆《帝王世纪》皇甫谧撰,凡十卷。
◆《帝王经界纪》皇甫谧撰,凡一卷。
◆《高士传》皇甫谧撰,凡三卷。
◆《达士传》皇甫谧撰,凡一卷。
◆《玄晏春秋》皇甫谧撰,凡二卷。
◆《陈留耆旧传》苏林撰,凡一卷。
◆《会稽先贤传》[吴]谢承撰,凡七卷。
记述严遵等人事迹,其中不少内容弥补史传之不足。原书已佚,佚文散见于《太平御览》中,鲁迅辑为一卷,并称之为“吉光片语,皆可宝也。”(《会稽郡故书杂集》)
◆《五教志》[蜀]谯周撰,凡五卷。
◆《默记》[吴]张俨撰,凡三卷。
原书已佚,据《汉晋春秋》,诸葛亮《后出师表》即出此书。
◆《官族传》何晏撰,凡十四卷。
◆《应璩书林》应璩撰,凡八卷。今佚。
◆《钟子芻荛》钟会撰,凡一卷。
◆《艺经》邯郸淳撰,凡一卷。
◆《周子》[吴]周昭撰,凡九卷。
◆《典论》荀悦撰,凡一卷。
◆《辨譏》荀爽撰。
◆《世本》应邵撰,凡八卷。
三国时期书法
汉字书法源远流长、光辉灿烂,与世界各国文字相比,汉字书法艺术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与鲜明的民族个性。历来书品与人品有机结合的理论,成为汉字书法艺术的精髓。
三国时期,从书法的历史发展来说,是完成汉字书体演变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楷书与草书已日臻成熟。汉字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字体的规范化,而楷书正是规范化的表现,草书则含有实用与审美两方面的功能,它可以大大提高汉字的书写速度,同时,古代“书者,如也”、“书品即人品”等理论在草书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狂放不羁者,表现为书法的豪放飘逸,沉稳成熟者则表现为凝重圆润。当然,这并不是说楷书不具备审美效益,楷书自有楷书的妙处。总之,小小毫锋凝聚着万千品性,奇妙异常。
三国以前,汉字经历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等阶段,加上楷书、草书,从中可以发现,汉字的发袭规律是由简到繁,繁简交替,又发展演变为由繁到简三大阶段,总的趋势是从繁杂到简单,从难写到易写,这是书法随时代而发展的必然。
书法随时代而发展的另一面,是时代决定着书法的发展进程,三国时期,书法艺术的提高有四个方面的社会原因。其一,魏晋时期的思想解放是书法艺术迅速发展变化的基础。钟繇认为“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宋-陈思《书苑菁华》卷一《秦汉魏四朝用笔法》)。意谓书法创作犹自然元气赋予万物,从而产生、创造了奇异美妙的艺术。这种崇尚自然、提倡自然天成的思想,是思想解放的结果。其二,物质条件的进步是书法艺术成熟的前提。此时,作为书写材料的笔、墨、纸、砚质量有了极大的改善,尤其是纸张的改良与运用,使笔墨发挥了圆润、柔韧的特长,消除了简帛呆板坚硬的束缚。这为书法各种风格争芳斗艳铺平了道路。同时,楷书的出现,使汉字的实用功能大大提高,出现了一大批专门从事书写的书法家,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其三,碑铭文大量出现,加强了汉字的实用价值,客观上促进了书法艺术的提高。记功刻石,祭祖立碑成为一时所尚,蔡邕就是一个以书写碑文著称当世的著名书法家。其四,与书法达到繁荣期同步,传统的书法理论与文艺思潮相适应,取得了可喜成就,指导了书法艺术向至淳至美的发展。有了这几个条件,便奠定了三国书法艺术在中国书法史上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钟繇及其书法艺术
钟繇,字元常,颍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人,生于东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卒于魏明帝太和四年(230年)。
钟繇出身于东汉望族,祖先数世均以德行著称。曾祖父钟皓“温良笃慎,博学诗律,教授门生千有余人”(《三国志-魏书-钟繇传》引《先贤行状》),祖父钟迪因党锢之祸而终身没有做官。父亲早亡,由叔父钟瑜抚养成人。
传说钟繇小时长相不凡,聪明过人,他曾经与其叔父钟瑜一起去洛阳,途中遇到一个相面者,相面者看到钟繇相貌,便对钟瑜说:“此童有贵相,然当厄于水,努力慎之”(这个孩子面相富贵,但是将有一个被水淹的厄远,请小心行走)。结果,走了不到十里路,在过桥时,钟繇所骑马匹突然惊慌,钟繇被掀翻到水里,差点被水淹死。钟瑜看到算命先生的话应验了,感到钟繇将来一定会有出息,便加倍悉心培养,钟繇也不负厚望,刻苦用功,结果长大以后便先被当时颍川太守阴修举荐为孝廉,做了尚书郎,并在阳陵(今陕西高陵)任县令,后因病去职。钟繇还在宫中任过廷尉正及黄门侍郎,成为皇帝身边侍从官,董卓之乱时,钟繇随曹操平乱,献计献策,深得曹操重用。当董卓挟持献帝刘协时,钟繇又与尚书郎韩斌一起商议,救献帝出长安,因钟繇屡立奇功,被拜为御史中丞,又迁侍中、尚书仆射,并被封为东武亭侯。钟繇对曹操统一北方起了重要作用,当马腾、韩遂诸将恃强居于关中时,曹操便命钟繇以侍中守司隶校尉之职持节监督,终于说服马腾、韩遂诸将。官渡之战时,袁绍与曹操相持不下,钟繇及时送一千余匹马给曹军,为曹操大破袁军立下汗马功劳,因此,曹操写信给钟繇说:
得所送马,甚应其急,关右平定,朝廷无西顾之忧,足下之勋也。昔萧何镇守关中,足食成军,亦适当尔。
对钟繇之功劳予以彰扬。
后来匈奴单于在平阳发动战争,钟繇又率军抗敌;不久,袁尚旧部河东太守郭援陈兵河东,气焰嚣张。钟繇部下欲躲避而去,钟繇说:“袁绍正当强盛之时,郭援来关中暗中与袁绍互通情报,郭援之所以没有立即公开与袁绍联合起来,是担心我们的威名,如果不理他们而躲避起来,那么就会让他们感到我们怕他们。这里的百姓都仇恨郭援之兵,纵然我们躲开了,这些百姓能全部躲得了吗?这就是我们没有打仗而先失败了。况且,郭援刚愎自用,头脑简单,一定认为我军很好对付。如果他们渡过汾水安营扎寨,在他们未渡河之前就攻击他们,我们可大获全胜。”这时,马腾又派遣儿子马超带领精兵追击郭援。果然不出所料,郭援不经认真考虑,便欲渡过汾水,众将阻止他,他根本听不进去。当郭援兵还未渡过一半河水时,钟繇率军猛然攻击,郭援大败。钟繇趁机杀了郭援,并同时降服了单于。之后,钟繇又连续打败了河东卫固的叛乱及边境地区张晟、张琰、高干等敌寇的骚扰。立下了赫赫战功。
钟繇曾在洛阳为宫,当时皇帝下诏征河东太守王邑入京,而邑认为天下尚未平定,不愿应征,百姓亦因王邑政绩卓著而不想让王邑走,于是王邑属下官吏郡掾卫固、中郎将范先等分别去找钟繇,要求留下王邑。但皇帝诏书已下,而且新任命的河东太守杜畿此时已来到河东。因此钟繇未答应卫固、范先等人的要求,反而按皇上之意要求王邑尽快交付印绶。王邑一气之下,自己拿着印绶径自从河东来到许昌交给皇帝,钟繇看到事已至此,认为自己失去了职责,没把事情办好,于是上书自劾请罪。
但献帝并未听从钟繇自劾的意见。由此可见,钟繇作为封建官吏,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有功受赏,有过自罚,这种精神、品德足以为后人效仿学习。
献帝从长安迁到洛阳,钟繇又官徒关中,经过几年努力,钟繇使荒凉的地区变得民实殷富,为后来曹操征伐关中各地打下了物质基础,钟繇因此功又被任命为前军师。公元220年魏国建立,曹丕任命钟繇为大理寺卿,后升为相国,廷尉,进封为崇高乡侯。旋又迁职太尉,改封平阳乡侯。深得曹丕重用,曹丕曾对左右大臣称赞钟繇及司徒华歆、司空王朗说:“此三公者,乃一代之伟人也,后世殆难继矣!”公元227年曹丕死,其子曹睿即位,封钟繇为定陵侯,增其食邑人口达到一千八百户,并迁为太傅。可见曹氏对钟繇极为重视。钟繇晚年因膝关节疾病,朝拜皇帝甚为不便,明帝曹睿便让钟繇入朝时免去拜礼。由此还首开凡三公有病皆可不拜之先例。
钟繇因其德高望重,功勋卓越,与曹魏皇室关系极为密切。曹丕早在做太子时,随曹操到孟津征战,听说钟繇藏有一块玉玦,便想得到它,但又难于启齿,便密令别人转为传意,钟繇听说后,马上送给了曹丕。曹丕感动之余,写了著名的《与钟大理书》以示谢意。钟繇也写了回信表达内心隐情,二人关系极为友善。
文帝曹丕还曾赐给钟繇“五熟釜”(一种器皿),而且亲自作铬文曰:“于赫有魏,作汉藩辅。厥相惟钟,实于心膂。靖恭夙夜,匪遑安处。百僚师师,楷兹度矩。”
钟繇对国家大事倍加关心,当他看到战争使人口骤减后,便给曹操提议减死刑为肉刑,目的是既惩罚罪犯,又可以推动人口的增长。但没有被朝廷通过。原因是“非悦民之道”。到了文帝时,钟繇再次提及,但还未议审便遇到战事,于是只好作罢。曹睿即位,钟繇第三次上书,阐述恢复肉刑之必要,但最终被以司徒王朗为代表的反对者推翻,明帝曹睿也以吴蜀未平为由而搁置一旁,不复处理。肉刑是一种残酷的刑法,曹魏以前已不复使用,钟繇因要推动人口数量的增加而主张恢复肉刑,但毕竟它已失去了存在的历史土壤,最终没有得以实施。
钟繇晚年经常数日不朝,有人问他为什么,他说:“常有好妇来,美丽非凡。”人们告诉他,这是个妖怪,你要把她杀了。后来,这个妇人又来找钟繇,不敢向前,站在门外。钟繇问她为什么不进来,妇人说:“您想杀死我。”钟繇说:“没有的事”,说完殷勤邀请,于是妇人便进到他的屋中。钟繇想把她杀了,但是感到杀死她十分遗憾,而且又下不了手。但最终仍砍伤了她的大腿,妇人立即跑了出来,用衣中棉絮擦血,血流满路。第二天钟繇让人去沿着血迹寻找,结果找到一座大坟墓中,棺中有一个漂亮的妇人,外表容貌身体如活人一样,穿着白绸衣衫,坎肩上绣有花纹,左大腿受了伤,妇人用坎肩中之棉絮擦腿上的鲜血。
这个故事当然纯粹是“小说家言”。
钟繇死于魏明帝曹睿太和四年(230年),死时明帝穿孝衣凭吊,并谥之为成候,下诏赞其“功高德茂。”
钟繇不但在政治上,军事上取得重要成就,而且,更重要的是其书法成就经常被人称颂,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据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笔法传授人名》说:
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与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
可见,钟繇是蔡邕书法的第二代传人。其实,钟繇的书法艺术之所以取得巨大艺术成就,并不限于一家之学。宋代陈思《书苑菁华-秦汉魏四朝用笔法》就记述了钟繇的书法成功经过,说他少年时就跟随一个叫刘胜的人学习过三年书法,后来又学习曹喜、刘德升等人的书法。因此,钟繇与任何有成就的学者一样,都是集前人之大成,刻苦用功,努力学习的结果。
钟繇在学习书法艺术时极为用功,有时甚至达到入迷的程度。据西晋虞喜《志林》一书载,钟繇曾发现韦诞座位上有蔡邕的练笔秘诀,便求韦诞借阅给他,但因书太珍贵,韦诞没有给他,虽经苦求,韦诞仍然是不答应借给他。于是钟繇忽然情急失态,捶胸顿足,以拳自击胸口,伤痕累累,这样大闹三日,终于昏蹶而奄奄一息,曹操马上命人急救,钟繇才太难不死,渐渐复苏。尽管如此,韦诞仍铁心一块,不理不睬,钟繇无奈,时常为此事而伤透脑筋。直到韦诞死后,钟繇才派人掘其墓而得其书,从此书法进步迅猛。这件事也是小说家们的虚构,韦诞比钟繇还晚死二十余年,钟繇怎么能去盗韦诞的摹呢?而且,钟繇身为皇朝重臣,怎肯如此失礼?不过我们从中可以看到钟繇为书法的提高确实作了不懈的努力。
另据《书苑菁华》记载,钟繇临死时把儿子钟会叫到身边,交给他一部书法秘术,而且把自己刻苦用功的故事告诉钟会。他说,自己一生有三十余年时间集中精力学习书法,主要从蔡邕的书法技巧中掌握了写字要领。在学习过程中,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场合地点,有空就写,有机会就练。与人坐在一起谈天,就在周围地上练习。晚上休息,就以被子作纸张,结果时间长了被子划了个大窟窿。见到花草树木,虫鱼鸟兽等自然景物,就会与笔法联系起来,有时去厕所中,竟忘记了回来。这说明了钟繇的书法艺术确实是自己勤学苦练的结果。在苦练的同时,钟繇还十分注意向同时代人学习,如经常与曹操、邯郸淳、韦诞、孙子荆、关枇杷等人讨论用笔方法问题。
钟繇不但自我要求严格,对于弟子门生也同样以严要求。据说钟繇的弟子宋翼学书认真,但成效不大,钟繇当面怒斥,结果宋翼三年不敢面见老师。最后宋翼终于学有所成,名振一时。对于儿子钟会,钟繇也常常苦口婆心,百般劝诫,钟会最后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钟繇、钟会父子被人们称为“大小钟”。
钟繇的书体主要是楷书、隶书和行书,南朝刘宋时人羊欣《采古未能书人名》说:“钟有三体,一曰铭石之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押书,相闻者也。”所谓“铭石书”,即指正楷,“章程书”即隶书(八分书),“行押书”指行书。钟繇书法真迹到东晋时已亡佚,人们今天所见到的要么为临摹本,要么系伪书。一般地认为有“五表”、“六帖”、“三碑”。
“五表”指《宣示表》、《荐季直表》、《贺捷表》(又叫《戎路表》)、《调元表》、《力命表》。这是现存钟繇书法艺术性最高的作品,但都不是钟繇的真迹。褚遂良《晋右军王羲之书目》说,《宣示表》是唐代所传王羲之临本。因王羲之亦为书法大家,所以他临摹钟繇的真迹非常成功,从中可以看到钟繇书法的情况。《宣示表》真迹据王羲之曾孙王僧虔《书录》说:
太傅《宣示》墨迹,为丞相始兴(王导)宝爱,丧乱狼狈,犹以此表置衣带。过江后,在右军处,右军借王修,修死,其母以其子平生所爱纳诸棺中,遂不传。所传者乃右军临本。
《调元》、《力命》、《贺捷》三表,也是后人临本,但成就亦较高。《荐季直表》可信性最强,在唐宋时期由宫中收藏,周围印有唐太宗李世民“贞观”玉玺,宋徽宗赵佶“宣和”、宋高宗赵构“绍兴”,以及清乾隆“乾隆真赏”等御印,说明它曾经由以上各帝御览。后几经辗转,毁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今仅存其影印件。
《荐季直表》艺术成就很高,元代陆行直赞美此表“高古纯朴,超妙入神,无晋、唐插花美女之态”,为“无上太古法书,天下第一妙迹”。
“六帖”指《墓田丙台》(简称《丙舍帖》)、《昨疏还示帖》(简称《还示帖》)、《白骑帖》、《常患帖》、《雪寒帖》、《长风帖》(其后半部分又名《安厝帖》)。“六帖”全部为临本,《丙舍帖》、《还示帖》,成就较高,也较接近钟体,是上乘之作。至于《白骑帖》等四种则经多人辗转临摹,巳远离钟体。
“三碑”是《汉乙瑛置百石率史碑》(简称《乙瑛碑》)、《魏上尊号碑》、《受禅碑》,这些全为刻本,是否钟繇所作已无从考证。《乙瑛碑》有宋人张稚圭石刻记云:“后汉钟太尉书”,但此碑立于东汉永兴元年(153年),此时钟繇只有3岁,显然是误传。
钟繇的书法古朴、典雅,字体大小相间,整体布局严谨、缜密,历代评论成就极高。梁武帝撰写了《观钟繇书法十二意》,称赞钟繇书法“巧趣精细,殆同机神”。庚肩吾将钟繇的书法列为“上品之上”,说“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张怀瓘更将钟书列为“神品”。此外,明岑宗旦、清刘熙载等都给以极高评价。
作为书法家,钟繇对书法的看法也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书论较零碎,散见于后世文集中。
刘熙载《艺概-书概》云:“钟繇书法曰:‘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书苑菁华-秦汉魏四朝用笔法》也记载有钟繇大致相同的话说:“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非凡庸所知。”以天地、天人来论述书法艺术,指书法艺术中存在的自然之气,把对自然奥妙的领悟运用于书法创作中,可以达到出神入化、赋造化之灵于笔端的境界。正因这种创造与太自然之钟灵毓秀气脉相通,故谓“非凡庸所知”。实际上,这种看法主要指书体的自然流丽,平淡真淳,多天工而少人为。以自然状书势,在书法艺术中追求自然美,是中国书法史上的重要美学范畴。
卫恒《四体书势-隶势》载钟繇语曰:“鸟迹之变,乃惟左隶,(益蜀)彼烦文,从此简易。焕若星辰,郁劳云市”,此语见于《初学记》,内容主要谈隶书的演变及其笔法。
张彦远《法书要录》收有梁武帝萧衍《观钟繇书法十二意》,所谓十二意指平、直、均、密、锋、力、轻、决、补、损、巧、称。主要也是指用笔方法、间架结构等。
钟繇在中国书法史上影响很大,历来都认为他是中国书史之祖。他在书法史上首定楷书,对汉字的发展有重要贡献。陶宗仪《书史会要》云:“钟王变体,始有古隶、今隶之分,夫以古法为隶,今法为楷可也。”钟繇之后,许多书法家竟相学习钟体,如王羲之父子就有多种钟体临本。后张昶、怀素、颜真卿、黄庭坚等在书体创作上都从各方面吸收了钟体之长、钟论之要。
总之,钟繇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对于汉字书法的创立、发展、流变都有重要作用。
其他书法家
钟会
钟会,字士季,钟繇少子。敏慧夙成,少有才气。受其父影响,在书法上有独到成就,梁武帝萧衍称其书“有十二意,意多奇妙”(《古今书人优劣评》)。唐代张怀瓘《书断》赞其“书有父风,稍备筋骨,兼美行、草,尤工隶书。遂逸致飘然,有凌云之志。”
梁鹄
梁鹄,字孟皇,安定乌氏(今甘肃平凉西北)人。汉灵帝时,官至选部尚书。书法上,学习师宜宫的书法艺术,以善八分著称。后来依附刘表,不久归于曹操。曹操非常喜欢其书法作品,认为超过了其师。因此,每逢宫殿落成题字,均邀梁鹄书写。
曹操
曹操不但是个卓越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在书法上也有独到成就。晋代陆云给陆机的信中说:“曹公藏石墨数十万斤”,可见曹操亦喜欢书法,这一点也可以从他与钟繇、梁鹄的关系中看出。现在发现曹操的唯一墨迹为“衮雪”二字,这是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西征张鲁到汉中,经过栈道咽喉石门(今陕西褒城)时,看到河中景象所书,字刻于河水礁石上。“衮雪”二字表现了河水汹涌澎湃的流势,河水冲击石块水花四散溅出,水大石众,犹如滚动之雪浪,故云“衮”(滚)雪”。此石现存陕西博物馆,左端书有“魏王”二小字。
韦诞
韦诞,事迹参本书文学部分。韦诞原官武都太守,以能书留补待中,与卫觊、邯郸淳等皆因善书而有名,魏室宝器铭题等皆韦诞所书。曾师邯郸淳。
邯郸淳
邯郸淳,事迹略见本书文学部分。善篆书,有名。卫恒《四体书势》古文序云:“自秦用篆书,焚烧先典,而古文绝矣。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尚书》、《春秋》、《论语》、《孝经》,时人已不复知有古文,谓之科斗书,汉世秘藏,希得见之。魏初传古文者,出于邯郸淳”。邯郸淳的书法成就很大,《魏略》言其“善《苍》、《雅》、虫、篆、许氏字指”。可惜其墨迹早巳不传。
卫觊
卫觊,字伯儒,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北)人。少以才学著名。建安中任曹操司空掾属,累迁至尚书。魏时任侍中,与王粲等同掌礼仪制度。古文、鸟篆、隶草,无所不善,成就较大。死后谥为敬侯。邯郸淳传古文后,卫觊写《尚书》,后来让邯郸淳看,邯郸淳竟没有辨别出来。到魏正始时,邯郸淳的书法消失殆尽,但卫觊仍致力于科斗文的书法创作。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汲县百姓盗掘魏襄王墓,得到策书十余万言,其中就有敬侯卫觊之书。
胡昭
胡昭,字孔明,颍川(今河南禹州市)人。初避乱于冀州,袁绍征之,辞而不就,隐还乡里。曹操为司空丞相,多次请之,胡昭无奈,只好应命见曹操,但到了之后,自陈一介野生,无军国之用,仍恳求归去。曹操不得不无遗憾地说:“人各有志,出处异趣,勉卒雅尚,义不相屈。”胡昭便居于陆浑山中,躬耕乐道,以经籍自娱,颇有德行于世。胡昭在书法上亦取得了较大成就,当时与邯郭淳、卫觊、韦诞并有声名。此外,在书法艺术上较有成就者如刘德升(善行书)、刘胜(钟觊师)、孙子荆、关枇杷、师宜官(梁鹄师)、宋翼(钟觊弟子)、崔璀(蔡邕弟子)以及蔡琰等,可惜事迹多巳无考。
晋司马芳残碑
此碑出土时仅存上半段,中裂为二,残高106厘米,残宽98厘米,正面余文15行,共142字。碑额称:“故汉司隶校尉京兆司马君之碑颂。”碑额雕蟠螭文,这种雕饰尚在由汉碑头向隋唐碑首过度阶段。就碑余文研究。为司马懿之父司马芳残碑,书体在隶楷之间,是由隶书转向楷书的过度书体,书法峻逸,在陕西地区发现晋碑仅此一石,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摘自赵西尧等著《三国文化概览》
三国绘画艺术
中国绘画艺术在汉代武帝、明帝时期,因帝王的提倡而盛极一时,皇宫收藏绘画作品极其丰富。但是,到了东汉末年,董卓之乱,献帝西迁,士兵们大量使用绘有图画的缣帛作行囊帐幕。西迁途中,除使用外,还余七十多车备用,但因遇到大雨冲毁路基,车马行人举步维艰,于是,便将所余尽皆遗弃。这是中国绘画史上前所未有的灾难。对于刚刚兴起的中国绘画艺术,无疑是个严重的打击。之后,军阀混战,民不聊生,一些士族、王室贵族因苦于战乱而借绘画排遣消极情绪。与此同时,佛教进入中国,并迅速蔓延。因佛教思想与当时中国社会思潮吻合,于是形成了魏晋南北朝隋唐佛教题材的绘画盛行的时代。
在三国之前,绘画主要是“设色之工”所从事的职业,属于“百工之苑”,还没有进入艺术殿堂,因而也没有产生较为完整的绘画理论及较为成功的绘画作品。无论是“铸鼎像物”而“使民知神奸”(《左传》语)也好,或者是认为壁画是“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细今”(《孔子家语》语)也好,都充分强调了绘画的社会功能,而没有对其艺术性给予足够重视。到了三国时代(及之后的两晋南北朝),这种鉴戒规劝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得粉碎,人们渴望安定、幸福、祥和的生活,于是,绘画中更多地加入了现实题材的内容,因此,绘画由说教发展到反映现实生活,向艺术化迈进了一大步。如嘉峪关出土的约在公元240——280年的魏晋墓室中,发现了镶嵌了六百多块描绘人物活动场面的砖画,其中人物千姿百态,神情各异。酒泉丁家闸出土的此期墓室中,还画上了一只神情惊异的猫在偷看一个裸体的女子在扫场院。江苏南京等地发掘的墓壁上,无功无禄、不礼不法、非圣非贤、道遥自在的“竹林七贤”占据了原来被神仙灵异、忠臣义士所占据的地下殿堂。这些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即魏晋时期的绘画与思想解放相一致,都在追求人性解放、个性自由,追求自我的社会价值与审美实质。
但是,尽管如此,相对于同期的政治、军事、文学人物来说,三国时期专门从事绘画的画家并不多,而且,有不少绘画仍是两汉绘画说教的继续,如曹植的《画赞序》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相传三国时期的绘画主要有:
魏《贾逵像》:贾逵,字梁道,曾为豫州刺史,因功而赐爵关内侯。贾逵死后,豫州吏民极为怀念他,便为之刻石像、立祠堂。
魏《仓慈画像》:仓慈,字孝仁,曾为敦煌太守,因政绩卓著,死后百姓悲哀,图画其形貌以示纪念。
蜀《谯周图》:益州刺史董荣画谯周像于州学,并让从事李通颂之。谯周事见本书文学部分。
吴《邵畴画像》:邵畴为会稽太守,郭诞功曹,郭诞因罪被杀,邵畴亦为郭诞而自杀。吴主孙皓极为赞誉邵畴的节义行为,便诏令郡国画其形貌于庙堂,以训诫世人。
吴《黄盖画像》:黄盖为孙权大将,赤壁之战,建议孙权用火攻曹营,结果大破曹军。黄盖死后,百姓思念他,便绘其像于祠中,四时祭祀。
吴《张温中妹画像》:张温事见本书文学部分。张温姊妹三人都有节行。张温二妹已许嫁丁氏,马上就要结婚了,突然为节义饮药而死,乡人赞其贞节,而图画其像。
以上皆为人物绘画,其作画目的十分清楚,是为了礼仪教化。三国时代的画家亦很少,下面据现有史料分而叙之.
魏国画家大多为从政之余而作画。
曹髦
曹髦,字彦士,,曹丕孙(254——260年在位)。最初被封为高贵乡公,嘉平六年(254年),司马师废曹芳,立其为帝。因不甘心为司马氏所欺,率兵数百攻司马昭,被杀。
曹髦善画人物史实,有《祖二疏图》、《盗跖图》、《黄河流势图》、《新丰鸡犬图》、《放陵子黔娄夫妻图》等传世。
杨修
杨修,事见本书文学部分。他不仅文思泉涌,绘画亦兼而善之。曾为曹操画扇子,误点成蝇。相传有《西京图》、《严均平像》、《吴季札像》等。
徐邈
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官拜司空。魏明帝游洛水,见自獭,非常喜欢,但无法得到它们。徐邈说:“獭嗜(鱼责)鱼,乃不避死”。于是便画了许多(鱼责)鱼悬挂于水边。不久,一大群白獭竞相奔来。明帝一时间得到很多白獭,便赞赏道:“卿画何其神也?”徐邈说:“臣未尝执笔,人所作者,自可庶几。”
桓范
桓范,字元则,沛国人。文学家,曾撰《皇览》,曹爽辅政,为之出谋划策,时号“智囊”。史载以善丹青著称。
蜀国画家亦没有以画为业者,史传有画问世亦皆偶而为之。
诸葛亮
诸葛亮,事见本书人物及文学部分。相传他善于绘画。在为南夷作画时,先画天地日月、君臣城府,次画神龙及牛马驼羊,又画了部主吏乘马蟠盖,远行安卹。而且画了南夷人牵牛负酒,手拿金银财宝来找蜀吏,蜀吏把这些东西又赐给南夷人。南夷人非常敬重他们。这幅画未留下名字,显然系安抚边疆少数民族,对于各民族共同发展有积极作用。
张飞
张飞,刘备猛将,传说他喜欢画美人图。而且善于草书。
诸葛瞻
诸葛瞻,字思远,诸葛亮之子,史传他也工于绘画。
李意其
李意其,刘备谋士。相传刘备欲伐吴,问讯李意其该如何定计,意其要过纸笔,画上兵器、马匹、武器等几十页,然后取火烧之,后又画一个人,挖土埋之。
相对于魏、蜀二国,吴国绘画稍有成就,虽然从事绘画者只有吴王赵夫人及曹不兴二人,但却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
吴王赵夫人
吴王赵夫人,吴丞相赵远之妹,善于书法绘画,成就颇高。相传,孙权曾经哀叹魏蜀未平,很想使人画出各国山川地形图,赵夫人便将自己所画的江湖九州山岳地形图交给了孙权,而且还在方帛上绣上五岳列国地形图。赵夫人的绘画实开后世山水画之首,在当时影响也很大,彼人们誉为“针绝”。
曹不兴
曹不兴,亦名弗兴,吴兴人,善于绘画。传说他为孙权画屏风时,误落笔墨,他便顺手绘之成蝇。孙权以为是蝇子飞到了画上,便举手弹之。可以想象,曹不兴善于写生的艺术,已达到了极为纯熟的程度。孙权赤乌元年(228年)冬十月,孙权游青溪,看到一条赤龙由天而降,凌波而行。因此,便让曹不兴绘其形状。因绘得成功而得到孙权的赞赏,到宋文帝时,还常用这条赤龙求雨。当时大臣谢赫在秘阁中见到了曹不兴所画的龙头,还自认为是真龙降临。可见其画作之妙。曹不兴最擅长的是人物画,他曾把五十尺绢连在一起,画一人像,心明手快,运笔而成。人物头、脸、手、足、胸腹、肩背,无一毫失误。曹不兴是文献记载中知名最早的佛像画家。佛教在东汉时候传入中国,但主要在中原地区,到三国时,由僧人支谦和康僧会先后传人江南。相传康僧会远游至吴,孙权为之建造建初寺,并令之设像行道。曹不兴看到西方佛像,便据以绘之,由此,佛像便盛传天下。这是中国佛像绘画最早的作品,曹不兴也成为我国最早的佛像画家。
三国时期的绘画,因政治动荡、社会混乱而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就。绘画内容在此时亦是由礼教宣传过渡到宗教宣传的时期。画家也由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转移到长江流域。曹不兴之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画家渐渐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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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音乐
三国音乐艺术广陵散胡笳十八拍
中国音乐发展到三国时期,已经达到极为纯熟的程度,因传统礼教对音乐的重视,历朝历代都把音乐奉为治国安邦的经典,予以发扬光大。先秦的师旷、汉代的李延年等都对音乐的发展有独到贡献。三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音乐作品及代表时代特色、标志着当时音乐发展水平的音乐家及其理论。其中,以嵇康、阮籍、蔡琰等为代表,他们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嵇康及古琴曲《广陵散》
嵇康除在文学,思想上取得重要成就外,还在音乐方面为后人留下了宝贵财富。
嵇康从小喜欢音乐,并对音乐有特殊的感受能力,有极高的天赋。《晋书-嵇康传》云,嵇康“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这与其思想上的狂放不羁、不受礼法约束有很大关系。
嵇康可谓魏晋奇才,精于笛,妙于琴,还善于音律。尤其是他对琴及琴曲的嗜好,为后人留下了种种迷人的传说。据《太平广记》三百十七引《灵鬼志》说:
嵇康灯下弹琴,忽有一人长丈余,著黑衣革带,熟视之。乃吹火灭之,曰:“耻与魑魅争光。”尝行,去路数十里,有亭名月华。投此亭,由来杀人。中散(嵇康字)心中萧散,了无惧意。至一更,操琴先作诸弄,雅声逸奏,空中称善。中散抚琴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是故人,幽没于此,闻君弹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形体残毁,不宜接见君子。然爱君之琴,要当相见,君勿怪恶之。君可更作数曲。”中散复为抚琴击节日:“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之间,复何足计?”乃手击其头曰:“闻之奏琴,不觉心开神悟,况若暂生。”邀与共论音声之趣,辞甚清辨,谓中散曰:“君试以琴见与。”乃弹《广陵散》,便从受之,果悉得。中散先所受引,殊不及。与中散誓:不得教人。天明语中散:“相遇虽一遇于今夕,可以远同千载。于此长绝,不能怅然。”
嵇康有一张非常名贵的琴,为了这张琴,他卖去了东阳旧业,还向尚书令讨了一块河轮珮玉,截成薄片镶嵌在琴面上作琴徽。琴囊则是用玉帘巾单、缩丝制成,此琴可谓价值连城。有一次,其友山涛乘醉想剖琴,嵇康以生命相威胁,才使此琴兔遭大祸。
嵇康创作的《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隋炀帝曾把弹奏《九弄》作为取士的条件之一,足见其影响之大、成就之高。
面对司马氏的黑暗统治,嵇康是愤然不平。为表示反抗,他经常逃入山林,与竹林七贤相与邀游。袁颜伯《竹林七贤传》云:“嵇叔夜尝采药山泽,遇之于山,冬以被发自覆,夏则编草为裳,弹一弦琴,而五声和。”正因嵇康这种愤世嫉俗的表现,使他在音乐创作与演奏上才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上文提到的《广陵散》是古代一首大型琴曲,它至少在汉代已经出观。其内容向来说法不一,但一般的看法是将它与《聂政刺韩王》琴曲联系起来。《聂政刺韩王》主要是描写战国时代铸剑工匠之子聂政为报杀父之仇,刺死韩王,然后自杀的悲壮故事。关于此,蔡邕《琴操》记述得较为详细。
今存《广陵散》曲谱,最早见于明代朱权编印的《神奇秘谱》(1425年),谱中有关于“刺韩”、“冲冠”、“发怒”、“报剑”等内容的分段小标题,所以古来琴曲家即把《广陵散》与《聂政刺韩王》看作是异曲同名。
嵇康所弹奏的《广陵散》是这一古代名曲经嵇康加工而成的一首曲子,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正象一首民歌一样,凝聚着历代传颂者的心血。据《世说新语-雅量》载:
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曲终曰:“袁孝尼尝请学此散,吾靳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
正因为嵇康临刑索弹《广陵散》,才使这首古典琴曲名声大振,一定程度上,《广陵散》是因嵇康而“名”起来的。但所谓“于今绝矣”则非指曲子本身而言,它主要反映了嵇康临刑时的愤激之语。事实上,琴曲《广陵散》经《神奇秘谱》保存,一直流传到今天。
正因为嵇康有着很深的音乐功底,所以,他临刑前,有三千太学生共同向司马氏要求“请以为师”,但未被允许,使“海内之士,莫不痛之”(《晋书》本传)。因此,嵇康的名字始终与《广陵散》联系在一起。
《广陵散》乐谱全曲共有四十五个乐段,分开指、小序、大序、正声、乱声、后序六个部分。正声以前主要是表现对聂政不幸命运的同情;正声之后则表现对聂政壮烈事迹的歌颂与赞扬。正声是乐曲的主体部分,着重表现了聂政从怨恨到愤慨的感情发展过程,深刻地刻划了他不畏强暴、宁死不屈的复仇意志。全曲始终贯穿着两个主题音调的交织、起伏和发展、变化。一个是见于“正声”第二段的正声主调:
另一个是先出现在大序尾声的乱声主调:
正声主调多在乐段开始处,突出了它的主导体用。乱声主调则多用于乐段的结束,它使各种变化了的曲调归结到一个共同的音调之中,具有标志段落,统一全曲的作用。
《广陵散》的旋律激昂、慷慨,它是我国现存古琴曲中唯一的具有戈矛杀伐战斗气氛的乐曲,直接表达了被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及艺术性。或许嵇康也正是看到了《广陵散》的这种反抗精神与战斗意志,才如此酷爱《广陵散》并对之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
《广陵散》在历史上曾绝响一时,建国后我国著名古琴家管平湖先生根据《神奇秘谱》所载曲调进行了整理、打谱,使这首奇妙绝伦的古琴曲音乐又回到了人间。
嵇康除以弹奏《广陵散》闻名外,在音乐理论上也有独到贡献,这就是其《琴赋》与《声无哀乐论》。
《琴赋》主要表现了嵇康对琴和音乐的理解,同时也反映了嵇康与儒家传统思想相左的看法。
《声无哀乐论》是作者对儒家“音乐治世”思想直接而集中的批判。其中闪烁着嵇康对音乐的真知灼见。
蔡琰及其《胡笳十八拍》
蔡琰字文姬,是东汉末著名文学家、音乐家、书法家蔡邕的女儿。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环境熏陶,“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据《蔡琰别传》载:“文姬,少聪惠秀异,年六岁,邕夜鼓琴,弦绝。琰曰:‘第一弦’,邕故断一弦而问之,琰曰:‘第四弦’……”,可见,她从少年时代起便有很高的音乐天赋。
但是蔡琰一生极其悲惨,最初随带罪的父亲辗转流浪,后嫁给卫仲道,不久,丈夫死去,蔡琰又无子归宁。这时,战乱频仍,约在献帝兴平二年(195年),被董卓部下俘虏至南匈奴,嫁给左贤王,留在那里十二年之久,并生育两个儿子。曹操统一北方后,局势相对稳定,便派遣使节用金璧将蔡琰赎回,,然后又嫁给董祀。这种极端痛苦的生活使她饱受人间磨难,她便把自己的这种特殊感受写成了长篇诗作《胡笳十八拍》(此诗学术界就是否蔡琰所作一直存有争议,双方均无充分佐证,故无定论,详情可参考《胡笳十八拍讨论集》。但其内容则确为描写蔡琰的生活经历)。
根据《胡笳十八拍》而创作的同名琴曲,是我国音乐史上一首杰出的古典名曲。它以十分感人的乐调诉说了蔡琰一生的悲惨遭遇,反映了战乱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抒写了主人公对祖国、对故士的深沉思念及骨肉离别的痛苦感情。这首曲子在唐宋两代都很流行,据古琴家查西阜先生统计,琴曲共有39种不同版本,其中,只有明代万历年间(1611年)孙丕显《琴适》的传谱是配词的。
《胡笳十八拍》是蔡琰用胡笳十八拍的音调翻入古琴中而创作的具有新颖风格的音乐,实际上,她是把南北风格溶为一体而创作出来的,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南北音乐文化的交汇。
“拍”是音乐的段落,十八拍即十八段。下面本文对《胡筋十八拍》的音乐效果予以介绍。
第一拍是全曲的引子,概括了作者生逢乱世、沦落异乡的悲惨经历,开始的曲调如下:
两个三小节的乐节是全曲的核心音调,全曲的基本曲调均由此衍生而出。第一拍的情绪起伏很大,也为各段音乐奠定了继续发展的基础。第二拍中出现了装饰性的变化音,使情绪的表现相当强烈。直到第十拍,一步步地深化离乡悲情,构成乐曲的第一部分。第十一、十二拍是全曲的转折,尤其是第十二拍是唯一的音调欢快明朗的段落,抒写民族的欢乐,归国的喜悦。音乐从高音开始,节奏较宽广,构成一个舒展的乐句:
这段旋律音区较高,表现了异常激动的情绪。
第十三拍至第十七拍是乐曲的第二都分,仍以抒发悲情为主,主要表现对稚子的思念。第十八拍是全曲曲尾声,在激情中结束全曲。
[附]《胡笳十八拍》部分乐段曲谱
阮籍及其《酒狂》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不但在文学上取得了重要成就,在音乐上也独步当时。
受其父阮瑀影响,阮籍是一名弹琴能手,其《咏怀》诗曰:“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表现了他在司马氏黑暗统治下坚决不与之合作所产生的苦闷忧伤。
作为有个性特征的文学创作,阮籍的诗歌表现得隐晦曲折,“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但作为音乐作品,阮籍则可以以这种足以抒发感情的形式表现内心无限情感。相传他创作的《酒狂》,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阮籍在司马氏大肆杀戮、排斥异己的黑暗统治下,且恐且忧、且怒且避的真实心态。
据朱权《神奇秘谱》解题谓:“是曲也,阮籍所作也。籍叹道之不行,与时不合,故忘世虑于形骸之外,托兴于酗酒以乐,终身之志。其趣也若是,岂真嗜于酒耶,有道存焉。妙在于其中,故不为俗子道,达者得之。”这段话道出了阮籍《酒狂》的真实底蕴。
《酒狂》载于《神奇秘谱》(1425年)及《风宣玄品》(1539年)、《重修真传》(1585年)等多种琴谱中。据姚丙炎先生打谱(参考《管乐艺术》1981牢第一期,姚丙炎《七弦琴曲<酒狂>打谱经过》),《酒狂》采用三拍子的节奏,这在古琴音乐中是罕见的。歌曲的音乐主题是—个不断向上跳进、又复渐次下行的乐句:
这一主题的特点是将调式主音和属音等稳定音作为每拍首尾的支点,中间嵌入大跳音程,从而造成节拍轻重颠倒的效果,刻画出饮酒者醉意朦胧、步履蹒跚的神态。之后,两小节反复的过渡句以强调不稳定的调式音和变节奏为特征,表达了作者内心的绝望与痛苦:
全曲通过五个段落的循环变奏,使感情不断深化,将主人公对黑暗现实强烈不满而又找不到出路的矛盾心理,借醉酒者的形象表达得非常充分。乐曲手法简练,形象丰满,思想深刻,这也正是文人高度的文化修养在音乐中的反映。《酒狂》称得上是我国古代音乐中的珍品。
[附]《酒狂》曲谱
阮籍除了音乐作品《酒狂》之外,还有音乐理论著作《乐论》。
结台阮籍思想,可以发现,《乐论》具有明显的儒家说教色彩,它反映了阮籍内心世界的另一方面如他认为:“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而万物类。男女不易其所,君臣不犯其位,四海同其观,九州一其节。”对于“郑卫之音”阮籍也一概斥之为“妖淫之曲”、“淫乱之声。”这种思想认识当然与司马氏黑暗政治有明显联系,但是,它并非是孤立的。阮籍的思想深处,其实仍然有着不少他表面上所反对的内容。如他儿子阮浑“风气韵度似父,亦欲作达。步兵(阮籍尝为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曰:‘仲容(阮籍侄阮咸字)已预之,卿不得复尔’”(《世说新语》)。这一点,沈约看得很清,他说:“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已之所以为达也”(《竹林七贤论》)。阮籍是从另一个角度反抗司马氏的。即,他本来是维护礼教的,但因不满司马氏专权,所以故意表现得放诞怪异,由此可见,他是忍受着内心的极大痛楚来反抗司马氏的。阮籍的这种思想与行为两面性的表现,其实也正是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人”的表现。
(以上有关嵇康、蔡琰、阮籍的音乐资料,均据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其他文人音乐家
阮瑀
阮瑀,“建安七子”之一,阮藉父。很擅长音乐,曹操听说了阮瑀的雅名,便征召为官,但阮瑀拒不赴任。后来曹操爱惜其才,接连采取各种方法逼迫他赴任,阮瑀无奈,便逃入山中。曹操仍不放过他,派人烧毁山林,终于找到了他,阮瑀大概也受了感动,便表示愿跟曹操,曹操让他和陈琳一道管记室。但阮瑀内心仍是有些不情愿,于是在曹操大宴宾客之时,阮瑀一语未出,曹操发怒,便将他赶入乐工之列,目的是欲羞辱他,但阮瑀能解音律,善鼓琴,并不感到是羞辱自己,于是他便抚弦而歌,即席唱道:“弈弈天门开,大魏应期运。青盖巡九州,在西东人怨。士为知已死,女为悦者玩。恩义苟敷畅,他人焉能乱。”曲调和谐美妙,曹操十分高兴。
阮瑀后来成为曹氏集团的重要文人成员。
阮咸
阮咸,字仲容,“竹林七贤”之一,阮籍之侄,叔侄二人时人并称为“大小阮”。山涛认为他“贞索寡欲,深识清浊,万物不能移。若在官人之职必绝于时”(见《晋书》本传),但晋武帝认为他耽酒浮虚而不为所用。他与阮籍一样放达任诞,狂浪不羁。他曾与姑母家鲜卑婢女私下要好,母亲死时,按礼姑姑要还家,但阮咸要求把婢女留下,这在当时是不为礼教所容的。后来婢女走了,阮咸借驴骑上追赶,终于把婢女追回来了,并生了一个儿子叫阮孚,为世所讥。
阮咸妙解音律,善弹琵琶,有一种古代琵琶即以“阮咸”为名。他曾与荀勖讨论音律,荀勖自认为远不及阮咸,便极为嫉恨。阮咸也因此被贬为始平太守。
阮咸还有著作《律议》传世,见《世说新语-术解》注。
阮瞻
阮瞻,字千里,阮咸之子。性清虚寡欲,自得于怀。读书不甚研求,而默识其要。善弹琴,不论贵贱,只要想来听琴,皆为演奏。确有其先人之遗风。阮瞻仕晋,故此从略。
荀勖
荀勖,字公曾,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幼聪惠,曾受到钟繇的称赞。及长,博学多才,历任魏大将军曹爽掾,迁中书通事郎。曹爽被诛,不畏牵连之罪前往吊之,后任安阳令,转骠骑从事中郎。魏亡事晋,深得司马昭赏识,任中书监,加侍中,旋进位光禄大夫,领秘书监,官至尚书令。
荀勖曾掌管音乐之职,与贾充共定律令。又修律吕行于世。他早年曾在路上听到赵地一个商人牛铃铎极为好听,到掌管音乐的时候,感到音韵未调,认为如果有了赵人的牛铃铎就可以了,于是便让郡国都把铃铎送来,终于找到了原来那种声音的牛铃。
谬袭
谬袭,主要成就在文学,但也通晓音律,曾改汉乐府十二曲为魏鼓吹曲。详参本书文学部分。
左延年
左延年,黄初中(220——226年),以能创新曲得宠,多改旧曲,后为协律中郎将。他精通音律,善为郑声。详参本书文学部分。
杜夔
杜夔,字公良,以知音律为雅乐郎,中平五年(188年),以疾病去官。后避乱荆州,刘表让他与孟曜为汉帝和雅乐。刘琮投降曹操后,曹操让杜夔为军谋祭酒,参太乐事,并令他创制雅乐。杜夔善钟律,聪敏过人,丝竹八音,无所不能。当时散郎邓静、尹齐善咏雅乐,歌师尹胡能歌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荞晓知先代诸舞,杜夔总统研精,远考各经,近采故事,教习讲肄,备作乐器。对于远古音乐的发掘整理,做出了很大贡献。
曹丕称帝,杜夔为太乐令、协律都尉。早在曹操时,汉铸铜工柴玉巧有才智,形器之中,多所造作,为当时贵族所喜爱。杜夔让柴玉铸铜钟,但其声音清浊大多不合要求,杜夔让柴玉多次毁掉重铸。柴玉甚为不满,说杜夔是任意而行,拒不照办。于是二人相告于曹操,曹操取来柴玉所铸之钟,按社夔之要求,反复试听,然后认为杜夔正确而柴玉不对,并降罪柴玉等人,令其为养马士。到了曹丕时,曹丕特别喜爱柴玉,他曾让杜夔与左(马真)等于宾客之中吹笙鼓琴,杜夔面露难色,不愿从命,因此曹丕极不高兴。后来因别事牵连杜夔,曹丕让左(马真)、杜夔等人跟柴玉学习。杜夔自认为所演习者为雅乐,而且从曹操到现在,屡有成就,便不满意曹丕的作为。后来曹丕便罢免了他的宫职。
杜夔有弟子邵登、张泰、桑馥等人,各官至太乐丞。弟子陈顽官至司律中郎将。左延年等人虽然妙于音律、善于郑声,但对于古代音乐的爱好及成就都不如杜夔。
摘自赵西尧等著《三国文化概览》
三国韬略1
通常都说兵家韬略,似乎韬略只限于诸子百家中兵家的学术,属于兵书,是军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从来就没有单纯属于军事的战争,战争无非是政治以暴力形式的延续,军事服从于政治,政治又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战争除了以武力拼搏外,还有经济战、外交战、心理战、宣传战等,不仅现代,古已有之。战争是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和思想文化的总体战,各种韬略往往在其中同时并用,或交互使用。总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权、集团在斗争中所采取的策略、计谋、政策、手段等等,都可称之为韬略,或者说广义的韬略。
中国的韬略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实为传统文化之瑰宝,历史遗产之精华。发源于先秦的韬略之学,在秦汉时期得到广泛的运用,到三国时代,更是发展规律迅速,硕果累累。中国历史上韬略人物之层出不穷,韬略理论之独特精辟,韬略范例之丰富多彩,在整个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探索与研究历史上的文韬武略,不仅可以增长知识、才干,启迪思想、智慧,而且于竞争激烈的时代,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诸多领域,均有着不可低估的参考价值。从韬略的角度研究历史,可以使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历史现象洞开一面,从而窥视到历史演化的某些轨迹,获得对于历史真实的一些认识。
韬略犹如双刃古剑。轻用其芒,动即有伤,是为凶器;深若藏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愿学者得其精髓,重其所用,发扬古道,利国利民。
动于九天之上:奇正论
三国时期,韬略家们创造性地运用古兵法中的奇正思想,以小击大,以寡敌众,以弱胜强,以轻取重,从而扭转形势,打破定局,改变命运,赢得胜利。
历史发展所呈现的迂回曲折、错综复杂现象,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几个关键时刻,而这些关键时刻,无一不受韧略思想、水平、艺术的制约。奇正思想是韬略武库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把利刃,是改变现状,走出困境、击败对手、夺取主动的重要工具。
三国时期不少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转折,都是运用奇正思想的杰作。
公元192年,黄巾起义已发展到拥有百万大军的罕见规模。起义军骁勇精悍,势不可挡,转战南北,如火如荼。东汉王朝经黄巾起义的打击,已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在镇压黄巾起义的过程中,各地豪强乘机而起,军阀割据局面逐步形成。黄巾军之败,根本原因在于其统帅者的韬略水平大不如敌手。皇甫嵩、朱儁、曹操等人精通韬略,善用奇正,以夜袭、火攻等法,反败为胜,终于扑灭了起义的燎原烈火。
公元196年,孙策发兵攻取会稽,会稽太守王朗据守固陵,顽强对抗,孙策数次渡水作战,均未能奏效。孙策叔父孙静建议转移突破口,从其后方杀入,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使得王朗兵败投降。孙策此战解决了江南的后顾之忧,为北上与曹操争雄创造了条件。
公元200年,袁绍、曹操两大集团在官渡展开决战。曹军在正面战场坚壁固守,扼敌咽喉,同时,利用时机,变换奇正,曹操亲率轻骑五千,以奇兵夜袭乌巢,火烧袁军屯粮。当袁军因粮草被焚,军心动摇之际,曹军在正面战场全线出击,歼灭袁军主力,最后使得袁绍落荒而逃,余部七万多人投降。曹操先正后奇,以奇击虚,奇正相生,击奇制胜的高明蹈略,是官渡之战获胜的关键。
曹操集团平定乌丸的战争,同样也是活用奇正蹈略的成功范例。曹操长驱直入,轻兵突袭,出其不意,兵如天降,使得乌丸猝不及防,兵败仓促。
公元226年,吴交趾士徽起兵,吴交州刺史吕岱出其不意,掩其不备,迅速平定了士徽的反叛,稳定了吴国心腹地区。
公元231年,诸葛亮第四次北伐曹魏,与魏将司马懿战于上邽。蜀军因粮尽退兵,司马懿派遣张郃追击。此前,张邰建议奇正互用,克敌制胜,而司马懿未能接受。诸葛亮面对追兵,在木门选择险要地形,出奇匿伏。当张邰追兵进入伏击地,蜀军居高临下,万箭齐发,魏名将张邰中箭而亡。魏追兵受阻,蜀军安然而退。
公元263年,魏分三路大军进攻蜀国。蜀将姜维集中兵力退守剑阁,使得魏军受阻,魏将邓艾西出剑阁,偷越阴平,从七百里无人之境直插蜀国腹心,飞兵抵达成都,迫使蜀国后主刘禅出降,而置姜维大军于无用之地。魏军奇正相生,正面钳制,侧翼进攻,以正御敌,以奇击虚,取得大胜。
早在老子《道德经》中,就有过对于奇正思想的阐述。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道德经-五十七章》)。所谓正,是指社会所公认的正道,包括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针、路线、思想、政策、原则、措施。当然各家之正,分野极大。老子之正,也寓有其所主张的清静之意。而奇则是巧妙,诡秘,临机制断,随机应变,没有固定的程式。老子用两个不同的字归纳、总结治国与用兵这两个不同领域的特点,应该说是十分精辟的。
对奇正思想内涵作进一步揭示与阐发的是孙子,《孙子兵法》用极为精练的文字,表述了奇正原理。
首先,孙子将奇正作为战略战术上升到一个很高的地位。孙子说:“三军之众,可使毕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势篇》)。全部军队一旦遭到敌人的进攻,而保持不败,关键在于真正掌握奇正之法的神髓。
孙子所说的奇正,经后人的揭示,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正面迎敌为正,机动配合为奇;明为正,暗为奇;静为正,动为奇;进为正,退为奇;先出为正,后出为奇……总之,—般的、常规的、普通的战略、战术为正,特殊的、变化的、罕见的战略、战术为奇。
掌握奇正原理,是使军队面对敌人的进攻,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奇正原理是用兵作战的灵魂。
第二,孙子揭示了用兵的根本之道在于“以正合,以奇胜”(《势篇》),即以正面交战,以奇变取胜。用兵必有奇正,无奇正而胜,属于侥幸之胜。三军无奇兵,是不可与敌人争夺利益的。两军对阵,有正面战场的直接厮杀、搏斗,但必有奇兵捣其旁,击其后,才能有胜利可言。孙子的这一层思想,被后人概括为出奇制胜,先正后奇,以正御敌,以奇击虚,正面钳制,侧后进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出奇匿伏,因势用奇等韬略原则。
第三,奇正变化。孙子指出:“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势篇》)。战术无非奇正两途,然而由奇正而推演、产生的奇谋妙策,则无穷无尽。“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势篇》)。天地变化无穷,深不可测;江河没有竭尽,波澜叠起。奇正变化,纷坛浑沌,效法自然。可至化境。
最后,孙子阐述了奇正范畴的内在联系:“奇正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势篇》)。奇与正不可分割,而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如同圆环旋转,无始无终。孙子的这一思想,在实质上,是指奇可变为正,正可变为奇。变奇为正,化正为奇,临敌运变,循环不穷。
三国时代,谋士智将对孙子奇正原理作了深入的开掘与灵活的运用,使其大展神威,大放异彩。
三国时代的韬略家们比较成功地运用了孙子的奇正原理,几乎所有取胜的战争,无不奇正并重。正意味着强大的实力,意味着正面的进攻。曹操对抗黄巾军、乌丸、袁绍,孙策对抗王朗,吕岱对抗士徽,诸葛亮对抗张邰,邓艾对抗姜维等,无一不是力与力的碰撞与较量。若忽视正,奇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纸上谈兵,不堪一击。从对抗集团的双方分析,实力强的一方反而失败,这就表明,不含有奇的正,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原有的实力,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出奇制胜是韬略家们普遍追求的最高目标,其中原因,也是众所周知,因为出奇招可以从阻力最小、效益最大的途径达到目的,从军事角度而言,出奇制胜为用兵之铃键,制胜之枢机。用奇的核心,在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根据敌情,灵活运用,不泥常法,出人意外。极而言之,奇是一种全新的创造,它既要充分利用对方的思维弱点,侦破、捕获对方的思想空隙,大胆突破思维的框框、常规,又要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有根有据,避免失去基础,走入绝境。
因此,三国时代的韬略家总是精通奇正的依存、转化、相易、相生,积极营造优势,打击对手。而绝不固守一途,偏执一方。
轰轰烈烈的黄巾起义,败于对手因间设奇的稻略;气势汹汹的袁绍大军,挫于曹操以奇击虚的韬略;惨淡经营的蜀汉政权,毁于曹魏诸将的奇正相生韬略。历史在这些转折点上拐弯,对抗的集团也从而或分崩离析、或发展壮大;或一败涂地、或东山再起。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国时代的历史,向人们昭示这样一个真理,适应时代潮流的政策、方针能够使一个集团由小变大,由弱转强。魏、蜀、吴的局部统一及其所实施的政策,使得这些政权能够在复杂的形势下,岿然屹立,不动如山。三国实力的取得,概由正所至,由奇而成,这种正与奇的意义,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诸多方面,而非限于一域。三国韬略家各运匠心,善用奇正,横扫群雄,统治一方,建立了赫赫之功,三国之战,实为智囊之战。而各国异势,盛衰殊途,也由于蹈略有无,水平高低。奇正为韬略的重要原理,其价值作用也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蜀汉之败,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历史教训。
生死存亡的分水岭:利害论
东汉王朝失去对于全国的有效控制之后,群雄竞起,逐鹿中原,最后归结为曹操、刘备、孙权三大集团的鼎足而立,长期对峙。三国的决策者们根据自身的利益,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如何趋利避害,壮大自己,削弱对方,夺取胜利,成了智囊们密切关心的问题。
可以说,三国时代韬略家们的一切行动,都是围绕利害二字进行。“谋者,所以远害就利也。”(《吴子兵法-图国第一》)无利不谋,一切权谋活动,实质上都是谋取利益的活动。文韬武略,是谋求利益的重要手段。在生死存亡、成败祸福等重大利害关系上,韬略的巨大价值便被凸现出来,严峻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转化、上升为韬略水准高下、韬略人才多寡、韬略艺术优劣的斗争。而韬略家们的一切努力,也始终不离利害问题。他们对利害问题的认识、运用以及为利害转化所作出的种种方案,经过握有实权的各派人物采纳之后。对社会现实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在纷纭复杂的三国时代,能够高瞻远瞩、洞若观火、认识利害、权衡利弊,对于本集团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孙子兵法》讲:“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尽知用兵之利也。”(《作战篇》)“通于……利者,知用兵矣。”(《九变篇》)
利有大小之分.害有轻重之别。三国时代的韬略家们与一般人相比,他们更多地注重于集团利益、潜在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而后者则关心个人利益、现实利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敌对的集团为了争取最大的利益,避免任何损失,就加大韬略对抗的力度与强度,将力的拼搏转化为智的较量,因为智的较量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益的损耗和患害的产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三国时代的韬略家才找到了用武之地,得到各大集团统治者的赏识和器重。这一特点,同时也使三国的形势变得奇谲险恶,变幻莫测。
在认识利害的层面,三国韬略家们大都具备卓越的目光。
早在东汉朝廷派遣张温统帅大军西征时,孙坚即已发现董卓的桀傲不驯,违抗皇命,建议立即诛杀,以免养虎遗患。张温缺乏见识,优柔寡断,迁就董卓,不予处理。这是公元185年发生的事。结果到了公元191年,董卓早已大权在握,以张温与袁术秘密联合为借口,将张温在闹市中用乱棒打死。张温不识害,故有祸患。
公元219年,魏讽阴谋袭击邺城,但因组织不严密,未充分认识到事态的困难程度,结果被同伙告密,而遭诛灭。蜀大将军费祎遇刺,吴诸葛恪回师被杀,姜维轻动兵革,急功近利等等,均疏于防范,而防范的目的正在于防害、防祸。举三国韬略凡衷倩外露、轻信别人、结怨树敌、功高震主、得意忘形、自以为是……都容易造成祸害,带来灾难,费祎遇刺之前,张嶷写信指出问题,劝戒他加强戒备,费祎不听,祸殃及身。诸葛恪危难关头不听腾胤之谏,轻敌无识,成了孙峻的刀下之鬼。姜维出征不止,谯周作《仇国论》加以讥刺讽谏。只是智囊的意见未被主事者采纳,以致灾难立至,身败名裂。
相反,主事者与韬略之士的认识一致,就能趋利避害,前途光明。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行屯田以积军粮,均是采纳谋士之计,夺得了大利,取得了主动。诸葛亮劝刘备注重荆州、益州之地,为蜀国奠下了大基。孙权防患于未然,及时平定东南暴动……都因深知其利,而受其益。
两利相权从其重,两害相衡趋其轻。指陈祸福,权衡利弊,往往作为三国韬略家的重大使命。因为这在实质是保证决策的最优效益。决策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寻找决策机会,二是发现可行方案,三是选择最优方案。选优是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韬略家们以其深邃的见解,从利害的两极比较出发,打动决策者,使决策者根据趋利原则行动,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公元227年,魏明帝大兴土木,修建宫室。王朗以“民充兵强,戎寇宾服”为理由,劝谏魏明